GB/T 13977-2012 1:5000 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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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977-2012 1:5000 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电力线、通讯线表示的要求如下: a 电力线*般只表示6.6kV以上且固定在高压电线,当电压在35kV以上时,应加注电压数(以 kV为单位);通讯线在*般地区不表示;在地物稀少地区,凡是较固定的或有方位作用的线路 应表示。 b) 沿公路、铁路*侧的电力线、通讯线,离开道路中心线不超过图上5mm时可不表示;主要堤上 的电力线、通讯线也按此情况处理。但在分岔、转折处应绘*段符号以示走向。 电力线、通讯线除遇街区式居民地间断外,其他情况均不间断。 d) 电力线、通讯线的转折点、分岔点应准确测绘

8. 6.3管道的表示

管道表示的要求如下: a)街区内管道不表示。图上长度小于1cm的管道不表示。 b) 当管道架空跨越河流、冲沟、道路时,符号不中断。否则管道符号绘至上述地物符号边缘保留 0.2mm间隔断开。管道与沟渠相互接替DB/T 29-135-2018 天津市脲醛发泡保温夹心复合墙技术规程,用相应符号表示。 能判别走向的地下管道应表示,并绘出其入口

8.7.1境界的调绘要求

调绘境界应在实地进行,并经慎重调查,多方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绘于图上

8. 7. 2*界的调绘

8.7.2.1测绘*界应根据*家正式签定的边界条约或边界议定书及附图,会同边防人员*起经实地踏 勘后,按实地位置精确绘出。 8.7.2.2*界应依实地位置不间断地精确绘出。界桩、界碑等应准确判出,注出其编号,并尽量注出 高程。 8.7.2.3同号双立或三立的界桩、界碑同时表示有困难时,可以用空心小圆圈按实地位置关系绘出,并 注出各自的编号。 8.7.2.4*界线上的各种注记不得压盖*界符号,并均应注在本*界内。 8.7.2.5*界经过地带的所有地物、地貌均应详细表示,对有特征意义的细貌部分更应详细表示。 8.7.2.6*界通过河流、湖泊、海域时,应明确表示出水域和岛屿、沙滩、礁石的归属。*界为河流主航 道时,河流内能绘出*界符号的,*界符号应不间断绘出,并分明岛屿、沙洲、水中滩等的归属。河流内 不能绘出*界或以共有河流为*界时,*界符号应在河流*侧不间断地交错绘出,岛屿等应用附注表明 归属。以共有河流或者线状地物为界的,*界符号应在其*侧每隔3cm~5cm交错表示3~4节符号, 岛屿用附注标明归属

8.7.3*内各种境界的调绘

8.7.3.1*内各种境界包括:省界、自治区界、直辖市界;自治州、地区、盟、地级市界;县、自治县、旗、县 级市界;乡、镇、*营农场、林场、牧场界以及自然保护区界和特殊地区界。 8.7.3.2自然保护区界是指政府部门已认定的保护自然生态平衡,珍稀动物、珍稀植物和自然历史遗 迹的界线。特殊地区界是指我*的经济特区界、****地区界等。以上*种界线应在其范围内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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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3遇到因行政区域界线不明确而发生边界争议的地段,应在相应的部分加注“待定界”,或按政 部门公布的权宜画法表示;调绘无明显界线的各级行政区境界时,其走向可根据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情 况描绘,但应明确表示出居民地的隶属关系。 8.7.3.4*内政区境界与线状地物重合时(电力线、通讯线、地类界等除外),可沿地物*侧每隔3m~ 5m交错绘出3~4节符号;以线状地物*侧为界时,可沿*侧每隔3cm~5cm绘出3~4节符号;在转 折点、交接点和图边处必须绘出符号以示走向;不与明显地物重合的境界,其界桩、界标、界线应以相应 符号准确绘出。 8.7.3.5*内政区境界通过河流、湖泊、海洋时,所绘符号应明确表示出其中的岛屿、沙洲、沙滩等的隶 属关系。境界通往湖泊、海峡时应在岸边水部绘出*段符号。湖泊、海峡为三个省、市、县所共有时,应 在境界交会处各绘*段符号,

3.8.1.1地貌形态用等高线配以地貌符号、高程注记、比高注记表示之 8.8.1.2用地貌符号表示的地貌是指岩峰、残丘地、陡崖、岩墙、崩崖、滑坡、冲沟、干河床、石灰岸溶斗 山洞、陡石山、梯田坎、石块地、泥石流、火山口、雪原、冰川和各类沙地等

8. 8. 2±*般地貌的调绘

8.8.2.1孤立的用孤峰符号表示,并测注比高;成群的用峰丛符号表示,比高选择最高的量取。黄土柱 用孤峰符号表示,加注“土”字。 8.8.2.2图上宽度天于3mm的冲沟应表示沟内等高线。冲沟深度天于2m的需测注比高。调绘时 应显示出该地区冲沟的特征,按像片影像准确描绘沟壁上边缘线,并在应立体镜下检查沟头、沟口及与 其他地貌的相关位置。 8.8.2.3图上长度大于5mm、比高1m以上的陡崖*般均应表示,凡比高大于2m的需测注比高。 8.8.2.4比高在2m以上的岩墙要测注比高。 8.8.2.5崩崖分沙土崩崖和石崩崖,图上分别用相应符号表示。符号上缘实线表示崩崖上缘,若上缘 是陡崖时应表示陡崖符号。崩崖图上面积小于25mm的可不表示。 8.8.2.6滑坡的符号上缘用陡崖符号表示,范围用地类界表示,其内部的等高线用长短不*的虚线表 示。滑坡图上面积小于25mm²的可不表示。 8.8.2.7露岩地用等高线配合散列的石块符号表示,在其边缘处适当多配置写石块符号以示其概略范 围。陡石山应适当加注高程。 8.8.2.8梯田坎的比高大于1m时应表示,比高大于2m的应择要测注比高。比高小于1m的大面积 梯田坎可择要表示。 8.8.2.9开挖沟渠、疏通河道堆积而成的狭长土堆,用岸垄符号表示

8.8.3雪山地貌的调绘

雪山是常年积雪的粒雪原、冰川等分布区的总称。 应根据当地雪源溶化情况确定粒雪原及冰川 围,以相应符号表示之。冰裂隙、冰陡崖、冰、冰塔要注意表示。冰塔高5m以上的才表示,冰塔 也区可进行取舍。冰斗湖图上面积大于1mm²时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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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沙地地貌的调绘

沙地地貌有固定的和不固定的。固定的沙地地貌用等高线加绘平沙地符号或用等高线加注沙地 名称表示。当等高线不能反映沙地地貌时,应加绘相应的沙地型符号,并适当测注比高。不固定的 地貌用草绘等高线表示总的起伏和走向,并在其范围内绘出相应的沙地类型符号并适当测注比高

9. 1 植被与+质的调终

8.9.1.1图上应准确地反映出植被与土质的分类、分布范围、轮廓特征以及与其他要素的关系。 8.9.1.2植被的表示,要从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出发,着重考虑其面积的大小、经济价值高低或所起方位 作用的大小。在植被较多的地区,应着重表示大面积的或取材价值较大的植被等。在植物稀少地区,凡 有方位作用的植被都应尽量予以表示,零星树木可选择表示 8.9.1.3同*地段生长多种植物时,小面积的只表示主要的植被;天面积的,图上所配置的符号不得超 过三种(连同土质符号)。*般舍去经济价值不高或数量较少的。但符号的配置应与实地植被的主次和 疏密相适应。 8.9.1.4描绘植被符号时,不得截断或接触地类界和其他地物符号。 8.9.1.5表示植被时,除疏林、稀疏灌木林、迹地、高草地、草地、半荒草地、草地等外,*般均应表示地 类界。大面积植被被线状地物分割时,在各分隔部分内,至少要绘*个符号。 8.9.1.6地类界与地面上有实物的线状符号(如道路、陡崖、林带等)重合时,可省略不绘;但与地面无 形的线状符号(如境界、通讯线、电力线等)重合时,地类界移位绘出;与等高线重合时,可压盖等高线, 地类界弯曲很多时,图上小于2mm的弯曲部可综合取舍。 8.9.1.7在大面积的森林地区应量测摄影时的平均树高,并注记于调绘片上,以供内业测绘地貌时进 行植被改正。 8.9.1.8各类土质(沙砾地、石块地等)图上面积大于1cm²时*般应表示。 8.9.1.9图上面积大于4cm²且平均比高大于2m的残丘地,须适当测注平均比高。 8.9.1.10有明显特征和方位作用的土质应准确表示

.9.2森林、灌木林、经济林等木本植物的表示

a)成林在图上面积大于25mm²的应表示,在其范围内每隔5mm~20mm散列配置针叶、阔叶 或针阔混交林符号;图上面积小于25mm²的林地用符号“d”表示;图上宽度小于2mm、长度 大于5mm的成林用符号“e"表示,其长度依比例尺表示; b) 森林中杂有竹林、灌木林等,可用相应小面积符号按实地分布情况配置; C 图上面积小于25mm²的幼林用小面积树林符号表示;图上面积大于25mm²时用幼林符号表 示;图上面积大于50mm²的固定苗圃应加注“苗”字。 9.2.2疏林按实地树木稀疏情况配置符号,并与其底层的土质、其他植被符号配合表示。 9.2.3图上面积小于25mm²或有方位作用的灌木丛用小面积灌木林符号表示;大于25mm²时用 面积灌木林符号表示(分密集的和稀疏的)。杂生在疏林、竹林、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内的零星 木,用灌木丛符号散列表示。覆盖度在40%以下,图上面积大于25mm²的灌木林,用稀疏灌木林符 ,根据实地情况配置符号表示 9.2.4图上面积大于25mm²的经济林,用经济林符号表示;大于50mm²时,加注相应名称;小于 5mm时.用小面积经济林符号表示:图上宽度人 ,用经济林符号以狭长林带表示,不绘地

8.9.3狭长林带的表示

8.9.5芦苇地、草地等草本植物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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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1高草地包括芦苇、席草、芒草和草等,图上面积大于50mm²时应用高草地符号表示;图 上面积大于2cm²时,应注“芦苇”、“席草”、“芒草”、“茂茂草”等字。 8.9.5.2干旱地区的草原、山地和丘陵地区的草地、沼泽和湖滨地区的草甸、湿草地等草类生长旺盛, 复盖度在50%以上的地区应用草地符号表示。草类生长比较稀疏,覆盖度在20%~50%的地区应以半 荒草地符号表示。位于气候特别干旱和土壤贫地区,植物稀少地区覆盖度在5%~20%的土地,用荒 草地符号表示。各类草地中如生长着其他植物,可配合相应符号表示。

8.9.6农作物地等的表示

8.9.6.1大面积的稽田应整列式配置符号;由道路、河流、沟渠等分割成为的小片稻田区,符号配置间 隔可缩小为3mm表示;沿沟谷分布的狭长稻田,图上宽度小于3mm时,可不表示地类界。 8.9.6.2图上面积小于25mm²或居民地内的零星菜地均不表示。粮菜轮种的耕地按旱地表示。 8.9.6.3图上面积大于25mm²的经济作物地用相应符号表示,大于50mm²的要加注作物名称。经 济作物与其他作物轮种,不按经济作物地表示, 8.9.6.4河、湖、池塘中,图上面积大于25mm²的水生作物地,如菱角、菱白等用水生作物地符号表 示;图上面积大于2cm²的,需加注品种名称。非常年积水的水生作物地(如藕田),在图上用不固定水 涯线加符号表示

8.10地理名称调查和注记

地理名称的调查和注记要真实、准确、无错、无漏。

8.10.1地理名称调查和注记的内容

地理名称调查和注记的主要内容如下: a)J 居民地:包括城市、集镇、村庄以及远离居民地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工矿和天城市中主要 街道等; b) 山地:包括山脉、山岭、山峰、山隘、山口、山谷、山坡、独立山、山洞、高地等名称; c) 水系:包括江河、滩、沱、沙洲、岸滩、运河、渠道、湖泊、水库、池塘、海洋、海角、海峡、泉、井等 名称; d) 其他:包括森林、沙漠、草原、戈壁、沼泽、半岛、岛屿、礁石、堤围、道路、桥梁、码头、渡口、名胜古 迹、行政区划、著名独立地物以及其他专有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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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2地理名称的确定原则

8.10.2.1居民地名称

8. 10. 2. 2山地名称

应注意调绘山脉、山谷、山岭等的名称。比较著名的地貌特征点也应调注名称。已有三角点、小三 角点的点名与实地名称不*致时,仍应注记实地名称

8. 10. 2.3 水系名称

调绘水系名称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日) 河流(水渠)凡有固定名称的*般均应注出,如当地的习惯称呼与水利航运部门使用的名称不 *致时,习惯名称作副名注出或舍去; b) 同*条河流不同河段的不同名称,按实际情况注出,当不能**注出时,应优先取下游名称,其 次按上、中游顺序选注; c) 湖泊、水库有名称的*般应注记,缺水地区和山区的湖泊均应注记名称;*个湖泊不同地段有 不同名称时,若不能全部注出,应选取主要部分和著名的名称注记; d)著名的泉和井的名称*般应注记

8.10.2.4其他地理名称

如凹地、草地、沙地、沙漠、谷地、十河床、 岛屿、沙滩、沙角、沙洲等其他地理名称均应注出。 大等级按面积大小选择注出,名称*般注在物体的内部或适当位置上

8.10.2.5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名称

3.10.2.6大面积的无人烟地区 大面积的无人烟地区应特别注意调查地理名称,不得遗漏。确无地理名称时,是否命名,应上报有 关主管部门

2.6大面积的无人烟均

8.10.3地理名称的取舍原则

地理名称的注记密度,应在保证用途需要和不影响地形图判读的前提下,尽量详细注记,*般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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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1.5cm²~2.0cm²注记*个。在人烟稠密、地物众多地区,地理名称过密时,*般按下列原则适当 取舍: a) 取总名,适当舍去分名、副名; b) 取靠近主要交通线的名称,舍去离主要交通路线较远的名称; c) 取房屋较多而连成*片的,舍房屋较少且分散的地名; d)取远近著名而固定的名称,舍*般的和临时性的名称

8.10.4地理名称注记的要求

地理名称注记应满足如下要求: 各种注记的字体应正规清晰、字隔分明、同*名称的字体、大小和字隔要*致: 名称注记排列*般以水平字列和垂直字列为主,使用雁行排列时,应注意字隔要均匀,倾斜角 度要*致,除线状地物和山脉名称外,不可使用屈曲字列; c) 为避免内业注记及用图时产生误解和错误,名称注记应指向明确; d) 独立高地、独立山、山隘等名称按山体大小和著名程度分级注出,外业调绘时应在比较著名的 名称下划*红线,以供内业区别; e) 名称注记的字向和最大字隔应按GB/T20257.2中的规定; f) 线状地物注*组名称不能概括显示时,可分段注记;面积较天的总名*般可注在该面的天致中 央;*个测绘面共有*个名称时,应在*个面内分别注出;在名称较多的地区,可在调绘面积线 外说明总名与所属各分名的关系。

8.10.5图幅名称的确

图幅名称的确定要求如下: ) 图幅名称应选择图幅内最大居民地的名称,有乡镇及以上驻地时应选择行政名称为图名,在没 有居民地时,可选注其他地理名称; b) 同*测区内,不得有相同的图名; c) 如果图幅内确无名称时,可只注图幅编号,或以图幅内最高的高地及其高程做为图名,如 556.8高地; d 如所调绘图幅已有解放后的出版图,则图名*般应与其*致。当发生重大变动须更改图名时, 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9图边拼接、检查验收和成果上交

9.1.1图边拼接*般只在相同比例尺的相邻图幅间进行。同期作业的图边应在实地严密接好,不应产 生漏洞;自由图边除应保持成图满幅外,还应测绘出图廓线外4mm。图幅接边应由第二人检查和签 名。自由图边应经第二人实地检查。 9.1.2拼接后的地物地貌,不应改变其真实形状及相关位置,直线地物应从离图廓线最近的转折点处 进行拼接。跨越两个图幅的线状地物和面状地物,如河流、道路、大居民地、植被、土质等,要注意两方名 称、等级、注记等的一致性。 9.1.3固定比例尺像片图图边的接合差,不应大于地物点平面位置中误差和等高线高程中误差的 2.5倍。小于限差时可平均配赋,但应保持地物、地貌相互位置和走向的正确性。超过限差时,应查明 原因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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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与已出版图拼接,如接合差不大 在新测图幅上进行改正。如果因地物、地貌 变化较大或已出版图质量差,接边确有困难时,可按自由图边处理,并在图历簿中说明

险查验收按照GB/T24356的规定执行

成果上交前应进行认真的检查 我检查的基础上,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后

9.3. 1上交成果资料的项目

上交成果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控制像片; b) 调绘像片(或像片图); 观测手簿; g d) 计算手簿; e) 图历簿(少数民族地区作业,应附少数民族语地理名称调查表); f) 自由图边抄边资料; 技术总结(按CH/T1001的规定编写); 检查验收报告; i) 其他成果。

9.3.2计算手簧装订顺序

计算手薄装订顺序如下: a)封面; b) 目次; c) 控制点点位联测略图(应表示出控制点的概略位置、平面测定方法和高程联测路线): d) 起始点成果表; e) 坐标换带计算; f) 控制点成果表; g) 归心计算; h) 方位角及边长反算; i) 锁网形计算: j) 电磁波测距导线计算; k) 单三角形计算; 1) 前方交会计算; 侧方交会计算; n) 后方交会计算; 0) 引点和支导线计算; p) 间接高程计算; q) 高程平差计算; 2 封底。 基础控制点成果单独整理装订。 34

计算手薄装订顺序如下: a)封面; b) 目次; c) 控制点点位联测略图(应表示出控制点 d) 起始点成果表; e) 坐标换带计算; f) 控制点成果表; g) 归心计算; h) 方位角及边长反算; i) 锁网形计算: j) 电磁波测距导线计算; k) 单三角形计算; 1) 前方交会计算; 侧方交会计算; n) 后方交会计算; o) 引点和支导线计算; p) 间接高程计算; q) 高程平差计算; r) 封底。 基础控制点成果单独整理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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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调绘成果分幅上交。 9.4.2全野外布点和单航线布点的控制成果分幅上交。 9.4.3区域网布点的控制成果,以每个布点区域为单位整理,随该区域左上角的图幅上交,其中包括控 制像片、观测手簿、计算手簿。全区域网的控制点成果及控制点分布略图,填写在每个布点区域左上角 图幅的图历簿内,其他图幅只标出本幅在区域中的位置

9.4.1调绘成果分幅上交。 9.4.2全野外布点和单航线布点的控制成果分幅上交。 9.4.3区域网布点的控制成果,以每个布点区域为单位整理,随该区域左上角的图幅上交,其中包括控 制像片、观测手簿、计算手簿。全区域网的控制点成果及控制点分布略图,填写在每个布点区域左上角 图幅的图历簿内,其他图幅只标出本幅在区域中的位置

9.4.1调绘成果分幅上交

图历簿各项内容的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字迹清楚、简明扼要、确保无误。 特殊情况说明应阐述作业过程中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和有待下工序弥补、注意的问题。编写时 应实事求是,经检查验收后,填人图历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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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线网解析空中三角测量的平面和高程的精度估算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航线网解析空中三角测量的精度估算

a)平面精度估算公式如式(A.1): M.=±0.28KXmaVn²+2n+46 (A.1) 式中: M. 加密点的平面中误差,单位为毫米(mm); K 像片放大成图倍数; SZAC ma 视差量测的单位权中误差,单位为毫米(mm); n 相邻控制点间的像片基线数。 b) 高程精度估算公式如式(A.2): M,=±0.088H/bXmaVn²+23n+100 +.......( A.2) 式中: Mi 加密点的高程中误差,单位为米(m); H 相对航高,单位为米(m); b 像片基线长度,单位为毫米(mm); ma 视差量测的单位权中误差,单位为毫米(mm); n 相邻控制点间的像片基线数

A.2航线网平面和高程加密精度估算表

航线网平面加密精度估算见表A.1:航线网高程加密精度估算见表A.2。

表A.1航线网平面加密精度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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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基础控制点标石规格及埋设图 小三角点和导线点的标石规格及埋设按图C.1执行。在岩石地区埋设标石有困难时,可设置岩石 标志,但应在标石面上刻十字。在冻土层较深或沼泽等地区,可埋设钢管替代标石,

小三角点和导线点的标石规格及埋设按图C.1执行。在岩石地区埋设标石有困难时,可设置岩 志,但应在标石面上刻十字。在冻土层较深或沼泽等地区,可埋设钢管替代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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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控制像片整饰格式 图D.1为控制像片正面整饰示例.图D.2为控制像片反面整饰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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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规范性附录) 检查角允许误差限差表 检查角的允许误差见表E.1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验查角允许误差限差表

表E.1检查角允许误

注:表中检查角的允许误差计算公式为△e"= 为按表E.1查得之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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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规范性附录) 调绘像片整饰格式 图F.1为调绘像片整饰示例。测图或调绘面积线,本图幅用蓝色,图廓线用红色。因有投影差的 影响,规定调绘面积线东,南边用直线;西、北边用曲线。图幅编号,调绘者等字用黑色,航线及像片号 码,图边及接边检查者等均用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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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地形图上军事设施和国家保密单位的表示规定

G.1.1军事设施和国家保密单位的调绘工作,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人内部进行实 地调绘;如果不同意进人内部进行实地调绘,作业人员可采用航摄像片内判技术在室内直接判调的方法 解决。 G.1.2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听看到的军事禁区和国家保密单位情况,不得转告无关人员,严防口头 泄密。 G.1.3图上不表示的军事设施,应用与周围地形、地物相适应的符号进行伪装(如:稍由,旱地、房屋 森林、沙漠等),不能看出破绽。 G.1.4除本规定中对某些具体地物提出的表示方法以外,其他均应如实反映地面的地物状况。 G.1.5保密单位,图上一般不注记真实名称。 G.1.6利用自然地形作掩体的洞库(如,武器库、弹药库、飞机库等)以及地下的设施,图上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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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1军港不表示码头。 G.4.2通往港口的道路如实表示,内部道路择要表示。 G.4.3港口内的办公区、生活区用一般居民地符号描绘。 G.4.4军港内的船坞,油库,气象站、雷达天线以及其他反映港口性质的设施,图上不用符号表示,有 房屋的用普通房屋符号表示,没有房屋的不表示。 G.4.5图上港口名称,商港用真名称注记,军港用自然名称注记。

G.5军队营房、兵工厂、对外保密的国家机关

般居民地符号表示。远离城镇单独构成一个建筑群 时,图上可表示出其范围,内部建筑进行较大综合,外围的铁丝网、围墙等用相应符号表示。 G.5.2外部道路如实表示,内部道路择要表示, G.5.3图上名称,位于城镇内部或周围的,一般可不注记,远离城镇的可用公开名称注记

G.6.1洞库、地下库(包括洞库地下库的进出口),图上不表示。 G.6.2地面上的武器库、弹药库、油库等,有房屋的用普通房屋符号表示,没有房屋的不表示。仓库周 围的围墙等垣栅用相应符号表示。 G.6.3通往仓库的道路如实表示。 G.6.4图上不注记任何名称

G.7.1靶道、炮位,掩体等图上不表示

G.8 监狱、劳改机构

G.8.1位于城镇内部或周围的监狱、劳改机构,用一般居民地符号表示。远离城镇单独构成建筑群 的,应如实表示,内部进行较大综合, G.8.2外部道路如实表示,内部道路择要表示。 G.8.3图上采用公开名称进行注记

G.9.1军事专用的通讯线和通讯电缆DB31T 840-2020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X射线 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pdf,图上不表示。 G.9.2军事专用的微波通讯站只表示普通房屋。天线位置在图上不表示。 G.9.3军事专用的无线电发射天线,图上不表示

G.9.1军事专用的通讯线和通讯电缆,图上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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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1图上不表示矿井出入口。 G.10.2露天采掘的矿场用乱掘地符号表示。 G.10.3图上不注任何名称。 G.10.4其他地物可如实表示

G.10.1图上不表示矿并出入口。 G.10.2露天采掘的矿场用乱掘地符号表示。 G.10.3图上不注任何名称。 G.10.4其他地物可如实表示

DB37/T 3177.1-2018 田园综合体建设规范 第1部分:总则G.10.1图上不表示矿并出入口。 G.10.2露天采掘的矿场用乱掘地符号表示。 G.10.3图上不注任何名称。 G.10.4其他地物可如实表示

11.1地图上一般不表示直接与军队行动有关的兵要地志内容。 11.2取消“制高点”名称,改为“地形特征点”,主要指山顶,鞍部等位置。 11.3岗楼、旧碉堡、旧地堡,图上如实表示。基地或阵地的岗楼、碉堡、地堡等,图上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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