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276.3-2015 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规程 第3部分:岩石颗粒密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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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T 0276.3-2015 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规程 第3部分:岩石颗粒密度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

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规程

Regulationfortestingthephysicalandmechanicalpropertiesofrock Part3:Testfordeterminingthegraindensity of rock

JTS 320-4-2018 船闸调试技术规程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

DZ/T 027632015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颗粒密度graindensity 岩石固体颗粒单位体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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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规程 第3部分:岩石颗粒密度试验

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规程 第3部分:岩石颗粒密度试验

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规程

将粉碎后试样烘干,放入比重瓶中称重,加人试液至比重瓶容积的一半处经充分排气,用试液注满 比重瓶,称得比重瓶、试液和试样的质量,再洗净比重瓶,注人经排气处理并与试验同温度的试液至比重 瓶内称量比重瓶和试液的质量,计算颗粒密度

4.1粉碎机或瓷研钵。 4.2天平:最大称量值200g,可读精度0.001g。 4.3试样盒。 4.4干燥箱。 4.5干燥器。 4.6真空抽气设备和煮沸设备。 4.7比重瓶:容积为100mL或50mL。比重瓶的校正宜采用计算校正法(附录C)。 4.8恒温水槽。 4.9温度计:测量范围为0℃~50℃.精度为0.5℃

4.1粉碎机或瓷研钵。 4.2天平:最大称量值200g,可读精度0.001g。 4.3试样盒。 4.4干燥箱。 4.5干燥器。 4.6真空抽气设备和煮沸设备。 4.7比重瓶:容积为100mL或50mL。比重瓶的校正宜采用计算校正法(附录C)。 4.8恒温水槽。 4.9温度计:测量范围为0℃~50℃.精度为0.5℃

5.1试样宜采用块体密度试验后的试样破碎成岩粉。 5.2试样处理分两种情况 a)对不含有磁性矿物的岩石,先用粉碎机粉碎成岩粉,全部通过0.25mm分析筛后用磁铁吸去 铁屑。 b)对含有磁性矿物的岩石,应采用瓷研体或玛瑙研体粉碎岩石,全部通过0.25mm分析筛

试样宜采用块体密度试验后的试样破碎成岩粉。 试样处理分两种情况: a)对不含有磁性矿物的岩石,先用粉碎机粉碎成岩粉,全部通过0.25mm分析筛后用磁铁 铁屑。 b)对含有磁性矿物的岩石,应采用瓷研钵或玛瑙研钵粉碎岩石,全部通过0.25mm分析筛

DB11T825-2015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5.1试样宜采用块体密度试验后的试样破碎成岩粉。

6.1本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取制备好的试样约50g,置于105℃~110℃干燥箱内烘干,烘干时 间大于6h,然后将试样从干燥箱中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试样质量。以上步骤每隔2h重 复一次,直到相邻两次称量误差小于0.1%为止。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备用。 6.2取制备好的试样称重,装入比重瓶中。如果试验所用比重瓶为100mL,则取烘干的试样约15g, 如果试验所用比重瓶为50mL,则取烘干的试样约7g。 6.3注入试液(纯水或煤油)至比重瓶容积的一半处,摇动比重瓶,使颗粒充分分散。对于含可溶于水 的可溶性矿物的岩石,可用煤油作为试液,用比重瓶法测量比重。 6.4当使用纯水作试液时,应采用振荡法、煮沸法或真空抽气法排除气体;当使用煤油作试液时,应采 用振荡法、真空抽气法排除气体。 6.5当采用煮沸法排除气体时,煮沸时间从悬液沸腾开始计时,不应少于1h;当采用真空抽气法排除 气体时,真空压力表的读数宜为100kPa,抽至无气泡逸出,抽气时间不宜少于1h;当采用振荡法排除 气体时,振荡时间宜为15min~30min。 6.6将经过排气处理的试液注人比重瓶至近满,然后置于恒温水槽内,使瓶内温度稳定,静置待上部悬 液澄清。 6.7待上部悬液澄清后,塞好瓶塞,使多余试液自瓶塞毛细孔中溢出。从恒温水槽中取出比重瓶,擦干 瓶外的附若水,立即称量瓶、试液和试样的总质量,并测量瓶内试液的温度。 6.8倒出悬液,洗净比重瓶,注人经排气处理并与试验同温度的试液至比重瓶内,按6.6和6.7,称量瓶 和试液的总质量。若比重瓶已经校正过,则不必进行此步骤,可直接从绘制的比重瓶校正曲线上查得实 测温度下瓶和试液的质量。 6.9试验过程记录内容和格式见附录A

岩石颗粒密度按式(1)计算,取绝对偏差小于0.02g/cm的2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报出,计算结 留至小数点后2位

式中: 颗粒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 md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P%——试液密度(其中纯水密度见附录B,煤油密度应实测),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 m2——试验后比重瓶和试液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i 试验前比重瓶、试液和试样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DZ/T 027632015

DZ/T0276.3—2015

C.1.1将洗净烘干的比重瓶,称量两次,准确至0.001g。两次称量误差不得大于0.002gJGJ/T 461-2019 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取其算术平 均值。 C.1.2将抽过气或经过煮沸的蒸馏水注满比重瓶,在室温下使瓶内温度稳定。塞上瓶塞,擦干瓶外附 着水。称瓶加水的质量,精确至0.001g。重复上述步骤,取两次称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平行误差不 得大于0.002g。 C.1.3测量水的温度,精确至0.5℃

C.2.1按式(C.1)计算不同温度下瓶加水的质量mw2:

图C.1瓶加水质量与温度关系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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