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9定额序列章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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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9定额序列章节说明

二、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深井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 以内采用轻型并点,6m以上至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并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并点及深并并点。并点 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 难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点(管)间距根棍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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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并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整理费用另计。 四、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五、并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GB/T 42256-2022 海水中钌-106的分析方法 γ能谱法,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的费用另行计算

一、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井点白 0根"计算;井点使用的定额单位为"套·天",累计根数不足一套的按一套计算。

10根"计算;井点使用的定额单位为“套·天”,累计根数不足一套的按一套计算。

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4.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 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及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建筑

为进一步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我 省实际情况,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组织编制完成了2019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建筑与装 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 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现予发布,本计价依据自2019年12月1日起 执行

2010年发布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给排水、暖通、消 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电气设备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2011年发布的《黑龙江省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工程计价 定额》、2004年发布的((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本计价依据执行日期前所发布的相关补充定额 同时停止使用,

本计价依据由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负责解释、补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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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9日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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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道工程的执行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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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管道界限划分示意

排水管道界限划分示意图

说明:市政工程给排水管网与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的界限以室外给排水管道与市政给排水管道碰头点或碰 头井为界;市政给水管道与工厂内给水管道的界限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市政排水管道与工厂内排水管道的界 限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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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明:室外供暖管道与市政供暖管道的界限以室外供暖管道与市政供暖管道的碰头井为界;市政供 内供暖管道的界限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井为界。

管道与市政供暖管道的界限以室外供暖管道与市政供暖管道的碰头并为界;市政供暖管道与工 早限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井为界。

说明:室外燃气管道与市政燃气管道的界限以室外燃气管道与市政燃气管道的碰头井为界;市政燃气管道与工厂 内燃气管道的界限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井为界。

路灯工程的执行界限:市政道路两侧路灯工程及市政公共广场路灯工程按市政定额执行,厂 人园内的路灯工程按安装定额执行

工程的执行界限:市政道路两侧路灯工程及市政公共广场路灯工程按市政定额执行,厂区、住 约路灯工程按安装定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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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 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 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 贴、高空津贴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包含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 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 费用。内容包括: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 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 每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 寸的工资。

6.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补贴、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 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9.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0.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是指按照规定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住房公 积金。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6.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补贴、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 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9.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0.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是指按照规定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住房公 积金。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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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的费用。 1.材料费的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材料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 2.材料的单价,按下式计算: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材料运输损耗率)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的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 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 用。 3)维护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维护费包括: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 擦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 设、拆除等费用。 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 辅助材料等费用。 5)机械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机具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耗用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由下列四项 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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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 咨询费、保险费、担保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相关费用等。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六)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环境保护税: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费用。 (七)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各项费用中不包括可抵扣的进项税 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各项费用中包括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划分,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任 护等方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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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以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 减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维修费用 及模板、支架的使用(或租赁)费用。 3)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4)水平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费。 5)各类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 2总价措施项目费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根据相 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现场物料提升架与卸料平台的安全防护设施、垂直交叉作业与高空作业(包括临边洞 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现场设置安防监控系统设施、现场机械设备(包括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作 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的安全照明与警示设施等;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施工安全用电防护措 施;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层间安全门、防护 棚等设施;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施工安全防护通道;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符合消防要求 的消防器材配置;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 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或摊销费等。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场地的硬化;施工现场封 闭式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 庙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施工现场办公场 所、生活场所、作业场所的卫生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 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小型临时设施等临时设施的搭设、安砌、维修、拆除;农民工实名制管 理设备;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等

(2)其他措施项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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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 费用。 ②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 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③冬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寒保温、防风设施、封堵门窗洞口)的搭设和拆除 防滑、除雪,人工及施工机具效率降低等费用;不包括电加热法养护混凝土、混凝土蒸汽养护、暖棚(包括锅炉) 及越冬工程的维护。 冬季施工增加费以在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计费人工费与机具费(不含价差)之和为基数计算。 冬季期间内不进行施工的工程,工程维护、门窗洞口封闭、看护人员等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冬季施工期限 a.北纬48°以北:10月20日至下年4月20日; 0.北纬46°以北与北纬48°之间区域:10月30日至下年4月5日; .北纬46°0以南:11月5日至下年3月31日。 ④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雨、防风等设施)的搭设和拆除,防滑、排雨水,人 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③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3)各类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或招标时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 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 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 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4.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革中或招标时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 的单价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区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价,并包含按税法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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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环境保护税: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费用 (五)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中不包括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中包括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4.4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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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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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费计入造价中,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并在税前扣除甲供材料费。 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各项费用中不包括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各项费用中包 的进项税额。

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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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甲供材料费计入造价中,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并在税前扣除甲供材料 费。 2.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各项费用中不包括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各项费用中包括可 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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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定

量清单计价:计价方法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 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组成,其他相关费用按规定计算

1: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①人工费: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确定人工单价的具体标 。 2②施工机具使用费:不变费用按计价依据确定,可变费用中的机具燃料动力费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格确定,可变费用中的机械工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机械工单价,确定机械工单价的具体标准。 ③施工机具风险费: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或参考本定额确定。 2.材料费: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格确定。 材料风险费: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或参考本定额确定。 3.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根据本定额规定的标准,在中值至上限之间取定。 4.其他措施项目费根据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5.暂列金额根据工程特点在本定额规定的区间值内确定。 6.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格确定, 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并包含按税法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内的增值税。 7.计日工包括人工、材料和施工机具,招标人根据工程情况确定相应数量, D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确定人工 单价的具体标准。 2②计日工中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不变费用按计价依据确定,可变费用中的机具燃料动力费参考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格确定,可变费用中的机械工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尖东站扣城工单价一确宝加械工单价的目保是准

3计日工中的材料单价: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 8.总承包服务费按本定额规定的标准确定。 9,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根据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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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的确定 1)投标人根据企业定额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编制投标报价。 2)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或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编制投标报价。 3)材料风险费、施工机具风险费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或参照本定额规定的标 准自行确定。 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或参照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 定。 3.其他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或参照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定 4.暂估价、暂列金额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 5.计日工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和数量,自行确定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金额,计入投标报价。 6.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或参照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定, 7.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根据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三)工程结算 1·人工费:人工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 可协商解决,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工程价款。 2.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措施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招标的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措施项目 费、总承包服务费按投标文件中的费率标准计算。未招标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根据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1·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的确定

1·人工费:人工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 可协商解决,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工程价款。 2.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措施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招标的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措施项目 费、总承包服务费按投标文件中的费率标准计算。未招标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根据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定额计价:计价方法采用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组成,其他相关费用 按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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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根据企业定额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编制投标报价, 2)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编制投标报价, 3)材料风险费、施工机具风险费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或参照本定额规定的机 维自行确定。 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或参照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硕 定。 3.其他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或参照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定 4.暂估价、暂列金额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 5.计日工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和数量,自行确定相应项目的单价,计算金额,计入投标报价。 6.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或参照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自行确定, 7.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根据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工程结算 1·人工费:人工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大 可协商解决,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工程价款。 2.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措施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招标的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其他措施项目 费、总承包服务费按投标文件中的费率标准计算。未招标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根据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

4.7第五章其他相关说明

[1.“三通一平"费用

2.安全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审查费

2.安全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审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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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设计或规范要求按实际发生计算,并按规定计取费用。 4.远地施工费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 5.赶工施工费 发包人要求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的,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赶工施工的措施方案,由发承包双方签 订补充协议确定

人要求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的,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赶工施工的措施方案,由发承包双 充协议确定。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GB/T 41865-2022 软件与系统工程 产品线工程与管理参考模型,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确定: 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并包含按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 价内的增值税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划分标准》 2009)的规定执行。

8.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费用

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定额及费用标准

GB 51291-2018 共烧陶瓷混合电路基板厂设计标准1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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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计日工应当根据工程特点,按本定额的规定计算。 工结算时,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13.专业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 的数额、预付数额、支付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 费。 14.竣工结算工程量的计算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 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1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 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工结算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 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者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16.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7.混凝土冻融循环、抗渗试验检验费用 根据设计按实际发生计算,并按规定计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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