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661-2019 水泥企业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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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 1661-2019 水泥企业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

A.4.1.2燃煤消耗计算

燃煤实物量消耗计算按式(1):

式中: P 一一统计期内用于烘干原燃材料和烧成熟料的入窑与入分解炉的实物煤总量,单位为千克 (kg); M一一统计期燃煤期初库存量,单位为(kg); Mg一一统计期燃煤社会购入量,单位为(kg); M一一统计期燃煤期末库存量,单位为(kg)。

A.4.1.3燃料发热量统讯

统计期内所消耗实物燃料对应的收到基低位发 加权低位发热量DB51/T 2661-2019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建设规范.pdf,按照日加权平均值统计出月度加权平均值,通过月度加权平均值统计出年度加权平均 低位发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每批次实物煤的重量从电子榜单中提取,不予扣减企业按合同扣杂(水份等)量。 其进场原煤购进量(净重)为电子磅单货物重量扣减货车自重。

A.4.1.4燃煤消耗核查方法

A.4.1.4.1核查燃煤原始台账记录

抽取企业年初原煤(油)库存量记录、月度购入原煤(油)量记录、年末和月末原煤(油)库存量 记录,月度燃料盘库量记录,年度及月度燃料消耗报表,有资质单位提供的批次煤质化验报告,煤磨机 煤仓存煤量记录及喂煤量记录等,抽查其中2个月班组生产日报表和磨煤机运行日志。 注:燃煤使用量核查起至日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统计报表日期与核查日期不一致的,由企业在核查 前完成调整。企业将购进的燃料用于其它用途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A.4.1.4.2燃煤消耗量交叉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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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4辅助生产用电分摊方法

捕助生产用电包括厂区内空压机、水泵、中控苏公楼、化验室、仓库的照明等公共辅助部分用电。 生产办公楼用电、化验室等辅助系统用电应统计在熟料水泥用电中,其分摊方法按熟料工序和水泥 工序用电量比例进行分摊。 厂内线损、厂外线损及厂内变损均应统计在电耗范围内(按所处工段位置计入),按各工序用电量 比例进行分摊。

核查企业非生产用电范围,如外供电、绿化、食堂、宿舍、道路照明、基建技改、处理废弃物电量 等,查看非生产用电统计台账,与各计量电表起止码数据交叉核对,吻合率100%,视为真实予以采纳。 如未安装或计量表不准确,则按照水泥、熟料工序生产用电量比例分摊计入生产用电量中。

A.4.2.6变压器及线变损分摊办法

从变电站(所)至企业总降线路损耗及总降至各工段变压器及线路损耗电量,按照企业每台变压器 所供各生产工段、辅助生产、非生产(技改用电量、外送电量)用电量,分别按占总用电比例摊入量进 行分摊。

A.4.3余热发电与利用统计与核查方法

A.4.3.1余热发电与利用统计方法

按照发电机端电度表起止 热电站主要耗能设备 备、风机、离心泵等)月度、年度用电量; 余热电站的自用电量不包含在电耗统计范围内

A.4.3.2余热发电与利用核查方法

核查企业发电机端电度表的配置情况和精度情况;外供电量证明材料;回转窑废气除用于发电、烘 干原、燃料外的其它利用方式的证明材料;余热利用系统进口恰值与流量,出口值与流量及散热损失 量的检测证明材料。 其他余热利用主要是指采暖、供热水、烘干废物等。少数企业用窑头冷却机废气进行水泥系统烘干, 以及利用窑尾预热器废气进行电石渣的烘干的应算做余热其它利用。

A.4.4柴油、汽油消耗统计与核查方法

A.4.4.1柴油、汽油消耗统计方法

企业柴油主要供矿山转运石灰石车辆 料堆存转运铲车、义车、吊车、水泥窑点火使用 车辆、现场堆存转运物料铲车等外包车 柴油不在熟料综合能耗统计范围,水泥窑点火、未 车、吊车消耗柴油、生产分厂车辆消耗汽油计入熟料综合能耗

A.4.4.2柴油、汽油消耗核查方法

A.4.6.3水泥产量核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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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销售总量确认:以从企业地磅系统中调取核查期水泥销售总量的电子凭证。 水泥库存量确认:以从企业调取核查期水泥期初、期末盘点库存报表数据,并通过相关资料交叉核 对最终予以确认。水泥库存为水泥库库存、散装库存、包装站台库存之和。 水泥内部自用量确认:查看自用量的记录凭证,包括内部土建维修、技改试验、不做财务统计的搅 拌站等内部用量等,该部分为手工帐水泥量。 水泥在包装和装车过程中会产生飞扬,水泥飞扬系数参考1%计算。 相关资料交叉核对内容:包括企业水泥窑中控室原始记录,生产日报,生产月报,内部转运凭证, 水泥熟料财务系统明细账,原材料财务结算凭据,外销外购熟料财务结算凭证。

A.4.7熟料产量确定

A.4.7.1熟料生产量核算公式

熟料生产量计算按式(4)

熟料生产量计算按式(4)

A.4.7.2熟料产量核查方式

水泥熟料销售总量及外购总量确认:以从企业地磅系统中调取核查期水泥熟料销售总量、外购总量 的电子凭证、或以企业提供进出厂的其它凭证,并通过相关资料交叉核对最终予以确认。 水泥熟料内部转入及转出量确认:以从企业调取核查期水泥熟料在企业内部不同生产区域转入、转 出凭证,并通过相关资料交叉核对最终予以确认。 水泥熟料库存量确认:以从企业调取核查期水泥熟料期初、期末盘点库存报表数据,并通过相关资 料交叉核对最终予以确认。 相关资料交叉核对内容:包括企业水泥窑中控室原始记录,生产日报,生产月报,内部转运凭证 水泥熟料财务系统明细账,原材料财务结算凭据,外销外购熟料财务结算凭证。

A.4.8水泥混合材消耗量确认

水泥混合材消耗总量为活性混合材消耗总量与非活性混合材消耗总量的合计量。 每种混合材的消耗量为该混合材购入量与期初库存量、内部转入量的合计量,扣减期末库存量与 内部转出量。

A.4.8.2水泥混合材消耗量核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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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0.2特种水泥核查方法

A.4.10.2.1特种水泥产量确定

特种水泥生产量为本期(月或年)水泥库存量与本期(月或年)水泥销售量的合计量,扣减期初(月 或年)水泥库存量。 特种水泥销售总量确认:以从企业地磅系统中调取核查期特种水泥销售总量的电子凭证。 特种水泥库存量确认:以从企业调取核查期水泥期初、期末盘点库存报表数据,并通过相关资料交 叉核对最终予以确认。水泥库存为水泥库库存、散装库存、包装站台库存之和。 相关资料交叉核对内容:包括企业水泥磨中控室原始记录,化验室配料单据、生产日报,生产月报, 财务系统明细账,原材料财务结算凭据,外销特种水泥财务结算凭证。

A.4.10.2.2特种水泥耗熟料量确定

根据企业水泥磨中控原始记: 核对特种水 以上凭证、记录如提供不全, 表或相应国家标准中耗熟

A.4.10.2.3特种水泥水泥工序耗电量确定

查看企业水泥磨生产特种水泥期间用电量原始记录台账,抄表记录核定用电总量。如企业提供 全,则按照该企业生产特种水泥的水泥磨、生产月份水泥用电单耗加权平均确定。

A.5.1不同规模生产线能耗与限额指标对标

企业能源主管部门以企业能源消耗数据与标准比较,分析不同规模生产线能源消耗水平的先进性, 寻求改进的空间。 企业不同规模生产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单位产品分布电耗与宁夏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比 较,见表A.14、表A.15。 根据对标数据存在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表A.14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与企业能源消耗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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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6熟料标煤耗月度对标分析

表A.16熟料标煤耗月度对标分析

表A.17上月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表A.18管理提升方案计划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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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1不同规模水泥磨水泥电耗目标

A.6.3分步电耗目标

根据企业不同规模生产线建立下一年度分步电耗目标,见表A.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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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2建立分厂级能源基准和绩效参数

以企业上一年度能源数据为基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下一年度能源目标,制定完成目标的能源 绩效参数,见表A.24。

4分厂级能源基准和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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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制定能源管理方案

企业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分厂对企业上一年度单位产品能耗、分工序能耗达标情况进行分析, 进建议进行论证后,制定下一年度能源管理方案,并报最高管理层批准。企业能源管理方案见表A

表A.25能源管理方案

表A.25能源管理方案(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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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能耗限额管理体系贯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水泥企业能耗限额管 公开、公正”的原则。相 可自行从事能耗限额管理体 贯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自愿开展合作。

开展水泥企业能耗限额管理体系贯标节能诊断服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a)在水泥、建材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年以上业务经验,熟悉水泥工艺、装备、能耗水平等相关业务, 掌握相关产业政策、标准和规范: D 从事能耗限额诊断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机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 员专业范围包括能源、资源、环境、财会等。评价机构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 c)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机构管理制度、服务工作规程、人员管理制度、专家审议制度等; 与委托服务的各水泥企业在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等方面不存在利益关系; e) 诊断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具有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固定办公 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具备开展能耗监测的能力; f 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与所有从事服务的专职人员均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g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h) 具备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所需的其他条件。

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在为企业开展贯标服务之前应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地方标准 a)与企业洽谈,签订贯标服务合同; b 成立贯标服务小组; 指导企业召开贯标工作启动会; d 协助企业开展标准培训

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在企业内部开展调查活动,根据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有关要求,诊断分析水泥 耗限额管理、贯标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出具诊断报告。

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协助企业实施运行能耗限额管理体系,具体工作是: a)指导企业各部门按照制定的程序文件运行: b)指导各部门形成能耗限额活动记录文件; C)协助企业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B.5.7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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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限额管理体系实施运行一段时间后,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协助企业就运行效果进行内部审核和 理评审。若未通过,返回“实施运行”步骤,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直至通过审核。包括: a)指导企业进行内部审核; b)指导企业开展管理评审; C)协助企业纠正审核发现的问题。

B.6.1节能主管部门监督

节能主管部门对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进行评价监督,包括下列内容: a) 机构的注册资本、所在省市、主要服务行业等; b 机构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咨询服务的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服务流程和服务方法 等; C 机构从事能耗限额管理体系贯标节能诊断服务的年限; d) 机构从事节能降耗、管理咨询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的年限; 从事能耗限额管理体系贯标节能诊断服务的专职人员数量; 提供能耗限额管理体系贯标节能服务的企业数量及企业名单,客户满意情况等; 所形成的能耗限额管理体系相关知识、经验和成果,及其被引用和认可的情况等; h 围绕水泥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系统解决方案等方面服务的情况; i 其他与能耗限额管理体系贯标咨询业务相关的情况等。

B.6.2贯标企业满意度反馈

贯标企业宜在贯标服务项目结束后的三个月之内,在贯标路 务情况及满意度进行反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贯标诊断服务项目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等项目基本信息: b) 企业对贯标咨询服务的整体满意程度; 准信息服务 企业对贯标咨询服务为企业管理改善和能力提升所带来价值的满意程度 d 企业对现状调研及诊断所提供咨询服务的满意程度: e) 企业对体系分析策划所提供咨询服务的满意程度: f 企业对体系文件编写所提供咨询服务的满意程度: g 企业对体系运行所提供咨询服务的满意程度; h) 企业对所提供培训服务的满意程度; 企业对咨询人员服务态度的满意程度; 1 企业对咨询人员专业素质的满意程度: k)企业对贯标咨询服务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满意程度。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节能主管部门贯标规范性管理

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水泥企业能耗限额 系建立及运行情况监管,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刘 业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实施专项监察;负责咨询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对水泥企业的监察采取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方式进行,对咨询服务机构监管采取抽查方式进行

C.2.1水泥企业监察

C.2. 1.1监察对象

监察对象包括生产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含熟料生产)、熟料生产线企业和水沂 粉磨站企业。

C. 2. 1. 2监察范围

监察范围包括生料制备、熟料缎烧和水泥粉磨三个工段,具体涵盖原料破碎、生料粉磨、煤粉制备 熟料烧成、余热利用系统、水泥粉磨、水泥包装(散装)及辅助生产设施;水泥企业建立能耗限额贯标 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

C.2.1.3监察工作程

a)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委托节能监察机构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初审,按要求实施现场监 察; 节能监察机构根据初审及现场监察情况,编制企业监察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节能主管部门汇总监察结果,编写监察工作报告。

C. 2. 1. 4监察依据

C. 2. 1.5监察准备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委托的节能监察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监察工作方案,报节能主管部门批准后实 施。监察执法工作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按照召开首次会议、现场查勘调查、收集分析资 料、调查(询问)当事人、召开内部会议、制作《现场监察笔录》和《现场监察报告》、召开末次会议 的程序进行。 召开首次会议需由节能监察机构召集相关执法人员,对监察工作方案进行宣贯,明确责任分工、确 定监察时间、送达《节能监察通知书》、提出相关执法工作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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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现场监察表,参见表C.4;经确认无误后,由企业负责人、监察小组组长、监察人员共同签

C.2.1.6.8监察结果

包括监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企业贯标结论等。针对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具体到 条款),提出意见或建议,报节能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节能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执法文 书。

C.2.2**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节能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从事节能**、设计、评估、检测、审计等服务的机构实施监管 监管**分为评级及现场审核。

C. 2. 2. 1 评级

节能主管部门按一定周期对**服务机构进行评级。**服务机构需按照要求提交评级所需材料。 **服务机构的评级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面: a)**服务机构的人员情况与团队实力; b)**服务的项目数量和质量; c)**服务的客户满意度情况; d)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服务情况; e)能耗限额管理体系贯标延伸服务情况; f)其他与能耗限额管理体系贯标**服务相关工作的情况。 节能主管部门对**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评审,给出评级结果。贯标**服务机构评级分为A 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卓越、优秀、良好、合格”四个水平层次。A、B级贯标**服务机构优 先参与能耗限额管理体系理论研究、标准研制、*法工具研制、服务体系构建完善等相关工作。

C.2.2.2现场审核

闪容包适但不限 以下*面: a)**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b)开展的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服务情况; *标 c)开展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评审情况; d)对水泥企业实施能耗对标服务情况; e)节能技术进步情况。 节能主管部门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DBJT50-053-2006 重庆市住宅室内装饰工程验收规程C. 2. 2. 3 处罚

**服务机构存在违反贯标原则,节能主管部门可对机构评级进行调整或取消评级资格;机构存在 弄虚作假行为,节能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表C.1水泥企业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表

GB/T 51347-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扫描)表C.1水泥企业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表

表C.2水泥企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表

表C.4水泥企业能耗限额贯标管理体系现场监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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