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 038-2018 滑坡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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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抗滑键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可选用冲击回转成孔、旋挖成孔或人工挖孔。 11.3.2采用冲击回转成孔或旋挖成孔时,宜采用泥浆护壁浇筑水下混凝土,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3 条的相关规定 11.3.3采用人工挖孔抗滑键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2条的相关规定。 11.3.4抗滑键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应及时对上部空腔部分进行回填

11.4.1挖方、填方边坡的植物防护施工应在边坡开挖、回填或加固整修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 11.4.2坡面在喷播前,应对浮石、危石、浮根、杂草、污淤泥和杂物进行清理,对坡面转角处及坡顶 的棱角进行修整:对存在渗水的坡面,应设置引排措施

,4.3三维植被网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紧贴坡面由坡顶至坡脚将三维植被网铺开,网的顶端固定于坡顶,相邻两卷互相搭接:搭 接长度应不小于10cm。挖方边坡三维网在坡顶应延伸一定距离,并埋人坡顶平台的土中。 填方边坡三维网在坡顶应延伸约50cmGB/T 51328-2018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 (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并埋人土中。应采用U型钉进行固定,并将上下 沟槽回填、夯实。铺设时网状面朝上,顺坡铺设,在铺网时严禁将网拉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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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覆土应选用含腐殖土的肥沃土壤,对贫土应添加腐熟的有机肥、泥炭土或肥料等提高肥 力。应分层填土并充分淋水自然沉降,稳定至网包不外露为止, C 应采用液压喷播机将基材混合物均匀喷洒在坡面上,基材混合物分两次喷射,先喷射不含 种子的基材混合物,后喷射含有种子的基材混合物,种子基材层厚度宜为1.5cm~2cm。 d) 部分灌木种子宜在喷射混植土中掺人,一般在喷射混植土时直接植于土层中,灌木种子植 物密度成苗数每平方米不小于3株。 e) 混合基材含有物种和草本植物用种量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配置,一般可根据发芽率高 低、喷播季节和环境、建植目标群落的不同适当增减。 f 喷播完成后可视情况撒铺少许土壤,盖上无纺布,保温,保湿,促进种子发芽。 11.4.4 土工格室植草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按设计位置对固定钉或锚杆进行放样、钻孔,成孔后应将弯制好并防锈处理完毕的固定 钉或锚杆打入孔内,宜先坡顶施工再坡脚施工。 b 固定钉或锚杆设置完毕后,应立即开始悬挂土工格室。悬挂时应注意各单元对齐并扭紧连 接螺栓,同时应使土工格室张开并紧贴坡面。 c) 土工格室固定好后向格室内回填客土。客土应选择种植土,严禁使用掺杂石块、砂砾的土 源。充填前可适当湿润土体使之成团有利于施工。充填时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充填时应 使每个格室中的客土密实、饱满,并高出格室表面1cm~2cm。 喷播程序和要求应按本规范第11.4.3条执行。 11.4.5 格构植草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格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9条的相关规定。 b) 格构施工完成后应立即回填客土。回填时应使用震动板使之密实,靠近表面使用潮湿黏土 回填。 c) 可根据坡面情况增设三维植被网。 喷播程序和要求应按本规范第11.4.3条执行。 11.4.6 生态袋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将拌好的精筛客土装填在生态袋内,应装满填实,并用扣口带封好。装好的袋应当天垒完 如遇降雨应进行遮盖处理。 b) 垒砌时袋体内填充客土应均匀充满袋体。袋体应摆放平整,由低到高,层层错缝,袋与袋之 间相接紧密。缝线应朝向坡内,同层生态袋扎口方向应一致摆放。 C 在铺好的生态袋上面将排水联结扣骑缝放置于两袋之间的接缝上,使每一个排水联结扣骑 跨两个生态袋,再用钉锤将排水联结扣下侧棘爪(基础袋下联结扣反置)敲击刺穿生态带的 中腹正下面。 d)每垒砌垂直高度2m应进行预沉降,预沉降一般不少于1d,且应进行人工压实处理。 11.4.7植物防护施工完成后,应对植被进行维护,包括覆盖遮阳、喷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杂草防 除、修剪与补植、基材维护等,达到植被能在坡面生长、物种丰富度较高并有较强固土护坡效果的草 灌结合型或草灌乔结合型生态边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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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施工安全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工程概况。 b) 滑坡基本特征、变形情况、稳定状况及滑坡周边环境。 c) 监测目的和依据。 d) 监测内容及项目。 e) 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f) 监测方法及精度。 g 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h) 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i 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j) 监测人员的配备。 k 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1) 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12.1.3 下列滑坡的施工安全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 a) 正在变形的滑坡。 b) 雨季施工的滑坡。 c) 采用隧洞排水的滑坡。 d) 以人工挖孔抗滑桩为主的滑坡。 e) 已发生严重事故并重新组织施工的滑坡。 f) 其他需要论证的滑坡防治工程。 12.1.4 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 信息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应立即通报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

2.2.2 滑坡防治工程施工安全监测的对象应包括: a) 施工中和已完成的抗滑结构。 b) 地下水状况。 c) 抗滑结构上部滑体。 d) 抗滑结构上部滑坡区内既有建(构)筑物。 e) 滑坡区主要裂缝。 f) 气象条件(降雨和气温)。 g)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12.2.3 滑坡防治工程施工安全的监测项目应与滑坡防治工程结构、施工方案相匹配。应针对监测 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和完整的监测系统 12.2.4滑坡防治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6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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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滑坡防治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

注1:滑坡防治工程等级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滑坡防治工程设计 注2:抗滑桩、挡墙等支挡结构是指已完成的。

12.2.5滑坡防治工程施工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a) 滑坡区原有裂缝的变化情况。 b) 已完成的抗滑桩、挡墙等支挡结构有无变形。 c 正在施工的抗滑桩护壁有无变形。 d) 抗滑桩、挡墙等支挡结构上部滑坡区有无新增裂缝和滑移现象出现。 e 抗滑桩孔、挡墙基坑周边有无超载。 f) 滑坡区房屋有无新增裂缝出现。 g 滑坡区道路有无裂缝、沉陷 h) 监测点及监测设施是否完好。 i)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12.2.6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器具以及摄像和摄影等设备进行。 12.2.7 对巡视检查的情况应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如发现异常 和危险情况,应及时通知建设方及其相关单位。

12.3.1滑坡防治工程施工安全监测点应布置在滑坡体稳定性差,或工程扰动大的部位,以及结构 内力、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 12.3.2对于抗滑桩结构工程,在每排桩的中部及两端桩位的锁口上应布置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 点,每排桩的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3个,监测点的水平间距不宜大于30m。 12.3.3对于抗滑挡墙工程,在每级挡墙的开挖基坑后部坡顶中部、阳角处应布置水平和竖向位移 监测点。监测点的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每级挡墙的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2个。 12.3.4对于布置有锚索(杆)的滑坡防治工程,必要时应对锚索(杆)的锚头布置监测点。 12.3.5滑坡变形监测剖面应沿主滑方向布置,并穿过滑坡的不同变形地段,两端应进入稳定的岩 土体。监测部面应充分利用勘探剖面和稳定性计算剖面,充分利用钻孔、平确、竖井、抗滑桩孔等勘 探或施工工程。监测剖面的数目应根据滑坡的规模、变形特征综合确定,并组合成监测网。每条纵 向监测部面上的监测点不宜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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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滑坡地表裂缝、建(构)筑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当原有裂缝增大或 出现新裂缝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对需要监测的裂缝,每条裂缝的监测点应至少设1个,且宜设置 在裂缝的最宽处。必要时可在裂缝末端增加监测点

12.4监测方法及精度

12.4.1监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滑坡类型、变形特征、设计要求、场地条件、当地经验和方法适用性 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合理易行,

12.4.2对同一监测项目,监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a) 采用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观测路线。 b) 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c) 固定观测人员。 d)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12.4.3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 向的水平位移时,可根据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后方交会法、极坐标法等。当测点与基 准点无法通视或距离较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 量方法。 12.4.4 监测项目初始值应为事前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12.4.5 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宜不低于2.0mm。 12.4.6 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宜不低于2.0mm。 12.4.7 竖向位移监测点应为水准基准点或工作基点组成闭合环路或附合水准路线。 12.4.8 裂缝监测应监测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必要时尚应监测裂缝深度。 2.4.9 裂缝监测可采用以下方法: a 裂缝宽度监测可在裂缝两侧贴石膏饼、划平行线、埋设监测桩或贴埋金属标志等,用千分尺 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也可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量测或摄影量测等。 b) 裂缝长度监测宜采用直接量测法。 2.4.10 裂缝宽度、长度和深度的量测精度宜不低于2.0mm。 2.4.11 地下水位监测宜通过孔内设置水位管,采用水位计进行量测,其量测精度宜不低于 L0mm。

12.5.1监测频率应以能系统反映监测对象所测项目的重要变化过程,且不遗漏其变化时刻为 原则。 12.5.2施工安全监测工作应贯穿于滑坡防治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测工作一般应从滑坡防治工程 施工前开始,直至全部工程完成为止。 12.5.3监测频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正常情况下宜每天1次。当主体工程完成或监 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 12.5.4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a 滑坡整体变形加剧或施工区周边的滑坡块体变形加剧。 b)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 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频率加快

d)存在勘查未发现的滑面或软弱带。

13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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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时,根据项目的特点,应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编 制应急救援预案。对不可接受的施工安全风险,应制订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等应对措施。 13.1.2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后进场。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开展现场安全 检查工作。 13.1.3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 施等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队长、工长应按工程进度向有关班组进行作业的安全交底; 班组长每天应向班组进行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13.1.4对空压机、钻机、喷浆机、搅拌机、混凝土泵、起重机、注浆泵、油泵、千斤顶等特种机具设备 操作的人员,应要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并应遵守操作规程。 13.1.5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13.1.6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和防火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13.1.7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戒线,现场内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员和车 辆进人施工场地。 13.1.8 临时设施建设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a) 不宜在滑坡体上设置材料堆场及办公生活区。确需在滑坡体上设置材料堆场及办公生活 区时,应论证其安全性及对滑坡体的影响。 b) 临时设施及辅助施工场所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占地和生态环境破坏。 施工区周边的行人、车辆运输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设 落杆。 d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 工地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13.1.9 冬雨季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工地应该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b)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及防雷措施。 c 冬期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作业区附近应设置的休息处所和职工生活区休息处所 切取暖设施应符合防火和防煤气中毒要求 d) 如遇大雪、浓雾、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13.1.10 沟槽(基槽)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a) 沟槽坡顶的堆土距离沟槽边缘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沟槽边缘塌、槽边土的剥落利 槽边土的整体滑坡。 沟槽放坡坡度应满足安全及规范要求,必要时应采取措施进行临时支护。 沟槽开挖时及开挖后,应在沟槽周围临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围挡设施。 d 施工机械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陷造成翻机事故。机械开挖过程中,现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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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4土石方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a)施工前对周围环境应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下进行作业。 b)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 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13.1.15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妥善处理,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旧基础 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采取拆除、清理或迁移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置。不能拆除的,应制订 保护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安全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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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

4.1.1滑坡防治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订工程质量主控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相关 支术培训。 14.1.2滑坡防治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备 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制订专门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核准。 4.1.3 质量检查工作,按施工单位建立的检查制度逐级进行,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4.1.4 滑坡防治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滑坡防治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检验。 b) 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做好隐蔽工程记录,经 相应的自检和验收,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c 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应加强质量检查或进行测试,并应做详细记录,同时宜留存图像 资料。 4.1.5滑坡防治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合格条件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14.1.6各阶段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包括实物检验和资料检查,并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 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操作记录。 14.1.7工程实物检验的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各检验项 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应小于5确定

14.1.1滑坡防治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订工程质量主控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相关 支术培训。 14.1.2滑坡防治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备 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制订专门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核准。 14.1.3质量检查工作,按施工单位建立的检查制度逐级进行,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14.1.4滑坡防治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对滑坡防治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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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施工中对检验出不合格的锚索(杆)、抗滑桩、挡墙或其他工程结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 取返工、返修、更换或增补的方法处置,并应重新验收。

14.2.1滑坡防治工程所用的原材料质量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材料出厂产品合格检查。 b) 水泥、钢筋、钢绞线等材料的现场抽检。 c) 砌筑砂浆、锚固砂浆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报告检查。 d) 砌筑砂浆强度、锚固砂浆强度和混凝土强度检验。 14.2.2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 验。其中砂浆强度的检测参照《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执行;混凝土的强度评定应 符合附录D的规定, 14.2.3除抗滑桩以外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应符合表7的规定。对已完 工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位置、间距、数量和保护层厚度,可采用钢筋探测仪复检,当对钢筋规格 有怀疑时可直接凿开检查

表7钢筋安装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14.2.4排水明(盲)沟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表8的规定;排水隧洞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应符 合表9的规定;排水钻孔的孔位偏差不宜大于100mm,孔深误差不应超过士50mm,孔斜度应不大 于1%,检查数为5%且不小于3孔

表8排水明(盲)沟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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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排水隧洞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14.2.5抗滑桩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抗滑桩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14.2.6抗滑桩桩身完整性检验,可采取预埋管声波透射法、低应变动测法、钻孔取芯法或其他有效 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抗滑桩应进行无损检测,挖孔桩及钻孔桩宜逐桩检测,微型桩按比例抽检。 b 抗滑桩声波透射法检验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低应变法检验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 C 对低应变动测检验结果有怀疑的抗滑桩,应采用钻孔取芯法进行补充检测,钻孔取芯法应 进行单孔扩跨孔声波检测。 d 对防治等级为I级的滑坡,当桩的长边不小于2.0m或直径大于2.0m或桩长超过15.C m时,应采用声波透射法检验。 e) 当对桩身质量有怀疑时,可采用钻孔取芯法进行复检。 14.2.7 锚索(杆)的验收试验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14.2.8 锚索(杆)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应符合表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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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锚管(杆)一般项目

表14浆砌石挡墙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表15混凝士挡墙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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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石笼挡墙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2.11扶壁式挡墙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14.2.3条和表17的规定。 2.12桩板式挡墙中抗滑桩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14.2.5条和表17的规 二板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13.2.3条的规定

表17扶壁式挡墙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2.13削方减载和回填压脚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应符合表18的规定。回填压脚填筑 实度应现场取样检验,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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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削方减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14.2.14植物防护的坡面植物种类与防护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沿坡面连续覆盖,覆盖率 ≥95%,成活率应在95%以上,并符合表19的规定

表19植物防护质量控制标准

4.3.1滑坡防治工程峻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

施工管理文件:施工开工申请、开工令、施工大事记、施工日志、施工阶段例会及其他会议记 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施工总结等。 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查意见、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环保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技 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申请、设计变更通知及图纸、勘查报告、施工图设计、工程 定位测量及复核记录等。 施工物资文件:工程所用材料(包括水泥、钢材、钢材焊连接、钢铰线、砂、碎石、块石、预制 块、预制构件、主被动防护网等)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台账、不合格项处理记录等。 d 施工试验记录文件:试验锚杆(索)、注(压)浆等检测试验报告,混凝土配比试验、砂浆配比 试验、水泥浆配比试验。 e 施工记录文件: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记录,基坑基槽与桩孔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 录等。 f 施工地质记录文件:各类工程及开挖等的地质编录及地质素描图、桩孔开挖岩性柱状图、重 要地质问题技术会议记录等。 g) 施工检测成果:桩身完整性监测报告、锚杆(索)抗拔检验报告、土石密实度检测结果、注 (压)浆效果检测结果、混凝土试块检测报告、砂浆水泥浆试块检测报告等。 h)工程峻工测量文件:测量放线资料,工程最终测量记录及测量成果图。 施工质量评定文件:各分项(工序)、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等。 j)工程监测文件:建网报告及监测网平面布置图、中间性监测(月、季、半年、年)报告、监测总 结报告等,包括施工监测和防治效果监测等。 k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竣工总结报告、峻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会议记录、工程竣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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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意见书、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1) 其他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4.3.2 滑坡防治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验收: a)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b)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c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d)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 继续施工。 e)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T/CAGHP038—2018附录A(规范性附录)主要防治工程施工工艺流程A.1滑坡防治工程总体工序流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监测点布置锚索格构抗其施工安全心排抗水滑滑他桩(杆)锚挡防程工工程固墙护程工工监程程程测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地地人机锚小箱浆钢浆混扶桩石削回抗表下工械索口型砌筋砌凝壁板笼坡填滑排排挖钻抗径抗石混石±式式挡减压键滑组滑格凝挡挡挡挡墙载工脚工程水水孔孔抗抗桩合桩构土墙墙墙墙滑滑抗格程程桩桩滑桩构植物防护工程工程验收工程移交图A.1滑坡防治工程总体工序流程图49

T/CAGHP 038—2018A.2人工挖孔抗滑桩施工工艺流程桩位平整定位放线开孔及浇筑混凝土锁口安装井架、卷扬及通风设备施工滑体段桩身开挖挖土与护壁穿插进行要进滑带确认取样拍照入下孔批内滑床段桩身开挖挖土与护壁穿插进行桩通施风工桩底清孔及验收封底混凝土浇筑孔内钢筋制作及安装安装声测管钢筋加工钢筋笼验收混凝土制备桩身混凝土浇筑混凝土试块制作成桩检测图A.2人工挖孔抗滑桩施工工艺流程图50

T/CAGHP 038—2018A.3机械钻孔抗滑桩施工工艺流程平整场地桩位放样护筒制作护筒简埋设检测、调整泥浆指标搭设钻机平台泥浆备料按跳I柱钻机就位施冲击成孔泥浆池工求回转成孔钻进进泥浆沉淀池1入下旋挖成孔终孔、清孔批柱施工制作钢筋笼钢筋笼吊放、下导管导管水密试验二次清孔混凝土制备水下混凝土灌注混凝土试块制作成桩检测图A.3机械钻孔抗滑桩施工工艺流程图51

T/CAGHP 038—2018A.4小口径组合抗滑桩施工工艺流程桩位放样制作护筒护筒埋设按跳柱搭设钻机平台施工要求空压机钻机就位泥浆制作进入潜孔锤钻进相邻钻进成孔泥浆循环回转钻进批桩施终孔、清孔、验收工钢管焊接或钢管置入或钢筋笼吊放钢筋笼制作注浆或细石混凝土灌注试块制作盖板或连梁浇筑试块制作成桩检测图A.4小口径组合孔抗滑桩施工工艺流程图52

T/CAGHP038—2018A.5锚索(杆)施工工艺流程机械和材料进场钻机组装定位位置、角度确认钢绞线(钢筋)及配件加工钻进成孔检查与验收钢绞线(钢筋)组装与检验锚索(杆)安装一次注浆传力装置安设养护试件强度确认张拉锁定锁定荷载确认二次注浆封锚头图A.5锚索(杆)施工工艺流程图53

T/CAGHP038—2018附录B(规范性附录)抗滑桩声波透射检测方法B.1适用范围B.1.1本方法适用于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判定桩身缺陷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对于桩径小于0.6m的桩,不宜采用本方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B. 1. 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采用本方法对整桩的桩身完整性进行评定声测管未沿桩身通长配置,b)声测管堵塞导致检测数据不全。c)声测管埋设数量不符合第B.2条的规定。B. 2声测管埋设B. 2. 1声测管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声测管内径应大于换能器外径。b)声测管应有足够的径向刚度,声测管材料的温度系数应与混凝土接近。c)声测管应下端封闭、上端加盖、管内无异物,声测管连接处应光顺过渡,管口应高出混凝土顶面100mm以上。浇灌混凝土前应将声测管有效固定。B.2.2声测管应沿钢筋笼内侧呈对称形状布置(图B.1),并依次编号。声测管埋设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主滑方向LDc(a)3根管(b)4根管(c)4根管图B.1声测管布置示意图[注:检测剖面编组(检测剖面序号为j)分别为:3根管时,AB剖面(j=1),BC剖面(j=2),CA剖面(j=3);4根管时,AB剖面(j=1),BC剖面(j=2),CD剖面(j=3),DA面(j=4),AC剖面(j=5),BD剖面(j=6)。Ja)圆形抗滑桩:1)桩径大于800mm且小于或等于1600mm时,不得少于3根声测管;2)桩径大于1600mm时,不得少于4根声测管;3)桩径大于2500mm时,宜增加预埋声测管数量。b)矩形抗滑桩不得少于4根声测管,且每个角上有声测管。55

T/CAGHP038—2018i+ 19≤40°≤40i1图B.3扇形扫测示意图B.4桩身完整性判定表B.1桩身完整性判定类别特征所有声测线声学参数无异常,接受波形正常;I存在声学参数轻微异常、波形轻微畸变的异常声测线,异常声测线在任一检测剖面的任一区段内纵向不连续分布,且在任一深度横向分布的数量小于检测剖面数量的50%存在声学参数轻微异常、波形轻微畸变的异常声测线,异常声测线在一个或多个检测剖面的一个或多个区段内纵向不连续分布,或在一个或多个深度横向分布的数量大于或等于检测剖面数量的50%;IⅡI存在声学参数明显异常、波形明显畸变的异常声测线,异常声测线任一检测剖面的任一区段内纵向不连续分布,且在任一深度横向分布的数量小于检测剖面数量的50%存在声学参数明显异常、波形明显畸变的异常声测线,异常声测线在一个或多个检测剖面的一个或多个区段内纵向连续分布,但在任一深度横向分布的数量小于检测剖面数量的50%;存在声学参数明显异常、波形明显畸变的异常声测线,异常声测线在任一检测剖面的任一区段内纵向不连续分布,但在一个或多个深度横向分布的数量大于或等于检测剖面数量的50%;存在声学参数严重异常、波形严重畸变或声速低于低限值的异常声测线,异常声测线在任一检测剖面的任一区段内纵向不连续分布,且在任一深度横向分布的数量小于检测剖面数量的50%存在声学参数明显异常、波形明显畸变的异常声测线,异常声测线在一个或多个检测剖面的一个或多个区段内纵向连续分布,且在一个或多个深度横向分布的数量大于或等于检测剖面数量的50%;IV存在声学参数严重异常、波形严重畸变或声速低于低限值的异常声测线,异常声测线在一个或多个检测剖面的一个或多个区段内纵向连续分布,或在一个或多个深度横向分布的数量大于或等于检测剖面数量的50%注1:完整性类别由IV类往I类依次判定。注2:对于只有一个检测剖面的受检桩,桩身完整性判定应按该检测剖面代表桩全部横截面的情况对待。57

T/CAGHP038—2018附录C(规范性附录)锚索(杆)试验C.1一般规定C. 1.14锚索(杆)试验包括锚索(杆)的基本试验、验收试验。锚索(杆)蠕变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C.1.2锚索(杆)试验的千斤顶和油泵以及测力计、应变计和位移计等计量仪表应在试验前进行计量检定合格,且精度应经过确认,并在试验期间应保持不变。C.1.3锚索(杆)试验的反力装置在计划的最大试验荷载下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C. 1. 4锚索(杆)锚固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后方可进行试验。C. 1. 5锚索(杆)试验记录表可按表C.1制定。表 C.1锚索(杆)试验记录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试验类别试验日期设计砂浆强度等级试验编号灌浆日期实际岩土性状灌浆压力规格锚固段长度自由段长度杆体材料数量钻孔直径钻孔倾角长度荷载百分表位移/mm序号本级位移量增量累计/kN备注123/mm/mm校核:试验记录:C.2基本试验C.2. 1锚索(杆)基本试验的地质条件、锚索(杆)材料和施工工艺等应与工程锚索(杆)一致。C.2.2基本试验时最大的试验荷载不应超过杆体标准值的0.85倍,普通钢筋不应超过其届服值的0.90倍。C.2.3基本试验主要目的是确定锚固体与岩土层间粘结强度极限标准值、锚索(杆)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试验锚索(杆)的锚固长度和锚索(杆)根数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进行确定锚固体与岩土层间粘结强度极限标准值、验证杆体与砂浆间粘结强度极限标准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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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验收试验锚索(杆)的数量取每种类型锚索(杆)总数的5%,自由段位于I、Ⅱ、Ⅲ类岩石内 时取总数的1.5%,且均不得少于5根。 C.3.3验收试验的锚索(杆)应随机抽样。质监、监理、业主或设计单位对质量有疑问的锚索(杆)也 应抽样作验收试验。 C.3.4验收试验荷载对永久性锚索(杆)为锚索(杆)轴向拉力Nak的1.50倍;对临时性锚索(杆)为 1.20倍。 C.3.5前三级荷载可按试验荷载值的20%施加,以后每级按10%施加;达到检验荷载后观测 10min,在10min持荷时间内锚索(杆)的位移量应小于1.00mm。当不能满足时持荷至60min时, 锚索(杆)位移量应小于2.00mm。卸荷到试验荷载的0.10倍并测出锚头位移。加载时的测读时 间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2.4确定,

a)加载到试验荷载计划最大值后变形稳定。 b)符合本规范附录C第C.2.8条规定。 C.3.8当验收锚索(杆)不合格时,应按锚索(杆)总数的30%重新抽检;重新抽检有锚索(杆)不合 格时应全数进行检验。 C.3.9铺索(杆)总变形量应满足设计 地区经验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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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0.1.1采用统计方法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 当连续生产的混凝土,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 的强度变异性保持稳定时,应按本规范第D.1.2条的规定进行评定; b)其他情况应按本规范第D.1.3条的规定进行评定 2.1.2一个检验批的样本容量应为连续的3组试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cu.min ≥0.85fcu.k (D. 4)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fcu,min≥ 0. 90fcu.k (D.5) 式中:mfeu 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m²),精确到0.1N/mm²; feu.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²),精确到0.1N/mm; 6o 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m²),精确到0.1N/mm²,当检验批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2.5N/mm²时,应取2.5N/mm²; feu.i 前一个检验期内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第讠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代表值(N/mm²),精确到0.1N/mm²,该检验期不应小于60d,也不得大于90d; 前一检验期内的样本容量,在该期间内样本容量不应少于45; feumin——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m²),精确到0.1N/mm。 D.1.3当样本容量不少于10组时,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y,> feu.k+a, Sf.

中:Sfeu 检验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S,计算值小于2.5N/mm²时,应取2.5N/mm;

T/CAGHP038—2018入1入2—合格评定系数,按表D.1取用;本检验期内的样本容量。表 D.1混凝土强度的合格评定系数试件组数10~1415~19≥201. 151. 050. 950. 900.85D. 2非统计方法评定D. 2. 1当用于评定的样本容量小于10组时,应采用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D. 2. 2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mfeu ≥ Aa · feu.k(D. 9)feu.min ≥ 入4 feu.k(D. 10)式中:入3、入4合格评定系数,应按表D.2取用。表 D.2混凝土强度的非统计法合格评定系数混凝土强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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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 长范围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E.1.2对桩身截面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灌注桩,应采用其他方法辅助验证低应变法检测的有 效性

E.2.1检测仪器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桩动测仪》(JG/T3055)的有关 规定。 E.2.2瞬态激振设备应包括能激发宽脉冲和窄脉冲的力锤以及锤垫;力锤可装有力传感器;稳态激 振设备应为电磁式稳态激振器,其激振力可调,扫频范围为10Hz2000Hz。

TAF-WG4-AS0047-V1.0.0:2019 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测试细则.pdfE.3.1受检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a)桩身强度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一2014)第3.2.5条第1款的规定。 b)桩头的材质、强度应与桩身相同,桩头的截面尺寸不宜与桩身有明显差异。 c)顶面应平整、密实,并与桩轴线垂直

E.3.2测试参数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时域信号记录的时间段长度应在2L/c。时刻后延续不少于5mS,幅频信号分析的频率范 围上限不应小于2000Hz。 b) 设定桩长应为桩顶测点至桩底的施工桩长,设定桩身截面积应为施工截面积。 ) 桩身波速可根据本地区同类型桩的测试值初步设定 d) 采样时间间隔或采样频率应根据桩长、桩身波速和频域分辨率合理选择,时域信号采样点 数不宜少于1024点。 传感器的设定值应按计量检定或校准结果设定。 3.3 测量传感器安装和激振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安装传感器部位的混凝土应平整,传感器安装应与桩顶面垂直,用耦合剂粘结时,应具有足 够的粘结强度。 b) 激振点与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应避开钢筋笼的主筋影响。 ) 激振方向应沿桩轴线方向。 d) 瞬态激振应通过现场敲击试验,选择合适重量的激振力锤和软硬适宜的锤垫。宜用宽脉冲 获取桩底或桩身下部缺陷反射信号,宜用窄脉冲获取桩身上部缺陷反射信号。 e 稳态激振应在每一个设定频率下获得稳定响应信号,并应根据桩径、桩长及桩周土约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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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4信号采集和筛选,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桩径大小,桩心对称布置2~4个安装传感器的检测点:实心桩的激振点应选择在桩中 心,检测点宜在距桩中心2/3半径处。空心桩的激振点和检测点宜为桩壁厚的1/2处,激 振点和检测点与桩中心连线形成的夹角宜为90°。 当桩径较大或桩上部横截面尺寸不规则时,除应按上款在规定的激振点和检测点位置采集 信号外,尚应根据实测信号特征改变激振点和检测点的位置采集信号 c) 不同检测点及多次实测时域信号一致性较差时,应分析原因,增加检测点数量。 信号不应失真和产生零漂,信号幅值不应大于测量系统的量程。 e) 每个检测点记录的有效信号数不宜少于3个。 应根据实测信号反映的桩身完整性情况,确定采取变换激振点位置和增加检测点数量的方 式再次测试,或结束测试。

:1性身元整性类别应结 、成工艺、 牛、施工情况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按本规范表E.1 合分析判定

表E.1桩身完整性分类表

表E.2桩身完整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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