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晋) 12-2013 单卧轴强制式搅拌机检测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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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晋) 12-2013 单卧轴强制式搅拌机检测规范.pdf

单卧轴强制式搅拌机检测规范 Testing Specifications of Forced Concrete Mixer with Single Horizontal Shaft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JB/T 13663-2019 矿用坑道钻探钻杆 扭矩试验方法.pdf单卧轴强制式搅拌机检测规范

本规范经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01月27日批准,并 自2014年01月27日起施行。

自2014年01月27日起施行。

本规范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4.1.3搅拌机应具备防尘装置。搅拌机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4.1.4搅拌机进料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2m。 4.1.5搅拌机旋转方向应有明显标记。 4.1.6搅拌机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绝缘电阻≥2MQ。 4.1.7空载运转时,搅拌机应运转正常,搅拌筒应稳固无晃动,传动系统应运 转灵活且无异常响声。 4.1.8传动系统及液压系统应密封严密,不漏油。 4.1.9搅拌过程中不应有溢料或漏料。 4.2搅拌机定时装置应安全可靠,运行3min的时间误差不应超过2s。 4.3搅拌机的转速误差不应大于5r/min。 4.4搅拌机的叶片和侧向刮板与搅拌筒内壁的最大间隙不应大于5mm。 4.5搅拌机空载噪声不应大于70dB(A)。 5检测条件Testingconditions 5.1环境条件 5.1.1温度:(5~35)℃。 5. 1.2 湿度: ≤80%RH。 5.1.3其他条件:室内应保持清洁、无腐蚀性气体、无电磁场、无振动或其他 干扰源。工作电源的电压波动不得超出额定电压的土10%。 5.2检测设备 5.2.1 钢直尺 符合通用量具要求; 5.2.2 电子秒表 分辨力为0.01s,MPE:±0.5s/d; 5.2.3 塞尺 符合通用量具要求; 5.2.4 转速测量仪 分辨力不低于1r/min,MPE:±1.0%; 5.2.5 声级计; 5.2.6 兆欧表。

5.1.1温度:(5~35)℃。 5.1.2湿度:≤80%RH。 5.1.3其他条件:室内应保持清洁、无腐蚀性气体、无电磁场、无振动或其他 干扰源。工作电源的电压波动不得超出额定电压的土10%。 5.2检测设备 5.2.1 钢直尺 符合通用量具要求; 5.2.2 电子秒表 分辨力为0.01s,MPE:±0.5s/d; 5.2.3 塞尺 符合通用量具要求; 5.2.4 转速测量仪 分辨力不低于1r/min,MPE:±1.0%; 5.2.5 吉级计

6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Testing items and methods

6.1检测项目(见表1

stingitemsandmethod

6.2.1先空载运行3min再进行检测。

6. 2. 2 基本要求

按照第4.1.1条~4.1.9条要求逐条进行检查,满足4.1条的要求后再进 其余项目的检测

6.2.3搅拌机定时装置

将定时装置设定3min,空载运行至停机,同时采用秒表测量。测量3次, 其结果均应符合第4.2条的要求。

6.2.4搅拌机的转速

JC/T 2494-2018标准下载6.2.5搅拌机的叶片和侧向刮板与搅拌筒内壁的间隙

用塞尺测量。搅拌叶片每旋转45°测量1次,记录最大间隙。其结果应符 合第4.4条的要求。

6.2.6搅拌机空载噪声

将声级计面向声源水平放置在距离搅拌机1.0m远,距离地面高度为1.5m 几个位置上进行测量。测量应不少于3个点,记录最大值。其结果应符合第4

检测结果表达ExpressionforTestingresult 设备经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附录A所含的信息 8 检测时间间隔 Testing interval 检测时间间隔一般由用户根据使用情况自行确定。建议最长检测时间间隔不 超过1年。

单卧轴强制式搅拌机检测报告内容

1. 标题:“检测报告”; 2. 实验室名称及地址; 3. 进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4. 报告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5. 客户的名称: 被检测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如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厂); 进行检测的日期; 检测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GA/T 1285-2015标准下载,包括名称和代号; 9. 本次检测所用测量标准的朔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10.检测环境的描述; 11.检测结果; 12.检测人、核验人、批准人签名; 13.检测结果仅对被检对象有效的声明; 14.复检时间间隔的建议; 15.未经检测机构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报告的声明。

1.标题:“检测报告” 实验室名称及地址; 进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报告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客户的名称: 被检测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如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 . 进行检测的日期; 检测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和代号; . 本次检测所用测量标准的朔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10.检测环境的描述; 11.检测结果; 12.检测人、核验人、批准人签名; 13.检测结果仅对被检对象有效的声明; 14.复检时间间隔的建议; 15.未经检测机构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报告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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