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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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pdf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运行评价时,查阅绿色教育宣传的工作记录与报道记录,包括宣传内容和方式,参与人 员数量等;查阅绿色设施使用手册,手册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内容完整,便于理解与使用; 核查是否获得媒体报道,包括媒体名称、报道时间、栏目和内容。

10.2.5定期检查、调试公共设施设备,并根据运行检测数据进行设备系统的运 行优化,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具有设施设备的检查、调试、运行、标定记录,且记录完整,得7分; 2制定并实施设备能效改进方案,得3分。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运行评价时,查阅物业管理机构的设备设施检查、调试、运行、标定记录,审查设备能 效改造方案、施工文挡和改造后的运行记录。调试与运行记录应完整。由于评价时建筑投入 使用时间可能不长,尚不需要作规模化改造,此时可根据运行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有 针对性地的局部改进,

划分别评分并累计: 1制定空调通风设备和风管的检查和清洗计划,得2分; 2实施第1款中的检查和清洗计划,且记录保存完整,得4分。

个空气处理机组时,应对一个典型的机组进行检查。空气处理机组的检查间隔不得少于1 年一次,送风管和回风管的检查间隔不得少于2年一次。对于高湿地区或污染严重地区的检 查周期要相应缩短或提前检查。 当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时,应对通风系统进行清洗。 (1)通风系统存在污染:系统中各种污染物或碎屑已累积到可以明显看到的程度,或 经过检测报告证实送风中有明显微生物(微生物检查的采样方法应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检验 方法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GB/T18204.3的有关规定进行);通风系统有可见尘粒进入 室内JJF(石化) 013-2018 耐码垛性试验仪校准规范.pdf,或经过检测污染物超过《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T17095的规定。 (2)系统性能下降:换热器盘管、制冷盘管、气流控制装置、过滤装置以及空气处理 机组已确认有限制、堵塞、污物沉积而严重影响通风系统的性能。 (3)室内空气品质出现特殊状况:人群受到伤害,疾病发生率明显增高,免疫系统受 损。 清洗通风空调系统前,应制定通风系统清洗计划。具体清洗方法及要求按照《空调通风 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执行

本条适用于来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对于不设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的建筑,本条不参评。 运行评价时,查阅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空调通风系统设备和部件的检查、清洗计划,清 洗记录,清洗效果评估报告。清洗计划应体现清洗对象、清洗频率、清洗内容等。清洗记录 包括清洗过程中的实时照片或视频。清洗效果评估报告应体现量化效果。由于空调通风系统 的风管清洗检查一般在系统投入使用两年后进行,因此在运行评价时,如果检查结果表明风 管尚未达到必须清洗的条件,则可只提供清洗计划,而无需清洗记录和清洗效果评估报告。

10.2.7非传统水源的水质和用水量记录完整、准确,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定期进行水质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得2分; 2用水量记录完整、准确,得2分。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利用非传统水源的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也可在设计评价时进行预审。 无非传统水源利用的项目不参评。 运行评价时,查阅非传统水源的水质检测报告、非传统水源供水量记录、非传统水源系 统运行分析报告。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非传统水源的设计文件。 为保证非传统水源系统的用水安全性和用水可靠性,应重点核查如下内容: (1)现场核查计量表的安装是否与竣工图纸一致,核查水表的数量、量程和精度是否 满足用水量记录的需要。 (2)核查非传统水源水质检测报告。除日常自检记录外,水质检测报告应由具有检测 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水质检测时间间隔不宜大于半年。检测报告应包含检测时间、检测 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 (3)核查非传统水源用水量计量的台账。应提供至少一年的台帐,台账记录信息应完 整,并逐月记录总用水量及各分项用水量。 (4)查阅非传统水源系统运行分析报告。运行分析报告应包括系统设计情况、运行过 程分析、运行评价等内容。

1居住建筑的智能化系统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 术要求》CJ/T174的基本配置要求,公共建筑的智能化系统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的基础配置要求,得6分; 2智能化系统工作正常,符合设计要求,得6分。

设计评价预审时,查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监 控中心及信息机房等设计文件

0.2.9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施、设备、部品、能耗等 当案及记录齐全,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设置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得5分; 2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完备,得2分; 3记录数据完整,得3分。

实行信息化管理可以提高绿色建筑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且系统化的数据记录与 存储有利于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设施工况优化。因此,完备的信息系统和完整的数据档案是 维持绿色运营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虽然绝大部分物业管理机构已基本实现了物业管理信息化,但信息化覆盖和 使用程度不一,仍存在以下问题: (1)尽管ERP和物业管理软件得到广泛选用,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常出现“信息 孤岛”现象,造成重要资源无法共享; (2)信息化系统在制定开发需求时,未与业主、建筑使用者充分沟通服务需求,导致 开发成果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3)信息化系统运行不正常。由于物业管理人员运用信息化系统的能力不强,或建筑 业主对功能、品质要求的懈急,导致信息化系统在物业管理中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逐渐停用 部分物业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建筑物的工程图纸资料、设备、设施、配件等档案资料不全,对运营管理、维护、改造 等带来不便。部分设备、设施、配件需要更换时,往往因缺少原有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资 料,或替代品不适配而造成困难,被迫提前进行改造。 建筑物及其设备系统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和室内外的环境监测数据,直接反映了建筑的 运行效果,无论是为评价工作,还是为日常运行分析,都应长期保存。 因此,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及设备、能耗、环境、配件档案及维修记 录是非常必要的。 进行评价时,应提供至少1年的用水量、用电量、用气量、用冷热量、设备部品更换等 数据作为评价依握

10.2.10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 学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立和实施化学品管理责任制,得2分; 2 病虫害防治用品使用记录完整,得2分; 3采用生物制剂、仿生制剂等无公害防治技术,得2分。

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将直接导致树木生长质量下降,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因 此,应严格控制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是降低城市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生 态平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病虫害,应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并加 强预测预报。无公害防治技术包括阻截、光诱、使用生物制剂或仿生制剂等。 增强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减少农药用量 及使用次数。对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品的使用,应建立并实施管理制度。 由于中国的地域辽阔,气候各异,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应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10.2.11栽种和移植的树木一次成活率大于90%,植物生长状态良好,评价总 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工作记录完整,得4分; 2现场观感良好,得2分。

物业管理机构应采取措施保证种植的树木有较高的成活率。在适宜季节植树,其成活率 较高。当需要在树木生长期移植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成活率。采用耐候性强的乡土植物, 建立并完善栽植树木的后期管护工作。对行道树、花灌木、绿篱定期修剪,对草坪及时修剪。 及时做好树木病虫害预测、防治工作,做到树木无暴发性病虫害,保证树木有较高的成活率。 发现危树、枯死树木及时处理。保持草坪、地被完整。 由于中国的地域辽阔,气候各异,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应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11.1.1绿色建筑评价时,应按本章规定对加分项进行评价。加分项包括性能提 高和创新两部分。

为了鼓励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技术、管理上的创新和提高,同时也为了合 理处置一些引导性、创新性或综合性等的额外评价条文,参考国外主要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创 新项的做法,《标准》设立了加分项。加分项包括规定性方向和可选方向两类,前者有具体 指标要求,侧重于“提高”后者则没有具体指标,侧重于“创新”。

11.1.2加分项的附加得分为各加分项得分之和。当附加得分大于10分时,应 取为10分。

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加分项最高可得10分,实际得分累加在总得 分中。某些加分项是对前面章节中评分项的提高,符合条件时,加分项和相应评分项可都得 分。

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加分项最高可得10分,实际得分累加在总得 分中。某些加分项是对前面章节中评分项的提高,符合条件时,加分项和相应评分项可都得 分:

11.2.1围护结构热二 下准的规定高20%,或 者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 评价分值为2分。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得分的前提条件是第5.2.3条得满分10分。当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按第5.2.3条评 价得10分,但达不到本条要求的得分条件时,本条不得分。 具体评价方式同第5.2.3条。

11.2.2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节能评价值的要求,评 价分值为1分。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直燃型和蒸汽型 漠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 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

11.2.2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节能评价值的要求,评 价分值为1分。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直燃型和蒸汽型 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 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

标准松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值的提高或降低幅度满足表11.2.2 的要求;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现行有关国家标 准规定的1级要求。 表11.2.2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提

本条在第5.2.4条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要求。 除具体指标外,评价内容同第5.2.4条。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空调或供暖的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对城市市政热源,不对其热 源机组能效进行评价。 本条得分的前提条件是第5.2.4条得满分6分。当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按 第5.2.4条评价得6分,但达不到本条要求的得分条件时,本条不得分。 具体评价方式同第5.2.4条

11.2.3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系统全年能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评 价分值为1分。

条评价得10分,但达不到本条要求的得分条件时,本条不得分。 具体评价方式同第6.2.6条

11.2.5采用资源消耗少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评价分值为1分

【条文说明扩展】 我国建筑结构主要采用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和木结构。近年来,轻钢结构也 有一定发展。这几种材料结构类型的适用范围、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各不相同。绿色建筑应 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出发,在保证安全、耐久的前提下,优先选用资源消耗少和环 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主要包括钢结构、木结构、预制装配式结构。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主体结构采用钢结构、木结构,或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用量比例(计算方法与第7.2.5 条同)达到60%时,本条可直接得1分。对其他材料结构类型建筑,尚需经充分论证后方可 得分。 设计评价:查阅结构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说明、预制构件用量比例计算书,审查用量比例 及其计算。 运行评价:查阅结构专业歧工图及设计说明、预制构件用量比例计算书,审查用量比例 及其计算,并现场核查。

此外,还有现行国家标准《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GB/T14296、《空气过滤器》 GB/T14295、《高效空气过滤器》GB/T13554等产品标准对空气处理设备或装置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在满足以上标准规定的基础上或之外,如对空气的冷却、加热、加湿、过滤、净化等处 理措施及相关设备装置(如空气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过滤器)较常规技术作了收效明 显的改良或创新,或其效率(换热效率、过滤效率等)等技术性能指标较相关标准规定有显 著提升,且同样能够保障或进一步改善室内热湿环境和空气品质(前提是符合相关标准规 定),可认定为满足本条要求。 例如,采用直接或间接蒸发式冷却装置进行空气冷却、以地道风的形式对室外新风进行 预冷或预热、空气处理机组中设置中效过滤段或采用潮湿空气条件下的抑菌措施、在主要功 能房间设置适合类型的空气净化装置等,可认定为满足本条要求。然而,不得因为机房等房 间对于室内空气温湿度要求较普通房间高,而认定为本条得分,仍应以考察其空气处理措施 的创新或效率的提升为主;且原则上不得因为处理空气用的冷热媒等来源特殊(例如采用地 下水作为冷媒,或利用利用余热废热作为热媒),但空气处理措施本身仍为常规方式,而认 定本条得分,此类措施或效果现已在本标准第5.2.6、5.2.15条予以得分。 设计评价:查阅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空气处理措施专项报告,审查空气处理措施的有 效性。 运行评价:查阅暖通空调专业峻工图、主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室内空气处理设备或装 置的运行记录(及其检查、清洗和更换记录)、室内空气品质检测报告,审查空气处理措施 的有效性,并现场核查。

11.2.7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氢、可吸入颗粒物等污 染物浓度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规定限值的70%, 评价分值为1分。

本条在第8.1.7条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增加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 要求。 除具体指标外,评价内容同第8.1.7条。 宝运业宝中宝信品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 具体评价方式同第8.1.7条。

11.2.8建筑方案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结合场地特征和 建筑功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显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建筑性能,评价分 值为2分。

近些年来,我国绿色建筑设计出现了“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理念。本条主要考察建 筑方案在“被动优先”方面的理念和措施,所涉及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改善场地微环境微气候的措施,例如:通过架空部分建筑促进区域自然通风;可 绿化屋顶全部做屋顶绿化;不低于30%的外墙面积做垂直绿化;场地内设置挡风板或导风板 优化场地风环境;优化建筑形体控制迎风面积比;设置区域通风廊道等等。 (2)改善建筑自然通风效果的措施,例如:在建筑形体中设置通风开口;利用中庭(上 部应有可开启外窗或天窗)加强自然通风;设置太阳能拔风道;门上设置亮子或内走廊墙上 设置百叶便于组织穿堂风:设置有组织自然通风风道或设施;设置自然通风器或小窗扇通风; 设置无动力风帽;主要空间设置吊扇促进通风;外窗开启与室外温度感应联动;采用地道风 等等。 (3)改善建筑天然采光效果的措施,例如:设置反光板加强内区的自然采光;建筑顶 层全部采用导光管;设置有自然采光通风的便于使用的楼梯间等等。 (4)提升建筑保温隔热效果的措施,例如:建筑形体形成有效的自遮阳;屋面采用遮 阳措施或全部设置通风屋面;建筑设置双层通风外墙;建筑有阳光直射的透明围护结构全部 采用可调节外遮阳;可调节外遮阳与太阳角度感应联动;选用新型高效的保温隔热材料(如 真空保温材料);屋面或墙面面层采用高效隔热反射材料(如陶瓷隔热涂料或TPO防水层); 设置被动式太阳能房等等。 (5)合理运用其他被动措施,例如:利用连廊、平台、架空层、屋面等向外部公众提 供开放的运动、休闲、交流空间;有效利用建筑中较难利用的空间(如锐角的三角形空间、 坡屋顶内空间、人防空间)提高建筑使用效率;促进行为节能的措施;收集和利用场地表层 土;充分利用本地乡土材料;采用空心楼盖;再利用拆除下来的旧建筑材料等等。 国证松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得分的前提条件是第4.2.13(绿色雨水基础设施)、5.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7.2.1(建筑形体规则)、8.2.7(天然采光优化)、8.2.10(自然通风优化)条同时获得较好 评分。在此基础上,要求提供专项分析论证报告列举说明建筑方案所运用的创新性理念和措 施,并分析论证其对于场地微环境微气候、建筑物造型、天然采光、自然通风、保温隔热、 材料选用、人性化设计等方面效果的显著改善或提升。 设计评价:查阅建筑等相关专业施工图及设计说明、专项分析论证报告,审查提高能源 资源利用效率和建筑性能的情况。 运行评价:查阅建筑等相关专业峻工图及设计说明、专项分析论证报告,审查提高能源 资源利用效率和建筑性能的情况,并现场核查。

11.2.9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评价分值 为1分。

【条文说明扩展】 我国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缺,对废弃场地进行改造并加以利用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 要途径之一。利用废弃场地进行绿色建筑建设,在技术、成本方面都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和代 价。因此,本条对选用废弃场地的建设理念和行为进行鼓励。 本条所指的“尚可使用的旧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或通过少量 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对于从技术经济分析角度不合适、但出于保护文物或 体现风貌而留存的历史建筑,由于有相关政策或财政资金支持,不在本条中得分。 本条中“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两个条件,符合 其一即可得分。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旧建筑利用专项报告,审核其合理性。 运行评价:查阅相关峻工图、环评报告、旧建筑利用专项报告、检测报告,审核其合理 性,并现场核查。

11.2.10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评价总分值为2分。在建筑的规划设 计、施工建造和运行维护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应用,得1分;在两个或二个以上阶 段应用,得2分。

【具体评价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对于BIM技术应用的评价重点是应用软件所实现的信息共享、协同工作,而不是是 否应用了所谓的BIM软件。为了实现BIM信息应用的共享、协同、集成的宗旨,要求在BIM 应用报告中说明项目中某一方(或专业)建立和使用的BIM信息,如何向其他方(或专业) 交付,如何为其他方(或专业)所用,如何与其他方(或专业)协同工作,以及信息在传递 和共享过程中的正确性、完整性、协调一致性,及应用所产生的效果、效率和效益。 设计评价:查阅规划设计阶段的BIM技术应用报告,审查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工作的 能力和绩效。 运行评价:查阅规划设计、施工建造、运行维护阶段的BIM技术应用报告,审查其实现 信息共享、协同工作的能力和绩效,

11.2.11进行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 评价分值为1分。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要求提交碳排放计算分析报告,其中须说明所采用的计算标准、方法和依据(但暂不指 定某一特定标准或方法),以及所采取的具体减排措施和效果(仅要求对碳排放强度进行采 取措施前后的对比)。 设计评价:查阅设计阶段的碳排放计算分析报告,以及相应措施,审查其合理性。 运行评价:查阅设计、运行阶段的碳排放计算分析报告,以及相应措施的运行情况,审 查其合理性及效果。

11.2.12采取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其他创新,并有 明显效益,评价总分值为2分。采取一项,得1分;采取两项及以上,得2分。

本条主要是对前面未提及的其他技术和管理创新予以鼓励。对于不在前面绿色建筑评价 指标范围内,但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减少环境污染与智 能化系统建设等方面实现良好性能的项目进行引导,通过各类创新以提高绿色建筑性能和效 益。 本条未具体列出创新内容,只要申请方能够提供分析论证报告及相关证明,并通过专家 组的评审即可认为满足要求。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分析论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创新内容及创新程度(例如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新材料等超越现有技术的 程度,在关键技术、技术集成和系统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集成创新的程度);

采用三级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7项,为“四节一环保十施工十运营“ (即需4~0章各草名): 级4 标138项, 各评价技术条文(其中控制项30项、评分项96项、加分项12项)。需要说明的是:个别分属控制项、评分项、加分项的三级指标还可再作类聚凝练,例如:照明功率密度值(控制项十评分项)、冷热源机组和

附录B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

:对于含热04<面00的微GB T 3906-2020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1).pdf,本表电040<增面期比多045

对于冷热区045<8面00的微,表电040<路面期比5045的准

附录C空调系统冷源机组能效指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主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15年7月27日印发

DLT 5147-2001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2015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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