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甬SS-01宁波市蒸压加气砼砌块应用技术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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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甬SS-01宁波市蒸压加气砼砌块应用技术实施细则.pdf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该细则及图集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 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等编制单位负 责具体解释。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8月6日

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地址:宁波市 高教园区学府路1号,邮编:31510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 解释。

1.0.1为适应宁波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进一步贯彻墙 材革新、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在建筑工程中更积极、合理 地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 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以蒸压 加气混凝土块(以下简称块)作为非承重墙体的有关材料、 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砌块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11968)的要求。 1.0.4砌块的应用,在执行本细则外某某厂房施工组织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 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2.0.1蒸压加气湿凝士砌块

以硅、钙为原材料,以铝粉(膏)为发气剂,经过蒸压 养护而制造成的砌块制品。

2.0.2蒸压加气混凝士砌块

以石英砂、石灰、水泥为主要原材料,以铝粉(膏)为 发泡剂,以高压蒸汽养护而制成的块,可用作非承重墙体 和保温隔热材料。

2.0.3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

采用单一品种材料其保温隔热性能已满足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要求的墙体。 2.0.6蒸压加气混凝土专用砂浆

与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相匹配的,能满足加气混凝土 块施工要求的内外墙加气混凝土专用抹面砂浆和加气混凝土 用砌筑砂浆(包括加气混凝土专用粘结砂浆和加气混凝土专 用砌筑砂浆)。 2.0.7加气混凝土专用粘结砂浆(粘结剂)

气剂等原料,在专业工厂经精确计量、均勾混合,用于砌筑 灰缝厚度不大于5m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混砂浆。该砂浆 尤其适用于加气混凝土单一材料保温体系。 2.0.8加气混凝土专用砌筑砂浆 采用水泥、级配砂、掺合料、保水剂以及其他外加剂等 原料,在专业工厂经精确计量、均勾混合,用于砌筑加气混 凝土砌块的干混砂浆。砌筑灰缝厚度≤15m 2.0.9加气混凝土专用抹面砂浆 由水泥或石膏、外加剂和砂制成的用于蒸压加气混凝土 的抹面砂浆。 2.0.10界面剂 用于改善砂浆层与加气混凝土基面粘结性能的水泥基界 面处理剂。 2.0.11内墙底批土 经聚合物改性的水泥基胶浆能直接在砌块表面进行薄层 批嵌的材料。 2.0.12内墙面批土(抹面腻子) 经聚合物改性材料或由高分子树脂、活性材料等构成的 水泥基胶浆。 2.0.13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一种具有强度高、耐碱腐蚀性能好、不燃烧、伸长小的 玻璃纤维网格布。 2.0.14L型铁件 砌体与钢筋混凝土柱(墙)相连处起拉结作用的L型钢

气剂等原料,在专业工厂经精确计量、均勾混合,用于砌筑

注,其定非常用规格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商后定制。

3.3.2墙面抹面砂浆宜采用加气混凝王专用抹面砂浆,其技术 指标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 ((JC890)的要求。 3.4其他材料 3.4.1砌体基层抹面前应使用界面剂,界面剂的技术指标应符 合《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中Ⅱ型的要求。 3.4.2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的技术指标除应符合《耐碱玻璃纤 维网格布》(JC84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表3.4.2的要求。

表3.4.2耐减玻璃纤维风格布的主要性能指标

表3.4.2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的主要性能指标

3.4.3安装门窗和墙体空隙嵌缝用的错栓、PU发泡剂、建筑 密封胶、发泡结构胶和瓷砖粘合剂等配件与材料的质量应符 合相关产品的标准要求。 3.4.4混凝土配筋构件中的钢筋宜采用HRB400级钢。抗拉强 度设计值fy为360N/mm

与细部尺寸应符合基本模数,满足使用主砌块和辅助块要 求,如有特殊尺寸,可采用订制砌块。 4.1.6窗间墙长度不宜小于600mm,否则宜在设计中采取构 造措施。 4.1.7砌块墙体一般厚度外墙、楼梯间墙应不小于200,分户 墙应不小于150,其它内隔墙不宜小于100。 4.1.8砌体与混凝土梁、板、柱的联结应牢固,并应有防裂、 防渗漏措施。门、窗洞口、过梁、配筋带、边框的设置应做 出规定。 4.1.9砌体上的孔、洞,以及管、线、盒在墙体内的尺寸位 置,应在设计时预留和规定,并应说明孔洞周边的加固和防 渗漏要求。 4.1.10砌体应做双面抹灰,抹灰和饰面必须满足防水、防火、 建筑节能和隔声要求:外饰面应对冻融交替、干湿循环、自 然碳化和磕碰磨损等起有效的保护作用。饰面材料与基层应 粘结良好,不得空鼓开裂。 4.1.11空调设备、防盗网等重物吊挂,均应在建筑平面、立面 设计时,统一考虑,宜充分利用阳台、挑板、花池等安放, 不应在外墙砌体上直接吊挂重物。 4.1.12墙体的底部宜设置导墙(墙垫):导墙可用混凝土实心砖 砌筑或现浇C15素混凝土或上翻梁,高度不得小于100mm(其 中底层外墙不得小于200mm且应高于外墙勒脚):有防水要 求或潮湿的房间,四周墙体底部应现浇C15及以上素混凝土 或上翻梁导墙,高度不得小于200mm。 12

4.1.13浴厕、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建筑设计 中应对内墙粉刷、楼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1.14应安排设计好水、电、气、智能化等有关管线、表盒 的位置。 4.2结构设计与构造措施 4.2.1外墙块强度等级应不小于A5.0,内墙砌块强度等级不 应小于A3.5。 4.2.2砌块墙体除要满足第4.1.7条外,同时还应按下列公式 验算墙体高厚比:

最高一皮础块下方,且≤600)设置不少于2中6拉结钢筋或2中4 的焊接拉结钢筋网片(横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拉 结筋伸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皿(抗 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时应通长设置),内墙也可采用L型 铁件: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顶留不少于2中6拉结钢 筋或2中4的焊接钢筋网片(横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 应置同上,伸入砌块墙两侧各不小于600m,伸入后砌隔墙 不小于600mm。 4.2.10墙厚不大于150mm且墙体净高大于3m,或墙厚大于150 mm且墙体净高大于4m时,应在墙体半高处适当位置(如门 窗洞顶)加设沿墙全长贯通钢筋混凝土水平联系染,水平系 联架与柱或混凝土墙连接,联系梁高度应不小于120m(在 门窗洞顶时不小于180m):联系梁内钢筋不应小于4中10, 箍筋为中6间距不应大于200mm 4.2.11符合下列情况下的墙体应在下列部位设置钢筋混凝王 构造柱: 1砌块墙长大于5m或超过层高2倍时在中间。 2长度超过2.5m的独立砌体墙的两端。 3墙长大于墙高且端部无柱时的墙端。 4宽度超过2.0m或有特殊要求的洞口两侧。 5楼梯和人流通道两侧的墙体,应设置间距不大于层高 的构造柱。 构造柱截面宽度宜同砌块厚度、高度不小于250m,构 造柱纵筋必须锚入混凝梁或板中。建筑工程设计中构造柱 15

位置宜与门窗洞口边、纵横墙交接处统一考虑设置。 4.2.12内外砌体与梁、柱或混凝土墙体结合的界面处,应在 粉刷前布设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优先采用)或镀锌细钢丝 网片(网片或网格布沿外墙界面缝各延伸250、沿内墙界 面缝各延伸150m):顶层墙体内宜加设双向耐碱玻璃纤维网 格布(优先采用)或镀锌细钢丝网片。 4.2.13砌块墙体与各种构配件的联结应牢固可靠。铁件或穿 过砌块的联接构件应采用钻孔法施工固定,其铁件应有防锈 措施。 4.2.14砌块墙体顶部与梁或楼板之间留20~50mm空隙,采用 柔性连接,并应有固定措施。

4.3.1砌块用作节能建筑(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的外墙材料 时,其砌块厚度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地区气候条件、围护结 构构造形式,合理地进行热工设计。当保温、隔热和节能设 计要求的厚度不同时,应采用其中的最大厚度。 4.3.2砌块作为外墙自保温墙体材料时其导热系数和蓄热系 数计算值可按表4.3.2选用。

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2017年12月第二次修改).pdf装4.3.2加气混就主块的导热系效和蓄热系效计算值

4.3.3外墙节能设计应首选外墙自保温方案,宜选用隔热、保 温性能好的精确砌块和专用粘结砂浆(粘结剂)薄层砌筑, 灰缝厚度≤3m,块厚度不应小于240mm,根据框架结构 聚或剪力墙厚度确定:宜采用砌块外凸梁柱或剪力墙做法: 当梁或剪力墙厚度为200mm时,砌块厚度选用240mm或250 m,砌块外凸梁柱或剪力墙25m或35:当梁或剪力墙厚 复为250mm时,砌块厚度选用300mm,砌块外凸染柱或剪力 雷35m(具体由单体建筑设计确定):首先对钢筋混凝士柱 染、墙作外保温处理,墙体的平均传热系数(K)和主体部 位的热情性指标(Dp)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 催》(DB33/1015)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 的要求。 .3.4对非采用砌块外凸梁柱或剪力墙做法时,钢筋混凝士

柱、染、短肢剪力墙等热桥部位与砌体应采取适宜的外保温 或内保温措施,形成复合保温墙体,并根据《民用建筑热工 设计规范》GB50176有关公式计算外墙墙体平均传热系数 (Km),Km和主体部位的热情性指标(Dp)应符合浙江省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和《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DB33/1036)的要求。 4.3.5热桥部位进行外保温处理后,当其热阻值不小于外墙主 体部位的热阻值时,直接取外墙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作为外 墙的平均传热系数。 4.3.6砌块用作节能建筑(住宅)的分户墙与楼梯间内隔墙, 若外墙非采用砌块外凸梁柱或剪力墙做法时,其厚度不小于 240m:若外墙采用砌块外凸梁柱或剪力墙做法时,当框架 结构梁或剪力墙厚度采用200mm或250mm时,砌块厚度也相 应采用200mm或250mm:砌块用作公建分户墙时,其厚度不 小于150mm。

5.1.1建筑施工前块应根据各专业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砌 快墙排块设计,计算其皮数和排数,宜编制排列图,保证砌 体尺于符合设计要求;应采用主规格砌块砌筑,按设计图的 门、窗、过梁、暗线、暗管等的要求,在排列图上标明主砌 快、辅助砌块、特殊砌块以及预理件等。 1块上下皮应错缝设计(一进一退),搭接长度不宜小 于块长的1/3且不应小于100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两皮。 2砌块之间专用粘结砂浆厚度水平与垂直均不大于3m 专用砌筑砂浆厚度水平与垂直均不大于10m。 3排块设计时应先排窗下墙,后排窗间墙。 4砌体墙与结构柱或混凝土墙交接处应预留10~15m缝 原,采用柔性连接:砌块墙顶面与钢筋混凝土梁板底面间应 顶留20~50mm空隙,采用柔性连接。 5.1.2砌块应堆置于室内或不受雨雪影响的干燥场所,堆放场 地应平整清洁、无积水:产品应包装,不应被油污等污染: 在运输装卸砌块时严禁翻斗倾卸和抛挪:码块应按品种、规 格、强度等级及砌块生产日期分别堆码整齐,高度不宜超过 m:砌块堆垛上应设有标志,堆垛间应留有通道。 5.1.3施工时在墙体阴阳角处立好皮数杆,杆间距不宜超过 5m,杆上标出皮数、门窗洞口、过梁以及预理件等部位的

标高。 5.1.4砌筑墙体前应检查基础防潮层或地板等基层状况,要求 表面平整、清洁、不得有积水及污泥等杂物:符合要求后再 放线,并应校核放线尺寸。 5.1.5检查墙柱上的拉结钢筋预留情况,有缺陷的应采取措施 补救。 5.2砌筑基本规定 5.2.1彻块施工时,砌块龄期应确保不小于28天,不应使用 破裂、不规整、浸水和表面被污染的砌块:施工时含水率采 用干法施工(精确砌块和专用粘结砂浆砂浆薄层砌筑)时应 小于等于15%(砂加气)、20%(灰加气),采用专用筑砂 浆时应小于等于30%。 5.2.2墙体砌筑材料宜保持均一性,若需镶砌,采用与原砌块 物理、力学性质相近的混凝土砖:切割砌块应使用手提式机 具或相应的机械设备,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随意打洞凿。 5.2.3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应使用电动工具搅拌均勾。应随 拌随用,拌合后宜在3h内用完为限,若环境温度高于25℃, 应在拌合后2h之内用完。 5.2.4砌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墙体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及砂 浆饱满度等,及时校正所发现的偏差,不得动已砌筑好的 砌块。 5.2.5外墙、厨房厕所卫生间及易发生裂、漏的部位,均应严 格控制砌筑质量。 5.2.6墙体的日砌筑高度应根据砌块与砂浆的材质、墙体部

应、气温、风压等条件分别控制,不得因连续砌筑引起墙体 更形、不均匀沉降或裂缝。 .2.7未经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得上岗砌筑。 5.3墙体的砌筑 5.3.1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砌筑,分为专用粘结砂浆砂浆薄层 干法码筑和专用砌筑砂浆普通砌筑两种施工方法。 .3.2薄层干法砌筑 1采用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为优等品的精确砌块和 学川粘结砂浆(粘结剂)砌筑。 2结构柱(混凝王墙)上的拉结筋应采用后错固连接。 3砌筑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含水率应不大于15%(砂 用气)、20%(灰加气),砌块施工前不得用水浇湿。 4砌筑前先根据排列结果,备好不同尺寸的砌块,计算皮 敢(包括砂浆灰缝尺寸),以皮数杆为标志,拉好水平线,并 用是结构程(混凝土墙)上拉结筋的位置及楼面导墙的筑 (或浇筑)高度:导墙表面应水平、平整,导墙完成后1~2 天可进行砌块的砌筑。 5砌筑从房屋转角处两侧与每道墙的两端开始:砌筑每楼 最的第一皮砌块前,应先用水润湿导墙基面,再用10~15m M7.5水泥砂浆铺砌第一皮砌块,砌块的垂直灰缝应批刮粘 合剂,并以水平尺、橡胶锤校正砌块的水平和垂直度。 6上皮砌块的砌筑,须待第一皮砌块水平灰缝的粘结砂浆 旋方可进行。 7每皮砌块砌筑前,宣先将其下皮砌块表面(铺浆面)用

磨砂板磨平,并用毛刷清理干净后再铺水平、垂直灰缝处的 粘结剂:每皮砌块砌筑时,宜用水平尺与橡胶锤校正水平、 垂直位置,并做到上下皮砌块错缝搭接。每皮块砌筑时, 先用毛刷将砌块表面浮灰清理干净,然后将粘结剂均匀铺刮 于下皮砌块表面及待砌砌块端面。砌块上墙后用橡皮锤轻击 砌块,橡皮锤应先从砌块的顶部向下敲击,然后沿水平方向 敲击压实,使粘结剂能从灰缝中挤出,灰缝不得留空隙,做 到随砌随勒,及时清理挤出的粘结剂。 8砌体转角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咬槎砌筑,对不能同 时砌筑而又必须留设的临时间断处设置施工缝,应砌成斜搓, 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接槎时DB/T 29-271-2019标准下载,应先清理槎 口,再铺粘结剂接砌。 9砌块水平灰缝应用刮勺均匀施铺专用粘结剂于下皮砌 块表面:砌块的垂直灰缝可先铺粘结剂于待砌砌块侧面再上 墙砌筑。灰缝应饱满,并及时将挤出的专用粘结剂清除干净, 做到随砌随动。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控制在3m以内。 10砌上增的砌块不应任意移动或撞击。若需校正,应在 清除原粘结砂浆后,重新铺抹粘结砂浆进行筑。 11墙体完后必须检查表面平整度,如有不平整,应用 钢齿磨砂板磨平,使偏差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12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每天 砌筑不宜大于两次,应待前次砂浆终凝后再继续砌筑。一般 情况下,日窃筑高度控制在2.8m以内。 13如设置墙体水平配筋带,应预先在砌块的水平灰缝面

专用开槽机开设通长三角形凹槽,置入钢筋后,应用粘结 或M7.5水泥砂浆填实至槽的上口平:设置墙体拉结钢筋 寸,在水平灰缝下皮砌块顶部采用手工镂槽器镂槽。 3.3普通砌筑 1砌筑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含水率应小于等于30%, 刀筑时应向砌筑面适当洒水,以手指摸后有湿润感即可。 2砌筑前先根据排列结果,备好不同尺寸的砌块,计算 数(包括砂浆灰缝尺寸),以皮数杆为标志,拉好水平线, 手确定结构柱(混凝土墙)上拉结筋的位置及楼面导墙的 (或浇筑)高度:导墙表面应水平、平整,导墙完成后1~ 天可进行砌块的砌筑。 3砌筑从房屋转角处两侧与每道墙的两端开始:砌筑时 立保证灰缝饱满,竖向灰缝应采用端面上灰法砌筑,并做到 三下皮砌块错缝搭接。 4铺设砌筑砂浆的长度一次不宜超过600mm或砌筑需要 的长度:铺浆后应立即放置砌块,要求一次摆正放平,砌块 切筑后砂浆已凝固,如需移动时,应铲除原有砂浆重新铺设 少浆砌筑。 5砌体转角及纵横交接处应咬槎砌筑:如采用不同材料或 下同规格砌块接槎时,应沿墙高每600mm左右或符合砌块模 效,用2中6.5钢筋伸入墙内拉结,每边长度应不小于1000mm。 6砌体的转角和级横墙交界处应同时砌筑,因特殊原因不 同时砌筑及其他需留置的临时间断处设置施工缝,砌成斜 差,斜槎长度应不小于高度的2/3:如留斜槎确有困难时,除

转角处或抗震设防地区的墙体外,也可砌成直槎,但必须沿 墙高度设置拉结筋并应符合本细则4.2.9条的规定。 7砌筑墙端时砌块必须将结构(柱、墙)上预留的拉结钢筋 展平,砌入水平灰缝中。 8墙体日砌高度控制在1.4m以内为宜,雨天施工不宜超 过1.2m。 5.3.4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水平联系梁、过梁、导墙宽度,当 内墙抹灰采用专用批士时,宜在内墙侧宜凹进10叫左右。 5.3.5砌体与钢筋混凝土柱(墙)相接处应设置拉结钢筋或L 型铁件进行拉结,设置间距应为三~三皮砌块的高度且≤600 m;砌体与钢筋混凝士柱(墙)间应预留10~15m的空隙, 待墙体砌筑完成后,将空隙清理干净,空隙内应嵌塞PE棒并 用PU发泡剂嵌填,外墙处还要用外墙弹性腻子封闭:当采 用拉结钢筋时,可采用植筋法错固。 5.3.6墙体砌筑时,如需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与水平联系梁 时,宣按框架结构施工方法先行浇注混凝土柱、梁。 5.3.7砌块墙顶面与钢筋混凝土染板底面间应预留20~50m 空,空隙内的充填物宣在墙体砌筑完成后7关后进行,对 于建筑顶部两层内墙,宜在完成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工程后 进行。先在墙项中间部位设泡沫交联聚之烯,再在其上每隔 500m用经防腐处理的木模模紧固定,然后在两侧用充填物 嵌严,充填物可采用专用粘结砂浆或专用砌筑砂浆,也可用 干硬性水泥砂浆、玻璃纤维棉或矿棉和PU发泡剂、现场发 泡聚氨脂,并可采取其他卡固措施(如L型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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