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943-2015〗海岸软土地基堤坝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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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土石围堰堰身可采用袋装土、充泥管袋、吹填海砂、土石泪

9.2.8基坑运行期间应对边坡或围护墙体的沉降、位移或内力以

贝雷梁钢便桥施工方案9.3.1龙口尺寸可根据龙口度汛、堵口水力要素按本规范附录E 经计算确定。

9.3.2对于 1 级、2 级堤坝,宜采用模型试验与计算相结合的方

9.3.2对于1级、2级堤坝,宜采用模型试验与计算相结合的方

化口门线方法按本规范附录C直接求出龙口最天流速和选择堵 口顺序

适应,可取2m/s~4m/s。以充填管袋为主要堵口材料时,设计控 制流速不宜大于3.5m/s。采用抛石截流时,可提高控制流速

在溢流、渗流和波浪作用下应符合水力稳定性要求。 软土地基应符合抗滑稳定性要求。 2 3 对于可冲刷的非黏性土地基上的截流堤,不应出现接触 中刷。

9.3.5截流堤可采用复式断面,下部溢流断面宜采用平堵

工,应结合压载和护底统筹考虑。止部非溢流断面应满足堵口期 挡潮以及施工交通等要求,其顶部高程应高于施工期设计高潮位 0.5m,可采用平立堵结合或立堵法施工。 9.3.6截流堤顶部宽度宜取3m~7m,非渗流出逸范围边坡可采 用1:1.3~1:1.5,渗流出逸范围内边坡宜为1:1.5~1:2.0。 9.3.7截流材料可采用充填管袋,也可采用块石。当采用充填管 袋截流时,应在二个潮周期内完成断流,不得在截流坝顶部高程达 到平均高潮位附近时坝顶二次过流。当块石不能维持稳定时,可 选用竹笼、混凝土人工块体、钢筋笼或其他结构,将其放在局部流 速大的部位,保持稳定。

9.3.8在水力的作用下

临界流速(。)应按下式计算:

2g Ys Yo /Dcosα Y

式中:K。 稳定系数,垫层块石直径小于抛投其上块石直径的 宜取0.7~1.0,垫层块石直径大于或等于抛投块石 直径时宜取1.0~1.2,钢筋笼等条形体宜取1.0; 重力加速度(m/s),应取9.8m/s:

Ys 抛投体重度(kN/m),对花岗岩块石,可取 26kN/m3; ——海水重度(kN/m²),可取10kN/m²~10.3kN/m; D一一按球形体折算的块石当量直径(m); 堆石体休止角(°),可根据工程经验取值; α 抛石体垫层倾角(°),根据工程经验可取小于堆石体 休止角的值,即α<9。

9.3.9堵口闭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闭气材料应采用海涂泥及黏土等具有防渗性和抗流失性 能的土料。 2当水较浅时可在截流堤内侧抛填土料,按自然坡度形成闭 气土体;当水较深时可在截流堤内侧筑一副堤,在副堤与截流堤之 间抛填闭气土体。 3闭气土体应符合渗透稳定和抗滑稳定的要求。 4闭气过程中,应充分利用水闸等设施控制围区水位

各类建(构)筑物的交叉利

10.1.1各类建(构)筑物宜采用跨越方式与海堤交叉,应统一规 划、合理布置,减少穿堤数量。 10.1.2与海堤交叉和连接的各类建(构)筑物应符合海堤防潮 (洪)要求,不应影响海堤的防汛安全和管理运用。 10.1.3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构)筑物应根据自身的结构特 点、运用要求、堤防工程的级别和结构等,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和 交叉连接结构形式,不应削弱堤身断面、堤基安全和降低堤顶 高程。 10.2 穿堤建(构)筑物 10.2.1在穿堤建(构)筑物与海堤的交叉部位,穿堤建(构)筑物 基础的沉降量应与同部位海堤基础的沉降量相协调,当两者差异 较大时,应采取与海堤衔接的过渡措施。沉降量的计算应符合本 规范第6.4节的规定。 10.2.2穿堤建(构)筑物与海堤的连接部位应满足渗透稳定要 求,在建(构)筑物外轮廓周边应设置截流环或刺墙等,渗流出口应 设置反滤排水。 10.2.3穿堤的各类建(构)筑物的底部高程应高于海堤设计潮 (洪)水位,其布置应满足海堤防潮(洪)体系的总体要求。当在设 计潮(洪)水位以下时,应设置能满足防洪要求的闻门或阀门,并能 在防洪要求的时限内关闭。当压力管道和各类热力管道穿过海堤 时,应布设在设计洪水位以上

新的设计条件进行验算,当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加固、改建或 重建。 10.2.5穿堤的建(构)筑物位置应选择在水流流态平顺、岸坡稳 定、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堤段;宜采用整体性强、刚度大的轻型结构: 其基础应在沿长度方向地基条件改变处设置变形缝和止水措施: 穿堤建(构)筑物周围的回填土干密度不应低于堤防工程设计的要 求;修建穿堤工程不宜采用顶管法施工;当采用顶管法施工时应选 择土质坚实的堤段进行,沿管壁不得超挖,其接触面应进行充填灌 浆处理。

10.3 跨堤建(构)筑物

10.3跨堤建(构)筑

11.1.1海岸软基堤坝工程的施工应包括施工准备、测量放样、地 基处理、堤身施工、闭气、护面、堤顶结构以及其他附属结构的施 工,围海工程尚应包括龙口形成和堵口。 11.1.2施工前应对水文、气象、地质等现场条件进行调查,并应 对风、波浪、潮流和雾等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11.1.3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现场条件和施工能力,合 理确定施工区段、施工顺序等,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1.1.4施工进度应按设计规定的加载速率进行。堤身填筑应根 据软土地基的特点、薄层轮加、间歇填筑。施工中应加强观测,当 发现堤身异常变形时,应立即停止加荷,采取卸荷措施。 11.1.5海岸软基堤坝工程应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程序安全度汛。 11.1.6施工测量控制网和施工测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和《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的 有关规定。 11.1.7混凝土施工及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DL/T5144的有关规定。

11.1.8石料的形状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表11.1.8的规

表11.1.8石料形状尺寸和质量规定

续表11.1.8序号名称形状尺寸加工要求用途最大单重受到用爆破法直接不规则的装、运条件的限开采,不加挑选,2抛石抛填块状制,宜为800kg以有一定的级配,含下混合级配泥量宜小于5%不规则的粒径为80mm~用爆破法直接整平、3二片石小粒径块状150mm开采,经筛选垫平不规则的用爆破法或劈毛石块状,块重大厚度大于150mm裂法直接开采,对于25kg外露面稍加修凿至少有一用爆破法或劈度大于面大致平整裂法直接开采,对5块石200mm²长度各为的石块,无尖外露面或四周稍厚度的2倍~3倍加修凿护坡或角、薄边一般砌筑外形方正,表面不允许凸出,凹入由岩石或大块深度不大于形状规则石料开劈,并经粗粗料石20mm,厚度不小于的六面体略修凿或经粗200mm,宽度不小加工于厚度,长度不小于厚度的1.5倍形状规则表面不允许凸有景观等按设计要求经细料石的六面体,或出,凹入深度不大特殊要求细加工按设计要求于2mm的砌筑物11.1.9土料宜就近采用海涂泥,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外运土料填筑。11.1.10过渡反滤石料宜采用自然级配的砂砾料和耐风化、水稳定性好的石料,其含泥量宜小于5%;也可采用石渣、人工轧制的碎石,其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64:

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1. 2地基处理施工

11.2.2土工织物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工织物应按照设计或施工方案拼接,接缝应采用双排尼 龙线缝合;起加筋作用的土工织物,在主要受力方向不宜有接缝。 2当土工织物直接铺设在涂面上或砂石垫层时,应先将涂面 或垫层整平。 3在低潮可露滩堤段或水深小于0.5m、有相应的质量保证 措施时,可人工铺设;当水深超过0.5m时,应采用铺设船铺设。 4人工铺设时,相邻布块的搭接宽度宜为0.5m;铺设船铺设 时,应根据水深、潮流情况,取1.0m~1.5m,在主要受力方向上不 宜搭接。 5水下土工织物使用铺设船铺设时,宜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 统同步测量铺设的轨迹和相邻土工织物的搭接宽度。 6土工织物铺设应铺放平顺、松紧适度、无皱折、镇压固定牢 靠,并应及时进行上部覆盖层的施王。 7X土工织物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2的规定

表11.2.2土工织物铺设允许偏差

L为设计搭接宽度,设计无规定时,取1000

11.2.3碎(卵)石垫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1.2.3碎(卵)石垫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粒径为5mm~100mm且级配连续的石料,其最大

1宜采用粒径为5mm~100mm且级配连续的石料,其最大 粒径不应大于120mm,其含泥量不应大于5%。

2碎(卵)石垫层填筑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其下部的土工布不 被损坏。 3海上船运抛填时,应分散卸料、均匀抛填在作业区域,填筑 高度不应大于设计垫层厚度的2倍。 4陆运填筑时,施工方法应根据滩涂土质情况确定,应采用 轻型车辆和推平设备,宜采用两台进占法填筑。人 5碎(卵)石抛填后,可露滩的堤段和水下堤段应整平。 6碎(卵)石垫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3的规定

11.2.3碎(卵)石垫层允许偏差

1水下软体排宜使用铺排船铺设,宜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同步测量铺设的轨迹和相邻排体的搭接宽度。 2软体排的压载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采用砂肋或砂袋软 体排压载时,砂肋或砂袋充盈率宜为80%~85%,系结带和系结 圈应连接牢固;当采用连锁块压载时,连锁块应均匀放置,并与排 体连接牢固。

表11.2.4软体排铺设允许偏差

注:L为设计搭接宽度。

11.3堤身填筑 11.3.1堤身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有加载速率和间歇时间要求的堤身填筑,应按设计要求 分层加高,各层荷载的间歇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2有镇压平台时,镇压平台高程以下堤身应与镇压平台同步 加载,镇压平台以上堤身加高前,镇压平台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内侧有闭气土方的,应先填筑抛石(砌石)堤身,再填筑闭 气土方;抛石(砌石)堤身与闭气土方的高差应控制在0.3m~ 1.0m。 4堤身填筑时,应根据后续沉降对堤坝断面的影响拟定施工 填筑断面,保证完工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5当堤身填筑受潮流、波浪影响时,应采取防冲刷、防浪冲击 的施工措施,防止石料损失。 11.3.2抛石筑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陆域或浅水域可插设标杆进行抛石筑堤的定位放样,标 杆间距宜为50m;在深水域,应采用定位船设置放样控制点,并通 过岸边架设的定位仪指挥船舶抛石;当抛石区域远离岸边或岸边 不具备定位指挥条件时,抛石船舶应配备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定点 抛,定位系统的允许静误差宜为土1000mm。 2当抛石有挤淤要求时,应从堤身断面中部逐步向两侧 抛填。 3当在土工织物加筋垫层或软体排上抛石时,应先抛填保护 层,再按有利于拉紧土工织物的顺序进行抛填。 4在陆域或浅水域抛石,可采用自卸汽车以端进法向前延伸 立抛。 5对于水上抛石,应通过试抛确定抛石船的驻位,水上抛石

1.3.1提身填筑应符合下列规

尚应采用先深后浅,分层、分段、分区薄层轮加,均衡上升的方法。 6当抛石体达到预定断面、沉降基本稳定后,应按设计轮廓 将其整理成型,对于水下不出露部分,当边坡稳定且不影响相邻结 构层功能时,可不整坡。 7抛石填筑的实际断面线与施工控制线间的允许偏差应符 合表 11. 3. 2 的规定

表11.3.2抛石填筑允许偏差

260的相关规定。 11.3.4混凝土筑墙(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堤防工程施工规 范》SL260的相关规定 11.4防渗工程施工 11.4.1海岸软基堤坝防渗工程施工应包括闭气土方和反滤层的 施工。 11.4.2,无压实要求的闭气土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土范围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取土处 离堤脚的距离应大于100m。当在迎潮面滩涂取七时,取七坑沿堤 坝轴线方向不应连续,避免取土的槽沟引导潮流冲刷堤基和堤身, 取土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不影响堤身整体稳定性。 2土方施工前,应清除涂面上的草皮、杂物;应探明抛石施工 时误抛或被潮流冲到闭气土方区域的石渣的分布,当其对闭气有 影响时应进行处理。 3水下土方施工可采用开底驳船抛填和管道输送等方法。 4应按设计加载曲线分层填筑土方。 5当采用外运土方时,应分层填筑、压实,严禁土块架空

6闭气土方完工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4.2的规定。表11.4.2闭气土方外观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1堤顶150mm高程100mm2平台顶150mm3堤顶+150mm宽度100mm平台顶+150mm5坡度N不大于设计值边坡6平顺度目测平顺11.4.3有压实要求的土方筑堤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的相关规定。11.4.4砂砾料、碎石反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反滤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2反滤层施工前,应对其下部基面、抛石体整平。3不同粒径组的反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应由底部向上按设计结构层要求逐层铺设,并保证层次清楚,互不混杂,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5分段铺筑时,应使接缝层次清楚,不得发生层间错位、缺断、混杂等现象。6已铺筑反滤层的工段,应铺筑上层堤料,严禁人车通行。11.4.5土工织物作反滤层、垫层、排水层铺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工织物铺设前应进行复验,质量应合格,扯裂、蠕变、老化的土工织物均不得使用。2土工织物基层应整平,不应存在可致土工织物损伤的凸起物。69:

3应自下向上进行铺设,上部织物应搭接在下部织物上或采 用尼龙线缝结,搭接宽度宜为200mm,并保证填筑上部土方时不 拉开。 4 铺设时土工织物不应张拉受力、折叠、皱折等。 5土工织物层铺设完成后,应覆盖上部土方。 11.4.6反滤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4.6的规定

表 11. 4. 6 反滤层的允许偏差

11.5/护面和堤顶结构施工

11.5.1护面和堤顶结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浪平台及其以上陡墙、顶堤等结构层应在地基和抛石堤 身沉降基本稳定后施工。 2闭气士方上的护面结构应在土方基本沉降稳定后施工。 11.5.2,大块石理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块石中80%单重应满足设计要求,最小块石单重不应 小于设计单重的50%;块石长边尺寸不宜小于护面层的设计 厚度。 2块石理砌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宜采用挖掘机理砌,块石与块石宜靠紧,单重较小的块石 应竖砌,不得有松动、叠砌、浮塞等弊病。 4在抛石筑堤时,宜将大块石用于理砌。 5天块石理砌应整体平顺,对于单块重量不天于200kg的 块石,其允许表面高差宜为士200mm,对于单块重量大于200kg 的块石,其允许表面高差宜为土300mm。

11.5.3干砌块石护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石前应按设计要求对基层进行修整,土坡应平整、密实, 稳定。 2过渡垫层应随铺随砌。垫层材料不得从塘顶向下倾倒;土 工织物应铺放平整,随铺随砌,防止暴晒;搭接长度不宜小 于300mm 3块石长边的长度不宜小于护面层的厚度。砌筑时应采用 竖砌法,使块石的长边垂直于坡面。坡面应平顺美观,不得有凹陷 凸肚现象。块石应紧密嵌固、相互错缝,砌缝不得大于30mm,三 角缝宽度不应大于70mm。在块石与垫层相接处,块石间的空隙 应用二片右填紧,不应从坡面外侧用二片石填塞块石的间隙,不得 有松动、叠砌和通缝等整病,并应按设计封边和封顶

稳定。 2过渡垫层应随铺随砌。垫层材料不得从塘顶向下倾倒;土 工织物应铺放平整,随铺随砌,防止暴晒;搭接长度不宜小 于300mm。 3块石长边的长度不宜小于护面层的厚度。砌筑时应采用 竖砌法,使块石的长边垂直于坡面。坡面应平顺美观,不得有凹陷 凸肚现象。块石应紧密嵌固、相互错缝,砌缝不得大于30mm,三 角缝宽度不应大于70mm。在块石与垫层相接处,块石间的空隙 应用二片石填紧,不应从坡面外侧用二片石填塞块石的间隙,不得 有松动、叠砌和通缝等弊病,并应按设计封边和封顶。 11.5.4浆砌块石护面施工,除同干砌石护坡外,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砌筑前应将块石表面的泥垢等杂质清除千净,并保持湿润。 2浆块石应采用坐浆法砌筑,块石与块石之间不宜直接接 触,当基底为砂碎石垫层时,底层浆砌石可不座浆, 3砌筑砂浆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浆砌块石的空隙率不宜 大于35%,填塞砂浆的饱满度应大于80% 方正块石的缝宽不得大于30mm,毛块石的缝宽不得大于 50mm,缝隙砂浆应饱满。 5浆砌块石应于当天及时勾缝,并应勾压紧密、深浅一致、宽 窄均匀、清洁美观。

11.5.5混凝土灌砌块石防护墙及护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砌石防护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砌用块石应新鲜、坚硬,面石宜有两个平整面,并应冲 洗干净,保持湿润; 2)所用混凝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11.1.7条的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块石大小应根据浇筑仓位大小确定,块径不得大于一次浇 筑混凝土最小尺寸的1/3:块石表面应清洗干净,间距不应小于 100mm,离模板的距离应大于150mm,埋石率宜为15%20% 2块石应分层埋入,先铺一层混凝土,按放一层块石,再振捣 至块石沉入混凝土中,不得先摆石,再灌混凝土。 3每层浇筑厚度宜为300mm~500mm,块石上下间不得叠 置,间距应大于100mm,最终面层应覆盖厚度为100mm的纯混凝 土层。

11.5.8人工护面块体的预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半封闭式模板预制的块体,宜在混凝土初凝前用原浆 2预制护面块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5.8的规定。

11.5.8人工护面块体的预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1.5.8人工护面块体的尺寸允许偏差

11.5.9护面块体安放前,应对块石垫层进行检查和修

11.5.9护面块体安放前,应对块石垫层进行检查和修整。护面 块体应自下而上安放,底部块体应与下部棱体接触紧密。

11.5.9护面块体安放前,应对块石垫层进行检查和修

块体应自下而上安放,底部块体应与下部棱体接触紧密

1当定点随机安放时,应先按设计块数的95%计算网点的 立置,并进行分段安放,安放完成后,应对块体的疏密情况进行检 查和补充安放。 2当采用规则安放时,应使垂直杆件安放在坡面下方,并压 在前排的横杆上,横杆宜置于垫层块石上,腰杆宜跨在相邻块的横 杆上。 11.5.11扭王字块体可采用定点随机安放或规则安放。当定点 随机安放时,块体在坡面上可斜向上放置,并使块体的一半杆件与 垫层接触,但相邻块体的摆向不宜相同。 11.5.12四脚空心方块和栅栏板安放应靠紧、稳固。当采用二片 石支垫时,支垫的数量不应超过两处,且不应使用两块二片石 叠垫。 11.5.13人工护面块体安装数量和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扭王字块体的安装数量满足设计要求。 2扭工字块体和四脚锥体等护面块体的安放数量不宜小于 设计安放数量的95%。 3四脚空心方块和栅栏板等块体的相邻高差不应大于 150mm,砌缝的最大宽度不应大于100mm。 11.6龙口与堵口施工 11.6.1 龙口构筑和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龙口施工前应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2龙口两侧堤坝宜采用坡度较缓的堤头边坡,停止进占时应 采用块石或石笼等材料对龙口两侧堤头予以保护。 3龙口应护底,护底长度应随口门收缩情况采用不同尺寸。 对于1级、2级坝宜通过模型试验确定龙口保护措施和范围。 4龙口护底应先铺厚度为0.3m~0.5m的石碴垫层,也可 在垫层下铺设一层土工布,再抛块石,块石尺寸应根据龙口最大流 速选定

石支垫时,支垫的数量不应超过两处,且不应使用两块二片石 叠垫。

1扭王字块体的安装数量满足设计要求 2扭工字块体和四脚锥体等护面块体的安放数量不宜小于 设计安放数量的95%。 3 四脚空心方块和栅栏板等块体的相邻高差不应大于 150mm,砌缝的最大宽度不应大于100mm。 1步口上快口龄工

11.6.1龙口构筑和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龙口施工前应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2龙口两侧堤坝宜采用坡度较缓的堤头边坡,停止进占时应 采用块石或石笼等材料对龙口两侧堤头予以保护。 3龙口应护底,护底长度应随口门收缩情况采用不同尺寸 对于1级、2级堤坝宜通过模型试验确定龙口保护措施和范围。 4龙口护底应先铺厚度为0.3m~0.5m的石碴垫层,也可 在垫层下铺设一层土工布,再抛块石,块石尺寸应根据龙口最大流 速选定

5龙口护底铺设应遵循先低后高、先近后远和先遍铺再逐步 加厚的原则。 6应保持基层基本水平,进出潮流平顺。 11.6.2堵口施工应在潮位低、潮差小、风浪小的时段进行,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非龙口堤段已达到安全度汛的挡潮要求。 2 龙口段水下部分截流堤断面、反压层、护底已达到设计 要求。 3临时排水口及其上、下游引渠工程已完成,并满足通水 要求。 4堵口材料、设备、人力等准备就绪。 11.6.3堵口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软土地基龙口宜采用平堵为主、平立堵相结合的堵口方 式,宜采用宽而浅、避免窄而深的龙口。 2对于多个龙口的工程,宜先堵地基条件差的龙口,可留 1个~3个地基条件较好的龙口最后同时截流;多龙口截流时,应 保持同步;当一个围区有几个龙口而又不能同步合龙时,围区的隔 堤应满足交通、分围区间的挡水和防渗要求。 3堵口方案应根据水力要素、地基稳定性和施工条件经过比 较后确定。

12.1.3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

12.2.3施工期监测指标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筑厚度应小于地基土抗剪强度能抵御的临界高度,应与 地基的强度增长相适应。 2填筑间歇时间不应小于地基抗剪强度增长需要的固结 时间。 3当地基采用排水固结处理时,地表沉降速率连续3天累计 不应大于30mm,水平位移速率连续3天累计不应大于10mm,孔 隙水压力不应大于荷载所产生应力的60%。

4当地基未进行排水固结处理时,地表沉降速率连续3 计不应大于10mm,水平位移速率连续3天累计不应大于5 地基孔隙水压力不应大于荷载所产生应力的60%。

4当地基未进行排水固结处理时,地表沉降速率连续3天累 计不应大于10mm,水平位移速率连续3天累计不应大于5mm, 地基孔隙水压力不应大于荷载所产生应力的60%。 12.2.4运行期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根据实测资料调整运行期监测控制指标。 2应满足堤坝工后沉降量、沉降差分析验证的需要。 12.2.5监测项目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期监测项目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堤身结构形式确 定。监测项目应包括:地表沉降观测、地基分层沉降观测、水平位 移、孔隙水压力、潮(水)位、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等项目。 2运行期监测项目宜包括下列项目:堤身沉降、位移、潮(水) 位、堤身浸润线、堤身堤基范围内裂缝、洞穴、滑动、隆起及翻沙涌 水等。 12.2.6监测设备埋设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仪器应经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才可使用,并应定期保 养、率定、校正。X 2应保证理设质量,损坏的设备应更换,并做好记录;监测设 备理设完毕后,应绘制监测设备布置图,并应填写理设记录表。 3监测设施均应标示其位置和编号。 工程施工中应对监测设施进行保护,及时检查工作状态。 5 监测仪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安装使用。 12.2.7监测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测仪器理设完成后,应对监测仪器的初始值进行率定。 2在施工期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监测。 3运行期堤坝的沉降、位移在完工后的第一年应每月监测 1次,第二年应每季度监测1次,第三年后宜每半年1次。 4裂缝监测在发展初期应每天监测一次,以后应每月监测 1次~2次。

1宜根据实测资料调整运行期监测控制指标。 2应满足堤坝工后沉降量、沉降差分析验证的需要

2.2.5监测项目设置应符合下列

1施工期监测项目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堤身结构形式确 定。监测项目应包括:地表沉降观测、地基分层沉降观测、水平位 移、孔隙水压力、潮(水)位、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等项目。 2运行期监测项目宜包括下列项目:堤身沉降、位移、潮(水) 立、堤身浸润线、堤身堤基范围内裂缝、洞穴、滑动、隆起及翻沙涌 水等。

1监测仪器理设完成后,应对监测仪器的初始值进行率定。 2在施工期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监测。 3运行期堤坝的沉降、位移在完工后的第一年应每月监测 次,第二年应每季度监测1次,第三年后宜每半年1次。 4裂缝监测在发展初期应每天监测一次,以后应每月监测 次一2次。

12.2.8监测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数据应记录。 2当监测数据异常时,应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分析原因,并提 出减缓填筑速率或停止填筑措施。

附录 A地基固结度计集

当地基的附加压力(oz)呈均匀分布,某一时间t的竖向平均 固结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地基附加压力非矩形布置时,则可按地基附加压力呈不同 的几何图形另行计算或查图确定

A.0.2有排水竖井的固结度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1一级或多级等速加载条件下,当固结时间为t时,对应总 荷载的地基平均固结度可按下式计算:

表A.0.2计算参数α,β值

2当排水竖并采用挤土方式施工时,应计入涂抹对土体固结 的影响。当竖井的纵向通水量9w与天然土层水平向渗透系数k 的比值较小,且长度又较长时,尚应计入并阻影响。径向和一级或 多级等速加载条件下的平均固结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U. 固结时间t时坚并地基径向排水平均固结度(%); kh一一软土层的水平向渗透参数(cm/s); ks一一涂抹区土的水平向渗透参数(cm/s),可取k。二(1/5~ 1/3)k; X 涂抹区直径d(mm)与竖井直径d(mm)的比值,可 >取2.0~3.0,对中等灵敏黏性土取低值,对高灵 敏黏性土取高值;一一 每一个竖井有效影响范围的直径(mm): 井径比,n=de/dw; qw 竖并纵向通水量(cm3/s),为单位水力梯度下单位时 间的排水量; L一一竖井深度(cm)。 3对排水竖并未打穿软土层时,应分别计算竖并范围土层的 平均固结度和竖井底面以下软土层的平均固结度,

经典的绿化施工组织设计附录 B 堵口水力计算

B.0.1堵口水力计算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确定堵口时间; 2 确定设计潮位和设计潮型; 信息 编制水位和库容(围区)关系图或表: 4对不同尺寸的口门,分别推求龙口水力要素随时间变化的 过程线; 5作各水力要素最大值等值线图 B.0.2堵口应选在潮位低、潮差小、风浪小、天气暖和内河流量 小的时段进行;不宜在台风、大潮、多雨、严寒或酷暑时段内堵口 堵口时间的选择不限定在一年中的某个季节,但应考虑到施工条 件好,易于堵口合龙及堵口合龙后有足够的时间加高培厚堤身,达 到设计预定断面,以满足大潮汛时挡潮要求。 B.0.3设计潮位应根据工程规模选择相应于堵口期某一频率的 年最高潮位。设计潮型应选择对堵口不利的潮型,即高潮位和设 计潮位相近且潮差大的潮型。 B.0.4堵口水力计算可采用根据围区进(出)水量平衡原理按下 式计算:

式中:Q。 计算时段内内陆流域来水平均流量(m"/s); Q 计算时段内水闸泄水平均流量(m"/s); Q 计算时段内龙口溢流平均流量(m"/s); Q 计算时段内龙口堆石体渗流平均流量(m/s); At 计算时段(s),宜取△t=1800s~3600s;

W2一计算时段末围区容量(m); Wi一一计算时段初围区容量(m3)。 B.0.5堵口水力计算所求水力要素过程线应包括内港水位、落 差、流速和单宽流量的过程线。 1围区水位过程线应按下列步骤计算: 1选定计算时段△t; 2)选围区起始水位h1,可选用水闸底槛高程或稍高一些; 3)根据初始外水位高程H1和h1,计算Q、Qs1、Qp1,并与 Q。(如有)相加得么Q1; 4)假设时段末围区水位h2; 5)根据时段末外水位高程H2和h2,计算Q2、Qs2、Qp2,并 6)计算 △W,△W=0.5X(≥Qi+ZQ2)△t; 7)根据h1,在围区库容曲线上查得Wi; 8)计算W2,W2Wi+△W; X 9)根据W2在围区库容曲线上查得h²,当h²和假设的h2 的差值的大小在某一精度范围内,则即为所求之值。 否则应重新假设h²和重新计算h2,直到假设h²和计算 h2的差值达到精度ε1范围内为止; 10)以H²和h²为下一时段之起始上下游水位,重复3)~ 9计算步骤,求第二时段末的内港水位; 11)逐个时段进行计算,经过二个潮期(约24h50min)后所 得之围区水位hi与一开始选定的围区起始水位h1之差 在要求精度2范围内,则计算结束。否则,应重新选定 围区起始水位h1,重复以上2)~11)计算步骤; 12)将求得各时段末的围区水位画出,即得围区水位过 程线。 2根据外水位过程线和所求得的围区水位过程线,按水力学 公式即可求得落差、流速和单宽流量过程线

B.0.6应根据下列步骤作各水力要素最大值的等值线图:

B.0.6应根据下列步骤作各水力要素最天值的等值线图: 1根据各水力要素过程线,分别找出不同尺寸口门各水力要 素的最大值; 2以口门宽度为横坐标,口门底槛高程为纵坐标,建立坐 标系; 3根据不同尺寸口门及对应各水力要素的最大值,按涨、落 朝分别绘制各水力要素最大值的等值线图

某乡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付录C龙口的转化口门

5根据施工条件,选择能控制的最大流速值,由此值即可求 导相应的转化口门尺寸(B、之); 6以此口门尺寸为基点,即可选定堵口的程序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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