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05-2022 饱和潜水系统检验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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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和潜水系统检验指南202

2022年5月1日生效

随着饱和潜水技术的发展,饱和潜水已被户泛应用于海洋工程中。对于饱和 潜水系统的检验需要有一份内容明确、详细、适用的技术指导文件。目前高雁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我社 涉及饱和潜水系统方面的规范有《潜水系统与潜水器入级规范2018》,但规范中 无法包含更多、更详细的技术、检验要求,且2021年生效的《饱和潜水系统外 盾式环控设备检验指南2021》和《饱和潜水系统自航式高压逃生艇检验指南 2021》,也缺少相关的关联性。本指南旨在编制更加详细、适用的技术标准,指 导饱和潜水系统的入级、检验工作,提升我社的服务能力。 本指南与《饱和潜水系统外循式环控设备检验指南2021》和《饱和潜水系 统自航式高压逃生艇检验指南2021》互为补充。

第1章总则.. 第1节一般规定. 第2节入级与检验 第3节定义. 第4节图纸资料 第5节材料.... 第2章饱和潜水设备 第1节概述 第2节一般规定. 第3节潜水钟... 第4节甲板减压舱. 第5节潜水员热水系统 第6节舱室环境控制系统 第7节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 第8节储气供气系统 10 第3章电气装置... 10 第1节一般要求 第2节电源和配电. 第3节控制和设备. 第4节电气贯穿件.. 1 第5节通信与航行设备 第4章消防... 第1节防火... 12 第2节失火报警和探火 13 第3节灭火装置 第4节逃生装置 14 第5章吊放系统... 14 第1节一般规定 14 第2节安全工作负荷(SWL) 14 第3节绞车 第4节液压泵站 第6章自航式高压逃生艇 16 第1节自航式高压逃生艇的设计与建造 16 第2节自航式高压逃生艇降落装置的设计与建造 第7章试验要求.. 第1节舱室系统. 第2节电气绝缘测量、电源控制及转换系统试验 18 第3节舱内监控及通讯系统部分功能试验. 19 第4节环境控制系统检验及试验 20 第5节探火及灭火系统检验及试验.. 23 第6节潜水钟吊放系统检验及试验

第7节热水机功能测试 第8节氨气回收系统功能性试验, 第9节其它功能试验.. 附录1饱和潜水系统产品持证清单, 28 A饱和潜水系统入级产品持证要求一览表. .28 B饱和潜水系统法定产品持证要求一览表.. 31 C饱和潜水系统起重设备产品持证要求一览表 32

饱和潜水系统检验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为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潜 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的补充,旨在为饱和潜水系统提供详细、合理和安全可靠的制造 检验标准,以满足水下作业、科学考察等海洋开发活动和保险业的需要

1.2.1本指导文件适用于申请CCS检验的饱和潜水系统,其他潜水系统可参照本指南执 行。 1.2.2对于饱和潜水系统的入级和检验要求,如《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没有明 确要求的,按照本指南执行。如本指南与《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要求有不协调之处, 应以《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要求为准,

1.3.1《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2018 1.3.2A.831(19)1995年潜水系统安全规则 1.3.3A.536(13)决议潜水系统安全规则 1.3.4《饱和潜水系统自航式高压逃生艇检验指南》(2021) 1.3.5《饱和潜水系统外循式环控设备检验指南》(2021) 1.3.6A.583(14)潜水系统安全规则修正案(1985) 1.3.7经修正的MSC.48(66)《国际救生设备规则》

符合《潜水系统与潜水器人级规范》或等效要求规定的潜水系统,CCS将授予人级符 号,并载入CCS船舶录。 潜水系统除可作为一完整系统入级外,其主要部件,如甲板减压舱、潜水钟等也可以单 独入级。 其他入级与检验要求见《潜水系统与潜水器入级规范》第2节的相关要求。

载人压力舱是一种能够装载1个或多个潜水员,且能够承受超过0.14bar压力差(相对 外部或者内部压力)的容器。

饱和潜水是一种采用载人压力舱的潜水方式,潜水员持续暴露于某种深度(高气压)下 达到一定时间后,溶解于机体组织内的惰性气体达到完全饱和的程度,即使再在该深度延长 暴露时间,饱和度也不再增加。

在压力状态下运送潜水员进行潜水作业所需要的整套装置和设备,一般包括潜水钟、甲 板减压舱、高压逃生舱、储气设施和吊放系统等

1.3.4饱和潜水系统

饱和潜水系统是指饱和潜水作业所需要的整套装置和设备

用于载人水下观察或在水下作业现场和甲板减压舱之间运送潜水员的装置,包括其装载 的设备

安装在母船或海上平台等,供潜水员加压、减压和饱和潜水时潜水员在高压下居住用的 装置。通常舱内或舱外具有能控制舱内外压力差的装置

在母船或海上平台等与水下工作现场或海面之间起吊、降放潜水钟的装置和设备。

供潜水人员从不同环境中出入生活舱时使用的压力平衡舱室

供潜水人员从不同环境中出入生活舱时使用的压力平衡舱室

1.3.10生命支持系统

在潜水作业或航行中,在所有压力范围和条件下,为潜水钟、甲板减压舱或水下居住室 内的人员提供安全环境所必需的储气、供气、有害气体去除、温度、湿度调节与控制、以及 应急支持等的系统的综合。

1.3.11高压逃生系统

一种包含载人压力舱的可移动系统。潜水员可以使用该系统安全地从潜水作业中撤离, 直到可进行减压的某一地点。

3.12自航式高压逃生

种自身具有动力推进系统的高, 种救生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的载人减压舱 配有在常压下操作和照顾潜水员的人员

1.4.1总体和结构部分

(1)总布置图; (2)系统图; (3)耐压壳体结构图; (4)强度计算书; (5)材料规格书:

(1)机械设备布置图; (2)机械设备总装图; (3)机械设备明细表; (4)管系原理图; (5)材料规格书; (6)机械设备、管系计算书:

1.4.3生命支持系统

(1)系统原理说明书; (2)生命支持计算书; (3)强度计算书; (4)冷热水管路图纸; (5)脐带图纸; (6)环境控制系统图纸; (7)其他保证安全作业的生命支持设备;

1.4.4吊放系统相关图纸

1.4.5救生设备相关图纸

(1)消防系统、说明书; (2)防火、探火、灭火装置布置图:

1.4.7电气部分图纸

1.4.7.1饱和潜水系统相关图纸资料: (1)电气说明书; (2)技术条件; (3)电力系统图,或者单线图; (4)电力负荷计算书,和/或蓄电池容量计算书; (5)电力推进装置单线图和控制原理图(如适用): (6)主要饱和潜水系统(例如:生命支持,通信,导航,探火,照明等)的电气系统图; (7)主要电气设备布置图; (8)电气设备明细表; 1.4.7.2主要设备相关图纸资料: (1)总图或外形尺寸布置图; (2)面板布置图; (3)产品技术条件,包括专用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试验报告; (4)电气原理图,包括配套电器规格明细表; (5)接线图(包括内部和外部):

潜水系统结构、受压容器和机械等用的钢材、铸钢件、锻钢件等主要材料的制造、试验 和验收,除满足《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外,还应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的有 关规定。对于新型材料的使用,应满足公认标准要求,公认标准是指CCS接受的适用国际或 国家标准,或由公认组织制定和维护的标准,

泡和潜水系统一般安装在潜水作业母船上,用于海上饱和潜水作业。潜水员在进行饱利 替水作业时,必须生活在饱和居住舱内,使机体在相当于作业面压力的环境下达到完全饱和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潜水员没有不适反应后再进行潜水作业,这时借助潜水钟把潜水员从减压 仓运送至海底潜水作业地点:潜水作业完成后,仍通过潜水钟将潜水员接回减压舱内休息 泡和潜水系统总体布置图如图1所示,包含甲板减压舱、潜水钟、吊放系统、生命支持系统、 机电房及潜水钟控制室、高压逃生舱等。

图1饱和潜水系统示意图

2.2.1潜水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应尽量合理和可行,使任何单一部件的损坏不致造成整个 系统处于危险状态。在系统和部件设计中,除了考虑设计参数,例如压力、温度、振动、操 作和环境条件外,还应考虑吊放操作不当及意外事故的影响。 2.2.2饱和潜水系统的设计、建造、安装和试验,除应符合《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 范》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根据所安装或适用的场合分别满足我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或《海 上移动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的有关规定。 2.2.3对于外循式环控设备和自航式高压逃生艇的相关设备,还应满足我社《饱和潜水 系统外循式环控设备检验指南》和《饱和潜水系统自航式高压逃生艇检验指南》的相关要求。 2.2.4潜水系统的所有组成部件的设计、建造和布置应能使其便于进行清理、消毒、检 查和维修。 2.2.5甲板减压舱、潜水钟和高压逃生舱的出入舱口的内径应不小于600mm。 2.2.6潜水系统不应安置在海上平台的危险区内。如不可避免地要安置在1或2类危险

区内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并经CCS审查同意。 2.2.7甲板减压舱舱室和潜水钟应装设安全阀或超压报警器。如装设安全阀,则在安全 阀与舱室之间应安装一手动速闭阀,此阀应以一易断金属丝固定在开启状态,其位置应便于 人员操作。

潜水钟是一种无动力潜水装置,用于运送潜水员。其必须能够承受潜水作业深度的内、 外压,属于压力容器。潜水钟应含深度(压力)控制、呼吸气体供给、气体成分控制、通信、 照明、视频等功能。 如图2所示为团式潜水钟,其功能是在压力状态下运载潜水员到达潜水作业位置或返回 甲板居住舱。同时,潜水钟又作为水下作业基地和应急避难场所

2.3.1潜水钟应设有适当的保护装置,以防止在吊放操作中受到机械损伤。 2.3.2潜水钟除应有主提升吊环外,还应有一附加的吊放系固点。其设计应足够吊起整 个潜水钟的重量,包括压载、设备以及留在钟内的潜水员重量。 2.3.3潜水钟的出人口盖应具有能承受外压力和内压力的密封,且应能从任何一侧开后 2.3.4每一潜水钟均应设有观察窗,并尽可能使钟内人员能够看到钟外的潜水员。 2.3.5潜水钟的内部空间应足够容纳额定人数的潜水员,连同必要的设备和器件,且能 页利地开关底部出入口盖。 2.3.6对潜水钟易受腐蚀的部位应考虑增加其厚度或根据所用材料的抗腐蚀性能和使用 不境条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2.3.7潜水钟底部人员出入口的内径应不小于650mm 2.3.8应有钟内潜水员拖拉钟外失去知觉潜水员入钟的设施。 2.3.9钟内的每一潜水员都应有一合适的座位,座位上应有安全带。 2.3.10应向钟内潜水员和潜水控制站人员提供一份应急通信敲击码。应急通信敲击码应 在潜水钟外张贴,应急通信敲击码的副本应在潜水钟内的观察窗附近张贴。

水系统可以具有单个居住舱,也可以具有多个居住舱。为了提高饱和潜水作业效率,满足同 时进行不同深度的作业要求,目前大多数饱和潜水系统具有2个或2个以上的甲板居住舱。 甲板减压舱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深度(压力)控制系统; (2)应急呼吸系统; (3)气体成分控制系统; (4)温湿度控制系统; (5)通信系统; (6)视频监控系统; (7)照明系统; (8)卫生系统; (9)舱底水排放系统: (10)消防系统; 2.4.1甲板减压舱应至少有两个舱室或两个连通的独立舱室,其中一个舱室应作为过渡 舱。 2.4.2甲板减压舱的舱室中应有一个是生活舱,最小的舱室也应能足够容纳2名人员。 2.4.3生活舱最低净高度不应低于1.8m。对最大工作压力小于2N/mm²的舱室,其最低 净高度,经CCS同意,允许适当减少。 2.4.4生活舱和拟作加压用的其他舱室应设有递物筒,当在高压下有人居住时,能通过 该筒提供食品、药物和器件。递物筒的设计,应能防止当舱室处在压力状态下,递物筒两端 门盖被同时意外地打开,应有联锁装置。 2.4.5每一舱室都应设有观察窗,以便从外面观察到舱内所有居住人员的状况

潜水员热水系统其功能是加热潜水钟、为潜水员提供热水和呼吸气体加热。主要包含热 水供排系统、潜水钟加热系统、潜水员热水供给系统。 2.5.1应能使用水面提供的热水加热潜水钟内部 2.5.2应能使用水面提供的热水向潜水员的热水服供给热水。潜水钟内应有热水温度显 示,应能调节向潜水员提供的热水的流量

第6节舱室环境控制系统

饱和潜水载人舱室的环境控制系统分为外循环和内循环两种基本形式。外循环是舱内主 气体通过管路经舱外生命保障系统再循环回舱内。内循环是舱室气体在舱内的循环。 外循环占地面积大,但维修和使用方便,常用于陆基系统。内循环占地面积小,但使用 和维修不方便,常用于船基系统。 环境控制系统主要作用是将压力舱内的CO2分压、温度和湿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东海嘉园居住小区二期MCA551型塔吊基础施工方案,分 别为: 温度:具备加热和冷却功能,温度控制偏差为+1℃; cO2:cO2分压不得超过1kPa(10mbar),cO2吸收能力应不低于相当于一个大气压下 每个潜水员22L/h; 湿度:推荐相对湿度控制范围为50%±20%。 舱室环控系统的要求 舱室环控系统(内循环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2.6.1环控系统必须具有主电源和应急电源,并能切换供电。 2.6.2环控系统必须在饱和潜水系统作业环境温度范围内以及甲板减压舱满员的条件下 满足对甲板减压舱温度和相对湿度控制的要求。 2.6.3应具有备用环控功能

第7节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

泡和潜水呼吸气体申的氨气价格昂贵,因此潜水员在水下工作时一般采用团式呼吸回路 盾环使用呼吸气体中的氢气。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的功能是回收潜水员呼吸气体 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2.7.1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必须是专门设计和制造的,应符合相应法规和规范要求。

2.7.2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的控制面板应安装在潜水控制室内潜水监督方便到达及 所有的仪表都能清楚显示的地方。 2.7.3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压缩机故障的听觉和视觉报警装置应安装在控制面板上 2.7.4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的补氧装置必须可以限制氧气的流量,保证补氧数量不 超过潜水员代谢耗氧。当气体回收系统电力中断时,补氧装置必须自动关闭。 2.7.5当采用回收气体向潜水员供气时,闭式潜水钟控制室必须对提供给潜水员的呼吸 气体中的氧和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持续监测。分析仪应具有高低报警设定和声光报警。 2.7.6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的气体压缩机必须是充许压缩混合气的专用压缩机, 2.7.7采用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时,潜水员必须采用专用的带呼吸气体回收功能的 潜水面罩或头盔。 2.7.8潜水员呼吸气体回收系统的操作程序必须张贴在潜水控制室。

储气供气系统的功能是储存和输送饱和潜水作业需要的各种气体。储气系统由储气瓶组 气体输送管系、气体压缩机等组成, 对于使用潜水系统进行的每次潜水作业,应备有足够的适应预定任务的呼吸气体,以供 正常和应急情况下使用。 储气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2.8.1储气系统的气体储存种类和储气量要满足饱和潜水作业对各种气体的储备要求。 2.8.2潜水钟储气系统与减压舱储气系统必须分开,避免用气时互相干扰。 2.8.3储气系统(包括储气瓶、供气管路、管汇等)必须具备有效检验证书、工作压力标 志及气体成份标志。 2.8.4储气区域应具有高压警示标志。 2.8.5储气区域应具有消防设施。 2.8.6封闭的储气区域应设置氧浓度分析仪,并具有氧浓度高低报警设定和声光报警。 2.8.7封团的或无人的储气区域应设置火灾探测装置。 2.8.8其余要求按照饱和潜水作业气体管理规定。

某泵站污水主干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控制和供气等生命支持系统的控制和监测设备等。上述设备分散布置于饱和潜水集装箱、设 备集装箱、甲板减压舱、潜水钟、吊放系统和高压逃生系统

3.2.1饱和潜水系统应设置主电源和应急电源。通常饱和潜水系统主/应急电源直接由母 船或海上平台上的主/应急电源分别供电。 3.2.2应急电源的供电范围应满足《潜水系统和潜水器入级规范》第10章第2节10.2.1.7 的设置和供电要求。 3.2.3高压逃生艇应按照《饱和潜水系统自航式高压逃生艇检验指南》7.6.4的要求设置 相互独立的主电源和应急电源。 3.2.4下列各系统和装置的电气设备应由主配电板或分配电板的独立支路供电:(1)潜 水钟的吊放系统(若是电动的);(2)舱室和潜水钟的照明系统;(3)生命支持系统的电气 设备:(4)通信系统,电视监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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