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25-2013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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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925-2013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pdf

ntercity transportation pla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4年6月1日

瓦斯河龙洞水电站引水隧洞标宋家沟桥加固施工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现批准《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号为 GB50925一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4.1、 8.3.1、8.3.2、8.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现批准《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号为 GB50925一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4.1、 8.3.1、8.3.2、8.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29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规 范*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制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对外 交通枢纽、铁路、公路、港口、机场。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 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上海 市静安区铜仁路331号,****:20004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黄吉铭沈国平金忠民高岳张式煜 纪立虎 刘建成 陶芳勤享 郭大忠胡永辉 陈文辽 钱少华 谢靖怡 汪铁骏 张弘 主要审查人:王静霞 孔令斌 蒋作舟 龚正明 文国玮 潘海啸 何志工 钱林波 张晓春蒋宗健 蒋锡佐

1总 则 2术语 7 3 基本规定 4 对外交通枢纽 4. 1 对外交通枢纽规划 4. 2 对外交通客运枢纽 4.3 对外交通货运枢纽 5 铁 路 5. 1 铁路规划 5 5. 2 铁路线路 5 5. 3 铁路站场 5 5. 4 铁路用地 6 公 路 6. 1 公路规划 6. 2 公路设施 7 港 口 7. 1 港口规划 7. 2 港区规划 9 8 机 场 (12) 8. 1 机场规划 (12) 8. 2 机场交通 (12) 8.3 机场环境和用地 (13) 本规范用词说明 (14) 引用标准名录 (15) 附:条文说明 (17)

1 General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 4 Intercitytransporthub 4.1Intercitytransporthubplanning 4.2Intercitypassengertransporthub 4.3Intercity freight transport hub 5 Railway 5. 1 Railwayplanning 5. 2 Railwayline 5.3 Railwaystation 5. 4 Railwaylanduse 6 Highway 6.1 Highway planning 6.2 Highwayfacilities 7 Port 7. 1 Port planning 7.2Port area planning 8 Airport (12) 8.1Airport planning (12) 8.2Airport transportation (12) 8.3Airport environment and landuse (1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5)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7)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城市对外交通规划,提升城市功能, 优化空间布局,建设高效、便捷、安全、经济的城市对外交通系统, 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对外交通规划。

1贯彻资源节纳、环境发好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倡导绿色交 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对外交通规划应与周边区域发展、城市功能、空间布 局相协调,符合城市长远发展要求。 3城市对外交通系统应与城市交通合理衔接,增强对外交通 枢纽的整体功能,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和效能。 4城市对外交通设施应综合设置,满足城乡统筹发展要求: 并应适当预留发展空间。 1.0.4城市对外交通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 1 对外交通枢纽

intercitytransport hub

铁路、公路、水运和航空多种对外交通运输方式或同种对外交 通运输方式多干线之间相互衔接,并与城市交通相互转换的重要 节点。

city air terminal

位于城市规划区,具有航空售票、办理登机、托运行李、联检、 输送旅客等功能的交通设施。

3.0.1城市对外交通发展战略和系统布局规划应根据全国城

3.0.3城市对外交通集疏运通道应根据集疏运方向、运输方式

3.0.4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客运港和机场航站楼等客运设

3.0.4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客运港和机场航站楼等客运 施应与公路、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合理衔接,并应设置城市公共 通和社会停车等设施。

3.0.5对外交通货运系统应与城市交通系统紧密连接,根据城市

与城市空间布局相协调。对外交通走廊内相同走向的多条线路宜 并行设置。

据相交线路的等级、技术要求和交通量合理确定。

4.1.1对外交通枢纽应按交通功能分为对外交通客运枢纽和对 外交通货运枢纽,并应分开设置。 4.1.2对外交通枢纽应与城市交通枢纽结合,并应加强交通转换 功能,配套设置集散设施。

4.2对外交通客运枢纽

4.2.1对外交通客运枢纽应按对外交通区位、服务功能和客运规 模分为三级。对外交通客运枢纽分级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4.2.1对外交通客运枢纽应按对外交通区位、服务功能和客运规

表4.2.1对外交通客运枢纽分级(人次/日)

4.2.2对外交通客运枢纽应与城市道路系统、公路系统和公共交 通系统合理衔接,有条件的客运枢纽应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衔接 4.2.3对外交通客运枢纽应根据周边用地条件紧布局,可结合 公共服务等设施综合使用。

4.3对外交通货运枢纽

4.3.1对外交通货运枢纽应根据区位、功能和货运规模合理确定。 4.3.2对外交通货运枢纽应优先考虑与铁路站场、港区、机场等衔接,实 现多式联运,并应规划集疏运通道,与城市道路系统和公路系统合理衔接。 4.3.3对外交通货运枢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应根据产业布局、货 源分布、流量运输组织等因素合理确定。

5.1.1铁路规划应根据国家铁路网规划、城市布局、人口规模、客 货运输需求、站场设施的功能、等级,合理确定铁路线路、站场布局 和用地规模。铁路规划应满足城镇发展、产业布局和城市交通功 能的要求。 1性收

5.1.2铁路按运输功能应分为普速铁路、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

5.1.2铁路按运输功能应分为普速铁路、高速铁路和城

5.2.2港区、工业区、工矿企业等可根据运输需要设置铁路专用线。 5.2.3铁路线路敷设方式应根据线路功能、技术等级、城市布局 等要求合理确定,必要时可采取地下敷设的方式。 5.2.4铁路进入建成区,应结合沿线建设现状、规划用地布局、环 境要求等,合理确定铁路线路

5.2.3铁路线路敷设方式应根据线路功能、技术等级、城市布)

5.3.1铁路客运站应根据高峰小时旅客发送量分为特大型、大型 和中小型客运站。 1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根据城市布局宜设置多个铁路客运站 并应明确分工、等级与衔接要求; 2中小城市铁路客运站应根据城市布局和铁路线网合理设置; 3高速铁路客站应在中心城区内合理设置;

4城际铁路客运站应根据铁路客运量、城市布局和交通条件 合理设置。

5.3.2铁路货运站场宜设置在中心城区外围,应具有便捷的集疏 运通道,可结合公路、港口等货运枢纽合理设置。 5.3.3集装箱中心站应设置在中心城区外,具有便捷的集疏运通 道,与铁路干线顺畅连接,与公路有便捷的联系。 5.3.4*组站、动车段(所)等铁路设施应设置在中心城区外,符 合城市布局要求。*组站宜与货运站结合设置,位于铁路十线汇 合处,与铁路干线顺畅连接

5.4.1城镇建成区外高速铁路两侧隔离带规划控制宽度应从外 侧轨道中心线向外不小于50m:普速铁路于线两侧隔离带规划控 制宽度应从外侧轨道中心线向外不小于20m;其他线路两侧隔离 带规划控制宽度应从外侧轨道中心线向外不小于15m。 5.4.2铁路设施的用地规模和用地长度要求应根据功能布局、设施规模

表5.4.2铁路设施规划用地

6.1.1公路规划应根据国家和省域公路网规划、城市布局、公路 客货运输要求,合理确定公路网功能等级、站场布局和用地规模。 6.1.2公路按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和技术要求可分为高速公路、 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6.1.3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主要对外联系方向上应有2条二级以 上等级的公路。 6.1.4高速公路应与城市快速路或主十路衔接,一级、二级公路 应与城市主十路或次干路衔接。 6.1.5公路红线宽度和两侧隔离带规划控制宽度应根据城市规 划、公路等级、车道数量、环境保护要求和建设用地条件合理确定 城镇建成区外公路红线宽度和两侧隔离带规划控制宽度应符合表 6.1.5的规定。

表6.1.5城镇建成区外公路红线宽度和两侧隔离带规划控制宽度(m)

6.1.6公路进入城镇时应满足城市环境、交通安全等要求,结合用 地和道路横断面布置合理确定红线宽度和两侧隔离带控制宽度。

6.2.1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应根据城市规模、布局、

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应根据城市规模、布局、公路网规划 条件等因素确定,宜设置在建成区边缘;特大城市可在建成

区内设置高速公路出入口,其平均间距宜为5km~10km,最小间 距不应小于4km。

6.2.3对外社会停车场应根据城市布局、停车、换乘要求和客

6.2.4公路客运站应根据城乡客运需求、城市布局和对外交通 向合理设置;宜结合铁路、港口、机场布局,并应与城市交通系统 衔接。

定,其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 要求》JT/T200的有关规定

2.7公路货运站的用地规模应根据货物运输的种类、货运量和 输方式确定,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汽车货运站(场)级别划分 建设要求》JT/T402的有关规定,

7.1.1港口规划应根据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 港口布局规划、城市发展、港口运输和岸线资源等要求秦皇岛某超高层(120m)写字楼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矿 港口的功能、布局和用地规模。

7.1.2港口布局应与城市所在区域用地、产业发展、岸线和舟

划相协调,并应根据自然地理、经济、技术和集疏运条件统筹规 L,分期实施,

港口选址应符合城市环境要求,与水厂、水库取水口和水 区保持安全距离。危险品*头选址应符合城市安全要求 可法运泽道声反城世言

7.1.5海上航道的净空要求应根据海轮通过最大吨位的高度设 置。内河航道的净空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 GB50139的有关规定。

7.2.3港区应合理确定集疏运方式DB62/T 2959-2018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规范.pdf,集疏运通道应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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