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5020-2022 建筑结构隔震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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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分别表示集中于质点i、隔震层的重力荷载代表 值(N); ci:———j复振型i质点的水平相对位移非比例阻尼影响 系数,比例阻尼时等于1; Φji—j复振型i质点水平相对位移(mm); ;j复振型的参与系数; ^,—j复振型的特征值; c%——j复振型i质点的地震作用非比例阻尼影响系 数,比例阻尼时等于1; 地震作用影响向量; W 隔震层圆频率(rad/s),等于隔震层刚度除以隔

震结构总质量的平方根: 一上部结构瑞利阻尼质量比例系数; 4 b一上部结构瑞利阻尼刚度比例系数: μ—隔震层质量与上部结构总质量比值; Re表示取复数实部。 振型水平地震作用效应非比例阻尼影响系数可按

B.0.2振型水平地震作用效应非比例阻尼影响系数可按下式计 算:

式中:S—振型速度相关水平地震作用效应,由相应速度相关 水平地震作用确定。 振型i质点速度相关水平地震作用可按下式计算:

某35KV线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X,G/含XG 8 V3Sh(S, +arsh)a15

附录C隔震支座连接设计

C.0.1橡胶隔震支座水平变形后,隔震支墩及连接部位的附加 弯矩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M一隔震支墩及接部位所受弯矩(N·mm); P一上部结构传递的竖向力(N); 8支座的水平剪切变形(mm); V支座所受水平剪力(N); h一支座的总高度(含连接板)(mm)

C.0.2隔震支墩混凝土局部受压最大压应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支墩混凝土受压区对应的圆心角的 一半(rad).0=

+2nF X,——中性轴位置,此处X.=0.5+ 螺栓布置的半径(mm); 上下支墩有效混凝土柱截面半径(mm).r=D./2。

1一连接板;2一有效混凝土截面轮廓;3一螺栓中轴线;4一隔震支座 C.0.3隔震支座连接螺栓强度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FB Aw ≤1 InA) M,Lmax Fr E = ZL? nh

式中:FB 螺栓拉力(N); Ah 单个螺栓截面积(mm²): t 螺栓抗拉设计强度(N/mm²); nb 螺栓数量; 广 螺栓抗剪设计强度(N/mm²); Vh M. 支座水平剪力产生的附加弯矩(N·mm),M,= 螺栓到中性轴的最大距离(mm): L 螺栓到中性轴的距离(mm),其中中性轴距离隔震

F 支座提离力(N)

C.0.4隔震支座预埋件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D.3连接螺栓受力简图

图C.0.4预埋件受力情况

与连接螺栓相连锚筋强度验算:

式中:B 与连接螺栓相连锚筋的受拉应力(MPa); Aab一一单个锚筋截面积(mm²); fob一锚筋抗拉设计强度(N/mm²)。 2与连接螺栓相连锚筋的锚固长度应符合下式规定,且不 小于250mm:

式中: 与螺栓相连锚筋的锚固长度(mm): α. 锚筋的外形系数,光圆表面取0.16,带肋表面取 0.14; f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²); dab 锚筋直径(mm)。 3预埋板中部栓钉受剪承载力设计值由下式确定:

≤Ns=0.43A. ns V,≤0.7A.Yf

单根栓钉所承受的剪力(N); 栓钉数量; 单根栓钉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mm²); 单根栓钉截面积(mm²); 混凝土的弹性模量(N/mm²);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²): 全钉材料抗拉强度最小值与屈服强度之比: 栓钉抗拉强度设计值(N/mm²):当栓钉材料性能等 级为4.6级时,ft=215N/mm²,=1.67。

D.0.1天然橡胶隔震支座滞回模型(图D.0.1),水平刚度设计 值可按下式进行计算(环境温度为23°C):

式中:K, 天然橡胶隔震支座水平刚度设计值(N/mm); 橡胶剪切模量(MPa); A,—叠层橡胶横截面面积(mm²),不含橡胶层中间开孔 面积; 橡胶层总厚度(mm)。

图D.0.1天然橡胶隔震支座滞回模型示意图

考虑温度修正的天然橡胶支座水平刚度设计值可按下式进 行调整:

式中:to 修正前温度(°C):

修正后温度(℃); αk温度修正系数,由支座相关性试验确定。 D.0.2铅芯橡胶支座滞回模型(图D.0.2),其主要力学性能参 数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图D.0.2铅芯橡胶支座滞回模型示意图

1环境温度为23°C时的屈服后水平刚度设计值可按下式 确定:

+K. Ap K,=Gp

2环境温度为23°C时的水平屈服剪力设计值可按下式确

Q, = CoyO,Ap

式中:Q, 铅芯橡胶支座水平屈服剪力设计值(N): p一一铅芯剪切屈服应力(MPa); CQy——水平屈服剪力调整系数,可由支座试验确定。 考虑温度修正的铅芯橡胶支座水平屈服剪力设计值可按下 式进行调整:

式中:αQ 温度修正系数,由支座相关性试验确定。 3 屈服前水平刚度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K。 铅芯橡胶支座屈服前水平刚度(N/mm); 之比值。 4 铅芯橡胶支座等效水平刚度和等效阻尼比可按下式确 定:

式中:Keg 铅芯橡胶支座等效水平刚度(N/mm); 铅芯橡胶支座等效阻尼比: 座水平位移与橡胶层总厚度之比值

座水平位移与橡胶层总厚度之比值。 D.0.3 弹性滑板支座滞回模型(图D.0.3),其主要力学性能参 数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D.0.3弹性滑板支座滞回模型(图D.0.3),其主要力学性能参 数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图D.0.3弹性滑板支座滞回模型示意图

1环境温度为23°C时的屈服前水平刚度设计值可按下式 确定:

式中:Q 一弹性滑板支座水平屈服力设计值(N) 滑移面摩擦系数,可由支座试验确定; W一支座承受的竖向荷载(N)。 3弹性滑板支座等效水平刚度可按下式确定:

图D.0.4摩擦摆隔震支座滞回模型示意图

屈服后水平刚度设计值可按下式确

式中:K, 一 摩擦摆隔震支座屈服后水平刚度设计值(N/mm); R。摩擦摆隔震支座等效曲率半径(mm)。 2水平屈服力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Q, 摩擦摆隔震支座水平屈服力设计值(N); L 摩擦面摩擦系数,可由支座试验确定

表E.0.1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

附录E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续表E.0.2隔震支座尺寸偏差检查记录

注:表中D表示圆形隔震支座包括保护层厚度的直径,Q"、6分别表示矩形隔震支座包 括保护层厚度的长边、短边边长

括保护层厚度的长边、短边边长。

续表 F.0.1 隔震支座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续表 G.0.1 隔震构造措施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续表H.0.2隔震支座安装记录

续表H.0.2隔震支座安装记录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18306 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6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 7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 8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 9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1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50868 12 《橡胶支座第1部分:隔震橡胶支座试验方法》 GB20688.1 13 《橡胶支座第3部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GB20688.3 14 《橡胶支座第5部分:建筑隔震弹性滑板支座》 GB 20688.5 15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CB55001 16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 17 《建筑摩擦摆隔震支座》GB/T37358 18 《建筑抗震韧性评价标准》GB/T38591 19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 20 《建筑隔震设计标准》GB/T51408 21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7部分:柱的特殊要求》 GB/T 9978.7 2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

2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24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99 25 《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 26 《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360 27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JG/T118 28 《建筑消能阻尼器》JG/T209 29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GJ/T251 30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I7 31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 WW/T0048 32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16

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通常包括给定年限内不同超越概率的地 震动参数,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按相关标准执行,并对其评价报 告的质量负责。这意味着,特殊设防类建筑地震作用计算提高的 幅度应经专门研究,并需要按规定的权限审批。 3.0.2隔震建筑高宽比计算时,其高度应取隔震层以上结构的 高度。当隔震建筑的高度或高宽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限值时,详尽的论证必须包含对结构 抗倾覆设计和支座抗拉设计的论证,抗倾覆措施是指在隔震层设 置具有抗拉功能的装置或部件,或通过其他方式来抵抗结构的倾 覆效应.使隔震支座的拉应力控制符合本规程第4.5.5条和第 4.5.12条的规定,并预留整体抗倾覆安全裕度。 3.0.4隔震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震后损失、修复难易程度等选 择合适的性能目标,并满足《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令第 744号)相关要求。对于隔震建筑,当其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 型、隔震层设置等超过本规程的规定或抗震设防标准等有特殊要 求时,宜采用更高的性能自标,可根据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 设计。高烈度设防地区指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地区。地 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指未来5至10年内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危

高度。当隔震建筑的高度或高宽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限值时,详尽的论证必须包含对结构 抗倾覆设计和支座抗拉设计的论证,抗倾覆措施是指在隔震层设 置具有抗拉功能的装置或部件,或通过其他方式来抵抗结构的倾 覆效应,使隔震支座的拉应力控制符合本规程第4.5.5条和第 4.5.12条的规定,并预留整体抗倾覆安全裕度

择合适的性能自标,并满足《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令第 744号)相关要求。对于隔震建筑,当其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 型、隔震层设置等超过本规程的规定或抗震设防标准等有特殊要 求时,宜采用更高的性能自标,可根据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 设计。高烈度设防地区指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地区。地 表重点监视防御区是指未来5至10年内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危 险或者受破坏性地震影响,可能造成严重的地震灾害损失的地区

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蓝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 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产播 电视等公共建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 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其中“满足正 常使用要求”,需维持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建筑性能,包括建筑空 间正常使用,结构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转等。考虑到建筑功能特 点、震后使用需求等,将上述建筑划分为两种类型,并对其楼面加 速度限值、韧性水平等提出具体要求。 当新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政策对建筑功能震后“满足正 常使用要求”有另行规定时,设计时也可参考新标准或政策执行。 3.0.6D级抗震性能自标的隔震建筑,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 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0.7E级抗震性能自标的隔震建筑,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三水准、两阶段”的设计方法进行设计, 其整体性能自标略高于传统抗震结构,能保证实现“小震不坏、中 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要求。

3.0.8既有建筑改造类项目采用隔震技术后,其设计工作年限

性能目标、地震设计参数等可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执行,目不低于原设计标准。设计方法可参考本规程E级性能目 标的隔震建筑实施

3.0.9为保证隔震层在地震作用时提供设计预期的力学性能

隔震建筑的地基与基础的变形应该整体协调、一致,隔震层不同 立置支座对应的地基与基础不能发生明显的局部变形(包括水平 和竖向)。当地基为软弱黏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 土时,应根据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和其他不利影响,采取相应

3.0.12为了监控和记录地震过程中隔震层的行为,宜在隔震层

设置划痕定位记录装置,或其它传感器

本现,振型分解反应谱法仍是基本方法,时程分析法作为补充计 算方法。所谓“补充”,主要指对计算结果的隔震层剪力、位移、上 部楼层剪力和层间位移进行比较,当时程分析法大于振型分解反 应谱法时,相关部位的部件与构件的内力和配筋作相应的调整 本型不规则,高度超过60m,或者隔震层装置组合比较复杂,都是 可能造成结构地震响应行为更为复杂的因素,因此,只要符合上 述条件之一,即要求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本规程的振 型分解反应谱法,是考虑非比例阻尼矩阵的复振型分解反应谱方 法。当隔震层的阻尼比较小,隔震结构体系动力响应受非比例阻 尼影响较小时,可采用实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

4.1.5自前,对于近断层地震动的认识还十分有限。对于近断

层地震动的速度脉冲和永久位移等特性的产生机理尚不明确。 近断层地震动特性对建筑结构的影响研究也不充分。而且,在大 多数近断层地震动中,并没有速度脉冲和永久位移特性,只有非 常少量的地震动具有速度脉冲和永久位移特性(2007年,Jackw.

4.2.2考虑到隔震结构的变形和破坏形态与一般抗震的长周期

4.2.2考虑到隔震结构的变形和破坏形态与一般抗震的

4.2.3采用底部剪力法时或进行隔震方案初步设计时,可用

居自前研究分析结果,按照5%阻尼比自标规范反应谱生成的人 工波在20%阻尼比条件下的反应谱值明显小于相应的目标规范 支应谱值,相差幅度超过20%。以5%阻尼比目标规范反应谱生 成的人工波基于时程分析方法计算得到的隔震结构的动力响应 偏小。在进行隔震结构的时程分析时,应对此问题加以重视。地 震波的持续时间对于考虑累积损伤效应的结构体系具有重要的 影响,另外隔震结构的周期长,地震波持续时间过短会导致分析 结果的不安全。输人的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应包含有效持续的 间,有效持续时间一般从首次达到该时程曲线最大峰值的10%那 点算起,到最后一点达到最大峰值的10%为止;不论是实际的强 震记录还是人工模拟波形,有效持续时间一般为隔震结构基本周期 的(5~10)倍,即结构顶点的位移可按基本周期往复(5~10)次。 选择实际强震记录地震动加速度时程曲线,以及合成人工模 以地震动加速度时程曲线时,应满足给定的设计反应谱的相关要 求。所选取的多组地震动加速度时程曲线的平均地震影响系数 曲线,与设计反应谱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相比,在对应于结构主 要振型周期点上的误差不大于20%。每条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 计算所得结构底部剪力,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相比一般 不会小于65%、天于135%:多条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结 构底部剪力的平均值,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相比一般不 会小于80%、大于120%。可采用自标反应谱配合实际强震记录 地震动加速度时程曲线的相位谱合成,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考虑 不同地震烈度下持续时间的差异。 现有的人工模拟地震动加速度合成方法是采用强度包线进 行时域的强度调整,忽略了实际强震记录的频率非平稳特征,在 考虑结构的非线性力学行为时,输入地震动的频率非平稳特征可 能会对计算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

剪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隔震建筑 质点表示第i层。 4.3.2结构的动力特征理论上应该包括质量矩阵M、阻尼矩阵 C、刚度矩阵K三方面的影响因素,为了简化处理,同时考虑传统 结构中阻尼部分影响较小,长期以来采用只考虑质量矩阵M、刚 度矩阵K的振型分解方法,即所谓的实振型分解方法。当C矩阵 的影响不可忽略时一比如隔震结构中隔震层的等效阻尼比通 常会在15%以上,大概是上部结构的3倍以上,再采用实振型分 解方法是不合理的。复振型分解法同时考虑了M、C、K矩阵的影 响,得到的振型周期、振型阻尼比是结构体系真实的动力特征,在 理论上对非比例阻尼问题的处理是精确的:实振型分解法是复振 型分解法的一种特例,当C矩阵满足比例阻尼假定时由复振型分 解法可以退化到实振型分解法;另外,从已有的分析结果看,隔震 层阻尼比越天、上部结构层数越多的隔震建筑复振型分解法与实 振型分解法的计算结果相差越大,最高可达35%以上,强迫解耦 的实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结果小于复振型反应谱法,这是偏于不安 全的;工具方面,现有的计算程序已有实现复振型分解反应谱方 法的功能。 本规程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默认是基于考虑阻尼矩阵的复 振型分解的反应谱方法,基本公式的形式与不考虑阻尼矩阵的振 型分解反应谱方法是一致,区别在于振型参与系数和振型耦联系 数的计算公式。 当隔震层阻尼比较小时,可采用强迫解耦振型分解反应谱方

4.3.3线性组合法:分别计算重力荷载和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响 应,并将计算结果线性叠加。非线性组合法:先采用非线性重力 荷载工况加载,保持重力荷载恒定,再施加不同工况地震作用

型结构的时程响应分析结果的统计表明,若选用不少于2组强震 记录和1组人工模拟的加速度时程曲线作为输人,计算的平均地 震效应值不小于大样本容量平均值的保证率在85%以上,而且 股也不会偏大很多。当选用数量较多的地震波,如5组实际记录 和2组人工模拟时程曲线,则保证率更高。由于实际强震记录的 反应谱很难满足设计反应谱的要求,可以参考日本的做法,采用 目标反应谱结合实际强震记录相位加以调整,形成修正的强震记 录时程曲线,5组强震记录中可以采用2组此类修正时程曲线

4.3.7隔震支座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计算时,也可采用此简个

4.4.1 取值参考《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 4.4.2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当楼面活荷载为主导可变荷载

4.4.1取值参考《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

4.4.5荷载和作用的分项系数参考《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月

规范》GB55002。设防地震作用下进行结构地震内力分析时,可 对抗震墙连梁刚度予以折减,折减系数在设防烈度为6、7度时可 取0.5~0.6,设防烈度为8、9度时可取0.3~0.4。在计算结构位 移时,连梁刚度可不折减。对于基底隔震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可 取1.0,对于层间隔震结构,周期折减系数可根据隔震层布置情沉 予以适当调整。 抗震设防目标为D级的隔震结构,所有构件设计配筋结果不 应低于E级性能目标的相关要求

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

4. 4. 8 ~ 4. 4. 1d

修复范围。 表4.4.10给出的上部结构在极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层 间位移角限值,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B50011 对罕遇地震下结构的变形限值规定基本相当。 混合结构层间位移角限值也可按表4.4.9和4.4.10规定执 行。

4.5.1隔震层的摩阻力,指隔震层中各弹性滑板支座或摩擦型 阻尼装置等滑动时受到的水平动摩擦力的总和。 4.5.4~4.5.5在长期荷载(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橡胶隔震 支座和弹性滑板支座按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不同,分别设定不 同的竖向压应力限值。橡胶隔震支座第二形状系数小于5时,其 竖向承载力将降低,此时其压应力限值随之调整。弹性滑板支座

量应满足建筑主体结构罕遇地震下最大水平位移的变形需求。 对于重要的柔性连接管道,应对管道及连接进行地震作用下的应 力分析,分析地震荷载叠加管道内压和自重等一次应力,防止管 道塑性变形破坏,分析管道机电设备连接处的应力满足设计要 求,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分析管道法兰强度,防止法兰损坏弓 起泄漏,分析管道抗震支吊架受力等。

4.6.1隔震层下部结构应保证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作用下

4.6.1隔震层下部结构应保证隔震层在车遇地震作用下发挥作 用。抗震性能目标为E级的隔震建筑,支撑隔震支座的支墩、支 注应做到罕遇地震抗剪弹性、抗弯不屈服,与其相连的水平抗侧 力构件应做到罕遇地震承载力不退化。抗震性能自标为D级的 隔震建筑,为体现与上部结构的匹配性,下部结构性能目标做了 适当提高。

具有较高的刚度。在设防地震和罕遇地震作用下,上部结构一般 具有明显的隔震效果,而下部结构的减震效果相对不明显。在罕 遇地震作用下,对下部结构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要求与上部 结构相当,是一种比较合理的设计思路,但在设计条件许可的情 况下,下部结构宜采用更加严格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以提 高隔震结构体系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

4.7.1底部剪力比计算时,隔震前结构分析可近似假定隔震支 座为固定支座。

5隔震部件的连接与构造

震装置无需更换。原则上橡胶隔震支座使用寿命应与建筑使用 寿命相同,对建筑使用年限要求较长时,其相应的耐老化保护层 建议适当增厚。黏滞阻尼器的维护方法详见《建筑消能减震技术 规程》JGI 297

5.1.4隔震层为无建筑使用功能的封闭空间,且内部无火源风

5.1.4隔震层为无建筑使用功能的封闭空间,且内部无火源风 险时,可不做耐火等级要求。否则,隔震支座和其他部件应根据 使用空间的耐火等级附加防火措施

5.1.5隔震建筑在罕遇地震作用下,若上部结构与周围固定特

或上部结构相互之间发生碰撞,将产生破环冲击力,限制隔震效 用发挥,甚至危及建筑物安全,影响罕遇地震设防目标的实现。 对于特殊设防类建筑,在满足极罕遇地震设防目标的前提下,可 通过限位措施帮助实现在极罕遇地震作用下隔震支座不超过极 限变形。

5.2隔震支座与结构的连接

层效果,达到最优的安全储备。

5.2.4外露预埋件的锚固钢筋应与钢板牢固连接,锚固钢筋的

锚固长度宜大于20倍锚固钢筋的直径,且不应小于250mm。 5.2.5隔震支座附近的梁、柱应计算冲切和局部承压,加密箍筋 并根据需要配置网状钢筋。

隔震缝应确保不会阻碍隔震建筑上音

相对自由水平运动。设置一定宽度的隔震缝,对于隔震作用发挥 至关重要。当缝宽受限时,可在隔震建筑之间设置阻尼器以减少 立移,防止隔震建筑之间发生碰撞。施工过程中,常常发生隔震 缝宽度预留不足或空间被填充封死。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隔震 沟宽度和空间清空,并进行重点检查

5.3.2考虑橡胶隔震支座在剪切天变形时高度会降低,以及现

5.3.2考虑橡胶隔震支座在剪切大变形时高度会降低,以及现 场施工误差、模板支护等,日本隔震建筑的水平隔离缝高度为 50mm,综合以上原因建议改成50mm。

5.3.2考虑橡胶隔震支座在剪切天变形时高度会降低,以及理

5.3.3采用悬吊式方案穿过隔震层的电梯并,

下不应与下部结构发生碰撞,此外,电梯井悬吊部分上下端之间 的相对水平位移与悬吊部分的高度之比,对于混凝土结构不宜大 于1/400,对于钢结构不宜大于1/200

5.4穿越隔震层的固定设施和管线

5.4.2工程实践中,门厅人口、楼梯扶手等的细部措施容易忽 略,地震时会导致破坏,影响人员蔬散。一般情况下,应考虑罕遇 地震作用下可能的阻挡和碰撞;对特殊设防类建筑,尚应考虑极 罕遇地震作用下可能的阻挡和碰撞

5.4.3采用柔性连接的设备配管配线,地震时管道的柔性连接

5.4.4隔震建筑中穿越隔震层的燃气、有害介质等管道.如果

性连接措施不到位,地震时发生破环,将会造成介质泄漏,弓引发火 灾、爆炸等严重的次生灾害,后果严重。因此,对于该类型管道的 柔性处理措施必须采用柔性接头或柔性连接段等可靠性高的处 理措施,保证地震时隔震建筑的管道能够发挥正常使用功能

层水平运动,同时不会发生破坏而导致次生灾害的发生。

5.5.考虑温度变化的作用,由于隔震层比抗震结构其有更好 的变形协调能力,使隔震层顶板的温度应力相比抗震结构更容易 得到释放:伸缩缝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隔震建筑上部结构的整体 性,原则上尽量不设缝。当设置伸缩缝时,在室遇地震作用下应 更结构在伸缩缝处不致发生不利碰撞,对特殊设防类建筑,尚应 考虑在极室遇地震作用下结构在伸缩缝处不致发生不利碰撞

6.1.2S1主要与隔震支座的竖向和转动刚度有关,S2主要与水 平刚度和屈曲荷载有关。为保证隔震支座竖向刚度,提升支座整 本稳定性,作上述规定。 6.1.3极罕遇地震作用下,橡胶隔震支座的水平位移限值可取 支座内部橡胶总厚度的4.0倍,因此将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 隔震建筑橡胶隔震支座极限剪切变形能力提升至450%剪应变。 实验表明,随着加工工艺的不断改进,隔震支座产品性能逐渐提 升,上述要求完全能够满足

6.2.2橡胶隔震设计压应力下,采用直角尺和塞尺测量支座最大凸 出、凹进位置的凸出、凹进量,取最大值。侧向均匀变形指隔震支座在 设计压应力下,支座的侧面均匀向外鼓出,部面呈灯笼状,见图1。侧 句不均匀变形指隔震支座在设计压应力下,支座的侧面不均匀向外鼓 出面呈C型或S型状或局部异常鼓出,见图2。

新建铁路太原至中卫(银川)线某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1侧向均匀变形示意图

图2侧向不均匀变形示意图

6.2.1~6.2.4除本规程特殊说明外,隔震支座性能要求以现行 国家、行业相关产品标准为依据

6.3隔震支座检验规则

6.3.1、6.3.2型式检验和出检验为两类不同类型的检验,前 者是隔震支座生产厂家在具有生产和出售隔震支座产品之前而 进行的,依照国标对支座进行的一系列的试验,包括各种基本性 能、相关性、极限及耐久性的试验,其检测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3 方完成,只有型检合格后,隔震支座生产厂家才能生产和销售使 用在具体建筑工程中试验的隔震支座。出厂检验为具体建筑工 程中所使用的隔震支座进行的抽样检验,同样由具有检测资质的 第3方检测单位完成,出厂检验合格后,产品仅能运用该具体的 建筑工程,不同的建筑工程的隔震支座出厂检测不可替代。此处 的第3方检测,应为独立于生产厂家,且不能与生产厂家为同属 个集团公司或同属一个系统管理部门的第3方检测单位。 隔震支座直接承受上部结构竖向荷载,且要求在罕遇甚至极 罕遇地震作用下发挥作用,属于关键结构构件,因此其检验标准 应从严。

6.3.3隔震支座作为涉及建筑物安全和功能的产品xx金融培训大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按照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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