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029-2018地质灾害地声监测技术指南(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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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AGHP-02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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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GHP-029-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AGHP-029-2018地质灾害地声监测技术指南(试行).pdf

AGHP029—201

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发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则 4.1 监测目的· 4.2 监测任务.. 4.3 监测内容… 4.4 使用范围 基本要求 5. 1 般规定 5.2 地声监测工作程序 岩质滑坡、崩塌微震监测 6.1 监测仪器选型 6.2 监测网点布设: 6. 3 监测仪器安装· 6.4 监测仪器校验 6. 5 监测仪器维护, 泥石流次声监测 7. 1 监测仪器选型 7. 2 监测网点布设 7. 3 监测仪器安装 7. 4 监测仪器校验· 7. 5 监测仪器维护 泥石流地面震动监测 8.1 监测仪器选型 8. 2 监测网点布设 8. 3 监测仪器安装 8.4 监测仪器校验 8.5 监测仪器维护 监测数据采集与数据处理 9. 1 数据采集 9. 2 微震监测数据处理 9.3 次声监测数据处理

道路开挖工程施工方案T/CAGHP029—20189.4地面震动监测数据处理119.5监测报告编制12附录A(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地声监测设计书提纲13附录B(规范性附录)地声监测系统指标要求14附录C(资料性附录)微震传感器安装示意图16附录D(规范性附录)微震传感器空间位置记录表18附录E(资料性附录)次声监测仪器安装和基础施工示意图19附录F(规范性附录)环境噪声测试结果表21附录G(资料性附录)微震震源定位基本原理22附录H(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地声监测报告提纲23IⅡ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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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附录A、C、E、G、H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D、F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 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甘肃省 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市地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编写人员:周辉、曹修定、张传庆。 本标准参加编写人员:朱勇、郭伟、李庶林、纪洪广、张楠、郭富赞、齐干、杨凡杰、杨凯、林峰、吴顺 川、王文沛、宋晓玲、翟淑花、卢景景、王晨辉、陈汝秀、桑文翠、冒建、胡大伟、展建设、高阳、付杰、陈炳 瑞、董翰川。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附录A、C、E、G、H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D、F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 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甘肃省 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市地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编写人员:周辉、曹修定、张传庆。 本标准参加编写人员:朱勇、郭伟、李庶林、纪洪广、张楠、郭富赞、齐干、杨凡杰、杨凯、林峰、吴顺 川、王文沛、宋晓玲、翟淑花、卢景景、王晨辉、陈汝秀、桑文翠、冒建、胡大伟、展建设、高阳、付杰、陈炳 瑞、董翰川。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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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地质灾害地声监测技术方法、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在广泛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九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岩质滑坡、崩塌微 震监测,泥石流次声监测,泥石流地面震动监测 采集与数据外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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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地声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声geosound 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时,近地表岩土体在变形、运动过程中,因内部破裂或与背 景岩土体、空气等发生接触和相对运动而产生的弹性波传播过程所形成的微震、次声、地面震动等。 3.2 微震microseism 地质灾害体发生变形、破裂,在岩土体中传播的弹性波所引起的轻微震动,人体不易感觉,但仪 器可以测量。

由泥石流运动产生且在空气中传播的频率在20Hz以下的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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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地面震动groundvibration 由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体的运动产生的灾害体附近地面及浅地表岩土体的震动现象。 3.5 泥石流活动性activedegreeofdebrisflow 以发生频次和规模来衡量的泥石流活跃程度。 3.6 地声监测geosoundmonitoring 采用各种检波器、传感器设备及相关技术,对地质灾害体产生的地声进行监测并获 行为。 3.7

环境噪声ambientnoise 源于自然界的风声、水声,以及来自于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并干扰地声监 测的电、磁或声音信号

环境噪声ambientnoise 源于自然界的风声、水声,以及来自于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并干扰 测的电、磁或声音信号

环境噪声ambientnoise

获取地质灾害形成、演化、运动过程中的地声信息,为评估地质灾害的活动性、危险性,监 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地声监测数据

a)根据监测目的和灾害体地声特点,选择适宜的监测方法和仪器设备,布设地声监测 b)采集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微震信号适用于岩质滑坡、崩塌危岩体的地声监测,次声和地面震动信号适用于泥石流 监测。

5.1.1在开展地声监测前,须做好传感器的标定和传输线缆的检查,做好标志与编号工作。 5.1.2地声监测所用仪器应符合相应地质灾害数据采集标准相关要求,数据的处理应采用专业软 件,具备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查询管理一体化以及监测成果可视化等功能,数据应实现自动化采 集,宜有自检、自校功能,确保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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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岩质滑坡、崩塌微震监测的监测对象应根据其稳定状态及危害等级,按表1中的建议综合确 定,滑坡、崩塌危害等级应根据表2中的规定划分

表1岩质滑坡、崩塌微震监测建议表

表2滑坡、崩塌危害等级划分

5.1.5泥石流次声、地面震动监测的监测对象应根据其活动性及潜在危险性等级,控 综合确定

表3泥石流次声、地面震动监测建议表

注:泥石流活动性分级和潜在危险性等级应分别按《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DZ/T0220—2006)中5.2.1和 5.2.3的规定执行。

5.1.6地声监测方法宜与其他规范规定的地质灾害监测方法配合使用,相互印证、综合分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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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地声监测工作程序

图1地声监测工作程序

a 自然条件和地质条件,包括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和新构造运 动等。 b) 岩质滑坡、崩塌或泥石流的特征,包括规模、类型,形成条件和发育过程,变形或活动情 况等。 能满足监测点、网布设的地形图、地质图(含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和附近建设现状与规 划图。 d) 地质灾害所在区域的电力条件、网络条件、交通情况。 e)地质灾害所在区域噪声源,包括工厂、大型建筑、发射塔、高压电线等的分布情况。 2.3现场调查应核实前期收集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对于存在错误和未覆盖的内容,应在现场 查中予以补充更正。 2.4编制地声监测设计书,内容包括:任务来源和监测的重要性,自然条件和地质环境,地质灾害 特征、成因,地声监测方法,传感器选型,传感器布设,监测数据获取和分析方法,监测经费预算。 声监测设计书提纲参见附录A。 2.5监测成果应以月报或年报的形式报送委托单位,汛期或地声信号幅值、能量、持续时间等显

6岩质滑坡、崩塌微震监测

6.1.1监测用传感器的频率响应应覆盖监测对象微震信号的主频范围,岩质滑坡、崩塌微震 围可参考表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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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岩质滑坡、崩塌微震主频范围

6.1.2在岩质滑坡、崩塌的微震主频范围内,监测仪器传感器的线性度误差不应大于1%。 6.1.3微震监测系统中的传感器、数据采集仪和监控数据分析软件还应满足附录B中表B.1中技 术指标的要求。 6.1.4微震监测系统宜采用允余系统设计方案,无穴余功能的传感器、数据采集仪、传输控制设备、 报警模块等必须配备已布设仪器总量20%且不少于1个的备品,长交期备品应增加到总量的30% 且不低于2个的备品,

报警模块等必须配备已布设仪器总量20%且不少于1个的备品,长交期备品应增加到总量的30% 且不低于2个的备品。 6.1.5应合理确定单分量及三分量传感器所占的比例,一般为3:1,传感器总数不低于8个。对于 定位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宜尽量选择三分量传感器;在监测通道数有限的情况下,如需监测更大的 范围,宜以单分量传感器为主。 6.1.6传感器引线与信号电缆连接的信号屏应固定在排水良好的基础或专用杆上,信号屏应是户 外型,防护等级按《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一1993)的规定划分,不应低于IP66。 6.1.7数据采集仪的采样频率应根据传感器的频率响应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综合确定,确保微震 数据采集完整,无遗漏或失真情况出现,采样频率不应低于信号频率的5倍。 6.1.8数据传输线路应采用双回路方案,可采用不同的敷设路径或不同的传输方式。数据传输方 案宜能自动转换,如需手动转换,则应在5min内完成线路切换。 6.1.9监测数据传输方式应保证数据传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选择恰当的传输方式: a)如现场具备电缆敷设条件,传感器与数据采集站之间宜采用有线信号电缆传输,且单条电 缆最长不宜超过300m,传输距离大于300m,应在传感器端添加放大器。 b) 如现场不具备电缆敷设条件,传感器与数据采集站之间可采用无线传输,采集站应布设在 信号发射功率覆盖范围之内,并与现场服务器的无线接受器之间具备可通视区域。 数据采集站到现场服务器之间可采用网络传输,也可采用有线信号电缆传输。 d)现场服务器到数据分析中心、办公室可采用网络传输

6.2.1微震传感器阵列宜包络整个目标监测区域,避免传感器阵列平面布设或者长条形布设。 6.2.2微震传感器阵列宜采用均匀分布原则,不同传感器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传感器频率参数 综合确定。 6.2.3开展滑坡微震监测时,传感器应同时布设在滑坡体和滑坡体周边的稳定区域,布设在周边稳 定区域的传感器离滑坡体最远距离不宜超过30m。在滑坡体上布设传感器应考虑施工的安全性, 不应对滑坡体产生较大的扰动影响。 6.2.4布设在滑坡体上的微震传感器,可采用图2的三角形布设方式,其中A点可布设三分量传感 器,B点、C点、D点布设单分量传感器,数据采集站位于A点附近。当坡面范围较大时,可设立多组 三角形传感器阵列,每组配备一个数据采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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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滑坡体上微震传感器布置方式

6.2.5开展崩塌微震监测时,传感器应布置在崩塌危岩体周边稳定区域,离危岩体最远距离不宜超 过30m。 6.2.6传感器阵列的布设位置应避开溶洞、夹层、裂隙、破碎区和液化层,应远离车辆行驶的道路、 工厂、大型建筑、发射塔、空调、高压电线等噪声源1km以上,如确因场地限制只能将微震传感器布 设在噪声源附近,则应建立该噪声信号的波形特征,以备分析滤除,

建筑工程技术交底及施工工艺精选--06--(52份)T/CAGHP0292018

如需手动转换,应能在5min内完成供电线路的切换。发电机或其他备用电源的接地必须与主电源 的接地做等电位可靠连接。 6.3.12监测系统供电回路严禁与其他大功率设备同用,并应配备稳压器。 6.3.13在低温高寒地区,室外缆线应选择耐寒类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寒措施

监测仅器安装完成后,应进 银据传感器布阵方案分析监测区 可监测能级分布情况,滑坡监

6.5.1微震监测应建立现场监测保障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并对场地内及场地周围规定距离 内的环境进行巡视检查,对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因素应当及时排除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015-2019历年考试真题与解析--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及时采取补 救措施。 6.5.2对于滑坡或崩塌风险高的灾害点,应建立3班24h工作制,定期观察、巡视现场线路和设备 工作状况,及时排查出现的故障。

7.1.1次声传感器的频率响应应覆盖泥石流次声的主频范围,一般为3Hz~18Hz。 7.1.2传感器应具有优良的频率响应特性,能最大程度消除人类活动、动物、流水声等无效声频率 的干扰。 7.1.3次声监测系统的传感器、数据采集模块、通信系统、供电系统、后台监控软件还应满足本标准 附录B中表B.2中技术指标的要求,所有模块元器件,均应使用质量可靠的产品,确保次声监测系统 的正常运行。 7.1.4根据泥石流沟的水文、气象、环境条件,可选择太阳能或风能供电,与之相匹配的蓄电池应至 少能维持监测系统1个月的工作时间,以确保监测系统在持续阴雨天或无风天气能正常工作。 7.1.5次声监测系统应具有报警信息的远程传输和离线传输功能,能够实现远程唤醒、远程报警、 远程监控和远程维护,可设置报警值并在达到报警值时报警,提供信息查询和历史追溯功能,具有良 好的人机交互性能。 7.1.6当泥石流次声监测仪数据发送模块出现故障或通讯网络无法正常通信时,应将监测数据存 诸至设备存储器,待数据能够正常发送时进行发送或后期人工采集。 7.1.7监测数据通信方式的选择应按照工作可靠、维护便捷以及能充分利用当地现有通信资源等 原则确定,

7.2.1泥石流次声监测仪器宜在泥石流沟下游附近或沟口外至少布设1台监测仪器。 7.2.2次声监测设备应布设在泥石流沟岸50m范围内的稳定平台上,须有良好的通气(风)条件, 以便次声信号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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