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27-201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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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27-201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pdf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梁架设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2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4日

谭和平部俊刘竞张文伟 王敏李雄伟严镝飞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郭祥信王志国徐海云陈朱蕾 姚辉张束空严勃宋欣幸 郭树波

GeneralProvisions...... 2 BasicRequirements 2 3 1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PublicFacilities· 3 3.1GeneralRequirements 3.2LitterBin. 3 3.3Refuse CollectionSpot 4 3.4PublicToilet 4 1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EngineeringFacilities 8 4.1GeneralRequirements 8 4.2Refuse Collection & Distributing Centre· 9 4.3RefuseTransferStation 9 4.4Refuse&NightsoilTransferWharf....... 10 4.5Waters Cleaning andRefuse CollectionFacilities 12 4.6DomesticWaste TreatmentFacilities 13 4.7OtherWasteTreatmentFacilities· 13 5OtherEnvironmentalSanitationFacilities 15 5.1Environmental SanitationPrimary Organization·. 15 5.2Parking Lot for Sanitation Truck·" 15 5.3Rest Site for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Sweeper &Cleaner .16 5.4 Water Feeder for Street Sprinkler & Roadway Flusher ·..... 16 AppendixA CalculationforGenerationQuantityof DailyRefuse and Setting Number of LitterBin 1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9 ListofQuotedStandards 20

1.0.1为合理设置环境卫生设施,使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和建 设符合日常生活需要和管理要求,改善环境卫生质量,制定本 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2.0.7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乡建设计划。

2.0.8替代环境卫生设施未交付前,不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 的环境卫生设施。

3.2.1道路两侧或路口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 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人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废物箱应卫生、 耐用、美观,并应能防雨、抗老化、防腐、阻燃。 3.2.2废物箱应有明显标识并易于识别。 3.2.3城市道路两侧的废物箱的设置间隔宜符合下列规定: 1商业、金融业街道:50m~100m; 2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m~200m; 3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m~400m。

耐用、美观,并应能防雨、抗老化、防腐、阻燃。

1商业、金融业街道:50m~100m; 2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m~200m; 3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m~400m。 3.2.4镇(乡)建成区的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 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人口附近等应设置废物箱。 B.2.5镇(乡)建成区道路两侧设置废物箱间隔宜符合本章第 3.2.3条的规定,并应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计算。 3.2.6广场应按每300m²~1000m²设置一处。

3.4.1城镇中居住区内部公共活动区、城镇商亚街、文化街、港 口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机场、轨道交通车站、公交首末站、文体 设施、市场、展览馆、开放式公园、旅游景点等人流聚集的公共场 所,必须设置配套公共厕所,并应满足流动人群如厕需求。

表3.4.2公共厕所设置密度指标

续表3.4.2设置密度城市用地类别备注(座/km²)交通设施用地(S)中的综合交通枢纽用地(S3)、公共交通设施用地(S41)、社会停车交通设施用地5~6场用地(S42)以及绿地(G)中的公园用地(S)、绿地(G)(G1)、广场用地(G3)的公共厕所设置以当地公共设施的布局情况而定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公1~2用设施用地 (U)注:1城市用地类别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的规定。2公共厕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等级根据现场用地情况、人流量和区域重要性确定。3交通设施用地指标不含城市道路用地(S1)和轨道交通线路用地(S2)。3.4.3公共厕所设置间距宜符合表3.4.3的规定。表3.4.3公共厕所设置间距指标类别设置位置设置间距备注步行(5km/h)3min内进商业性路段<400m设1座人厕所城市400m~600m设步行(5km/h)4min内进生活性路段道路1座人厕所600m~1200m设宜设置在人群停留聚交通性路段1座集处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开放式公园≥2hm²应设置(公共绿地)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城市的相关规定城市广场至少应设置1城市休<200m服务半径座公共厕所,厕位数应满憩场所城市广场足广场平时人流量需求;设1座最大人流量时可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应急其他休憩600m~800m服务主要是旅游景区等场所半径设1座5

注:1公共厕所沿城镇道路设置的,应根据道路性质选择公共厕所设置密度: ①商业性路段:沿街的商业型建筑物占街道上建筑物总量的50%以上; ②生活性道路:沿街的商业型建筑物占街道上建筑物总量的15%~50%; ③交通性道路:沿街商业型建筑物在15%以下。 2路边公共厕所宜与加油站、停车场等设施合建。

路边公共厕所宜与加油站

放公共厕所、环卫公共厕所。配套公共厕所建设中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应采用改建现有公共厕所、内部厕所对外开放、另建公共 厕所等措施。 1各类公共场所未建设为室外人群服务的配套公共厕所的; 2原有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规模不能满足室外人群如厕 需求的; 3已建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设施设备配置不能满足国家 现行标准要求的。 3.4.5城镇新建、改建区域的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14的有关规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厕所建筑形式应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 共厕所为辅;公共厕所建设形式应以附属式公共厕所为主、独立 式公共厕所为辅。 2大中型商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建筑内的 厕所,繁华道路及人流量较高地区单位内的厕所,应向路人 开放。 3附属式公共厕所宜设在建筑物底层或外部场地,应有单

放公共厕所、环卫公共厕所。配套公共厕所建设中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应采用改建现有公共厕所、内部厕所对外开放、另建公共 厕所等措施。 1各类公共场所未建设为室外人群服务的配套公共厕所的: 2原有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规模不能满足室外人群如厕 需求的; 3已建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设施设备配置不能满足国家 现行标准要求的。

独出人口及管理室。 4公共厕所均应设置公共厕所标志及相应的指引标志,并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的相 关规定。 5公共厕所内部应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沟通路平;应有 防臭、防蛆、防蝇、防鼠等技术措施。

3.4.6公共厕所的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或水沟内。

无污水管网的地区万丽酒店施工组织设计,公共厕所粪便应排入化粪池

4.1.1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应根据安全、环保、经济的原则选址

1卫生填埋设施、焚烧处理设施、堆肥处理设施、餐厨垃 圾处理设施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10m并沿周边布置。 2粪便处理厂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5m并沿周边 布置。

4.2.4收集站宜设置在服务区域内市政设施较完善、方便环

4..4.2码头泊位长度应满足船舶安全靠离、系缆和装卸

成都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某车站(投标)施工组织设计.2 2 码头泊位长度应满足船舶安全靠离、系缆和装卸作业的

式中:Lb—泊位长度(m); L——设计船型长度(m); d—泊位富裕长度(m)

式中:Lbi—端部泊位长度(m); Lb2—中间泊位长度(m); L—设计船型长度(m); d一泊位富裕长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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