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029-2021 辐射供暖及供冷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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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3/T 102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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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城镇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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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029-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T 1029-2021 辐射供暖及供冷应用技术规程.pdf

软底鞋,使用平头铁锹。

5.7.6系统初始供暖、供冷前,水泥砂浆填充层养护时间不应 少于7d,或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可上人行走:细石混凝 土填充层的养护周期不应少于21d。养护期间及期满后,应对地 面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在地面加以重载、高温烘烤、直接放置高 温物体和高温设备

层施工前进行,开应付合下列规定: 1当地面面积超过30m²或边长超过6m时,应按不大于 6m间距设置伸缩缝粤14J/T906 住宅高性能排气道系统,伸缩缝宽度不应小于8mm:伸缩缝宜采用 高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板,或预设木板条待填充层施工完毕后取 出,缝槽内满填弹性膨胀膏: 2伸缩缝宜从绝热层的上边缘做到填充层的上边缘: 3伸缩缝应有效固定,泡沫塑料板也可在铺设辐射面绝热 层时挤入绝热层中。

5.8.1面层施工前,填充层应达到面层需要的干燥度和强度。 面层施工除应符合土建施工设计图纸的各项要求外,尚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施工面层时,不得剔、凿、割、钻和钉填充层,不得向 填充层内楔入任何物件; 2石材、瓷砖在与内外墙、柱等垂直构件交接处,应留 0mm宽伸缩缝:未地板铺设时,应留不小于14mm的伸缩缝: 伸缩缝应从填充层的上边缘做到高出面层上表面10mm~20mm 面层敷设完毕后,应裁去伸缩缝多余部分:伸缩缝填充材料宜采 用高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 3面积较大的面层应由建筑专业计算伸缩量,设置必要的 面层伸缩缝

5.8.2以木地板作为装饰面层时,木材应经过十燥处理,符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技术要求》GBT35913的要求,且应在填 层和找平层完全干燥后进行木地板施工。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技术要求》GBT35913的要求,且应在填充 层和找平层完全干燥后进行木地板施工。 5.8.3以瓷砖、大理石、花岗岩作为装饰面层时,填充层伸缩 缝处宜采用干贴施工。 5.8.4采用预制沟槽保温板或预制轻薄供暖板时,面层可按下 列方法施工: 1木地板装饰面层可直接铺设在预制沟槽保温板或预制轻 薄供暖板上,可发性聚乙烯(EPE)垫层应铺设在保温板或供暖 板下,不得铺设在加热部件上: 2采用带木龙骨的预制轻薄供暖板时,未地板应与木龙骨 垂直铺设: 3铺设石材或瓷砖时,预制沟槽保温板及其加热部件上 应铺设厚度不小于30mm的水泥砂浆找平层和粘接层:水泥砂浆 找平层应加金属网,网格间距不应大于100mm,金属直径不应 小于1.0mm。 5.8.5面层施工期间,毛细管网内应充水保压,压力不宜小 于0.4MPa。 5.8.6毛细管网装饰层采用抹灰找平方式时,宜采用石膏或聚

合物砂浆,并设钢丝网片、玻纤网等防龟裂。抹灰及装饰面层 厚度不宜超过15mm。

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压试验应在系统冲洗之后进行:系统冲洗应对分水器 集水器以外主供、回水管道进行冲洗,冲洗合格后再进行室内供 暖系统的冲洗;系统冲洗时应隔离分水器、集水器; 2水压试验之前,应对试压管道和构件采取安全有效的固

定和保护措施; 3水压试验应以每组分水器、集水器为单位,逐回路进行; 4填充式地面辐射供暖户内系统试压应进行两次,分别在 浇筑混凝土填充层之前和填充层养护期满后进行:预制沟槽保温 板、预制轻薄供暖板和毛细管网户内系统试压应进行两次,分别 在铺设面层之前和之后进行: 5冬季进行水压试验时,试压完成后应及时将管内的水吹 干;有冻结可能时,严禁进行冲洗试压。 5.9.2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 0.6Mpa。毛细管系统不应大于0.8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 1h,其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 5.9.3混凝土填充层施工中,加热供冷管内的水压不应低于 0.6MPa;填充层养护过程中,系统水压不应低于0.4MPa。 5.9.4辐射供暖供冷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 5.9.5辐射供暖供冷系统的试运行调试,应在施工完毕且养护 期满后,且具备正常供暖供冷和供电的条件下,由施工单位在建 设单位配合下进行。

系统的供水温度应控制在高于室内空气温度10℃左右,且不应 高于32℃(毛细管网不应高于28℃),并应连续运行48h:以后 每隔24h水温升高3℃,直至达到设计供水温度,并保持该温度 运行不少于24h:在设计供水温度下应对每组分水器、集水器连 接的加热管逐路进行调节,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1辐射供冷系统应和除湿系统联合运行调试,并应先开启 除湿系统,露点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开始向辐射供冷系统供 冷水; 2初次供冷时,冷水降温应平缓,供水温度应高于室内空 气露点温度2℃以上,并连续运行24h:

3以后每隔2h水温降低3℃,直至达到夏季设计供水 温度; 4在设计水温下应对每组分、集水器的连接管路进行逐路 进行调节,直至运行正常: 5试运行前后应关闭门窗,以免发生结露: 6 调试结束时,应先关闭毛细管网供水系统,且空气除湿 系统应继续运行2h以上。 5.9.8加热电缆、自限温电热片等电热辐射供暖系统初始通电 加热时,应控制室温平缓上升,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6.1.1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通风与空调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303和地方标准及本规程的规定。 6.1.2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过程的 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按子分部 工程进行验收,并统一纳入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 6.1.3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绝热层及预制沟 槽保温板与预制轻薄供暖板安装、水系统安装、电热及电气自动 控制系统安装、填充层和面层施工等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 符合本规程相关规定。 6.1.4辐射供暖供冷系统的分项可根据工程量天小划分为一个 或若十个检验批进行验收。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施工段的划分 与施工流程相 中施工单位与监理

6.1.1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通风与空调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303和地方标准及本规程的规定。 6.1.2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过程的 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按子分部 工程进行验收,并统一纳入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

工程进行验收,并统一纳入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 6.1.3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绝热层及预制沟 槽保温板与预制轻薄供暖板安装、水系统安装、电热及电气自动 控制系统安装、填充层和面层施工等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 符合本规程相关规定。 6.1.4辐射供暖供冷系统的分项可根据工程量大小划分为一个 或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施工段的划分 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 (建设)单位共同协商。 6.1.5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 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加热供冷管安装: 2 预制沟槽保温板及预制轻薄供暖板安装: 3 绝热材料安装; 4 加热电缆及自限温电热片安装: 5 填充层、隔离层、绝热层、防潮层及均热层施工;

6.1.3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绝热层及预制

槽保温板与预制轻薄供暖板安装、水系统安装、电热及电气自动 控制系统安装、填充层和面层施工等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 符合本规程相关规定。

6.1.4辐射供暖供冷系统的分项可根据工程量大小划分为一个 或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施工段的划分 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 (建设)单位共同协商。 6.1.5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 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加热供冷管安装:

或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施工段的划分, 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 (建设)单位共同协商

6.1.5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

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加热供冷管安装: 预制沟槽保温板及预制轻薄供暖板安装: 3 绝热材料安装; 4 加热电缆及自限温电热片安装: 填充层、隔离层、绝热层、防潮层及均热层施工: 6.1.6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受检方通过自检,检验批的质量已达到合同和本规程 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的施工验收记录时,可进行工程 施工质量检验批质量的验收。 2采用全数检验方案检验时,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结果应 全数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结果,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 85%,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采用抽样方案检验时,且检验批检验结果合格时,批质 量验收应予以通过。 4质量验收中被检出的不合格品,均应进行修复或更换为 合格品。 6.1.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6.1.8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 结果应符合相关规定: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6.1.9 辐射供暖供冷系统工程验收的资料应包括下列文件及 记录: 1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和竣工图: 2 主要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 工程设备、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 管道清洗及压力试验记录; 6 加热电缆标称电阻和绝缘电阻检测: 1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8 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9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10 系统性能测试与评价报告; 1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 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13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6.1.10 绝热层、填充层和面层的检验批应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 验,随机检验,抽查数量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 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 6.1.11除绝热层、填充层和面层外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抽样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质量验收抽样方案应按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执行 产品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5%的抽样评定方案,应定为第I抽样方 案,主要适用于主控项目;产品合格率大于或等于85%的抽样 评定方案,应定为第I抽样方案,主要适用于一般项目。 2当检索出抽样检验评价方案所需的产品样本量n超过检 验批的产品数量N时,应对该检验批总体中所有的产品进行 检验。

6.2、绝热层、预制沟槽保温板、预制轻薄供暖板施工

6.2.1绝热层材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核查技术文件。 检查数量:按6.1.10条规定。

6.2.2绝热层、预制沟槽保温板、预制轻薄供暖板施工技术要 求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绝热层、预制沟槽保温板、预制轻薄供暖板 施工技术要求及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检查数量:按6.1.10条规定

6.3.1管道、管件等材料和阀门、分集水器等部件,

6.3.1管道、管件等材料和阀门、分集水器等部件,其品种、 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技术文件。 检查数量:按6.1.11条规定。 6.3.2水系统应按5.9.1、5.9.2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加热供冷 管、输配管、分水器、集水器及其连接处在试验压力下无渗漏。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3管道的敷设间距,弯曲半径及固定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

求:填充层内加热供冷管、输配管不应有接头,弯曲部分不得出 现硬折弯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检查数量:按6.1.11条规定。 6.3.4管道系统安装后水压试验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系统 冲洗;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5辐射供冷用分、集水器表面防结露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管道部件施工技术要求及充许偏

表6.3.6管道部件施工技术要求及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按6.1.11条规定。

自女双里: 乐先企 6.3.7温控及计量装置、分水器、集水器及其连接件等安装后

6.3.7温控及计量装置、分水器、集水器及其连接件等

应有成品保护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按6.1.11条规定

6.4电热及电气、自动控制系统施工

6.4.1电热及电气系统材料及配件、设备,其品种、规

电发 其品种、规格应 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技术文件。 检查数量:按 6. 1. 11 条规定

6.4.2电热元件在安装前后、应进行标称电阻和绝缘电

6.4.3电热元件不得交叉重叠

6.4.4采用电热元件的辐射供暖系统应做等电位连接,且与配 电系统的保护导体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4.5加热电缆和自限温电热片施工技术要求及充许偏差应符 合表 6. 4. 5 的规定,

电缆和自限温电热片施工技术要求及充

检验方法:尺量。 检查数量:按6.1.11条规定。

6.5填充层和面层施工

填充层、找平层、 表面无明显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按6.1.10条规定

5.5.2伸缩缝的留设应符合设计要求,伸缩缝内无杂质硬块, 填料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按6.1.10条规定。

表6.5.3填充层、面层施工技术要求及允许偏差允许偏差序号项目条件技术要求(mm)细石加热供冷管标号,C15,宜50mm平整度±5混凝土加热电缆最小厚度C15,宜40mm加热供冷管M10,宜20mm填水泥标号,预制复合模块M10,宜25mm平整度±5充砂浆最小厚度加热电缆M10,宜25mm层面积大于30m²或长度大于6m留8mm伸缩缝+2留10mm伸缩缝与墙、柱等垂直部件+2侧面绝热层瓷砖、石材地面留10mm伸缩缝+22面层与墙、柱等垂直部件木地板地面留≥14mm伸缩缝+2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数量:按6.1.10条规定。浏览专用浙江省建:48:

A.0.5自限温电热片墙面供暖构造可按图A.0.5设置:2K56图A.0.5自限温电热片墙面供暖系统示意图1一面层;2一电热片;3一绝热层;4一钢龙骨;5一墙体;6一地面防潮带;7一楼板浏览专用浙江省建设: 55·

B.0.4当地面层铺地毯、热阻R=0.15(m²·K/W)是时,单 位地面面积的散热量和向下传热损失可按表B.0.4取值

计算条件:加热管公称直径为20mm、填充层厚度为50mm、聚苯乙烯泡沫塑 料绝热层厚度20mm、供回水温差10℃。 黑框内数据对应的地面平均温度大于28℃,底色为灰色的数据对应的地面平 均温度大于32℃。设计计算时应注意满足第3.2.3条的规定。

1计算条件:加热管公称直径为20mm、填充层厚度为50mm、聚苯乙烯泡沫塑 料绝热层厚度20mm、供回水温差10℃。 黑框内数据对应的地面平均温度大于28℃,底色为灰色的数据对应的地面平 均温度大于32℃。设计计算时应注意满足第3.2.3条的规定

注:*仅当Tmal不超过65℃时才可使用; **当TD、Tmax和Tmal超出本表所给出的值时,不能用本表。 1表中所列各使用条件级别的管道系统均应同时满足在20℃和1.0MPa条件下 输送冷水,达到50年使用寿命; 2所有加热系统的介质只能是水或者经处理的水

主:*仅当Tmal不超过65℃时才可使用; **当TD、Tmax和Tmal超出本表所给出的值时,不能用本表。 1表中所列各使用条件级别的管道系统均应同时满足在20℃和1.0MPa条件下 输送冷水,达到50年使用寿命; 2所有加热系统的介质只能是水或者经处理的水

注:1Op指设计应力:

2括号内为理论值,实际选型时考虑到管材实际可行的壁厚因素,进行了 圆整

.1.3塑料管公称壁厚应根据本规程第C.1.2条选择的管系列 施工和使用中的不利因素综合确定。管材公称壁厚应符合表 1.3的要求,并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管径大于或等于15mm的管材,壁厚不应小于2.0mm; 2需要进行热熔焊接的管材,其壁厚不得小于1.9mm。

表 C.1.3 管材公称壁厚(mm)

焊式铝塑复合管长期工作温度和允许工

注:1A系指采用中密度聚乙烯(乙烯与辛烯特殊共聚物)材料生产的复合管; 2PAP为聚乙烯/铝合金/聚乙烯,XPAP为交联聚乙烯/铝合金/交联聚乙烯

注:1XPAP1:一型铝塑管聚乙烯/铝合金/交联聚乙烯; 2XPAP2:三型铝塑管交联聚乙烯/铝合金/交联聚乙烯 3 PAP3:三型铝塑管聚乙烯/铝/聚乙烯; PAP4:四型铝塑管聚乙烯/铝合金/聚乙烯; RPAP5:五型铝塑管耐热聚乙烯/铝合金/耐热聚乙烯

C.2.3铝塑复合管公称外径、壁厚与偏

C.3.1无缝铜管状态和类型的选择应满足系统工作压力。管径 小于22mm时,宜选用软态铜管:管径为22mm或28mm时,应 选用半硬态铜管。 C.3.2无缝铜管的公称外径、壁厚与偏差,应符合表C.3.2的 规定。

表C.3.2无缝铜管的公称外径、壁厚与偏差

C.3.3无缝铜管的最大工作压力应符合表C.3.3的规定

3.3无缝铜管的最大工作压力(MPa)

加热供冷管管材物理力学

表D.0.1塑料管的物理力学性能

皖2005J114: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pdf管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D.0.2

表D.0.2铝塑复合管的物理力学性能

注:1交联度要求硅烷交联大于或等于65%;辐照交联大于或等于60%; 2热熔胶熔点大于或等于120℃; 3搭接焊铝层拉伸强度大于或等于100MPa,断裂伸长率大于或等于20%;对 接焊铝层拉伸强度大于或等于80MPa,断裂伸长率应不小于22%; 4铝塑复合管层间粘合强度,按规定方法试验,层间不得出现分离和缝隙。

注:1交联度要求硅烷交联大于或等于65%;辐照交联大于或等于60%; 2热熔胶熔点大于或等于120℃; 3搭接焊铝层拉伸强度大于或等于100MPa,断裂伸长率大于或等于 接焊铝层拉伸强度大于或等于80MPa,断裂伸长率应不小于22%; 4铝塑复合管层间粘合强度,按规定方法试验,层间不得出现分离和 D.0.3铜管机械性能应符合表D.0.3的规定

表 D.0.3铜管机械性能要求

附录F抽样检验第I抽样方案2253161921232541213510121315186167148119省建设101314 15注:1本表适用于产品合格率为95%~98%的抽样检验,不合格品限定数为1。2N为检验批的产品数量,DOL为检验批总体中的不合格品数的上限值,n为样本量。. 70 :

第Ⅱ抽样方案3456789101112 131415注:1本表适用于产品合格率大于或等于85%且小于95%的抽样检验,不合格品限定数为1。N为检验批的产品数量,DQL为检验批总体中的不合格品数的上限值,n为样本量。. 71 :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2018年)(京建发[2018]569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2月),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55°密封管螺纹》GB/T7306 (硬质泡沫塑料压缩性能的测定》GB/T8813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 《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JG/T536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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