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排烟-地方标准·答疑汇编(500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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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烟排烟-地方标准·答疑汇编(500问).pdf

:关于《建规》8.5节中走道长度的确定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 《建规》8.5中有关走道的图示过于简单,无法推测出复杂走道的长度,究 竞走道的长度如何计算?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1.3: 走道长度如何计算?是算最远点至疏散楼梯的长度还是算整个走道的长

答:整个走道的长度。 二、《广州》1.5: 走道长度的如何确定;按《建规》第8.5.3条,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 走道应设排烟设施;有设计将超过20m的走道设防火门分隔成不超过20m的内走 道而不设排烟设施是否可行?部分走道连接大堂等空间,其走道长度是否应包括 大堂的长度? 答:按《建规》8.5.3条执行,长度超20m走道需设置,否则可不用设置排 烟设施。走道连接大堂等空间时,走道长度不包括大堂的长度,应分别考虑排烟 设施。 总结分析:

上面两个图示为《建规》图示中内容,此两个“一”字型走道,过于简单, 暖通专业通常按走道总长度计算,对于特殊形状走道,取其最长的一条走道的长 度,如超过限定值,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广州》规定走道连接大堂等空间时,走道长度不包括大堂的长度,应分别 考虑排烟设施。本文对此条观点存疑。本文认为大堂是走道的一部分,至少兼走 道,在计算走道总长度时,需要加上大堂的长度,

DL/T 1744-2017标准下载问题十三:关于暖通机房、设备房、电梯机房等外墙上的排(进)风口是否需要 设置防火阀的问题

问题十三:关于暖通机房、设备房、电梯机房等外墙上的排(进)风口是否需要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 《建规》9.3.11规定了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哪些部位应设置公 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没有明确是否包括设备用房的外墙,外墙处是否需 要设置防火阀?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5.0.3: 暖通机房、设备房、电梯机房等外墙上的排(进)风口是否需要设置防火阀? 如排(进)风口为连通室外空间,外墙风口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二、《广州》2.17: 暖通机房、设备房、电梯机房等外墙上的排(进)风口是否需设置防火阀? 答:如进排风口为连通室外空间,外墙风口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总结分析: 依《建规》9.3.11条规定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与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需要设置防火阀。外墙不属 干隔墙,无需设置防火阀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 《建规》9.3.2是否适用于民用建筑中,厨房、锅炉房事故排风管道?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5.0.1: 根据《建规》第9.3.2条,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 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请问民用建筑中,厨房、锅炉房事故排风管道是 否属于此范围,不可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墙?如按此考虑,厨房、锅炉房事故排 风管道难以布置。 民用建筑中厨房、锅炉房等事故排风管道不属于此范围。 二、《广州》1. 11 : 根据《建规》第9.3.2,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 谱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请问民用建筑中,厨房、锅炉房事故排风管道是否

燃气锅炉房的事故排风机房可设置在地下室内。具体可参国标图集14R106 《民用建筑内的燃气锅炉房设计》。举例如下: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 有人认为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含有油气,其排风系统及排风设备需执行 《建规》9.3.9条款,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此观点是否合理?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1.6: 按《建规》第9.3.9条,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 统,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地下发电机房储油间是否在 此范围? 答:地下发电机房储油间不在此范围内。 总结分析: 柴油为丙类液体,依《建规》3.1.1条柴油发电机房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厂房,其储油间为丙类厂房中间仓库,也为丙类。储油间的油箱为密闭容器,其 油气直接通大气,不在房间内积聚,房间内不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 粉尘,无需执行《建规》9.3.9条款。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 《建规》9.3.15中何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难燃材料”?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1.9: 民用建筑项目,空调风管保温是否限制采用难燃B级材料(如橡塑发泡+不 燃铝箔贴面)? 答:按《建规》中第9.3.15执行,即设备和风管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 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宜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难燃 材料。 总结分析: 目前,不燃绝热材料、消声材料有超细玻璃棉、玻璃纤维、岩棉、矿渣棉等。 难燃材料有自熄性聚氨脂泡沫塑料、自熄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建规》9.3.15 条文解释:加湿器的加湿材料常为可燃材料,这给类似设备留下了一定火灾隐患。 因此,风管和设备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及其黏结剂, 应采用不燃材料。在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充许有条件地采用难燃材料。 也就是说,绝热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材料,在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例如 潮湿环境等,可以采用难燃材料,即B级材料。

句题十七:关于蓄电池室的暖通问题

问题一:关于设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汽车库排烟系统设置问匙

答:防火单元可以合用排烟风机,风量无需叠加,但应满足《建筑防烟排烟 系统技术标准》第4.5.4条;补风系统可以通过防火风口从相邻防火单元补入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 设置气体灭火的防护区,火灾时需要保持防护区密闭,不可以设置排烟系统 需要设置灭火后通风设施。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防护区也需要吗?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关于冷库的冷间是否设置

依此解释,冷库的冻结间或冷藏间可以不设置排烟设施。但其穿堂或走道符 合《建规》8.5.2条相关要求还是需要设置排烟设施的。

问题四:关于非机动车库排烟量的计算问题

8.4.2当充电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可采用手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孔 洞等作为自然排烟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不应小于室内地面面积的2%; 2自然排烟口应设置在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设置方便开启的装置: 3房间外墙的排烟口(窗)宜沿外墙周长方向均匀布置,排烟口(窗) 的下沿不应低于室内净高的1/2,并应沿气流方向开启。 8.4.3充电库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应划分防烟分区,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 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划分防烟 分区,梁或其他挡烟垂壁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0m; 4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8.4.4当充电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 2竖向穿越防火分区时,与垂直风管连接的水平管道应设280℃能自动 关闭的防火阀。 3水平排烟管道穿越其他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280℃能自动关 闭的防火阀,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h;排烟管道不应穿越前室或楼梯 间,若必须穿越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Oh,且不得影响人员疏散。 4垂直管道宜设置在管井中,其管井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h的隔 墙与相邻区域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丙级的防火门。 5当充电库内设置吊顶且吊顶内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 道应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导热性差的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隔热或与可燃物、难 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6排烟支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8.4.5在地下充电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中,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其补风量 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补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补风可采用自然补风或机械补风方式,空气宜直接从室外引入; 2排烟区域所需的补风系统应与排烟系统联动开停; 3送风口设置位置宜远离排烟口,二者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8.4.6充电库中机械排烟系统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当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高压系统选用。 8.4.7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GB/T 41740-2022 装配式能源站.pdf,其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符合表8.4.7的规 定:

表8.4.7排烟风机的排烟量

机械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

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机械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自然补风 口不宜大于3m/s。 8.4.9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 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8.4.10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排烟口(阀)的设置应按防烟分区设置,且应与排烟风机联锁,当任 一排烟口(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2排烟口(阀)的设置宜使气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其安装位置 应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宜与附近安全出口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 1.5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当火灾确认后,同一排烟系统中着火的防烟分区中的排烟口(阀)应 呈开启状态,其它防烟分区的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 4防烟分区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8.4.11机械排烟系统中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 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5防排烟系统 6.5.1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筑面积大于50m,或分隔成多个停车单元且总 建筑面积大于200m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6.5.2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内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防烟 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充电库(棚)净高不超过6.00m时,应采用挡烟垂壁、 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6.5.3当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内最远点至自然排烟口的距离不超过30m且自 6.5.4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可利用手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孔洞等作为自 然排烟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然排烟口应设置在与室外相通的车库上部,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2外墙上的排烟口(窗)宜沿外墙周长方向均匀分布,排烟口(窗)的下沿 不宜低于充电库(棚)净高的1/2,并应沿火灾烟气的气流方向开启。 6.5.5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设计,应按每平米不小于60m/h计算。排烟风机担负两个或 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时,其风量应按担负的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米不小于 120㎡/h计算:排烟风机担负二个防烟分区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不划分防烟

问题六:关于电影院的放映厅排烟问题

京珠高速某段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组织设计.doc七:关于住宅的商业服务网点如何设置排灯

定是否合适,有待商榨。巷道堆垛类停车库和升降横移类停车库也可存在于室内 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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