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 145-2018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与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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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 145-2018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与验收规范

5.2.1微电网所接入电网的运营管理部门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成 立验收工作组。微电网的建设(业主)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受委托的并网测试机构应配合进行验收相关工作。 5.2.2并网验收工作组主要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并网验收方案; 21 负责并网验收工作; 3 确认并网验收结果; 4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 签署并网验收结果文件等。 5.2.3 并网验收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并网验收的负责单位、参加单位和人员; 2 并网验收地点、时间; 3 并网验收项目、内容和方法。

1 确定并网验收方案; 2 负责并网验收工作; 3 确认并网验收结果;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 签署并网验收结果文件等。 5.2.3 并网验收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并网验收的负责单位、参加单位和人员 2 并网验收地点、时间; 3 并网验收项目、内容和方法。

5.3并网验收主要工作

5.3.1微电网并网验收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

定,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并网开断设备; 2 并网点保护; 3 并网点计量装置; 4 监控与通信; 5 接入配电网主要设备: 6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运行情况; 7 通用技术条件; 8 安全管理; 9 运行管理。 5.3.2 并网验收通过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验收检查内容与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验收 结果”栏不得存在“不符合”项; 2提交的资料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5.3.3并网验收未通过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由建设(业主)单位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参加,分析 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应落实责任单位、进行整改闭环; 2应由建设(业主)单位组织JGJT187-2019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标准,对整改问题逐项检查、验收: 3无法返工或返修的问题,应经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 不影响内在质量、使用寿命、使用功能、安全运行的可做让步处 理,且应在“验收结果”栏内注明“让步处理”。

5.4并网验收结论与报告

4.1微电网接入配电网并网验收完成后,宜按本规范附录C 规定编写验收报告,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应由验收工作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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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并网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应有专 记录,并应归档。

附录A并网验收检查内容与要求

表A并网验收检查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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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并网验收应提供的资料且录

微电网并网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前言,应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 并网验收目的、并网验收标准: 被验收微电网项目简介; 并网验收前已完成的相关工作: 并网验收内容和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验收微电网的结构与相关参数,应包括一次及二 次系统、接线、原理图、主要设备; 2)主要技术指标: 3)并网验收记录及数据处理。 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并网验收结论; 并网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相关附件。

微电网项目名称: 建设(业主)单位:

微电网项目名称: 建设(业主)单位 设计、施工单位:

表D微电网试运行记录表

表D微电网试运行记录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 用“可”。 2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311.1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390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7251.1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 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 和3kV(Um=3.6kV)电缆》GB/T12706.1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 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2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 到30kV(Um=36kV)电缆》GB/T12706.2 《远动终端设备》GB/T1372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1594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 《微电网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33589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测试规范》GB/T34129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GB/T3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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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

/CEC145—2018 条文说明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与验收规范》T/CEC145 2018,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18年1月24日以第1号公告批 准发布。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收集了国内外微电网并 网调试验收及相关行业的文献资料和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 总结了我国微电网并网调试和验收方面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 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验收、科研、学校等有关人员在使 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 调试与验收规范》编写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对 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 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0.2本规范适用于并网型微电网的并网调试和并网验收。鉴于自 前我国配电网的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下,故这里规定适用于接入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的并网调试和并网验收。 1.0.3对于接入10(6)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 通过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并网设备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以及 并网验收;对于接入220V/380V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可通 过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的并网设备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以及并 网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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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明确了微电网并网调试和并网验收前应具备的条件。微电 网内各类电源、电能量信息采集以及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等分系 统调试完成,且微电网内发电设备、逆变设备、变压设备、保护 设备、并网点开断设备、微电网监控系统(装置)等主要设备及 部件具有产品合格证、功能使用说明、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 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的条件下,微电网才能申请进行并网调试和 并网验收。

3.0.2为保障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训

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本条规定了并网调试的环境要求。户 和户外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是依据我国对工业设备装置的温 特性和耐湿性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各类分布式电源的运行对环场 的要求确定的。

3.0.3调试过程中遇恶劣天气时,如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 等气象活动时,应立即停止调试,并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尽快将 杰问油式右只够必照明

3.0.3调试过程中遇恶劣天气时,如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申

3.0.4为确保开网调试结果可其实、 各观地反被调试微电网 功能和设备质量,微电网并网调试过程中微电网并网点的谐波、 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和频率偏差等电能 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电能质量电 玉波动和闪变》GB/T12326、《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15945的规定,

4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调试

4.1.1接入配电网的微电网应依次进行并网设备调试和系统调试。 4.1.3确定微电网并网调试主持单位,并主持并网调试工作,主 要是为了落实并网调试责任,保证并网调试质量。 4.1.5微电网并网调试时,调试设备宜采用独立试验电源,以保

4.1.3确定微电网并网调试主持单位,并主持并网调试工作,主

4.1.5微电网并网调试时,调试设备宜采用独立试验电源,以保 障调试的可靠供电和防止相互干扰,保证调试结果的准确性和有 效性。

障调试的可靠供电和防止相互干扰,保证调试结果的准确性和有 效性。

相关数据,并网调试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员应在原始记录上签名。

4.2.1明确了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进行的并网设

4.2.1明确了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进行的并网设 备调试项目,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微电网在设备调试部分无须进行 并网点本地监控功能调试。

4.2.2明确了微电网并网设备调试前准备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查方式可以通过现场查看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现场查看以外 见和资料检查为主,现场操作主要是开关的开/合操作。

查方式可以通过现场查看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现场查看

4.2.9电网电压异常响应功能调试时,调试点的选择应

正确,应对各个范围的边界值的临界点进行调试;同时,调试点 的选择应考虑仪器仪表和被调试设备的综合误差,综合误差可以 取2%。如考核点为85%标称电压以下时,调试点取标称电压的 83%标称电压以下;考核点为110%标称电压以上时,调试点取标 称电压的112%标称电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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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调试时,鉴于《电能质量电力系 统频率充许偏差》GB/T15945规定频率测量仪表绝对误差不大 于0.01Hz,调试点的选择应考虑仪器仪表和被调试设备的综合误 差,可取士0.02Hz。如考核点为49.5Hz以下时,调试点取49.48Hz 以下:考核点为50.2Hz以上时,调试点取50.22Hz以上。 4.2.11明确了并网点本地监控功能调试的内容和方法。遥测正确 生调试的自的是检验实际数据和显示数据的符合性,10(6)kV~ 35kV并网的微电网,这项调试应在TV/TA的二次侧进行,同时 需要查看TV/TA的第三方计量报告。遥信调试的响应时间指遥信 信号发出时间与控制执行的时间差,遥控功能调试的响应时间指 遥控命令发出时间与控制执行完成状态返回的时间差

4.2.10电网频率异常响应功能调试时,鉴于《电能质量电力系 统频率充许偏差》GB/T15945规定频率测量仪表绝对误差不大 于0.01Hz,调试点的选择应考虑仪器仪表和被调试设备的综合误 差,可取士0.02Hz。如考核点为49.5Hz以下时,调试点取49.48Hz 以下;考核点为50.2Hz以上时,调试点取50.22Hz以上。

4.3.2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前应进行核相检查,对于380V 电压等级并网的微电网,可采用量程合适的相序表直接进行相序 核对;对于10(6)kV~35kV电压等级并网的微电网,可采用高 玉静电电压表进行相序核对。此外,还应完成相关设备的带电启 动试验,包括微电网母线、变压器、断路器等一次设备的带电启 动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4.3.2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前应进行核相检查,对于380V 电压等级并网的微电网,可采用量程合适的相序表直接进行相序 核对;对于10(6)kV~35kV电压等级并网的微电网,可采用高 压静电电压表进行相序核对。此外,还应完成相关设备的带电启 动试验,包括微电网母线、变压器、断路器等一次设备的带电启 动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4.3.3鉴于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的并网功能要求不 同,本条按照微电网并网电压等级不同分别规定了系统调试的项 自,简化了接入220V/380V低压配电网的微电网并网调试项目, 无须进行有功交换功率功能调试、无功交换功率功能调试、微电 网远方监控与通信功能调试。 4.3.4为确保调试结果的有效性,同时考虑到微电网内普遍存在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间歇性分布式电源,很难保证调试时微电 网内所有电源均处于满出力状态,本条规定微电网离网转并网前

4.3.3鉴于接入不同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的并网功能享

同,本条按照微电网并网电压等级不同分别规定了系统调试的工 自,简化了接入220V/380V低压配电网的微电网并网调试项目: 无须进行有功交换功率功能调试、无功交换功率功能调试、微日 网远方监控与通信功能调试

4.3.4为确保调试结果的有效性,同时考虑到微电网内普还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间歇性分布式电源,很难保证调试时微目 网内所有电源均处于满出力状态,本条规定微电网离网转并网肯 微电网内应该有占总装机容量50%以上的分布式电源和储能设省 (如果有储能设备)投入运行,且所带负荷占总负荷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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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网离网稳定运行5min是指在进行微电网离网模式转并网模 式之前,微电网应该已经持续处于稳定离网运行状态5min。同时, 为监测微电网离网转并网过程中的电能质量和交换功率数据,调 试时使用的录波装置应至少具有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率、 无功功率以及25次谐波的监测和数据存储功能

4.3.7从确保调试的有效性的角度,本规范规定交换功率调试

微电网有功交换功率最大充许值为基准进行。若现场环境条件受 风力、光照等自然资源限制,微电网输出有功功率无法达到有功 交换功率最大充许输出值时,以现场环境条件下微电网有功交换 功率最大可输出值为基准进行调试:但为确保调试结果可反映被 调试微电网的运行性能,该基准值不应小于有功交换功率最大允 许值的50%。 4.3.8无功调节与电压调节是强耦合关系,本条规定微电网无功 交换功率功能调试应在微电网并网点电压在现行国家标准《电能 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规定的充许值范围内的条件下 进行。

4.3.8无功调节与电压调节是强耦合关系,本条规定微电网

4.3.8无功调节与电压调节是强耦合关系,本条规定微电网 交换功率功能调试应在微电网并网点电压在现行国家标准《 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规定的允许值范围内的条 进行。

确动作,即能否在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理论交换功率为零的情况 下正确动作,本条规定微电网防孤岛保护功能调试应在微电网与 配电网之间交换功率最小(有功交换功率和无功交换功率均趋近 于零)的情况下进行。可参照现行国际标准《建议使用的光伏系 统接口》IEEEStd929的规定,当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有功交换 功率小于交换功率充许值的10%、无功交换功率趋于零时,认为 微电网与配电网之间的交换功率达到最小。 4.3.10需要接受公共电网调度控制的微电网应进行微电网远方 监控与通信功能调试。微电网与公共电网调度之间具有遥测、遥 信、遥控功能时,调试项目宜包括测量正确性调试、状态量(开关

益控与通信功能调试。微电网与公共电网调度之间具有遥测、遥 信、遥控功能时,调试项目宜包括测量正确性调试、状态量(开关 量)输入调试和遥控功能调试;微电网与公共电网调度之间具有遥 则、遥信功能时,调试项目宜包括测量正确性调试、状态量(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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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输入调试。同时,可根据微电网项目需求和所接入电网运营 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规约一致性测试、时钟同步调试等项目。

4.4.2为确保调试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重复性,并网调试原始记 录应包括并网调试日期、环境条件、调试用仪器仪表及参数、调 试步骤、直接数据、数据二次处理过程以及调试人员签名等内容。 4.4.3并网调试报告是技术人员了解微电网项目详细技术情况的

4.4.3并网调试报告是技术人员了解微电网项目详细技术情况的 重要信息来源,应提供足够的资料表明全部调试且的均已达到。

重要信息来源,应提供足够的资料表明全部调试目的均已达到

5.1.1从并网流程的角度,微电网并网验收的前提是已完成并网 调试并符合要求。 5.1.2本条明确了微电网并网验收的条件,包括微电网项目核准 (或备案)文件、并网调试方案、工程整体自检及主要设备技术参 数等,以保证微电网工程能够正常启动。

5.2.1明确了微电网并网验收的组织工作,验收工作的组织方宜 为所接入电网的运行管理部门,参与方包括微电网的建设(业主 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受委托的并网测试机构等。 5.2.2明确了并网验收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并网验收方案 确认并网验收结果、提出并网验收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等 5.2.3明确了并网验收方案的主要内容,包含并网验收的负责单 立、参加单位和人员、并网验收地点和时间、并网验收内容和方 法等。

5.3并网验收主要工作

5.3.1明确了微电网并网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微电网并网点开 断设备、保护、计量等一次、二次设备功能的资料性检查以及安 全管理和运行管理等文件的检查。 5.3.2明确了微电网并网验收的合格条件,以便于现场操作和 执行。

全管理和运行管理等文件的检查。

.3.2日 明确了微电网并网验收的合格条件,以便于现场操作和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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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明确了验收未通过的处理规定,认定为无法返

5.3.3明确了验收未通过的处理规定,认定为无法返工或返修的 司题可做让步处理,其他问题均应一一落实整改并再次逐项检查 验收。让步处理的问题,应经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应在“验 收结果”栏内注明“让步处理”。

5.4并网验收结论与报告

5.4.1为保证验收结论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应翔实记录过程数 据,验收报告应明确表述被验收微电网是否通过验收等内容; 有保留意见时,应明确记录;最终验收结论应由验收工作组签 字确认。

5.4.1为保证验收结论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应翔实

中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落实情况。

6.0.4试运行是全面检验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制造、施工 和调试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并网微电网能安全、可靠、经济地投 入生产的关键性程序,微电网并网试运行期间应处于正常运行方 式并投入所有功能,从而使试运行能够反映微电网正常运行情况 下的全部功能

行特性,本条规定的试运行时间指微电网并网连续运行时间。 微电网试运行过程中若出现操作失败或异常情况JTS 155-2019 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运行时间 应归零。

6.0.6微电网并网/离网切换以及与公共电网交换功率控制功

直接影响其所接入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电电能质量,试运行 期间微电网至少应进行1次离网转并网切换、1次并网转离网切 换、1次有功交换功率控制、1次无功交换功率控制,并记录操作 相关数据。同时,为验证长时间持续运行情况下微电网的并网运 行稳定性,上述操作宜在试运行时间过半后根据电网实际运行需 求进行。 6.0.7微电网试运行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败或异常现象,应停止 试运行并进行整改。同时,为便于后期事故分析和反事故措施 的制定,应记录操作失败或异常现象相关数据以及相应的整改 拱施

6.0.7微电网试运行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败或异常现象,应 试运行并进行整改。同时,为便于后期事故分析和反事故 的制定,应记录操作失败或异常现象相关数据以及相应的 措施。

.0.9试运行记录应包括并网点电压、电流、交换功率等数据以

6.0.9试运行记录应包括并网点电压、电流、交换功率

及并离网操作等操作相关数据。被调试微电网提供的试运行报告 应包括试运行阶段进行的操作、运行状况等可表明其满足并网要 求的相关内容。微电网所接入电网运营管理部门出具的表明微电

T/CCIAT 0004-2019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技术规程T/ CEC 145 = 2018

网试运行情况的书面意见,应明确表述微电网试运行期间是否实 现了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全部功能,以便于决定微电网是否可进, 正式并网运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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