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10021-2019 照明用LED驱动电源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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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 1002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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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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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10021-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10021-2019 照明用LED驱动电源技术要求

5.7.1驱动电源产品外壳应符合下列规

7.1驱动电源产品外壳应符合下列规定:

a)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表面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零部 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b)木材、棉织物、丝绸、纸和类似纤维材料用作绝缘材料时,应经过树脂浸渍。 c)开关和调节旋钮操作应方便、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 d)产品金属外壳最低可接受厚度宜符合表15的规定。

GTCC-100-2018 动车组异步牵引电动机-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表15金属外壳最低可接受厚度

e)铁或钢制外壳应做防锈处理。 f)塑料外壳应满足耐火、耐腐蚀的要求。

连接线和端子应满足下列要求: a)产品输人输出线载流量的大小应满足产品额定电流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的输人线电流密度不应大于5A/mm; 2)产品的输出线电流密度不应大于4A/mm。 b)产品的调光控制线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且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0.5mm。 经过金属边缘或者通过在金属开口的连接线应确保不会碰到金属边缘或者被割到和腐蚀。对 于小于1.1mm厚的钢板,连接线应提供下列一种保护方法: 1)轧制的金属边缘不应小于120°; 2)除橡胶材料外,绝缘套管或套环厚度不应小于1.2mm; 3) 玻璃套管厚度不应小于0.25mm; 4) 螺纹式接线端子应按照GB7000.1一2015第14章的要求;无螺纹接线端子应按照 GB7000.1一2015第15章的要求,

5.7.2连接线和端子应满足下列要求:

连接线和端子应满足下列要求: a)产品输人输出线载流量的大小应满足产品额定电流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的输人线电流密度不应大于5A/mm; 2)产品的输出线电流密度不应大于4A/mm。 b)产品的调光控制线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且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0.5mm。 经过金属边缘或者通过在金属开口的连接线应确保不会碰到金属边缘或者被割到和腐蚀。对 于小于1.1mm厚的钢板,连接线应提供下列一种保护方法: 1)轧制的金属边缘不应小于120°; 2)除橡胶材料外,绝缘套管或套环厚度不应小于1.2mm; 3) 玻璃套管厚度不应小于0.25mm; 4) 螺纹式接线端子应按照GB7000.1一2015第14章的要求;无螺纹接线端子应按照 GB7000.1一2015第15章的要求。

6.1.1输出端电压试验:驱动电源正常工作10min后,断开电源1min后,测量其输出端电压。 6.1.2恒流型驱动电源开路电压试验:驱动电源正常工作10min后,断开负载,测量其输出端开路 电压。 6.1.3恒压型驱动电源短路电流试验:驱动电源正常工作10min后,将负载短接,测量其输出端短路 电流。 6.1.4驱动电源短路与过载保护试验应按照GB19510.14一2009中I.7的方法进行。 6.1.5驱动电源的耐热、耐火及漏电起痕试验应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8章的要求进行。

6.1.1输出端电压试验:驱动电源正常工作10min后,断开电源1min后,测量其输出端电压。 6.1.2恒流型驱动电源开路电压试验:驱动电源正常工作10min后,断开负载,测量其输出端开路 电压。 6.1.3恒压型驱动电源短路电流试验:驱动电源正常工作10min后,将负载短接,测量其输出端短路 电流。 6.1.4驱动电源短路与过载保护试验应按照GB19510.14一2009中I.7的方法进行。 6.1.5驱动电源的耐热、耐火及漏电起痕试验应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8章的要求进行。

6.1.6驱动电源的绝缘电阻试验应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1章的要求进行。 6.1.7 驱动电源的耐腐蚀性试验应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9章的要求进行。 6.1.8 驱动电源介电强度试验应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2章的要求进行。 6.1.9 驱动电源的保护接地装置试验方法应按照GB19510.1一2009第9章的要求进行。 6.1.10 驱动电源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试验应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6章的要求进行。 6.1.11驱动电源的浪涌抗扰度应按照GB/T17626.5一2019规定的方法进行。

6.1.6驱动电源的绝缘电阻试验应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1章的要求进行。

6.2.1试验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试验环境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温度:25℃±5℃; 2 相对湿度:45%~75%; 3) 大气压强:86kPa~106kPa。 b) 交(直)流稳压电源试验前宜预热15min,电源的稳定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士1%,交流稳压电源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波形失真的允许偏差应为士5%; 2)频率变化(50±3)Hz。 c) 对恒流型驱动电源应使用LED灯或等效电子负载设备,应根据输出电压需要确定使用LED 灯的个数及相应电路;对恒压型驱动电源可使用电子负载恒流模式。 功率因数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按图1接好实验电路

图1功率因数试验电路图

b)试验步骤如下: 1)恒流型驱动电源按图1接好电路,在规定输入电压条件下,将负载电流调整为设定值,

电源稳定后,记录功率因数值; 2 恒压型驱动电源按图1接好电路,在规定输入电压条件下,将负载电压调整为设定值,待 电源稳定后,记录功率因数值。 3 效率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按图1接好实验电路; b)在规定输人电压条件下,将驱动电源输出调整为设定值,稳定5min后,记录输入有功功率、输 出电压和输出电流。 电源效率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路输出时按式(1)计算效率:

电源稳定后,记录功率因数值; 2 恒压型驱动电源按图1接好电路,在规定输入电压条件下,将负载电压调整为设定值,待 电源稳定后,记录功率因数值。

a)按图1接好实验电路; b)在规定输人电压条件下,将驱动电源输出调整为设定值,稳定5min后,记录输人有功功 出电压和输出电流。 电源效率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路输出时按式(1)计算效率:

式中: U。输出电压; 一输出电流; P。输入有功功率。 2) 多路输出时按式(2)计算效率

输出组数; U —输出电压; I; —输出电流; 输入有功功率。

图2输出电流纹波试验电路图

T/CECS10021—2019

b)在规定的输入电压条件下,负载电流从最小值到标称值,分别在示波器上观测输出电流的 峰值。多路输出时,应分别测试各回路,取其最大值。 启动时间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6.2.5启动时间试验应按下列

a)按图3接好实验电路。

a)按图3接好实验电路

图3启动时间试验电路图

试验采用双通道(双踪)示波器,CH1(通道1)的电压探头接驱动器输入端。CH2(通道 2)的电压探头对应接驱动电源输出端,并设置此通道为触发源,触发电平应为额定输 出电压的90%,触发条件应为上升沿。通过两个通道的波形的起始点的时间差得到启 动时间。

6.2.6输入电压调整率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按图1接好试验电路;

在规定的输入电压条件下,将负载电流调整为标称值,测量输出电压(U。)。 调节负载电流分别为5%和100%标称值时,将输人电压变化到标称值的120%和标称值 的80%,在输出电压达到稳定后,10s内分别测出输出电压(U。)。 按式(3)计笠出电压相对变化量,取最大值,

式中: Sv 线性调整率; AU. 一直流电压变化量。

在规定的输入电压条件下,将负载电压调整为标称值,测量输出电流(A。)。 调节负载电压分别为5%和100%标称值时,将输入电压变化到标称值的120%和标称值 的80%,在输出电流达到稳定后,10s内分别测出输出电流(A。1)。 按式(5)计算出电流相对变化量,取最大值。

SA 一输入电压调整率; A。—直流电压变化量。

6.2.7负载调整率试验应按下列步骤

a)按图1接好试验电路;

将输入电压调到标称值的120%,将负载电流调到标称值,测量输出电压(U。)。调节负载 电流分别为5%和100%标称值。待稳定后,10s内分别测出最小负载和最大负载时输出 电压(U。),然后把输入电压降到标称值的80%,重复上述测量。 按式(7)计算出电压相对变化量,取最大值,

一负载调整率; AU。直流电压变化量。

将输入电压调到标称值的120%,将负载电压调到标称值,测量输出电流A。。调节负载 电压分别为5%和100%标称值。待稳定后,10s内分别测出最小负载和最大负载时输出 电流A1,然后把输入电压降到标称值的80%,重复上述测量。 按式(9)计算出电流相对变化量,取最大值。

S:负载调整率; AA。 一直流电流变化量。

温度系数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将驱动电源放置在恒温箱中,按图1接好电路; b)在规定的输入电压条件下,启动被测驱动电源,调节驱动电源输出电压或电流为设定值,控制 恒温控制箱内温度恒温至25℃士1℃,待驱动电源工作稳定后,测量并记录此时驱动电源输 出电压(U。)或输出电流(A。); 控制恒温试验箱,温度由室温25℃变化至工作温度下限士1℃(变化平均在5min内不超过 1℃/min),恒温2h待被测驱动电源稳定后,测量输出电压(U。下)或输出电流(A。下);

6.2.8温度系数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控制恒温试验箱内温度由从下限上升(变化平均在5min钟内不超过1℃C/min),变化至工 温度上限士1℃,恒温2h待被测驱动电源稳定后,测量输出电压(U。上)或输出电流(Ao上) 恒压型驱动电源按式(11)计算温度上升和下降的温度系数,恒流型驱动电源按式(12)计算 度上升和下降的温度系数,分别取较大值

2下/α上 一电源温度系数; AT,/AT温度变化量。

6.2.9过冲幅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按图4接好试验电路!

调节被测驱动电源输出为设定值,反复 3次对被测驱动电源进行开关机操作,用数字储存示波器适当量程观察直流输出电流的时间 变化波形,从中计算出直流输出电流的过冲幅度。 6.2.10输人冲击电流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b)被测驱动电源应在环境温度为25C时冷机开机测试,输入标称值电压,可交(直)流稳压可调 电源设置相位角0°、90°、180°、270°分别进行冷机开机测试,每个相位角分别测试4次,分别测 出输入电流的波形。每测试一次,带放电,取测试最高值记录数据,得出启动冲击电流,取所 有测试值中的最大值。 11输出电压电流精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按图1接好试验电路。 b)对于恒流型驱动电源,在规定的输人电压条件下,将输出电压调到设定值,稳定工作1min后, 测试并记录输出电流的值。重复测试3次,按式(13)计算输出电流精度,取最大值。

式中: 一输出电流精度; 一输出电流实测值; A。—输出电流标称值。

A,一输出电流精度; A,一输出电流实测值; A。一输出电流标称值。 对于恒压型驱动电源,把输入电压调到额定值,将输出电流调到设定值,稳定工作1min后,测 试并记录输出电压的值。重复测试3次,按式(14)计算输出电流精度,取最大值。

U;输出电压精度; U,输出电压实测值, U。输出电压标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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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电磁兼容试验条件应符合GB/T9254一2008第8章的要求。 6.3.2传导骚扰试验应按GB/T9254一2008第9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6.3.3 辐射骚扰试验应按GB/T17743一2017第9章规定的方法进行。 6.3.4 谐波电流试验应按GB/T17625.1一2012规定的方法进行。 6.3.5 静电抗扰度试验应按GB/T17626.2一2018规定的方法进行。 6.3.6 辐射抗扰度试验应按GB/T17626.3一2016规定的方法进行。 6.3.7 传导抗扰度试验应按GB/T17626.6一2017规定的方法进行。 6.3.8 电压暂降抗扰度试验应按GB/T17626.11一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6.4.1温度下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工作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2423.1一2008"试验Ad”进行。受试样品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条件取表11规定 工作温度下限值,在温度达到规定值时,接通电源满载工作,持续时间2h,恢复时间为2h, 进行最后检测

按GB/T2423.1一2008“试验Ab”进行。受试样品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温度取5.4.1规定的 贮存温度下限值,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恢复时间为2h,然后进行最后检测。 为防止试验中受试样品结霜和凝露,允许将受试样品用聚乙烯薄膜密封后进行试验,必要时还 可以在密封套内装吸潮剂。

6.4.2温度上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按GB/T2423.2“试验Bd”进行。受试样品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条件取表11规定的工作温 度上限值,在温度达到规定值时,接通电源满载工作,持续时间2h,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 后检测

按GB/T2423.2“试验Bb”进行。受试样品应进行初始检测,试验条件取5.4.1规定的贮存温 度上限值,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恢复时间为2h,然后进行最后检测。 6.4.3恒定湿热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工作条件下恒定湿热试验

度、湿度上限值,在温度、湿度达到规定值时,接通电源满载工作。持续时间2h,恢复时间为 2h,并进行最后检测。 b) 贮存条件下恒定湿热试验 按GB/T2423.3“试验Ca”进行。受试样品应进行初始检测,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按 5.4.1和表11规定上限存储温度和湿度存放48h,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后检测。 .4.4振动试验按GB/T2423.43一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称额定电压或标称的适用电压范围的最大电压接通电源,以满功率工作。在试验过程中,每1h中关闭 1次,每次关闭时间应为1min,实验500h后电源不应出现任何故障。 6.5.2温度循环冲击试验应按GB/T24825一2009中13.1a)规定的方法进行。 6.5.3电源电压开关试验应按GB/T24825一2009中13.1b)规定的方法进行。 6.5.4振动试验应按GB/T2423.43一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产品检验的抽样方法应符合GB/T2828.1一2012的规定。

7.2.1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交货的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检验项目如表16所示。 b)若有一项测试数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为不合格,

a)型式检验按GB/T2829一2002进行,产品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 1)产品初次设计定型; 2)产品加工工艺有重大改变; 3) 产品主要部件或材质改变影响产品质量或性能; 4)国家质监等有关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b) 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16进行。 c)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上的标志除应符合GB19510.1一2009第7章的规定外,尚应在产品或说明书上标注下列 信息: a) 允许的温度、湿度范围极限; b) 恒压型:额定输出电压; c) 恒流型:额定输出电流及最大输出电压: d) 驱动电源如无需依赖灯具外壳防止意外触电则应加以说明; e 端子导线的截面积;

f))支持的通信方式;

8.2.1储运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包装箱外应有下列标志

陷运标芯应付合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b)每箱的净重或毛重; c) 制造厂商名称、商标和地址; d)防潮、不准倒置、轻放、堆码层数或堆码重量极限等字样。

a) 装箱清单; b)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c) 备件及附件; d)产品使用说明书。

8.3.1在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应受剧烈机械冲撞、赚晒、雨淋。 8.3.2在装卸过程中,产品应轻放,严防摔、掷、翻、滚或重压。

3.3.1在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应受剧烈机械冲撞、

8.4.1产品应在温度为0℃~40℃《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审查要点(试行)》(湘建科函[2019]18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相对湿度小于85%的环境中贮存。

8.4.1产品应在温度为0℃~40℃,相对湿度小于85%的环境中贮存。 8.4.2产品不应与各种有害气体、易燃和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共同贮存,并应采用防潮 措施。 8.4.3产品不应倒置及卧放,且不应受任何机械冲击或重压。 8.4.4当存放期超过6个月时,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嬉水池(游泳池)应根据电气危险程度划分区域(见图A.1、图A.2)

水池(游冰池)应根据电气危险程度划分区域(见图A.1、图A.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嬉水池(游泳池)区域划分

图A.1婚水池区域划分

GTCC-003-2018 钢轨焊接接头-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图A.2地上嬉水池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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