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5090-2015 广播电视中心制作播出专用局域网工程技术规范

GY/T 5090-2015 广播电视中心制作播出专用局域网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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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Y/T 5090-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960.6K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0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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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T 5090-2015 广播电视中心制作播出专用局域网工程技术规范

3.1.3制播专网的层级结构从下至上可分为基础层、数据支撑层和业务层: 1基础层由存储系统、服务器集群、网络系统和支撑软件四部分构成; 2数据支撑层应至少包括管理数据、元数据和媒体数据三种数据: 3业务层应具备采集录入、编目标引、内容制作、筛选审核、组合编排、内容分发、版权管理 资源检索、统计分析和系统管理等功能。 3.1.4制播专网从属于全台网。按照互联互通的原则,制播专网可为板块间的数据交换提供专用通 道。规模较大、板块较多的电视台网和广播台网,基础网络架构可采用包含“核心一汇聚一接入” 三层的分层结构。 3.1.5制播专网宜具备统一信息门户系统,可实现板块间的资源共享。 3.1.6省级(含)以上制播专网的典型板块应包括:采集交换板块、新闻制播板块、综合制作板块 播出分发板块和数字内容管理板块等部分。 3.1.7在规划阶段,应根据《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D/J037和《广播电 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D/J038确定系统对应的信息安全等级,并分析信息系统 面临的安全风险。 3.1.8在方案设计阶段,应从系统的重要度、安全威胁、存在的脆弱性和信息安全等级等方面,同 步进行信息安全设计,系统设计方案中应包含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方案内容。 3.1.9制播专网的重点指标应包括:存储量、网络带宽、延时和安全性。应根据不同板块对这四个 指标的实际应用需求,进行网络的架构设计、区域划分以及设备配置。 3.1.10制播专网应实现对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网络和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和管理,保障制播业 务的正常运行。

3.2.1媒体文件的生成、转码、编目、检索、打包和归档应符合《广播电视术语》GB/T7400、《厂 播电视节目资料分类法》GY/Z199、《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第1部分:电视资料》GY/T202.1、 《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第2部分:广播资料》GY/T202.2和《数字电视广播电子节目指南规 范》GB/T28160的规定。 3.2.2媒体文件对象宜分为:视频素材、音频素材、节目成品、文稿、字幕、图片和经过编目的素 材文件包等七类。 3.2.3经过编目的素材文件包应按照“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数据+附属图文资料”的形式提交归档 3.2.4通过光盘介质、半导体介质或者专业硬盘设备上载的素材应遵从原格式,减少转码造成损失 信号质量的环节。系统宜兼容主流格式视音频文件的混合上载、剪辑、保存和播出。 3.2.5系统对媒体文件应进行分级存储管理,保障媒体文件调用的高效率和归档保存的安全性。省 级(含)以上系统应具备生产媒体资料库和中心媒体资料库两级媒体文件存储管理功能。 3.2.6在制播专网的设计过程中应对各业务板块的视音频编码格式进行科学规划,对各业务板块的 媒体文件交换流程充分优化

4.0.1制播专网配套技术用房可分为终端机房和设备机房两类。 4.0.2技术用房环境配置设计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电子计算机场地 通用规范》GB/T2887、《建筑物电气装置》GB/T16895.1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广播电视中心技术 用房室内环境要求》GY/T5043、《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 GA586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0.3电视台网终端机 置宜符合表4.0.3的规定

DB43/T 351-2019 装配式空腹楼盖钢网格盒式结构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表4.0.3电视台网终端机房环境设置要求

代表谈项没有专要求 2供电一级为双路UPS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供电二级为一路UPS加一路工艺电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供电三级为一路UPS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供电四级为一路工艺电供电。 6“1/P”代表每个工位信息点数量为1个:“2/P”代表每个工位信息点数

2供电一级为双路UPS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供电二级为一路UPS加一路工艺电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供电三级为一路UPS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 供电四级为一路工艺电供电。 “1/P”代表每个工位信息点数量为1个: “2/P”代表每个工位信息点数量为2个

台网终端机房的环境设置宜符合表4.0.4的规定

表4.0.4广播台网终端机房环境设置要求

2供电一级为双路UPS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供电二级为一路UPS加一路工艺电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供电三级为一路UPS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供电四级为一路工艺电供电。 6“1/P”代表每个工位信息点数量为1个:“2/P”代表每个工位信息点数量为2个 .0.5对于各类设备机房的环境设置宜符合表4.0.5的规定。

表4.0.5设备机房环境设置要求

注:1 “一”代表该项没有专门要求

2供电一级为双路UPS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供电二级为一路UPS加一路工艺电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供电三级为一路UPS供电,UPS后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供电四级为一路工艺电供电。 4.0.6终端机房内每个工位的供电回路容量不应小于0.8kW,设备机房内每个机柜单个供电回路容 量不应小于5kW。 4.0.7铺设活动地板的设备机房宜采用下送风上回风方式进行设备散热,活动地板距离地板高度不 应小于300mm,机房建筑结构层高不宜小于4500mm。 4.0.8设备机房内,设备机柜总安装占地面积不宜超过设备机房总使用面积的45%。两排设备机柜 的间距不应小于1200mm

5.0.1制播专网布线系统应满足广播电视中心对视音频网络数据高速、稳定传输的要求。布线系统 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智能 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5.0.2布线系统使用的桥架、管道、机柜、插座应采取充分的屏蔽、防雷和防静电措施。 5.0.3布线系统应与楼内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楼宇智能化系统分离,使用专用的桥架、管道、配线 室和布线设备。布线系统使用的专用桥架宜与供电系统桥架保持不小于500mm的间隔距离。 5.0.4编辑制作用房进行工作区布线设计时,应按使用面积区分信息点配置数量: 1大型开放式编辑制作区(120m以上),每个工位宜设置不少于两个信息点: 2中型编辑制作用房(40m~120m),每个工位宜设置不少于三个信息点; 3小型编辑制作用房(40m²以下),每个工位宜设置不少于四个信息点。 5.0.5信息点分为以太网信息点和光纤网信息点两种,统计时应分别计算。 5.0.6 一个工位最多可设置的信息点不宜超过四个,一个工位最多可设置的同类信息点不宜超过两 个。 5.0.7有多个工作区的,可按工作区划分设置适当数量的集合点。 5.0.8采用活动地板的大型开放式编辑区,集合点与每个工位信息地面插座盒的连接应采用屏蔽网 络线槽。 5.0.9中型编辑制作用房以及小型编辑制作用房内不宜采用地面插座盒设置信息点,应采用“集合 点+墙面插座盒”的方式设置 5.0.10初次安装时,网络线槽(或桥架)布线密度不应超过线槽最大容量的50%,网络线槽(或桥架) 在设计阶段应留有足够余量。 5.0.11墙内或垫层内预埋的布线管道应采用镀锌焊接厚壁钢管。不应采用超过Φ32mm的钢管用 于墙内或垫层内的布线预理。穿线钢管口径及相应穿线数量应符合表5.0.11的规定。管线的弯曲半 径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相关规定。

表5.0.11预埋布线管道穿

注:“一”表示不建议采用

5.0.12工作区光纤布线宜采用双芯室内束状光缆;水平光纤布线宜采用4芯以上室内束状光缆; 室内主干线光纤布线宜采用8芯以上室内束状光缆;室外干线连接光纤布线宜采用带金属加强芯的 铠装护套光缆。

装护套光缆。 0.13光纤配线端跳线接口连接器宜采用规格一致的光纤连接器,跳线最大插入损耗不应大

5.0.13光纤配线端跳线接口连接器宜采用规格一致的光纤连接器,跳线最大插

0.20dB。若布线系统申使用了转连接光纤跳线,有源设备端到端的最大描人损耗不应天于0.25dB。 5.0.14新建工程的室内光纤网布线,在同一链路上应采用同一规格的光纤。 5.0.15中型编辑制作用房和小型编辑制作用房需使用光纤信息点的工位宜采用墙面安装光纤终端 插座盒的方式。一个光纤终端插座盒内最多可安装的光纤适配器模块数量不应超过16个。光纤终端 插座盒基本指标应符合表5.0.15的规定

表5.0.15光纤终端插座盒基本指标

.0.17大型开放式编辑制作区需上桌面的光纤应由本工作区集合点的多用户光纤连接盒通过活动 也板(或网络地板)下的线槽直接接入工作站,中间不应再做转接。集合点与各个地面插座之间的 市线连接宜采用可拆卸的屏蔽金属线槽方式,不应走明线。网络线缆不应与电源线、视音频电缆合 用线槽及地插。编辑区地面插座规格应符合表5.0.17的规定。

0.17编辑区地面插座规格

5.0.18面积有限(3m以下)的楼层配线室内宜采用壁挂配线箱;面积较充裕(3m以上)的楼层 配线室内应安装立式配线柜。 5.0.19大型演播室(600m以上)内如需布置地面插座式信息点,应采用弹跳式铜质保护盖,具备 防水防尘功能

6.1.1系统的网络带宽和业务处理能力应具有 聚文投 机等关键网络设备应配置余。 6.1.2应根据与播出系统的相关度对网络进行层次化设计,形成网络纵深防护体系。与播出直接相 关系统不应通过无线方式进行组网。 3.1.3按照业务安全保护级别,宜将整个网络划分为多个安全区域,并对不同安全区域进行安全隔 离和信息访问控制,采取防止区域间故障扩散的措施。 6.1.4应根据系统功能、业务流程、网络结构层次、业务服务对象等合理划分网络安全域。 6.1.5同一安全域内重要网段与其他网段之间应采取可靠的技术隔离手段。 3.1.6根据业务不同宜将产播电视中心制播专网划分为若干板块,板块间可采用松耦合, 6.1.7系统建成后应全面实现广播电视节目的网络化、文件化制作播出。对于重要的业务板块,应 配备有系统备份等必要的应急措施,可实现紧急情况下的节目制作和播出。 6.1.8省级(含)以上广播电视中心宜规划媒体资产数据的异地备份。 6.1.9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与互联网物理隔离。若业务要求需要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应采用专用网 闸、高安全区、USB端口摆渡等隔离手段,整个系统只能设置一个出口与互联网连接,且应建立高 级别的授权管理。 6.1.10系统应具备定期自动审查整理功能,删除残留或有害文件,保持存储空间的穴余份额。

6.2.1重要设备机房应采取门禁、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措施。

6.2.1重要设备机房应采取门禁、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措施。 6.2.2重要设备机房应安装机房专用精密空调和温湿度监控报警设备。

6.2.3布置有播出服务器、网络交换核心设备等重要设备机房应采用双路UPS供电保障措施。 6.2.4所有技术用房的防雷、工艺接地、弱电屏蔽措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安装实施,避免雷电感 应和电磁干扰。

和电磁干扰。 2.5新闻中心网络机房、媒资中心存储机房、网络交换核心机房、播出服务器机房等重要机房 装漏水检测系统,并在重要设备机柜周围设置水浸检测线

5.3.1关键区域的交换机、服务器、硬盘阵列等设备应配备双电源、双网卡、双控制器等亢余部件。 5.3.2按照重要级别不同,宜将设备进行分类,分别采用相应的1+1冷/热余备份、n+1(n+m)集 群备份等安全策略。 6.3.3应采用不同传输路由等方式对网络主干链路进行穴余备份,当一条网络链路发生故障,可快 速切换到穴余链路。

3.4.1系统应选用正版、安全、可靠、稳定性高的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和中间件产品。 6.4.2系统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补丁管理流程,对平台软件厂商公布的安全漏洞及时跟踪、分析,合 理制订安全补丁策略

6.4.3按照最小权限原则建立授权管理

6.4.4所有工作站和服务器应建立有效机制防止未授权的外接设备通过USB、火线、读卡器和无线 网等接口向系统上载数据文件。

7.1.2系统总集成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应符合国家规定。 7.1.3系统工程施工分为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布线施工、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四个阶段。 7.1.4各机房的室内装修、空调设备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等安装应在设备安装前完成验收。 7.1.5防静电活动地板的安装进度应配合设备机柜和电缆线槽的施工进度,同步协调开展施工,避 免返工和损坏 7.1.6施工时临时电源与系统设备用电应严格分开,确保安全。 专田地

设置应符合《广播电视工程工艺接地技术规范》(

7.2设备材料进场检验

2.1系统设备和安装材料入场前应先进行查验,检查包装、外观有无损坏,配件、技术资料齐全 量和规格型号符合订货要求。 2.2所有进场设备及安装材料应具备质量合格证书等与产品相关的文件,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

7.2.3应进行进场验收的设备、材料包括:

桥架、线槽; 电缆、光纤、配线设备: 3 机柜、机架; 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 5 编辑、控制、监视、管理终端。 7.2.4 对于主要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应重点检验以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合同的规定: 1 电缆、光纤、配线设备进场验收项目包括规格、品牌、出厂合格证、数量; 2机柜、机架、桥架、线槽进场验收项目包括规格、品牌、外观、出厂合格证、数量; 3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进场验收项目包括规格、品牌、外观、出厂合格证、数量; 编辑、控制、监视、管理终端进场验收项目包括规格、品牌、出厂合格证、数量。 7.2.5设备材料进场后应存放在专用库房,不可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库房应具备防水、防尘、 盗等基本设施。

7.3.1布线施工分为线槽桥架安装和线缆敷设两个阶段,线缆敷设施工前应完成线槽桥架安装的验 收。 7.3.2布线施工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相关要求。 7.3.3终端机房的制播专网布线宜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下布设专用线槽方式;设备机房的制播专网 节线宜采用在机柜上方架设桥架方式, 7.3.4系统布线应使用独立的线槽或桥架,与视音频信号电缆线槽的间隔距离不宜小于200mm,与 动力电缆走线线槽的间隔距离不宜小于500mm。线缆布放应留有余长,敷设应平直。 7.3.5所有线缆的端接处均应设置清晰的接线线号和备注标签。接线线号应与系统接线图纸保持 致,备注标签应标明系统名称、继缆线编号等信息

4.1设备机房环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 /T2887的规定。设备安装前应检查确认机房环境是否已符合设计要求和安装条件。 4.2设备安装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机位、设备连线、端口分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7.4.3机柜安装应平稳竖直且应采取固定措施,机柜内设备、部件的安装应稳固可靠,固定机柜用 的螺栓、垫片、弹簧垫片均应按要求安装,做好绝缘保护。机柜安装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3mm。 7.4.4并排安装时,两机柜间的缝隙不得大于3mm,机柜前面板应在同一垂直面,偏差不应大于3mm 7.4.5机柜内安装的设备之间宜留有一定的空间,不宜过度密集。 7.4.6新建建筑的供电系统、工艺接地系统应在设备安装前完成验收,

7.5.1系统调试顺序应按照线路测试、单机调试和联机调试三个步骤进行。 7.5.2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 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7.5.3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 7.5.4系统调试前,承包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调试结束后,应提 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7.5.5联机调试应在各个子系统设备单机调试合格后进行。调试过程中应至少进行一次全流程不间 断联合试运转,全流程不间断联合试运转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

8.1.1系统在投入正式运行前应进行工程验收,各项指标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8.1.2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移交竣工图。 8.1.3系统工程验收应满足《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程》GY/T5006、《综合布 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规定。 8.1.4系统工程验收应包括:施工质量验收、系统功能验收、系统安全测试验收和工程文件验收等 内容。 8.1.5子系统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即可进行分项初步验收。各分项验收均应留有记录,各分项验 收完成后方可进行全流程不间断联合试运转。全流程不间断联合试运转合格后,方可进行全系统工 程验收。 各板块的坊 并提交第三方测试报告

8.2.1施工质量验收包括:布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机柜机架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设备安装及接线 工程质量验收三部分。

1线缆桥架安装质量; 2安全接地措施质量; 3布线质量; 4 线路通信质量。 8.2. 3 机柜机架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内容应包括: ? 机柜机架平稳牢固度; 2 绝缘保护措施; 散热气流组织措施; 4 与布线系统的协调措施。 8.2.4 设备安装及接线工程质量验收内容应包括: 1 设备安装平稳牢固度; 2 信号线缆接线质量; 3 电源线缆接线质量; 4地线安装质量; 5绝缘保护措施。

8.3.1系统功能验收主要验收各分项系统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各项要求。 8.3.2性能指标虽超越设计文件要求,但功能指标无法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按不合格处理。 8.3.3功能虽基本满足要求,但设计文件要求自动完成实际运行需手动操作或半自动完成的项目按 不合格处理。 8.3.4验收内容应包括全流程不间断联合试运转项目。验收试运转过程中若出现流程不通、流程中 断、服务器死机或系统故障性重启超过两次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8.3.5成品节目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技术指标要求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8.3.6 系统功能验收应提交书面《系统功能及指标测试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 系统流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系统管理界面是否符合使用需求; 3 数据吞吐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媒体文件兼容性报告; 5节目成品的图像及声音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 工作效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互联互通报告; 8 系统稳定性报告

8.4系统安全测试验业

.4系统安全测试验收

8.4.2系统安全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应符合《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D/J038的规定

8.4.2系统安全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应符合《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D/JO38的规定

8.5.1工程文件验收主要检查工程文件资料应齐全,内容包括:施工文件验收和系统资料文件验收 两部分。

8.5.2完整的施工文件应包括:

7 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 施工过程文件; 3 设备清单(含硬件配件和配套软件); 4 设备安装验收报告; 5 系统功能测试报告; 6 系统指标的测试报告; 7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测评报告; 8 功能验收清单; 9 其他相关文件。 8.5.3 若施工合同明确要求提供培训服务,验收文件应包括培训计划及报告 8.5.4 完整的竣工资料文件应包括: 1 竣工图纸; 端口分配表; 3用户手册。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按…执行”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建筑物电气装置》GB/T16895.1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10 《广播电视术语》GB/T7400 1 《数字电视广播电子节目指南规范》GB/T28160 12 《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第1部分:电视资料》GY/T202.1 13 《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编目规范第2部分:广播资料》GY/T202.2 14 《广播电视工程工艺接地技术规范》GY/T5084 15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项目峻工验收工作规程》GY/T5006 16 《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室内环境要求》GY/T5043 17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GA586 18 《广播电视节目资料分类法》GY/Z199

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

广播电视中心制作播出专用局域网

2术语 19 设计总体要求 19 3.1总体架构 19 3.2媒体文件 19 技术用房设计要求 20 5 网络布线设计要求 20 系统安全设计要求 20 6.1架构安全 20 6.2机房安全 20 6.3设备安全 21 6.4软件安全 21 系统工程施工 21 7.3布线施工 7.4设备安装 21 7.5系统调试 系统工程验收 21 8.3系统功能验收 21 8.5工程文件验收 22

1.0.3广播电视中心制播专网的建设具有整体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点。制播专网的设计建设应 具有前瞻性,要进行全面、统一的规划,并依据各阶段业务发展、资金投入和技术发展现状等因素 决定实施步骤。对于大、中规模电视台的网络化建设可考虑分步实施。安全可靠适用是广播电视中 心日常业务运作的基本要求,制播专网的实施应充分考虑可靠性和可用性的要求。考虑到资源共享 有效生产的需要,应实现各异构系统间和各板块间的有效联通。建设还应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以适应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2.0.5非结构化数据不仅可以处理结构化数据(如数字、符号等信息),而且更适合处理包括所有 格式的办公文档、文本、图片、XML、HTML、各类报表、图像和音频/视频信息等

3.2.2对于没有视频媒体发布业务的广播台网,视频和字幕工程文件不是必须处理的媒体文件对 象。 3.2.6电视台在选择高清制作素材格式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主编码格式或采取全部兼容方 式,本规范不做专门规定。

3.2.2对于没有视频媒体发布业务的广播台网,视频和字幕工程文件不是必须处理的媒 象。 3.2.6电视台在选择高清制作素材格式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主编码格式或采取全 式,本规范不做专门规定。

0.3~4.0.5需安装活动地板的房间,结构楼板应相应降低高度。冬温为冬季最低温度,夏温 季最高温度。设备机房每平米供电量和散热量适用于设备数量和型号未知的新建建筑供电设计 参考。

5.0.2活动地板下裸露在金属布线线槽外的UTP双绞线应加套金属软管;所有布线金属桥架、线槽 的外壳都应与附近的保护接地系统连接 5.0.4为了保障每个工位接入穴余和方便后期系统扩容,大型开放式编辑制作区每个工位宜至少设 计两个以太网信息点,或者一个以太网信息点和一个FC光纤信息点;中型编辑制作间每个工位宜至 少设计两个以太网信息点和一个FC光纤信息点;小型编辑制作用房每个工位宜至少设计两个以太网 信息点和两个FC光纤信息点。 5.0.7主要是出于控制工程成本和降低检修难度考虑,同时为符合本规范第5.0.4条的要求。 5.0.14室内光纤布线,单模多模光纤之间、不同规格的多模光纤之间混用,会造成传输通道插入 损耗剧增,严重降低信号通讯质量和稳定性。室外长距离布线,应采用具备铠装保护套的单模光纤

6.1.8省级(含)以上广播电视中心新建的媒体资产的数字内容管理板块应预先设置异地备份系统 接口和管理策略。异地备份系统的建设地点距离本地系统不应小于5公里, 6.1.9采用网闸隔离区技术的网络,与互联网通信的任何数据必须经过隔离一扫描一中转流程方可 放行,杜绝与互联网进行直接数据通信。为方便管理,整个系统只能设置一个与互联网连接的出口, 当采用软件管理失效的情况下,可采用直接断线的方式阻止外来攻击。

6.2.2活动地板下送风方式应符合机房散热气流组织原理,重要机房应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方式散 热。 6.2.3播出、总控、核心网络交换等最重要机房的设备,供电除需采用双路UPS保障措施外,还应 该具备柴油发电机接续供电能力,保证在正常供电恢复前的不间断供电。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 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供电回路

3.3快速安全切换到穴余链路的前提是不能导致服务器、工作站被迫重新启动。

DB32/T 4024-202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pdf6.4.4无素材上载权限的工作站应屏蔽USB、1394火线和读卡器等接口功能

3.3设备机房内的视音频系统在运行阶段布线系统临时调整量较大,采用下走线方式可方便随 工。制播专网的布线系统调整量相对较小,采用上走线方式可减少对视音频系统的干扰,方便 3.4非屏蔽双绞线UTP如果与控制线、视音频电缆混合敷设,将对控制信号和视音频信号造成 中源密加用正显蔬综密D温全可能耐 连工

7.4.5设备安装应充分考虑设备散热的要求

7.4.5设备安装应充分考虑设备散热的要求

5.1系统调试的三个步骤,前一项调试通过是进行后一项调试的基本条件,顺序不可颠倒。

8.3.5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各项功能,且生产的成品节目还应满足国家有关视音频节目客观测 量和主观评价合格的各项基本指标,方可确认系统功能验收合格

3.5.2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广电办发【2014】147号)文件的要求CJJ T 273 - 2019橡胶沥青路面技术标准,信息系统在申请项目验收时,应提交信息安全风险评 估报告和测评报告。 3.5.4竣工图纸包括系统图、布线图和设备布置图。用户手册包括使用维护说明和应急预案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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