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598.2-2020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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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598.2-2020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

ICS 43.120 T 47

GB/T 33598.2—2020

Recycling of traction battery used in electric vehicleRecycling Part 2:Materials recycling requirements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3598《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再生利用》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拆解规范;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 第3部分:放电技术规范; 一第4部分:回收处理报告编制规范。 本部分为GB/T33598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巴特瑞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 限公司、张家港清研再制造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 有限公司、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中物高新科技有限 公司、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山东锂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邦普 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余海军、赵忠松、张铜柱、王冠、孔智明、谢英豪、魏玉宇、董金聪、何有奇、杨续来 区汉成、赵小勇、任山、吴凡、魏绍博、李靖、唐剑骁、郭杰何金华、李荐、吴冠军、曹雄、甄爱钢、倪尔福、 刘东孟笑

GB/T33598.2—2020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

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再生利用

GB/T33598的本部分规定了车用动力蓄电池材料回收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和污染控制及管 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单体的材料回收。 规范性引用文件 H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本文件。 GB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7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HJ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YS/T1174废旧电池破碎分选回收技术规范 5 术语和定义 GB/T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元素回收率elementrecyclingefficiency 处理过程中回收利用的一种目标元素的质量之和占废弃电池化学品所含目标元素质量之和的百

GB/T33598的本部分规定了车用动 制发管 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单体的材料回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GB18599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 GB 50016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5Z1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YS/T1174废旧电池破碎分选回收技术规范

治炼用精选电极材料selectedelectrodematerialforsmelting 动力蓄电池经去除有机物、散裂解离、破碎分选等工序富集得到的,可作为化学冶炼原料的电极 材料。

4.1.1材料回收利用企业宜符合GB/T36132要求,应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适用技术。 4.1.2材料回收利用企业回收处理过程不应导致二次污染,如涉及危险废物,应取得相应的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或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进行处理。 4.1.3不得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动力蓄电池单体、电解液、黏结剂、隔膜等擅自丢弃、倾倒、直接填埋或直 接楚烧 ?

4.2.1作业前,应按GB/T11651的要求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未按要求执行的人员不得靠近作业 区和操作设备。 O

4.3.1厂房建筑应符合GBZ1要求,建筑耐火等级和照明设计应符合GB50016和GB50034的要求 4.3.2厂区应按照GB50140要求配置灭火器,设计有给水排水工程的应符合GB50069规定。 4.3.3车间应具备通风设备、废液处理设施及废渣收集设施。

4.4.1回收处理应符合YS/T117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4.4.2回收处理应遵循安全、环保和再利用的原则。 4.4.3回收处理可采用机械前处理和湿法冶金相结合的定向循环回收处理技术,技术要求参见附 录A

4.5回收率及计算方法

4.5.1动力蓄电池单体破碎分选阶段,破碎分选回收率应满足YS/T1174中的要求。 4.5.2从动力蓄电池单体到制得金属纯化液阶段,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材料中镍、钻、锰的综合回收率应 不低于98%,锂的回收率应不低于85%;镍氢动力蓄电池材料中镍的回收率应不低于98%,稀土等其 他元素的回收率宜不低于95%。 4.5.3铜、铁、铝元素的综合回收率与镍、钻、锰元素的综合回收率计算方法见附录B中的B.1,锂、稀土 元素的元素回收率计算方法见B.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定向循环回收处理技术

动力蓄电池单体材料回收1 释设备、破碎分选设备、热解系 统、反应装置、烧结装置、存储装 集设备、降噪设备等。

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T359-2015 公共服务设施和行政机构街区导向标志系统设置规范放电处理应按照企业制定的放电规范执行

图A.1动力蓄电池单体材料定向循环回收处理流程

不得采用人工拆解的方式拆解,宜采用自动化的

A.3.2.2拆解后,分类收集外壳、电芯、电解液等,并处理产生的废气

A.3.3.1宜采用热解系统对拆解产物进行热解GTCC-081-2018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横腹杆式预应力混凝土支柱-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去除有机物 A.3.3.2热解系统应配备废气、粉尘处理装置及固体收集设施

A.3.3.1宜采用热解系统对拆解产物进行热解,去除有机物。

A.3.4.1破碎分选应符合YS/T1174的要求。 4.3.4.2应优先选用材料回收利用率高的工艺,破碎宜采用自动化方式,分选宜采用筛分、风选、磁选 等方法。 A.3.4.3破碎前,应清除铁块等硬性物质;分选前,宜保证物料干燥。 A4.3.4.4软包电池和圆柱形电池宜采用整体破碎工艺技术,提高安全环保性和生产效率 A.3.4.5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分选后,得到铜粉、铝粉、铁粉和冶炼用精选电极材料,镍氢动力蓄电池分 选后,得到铁粉和冶炼用精选电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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