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657-2016 活性焦干法脱硫技术规范

DL/T 1657-2016 活性焦干法脱硫技术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2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12782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1657-2016 活性焦干法脱硫技术规范

DL / T 1657 2016

活性焦干法脱硫技术规范

DB11/T 1651-2019 污水源热泵供热系统节能监测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dryfluegasdesulphurizationbyactivated cok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贝 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华、范振兴、秦福初、唐绍刚、史旭、熊学云、李紫龙、赵伟俊、喻江涛、 蒋妮娜、刘宇、孙卫、姚庆都、采有林、贾双燕、霍兴甲、龚得喜、届晓凡、吴其荣、王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 条一号,100761)。

本标准规定了活性焦十法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与维护等应遵循的技术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活性焦干法脱硫技术的火力发电厂。其他行业可参照执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活性焦activatedcoke;AC 活性焦是以褐煤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一种具有吸附剂和催化剂双重性能的粒状物质,具有较高机械 强度和耐磨损性能。 3.2 活性焦干法脱硫dryfluegasdesulphurizationbyactivatedcoke 利用活性焦的吸附特性使烟气中二氧化硫吸附在活性焦上面而去除。吸附后的活性焦通过加热再 生,释放出富集的二氧化硫可资源化利用,再生后的活性焦循环使用。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活性焦activatedcoke;AC 活性焦是以褐煤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一种具有吸附剂和催化剂双重性能的粒状物质,具有较高机械 强度和耐磨损性能。 3.2 活性焦干法脱硫dryfluegasdesulphurizationbyactivatedcoke 利用活性焦的吸附特性使烟气中二氧化硫吸附在活性焦上面而去除。吸附后的活性焦通过加热再 生,释放出富集的二氧化硫可资源化利用,再生后的活性焦循环使用

在活性焦上面而去除。吸附后的活性焦通过 释放出富集的二氧化硫可资源化利用,再生后的活性焦循环使用

吸附塔adsorptiontower

活性焦与烟气中二氧化硫发生吸附反应的装置,采用烟气和活性焦错流或者对流方式使 吸附到活性焦表面。

再生塔regenerator

4.1活性焦干法脱硫技术适用于二氧化硫浓度不大于5000mg/m²(标准状态)的火力发电厂烟气脱 硫,采用该技术时应综合考虑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4.2活性焦干法脱硫装置应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规程,所选用设备的材料应是通 过认证的合格产品。处理后的净烟气应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规定的有关要求。 4.3活性焦干法脱硫装置应满足锅炉正常生产发电的要求,在锅炉最低稳燃负荷及以上任何工况应保 证安全、持续、稳定运行。

5.1.1活性焦干法脱硫选用的工艺及布置应综合考虑生产工艺过程的特性、环保要求和安全、节能、 节地等因素。典型的活性焦干法脱硫工艺流程参见附录A。 5.1.2对于无旁路的活性焦干法脱硫装置DB63/ 960-2011 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范.pdf,其系统可用性应满足主机运行要求。 5.1.3活性焦于法脱硫装置整体寿命应不小于30年。 5.1.4活性焦干法脱硫装置的构筑物、建筑物中防火、防爆、防雷等要求应符合GB50016、GB50160 GB50057、GB50222和GB50229的规定。 5.1.5活性焦干法脱硫的电控设备宜与主体工程的电控设备合并布置在同一电控楼内,当需要设置独 立的电控室时,宜布置在活性焦干法脱硫主体工程的附近

5.2.2烟气系统一般由入口烟道、出口烟道、风机、关断/调节挡板门等组成 5.2.3再生系统包括再生塔、锁气器、热风循环系统、冷风循环系统、热源、氮气系统等。 5.2.4活性焦输送系统包括活性焦储罐、活性焦补给装置、活性焦输送装置、活性焦细粉筛分装置。 5.2.5附属设施主要有副产品制备系统、氮气供应系统、消防设施等。

5.3.1活性焦干法脱硫装置入口的烟气工况参数应包括烟气流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尘浓度、 含湿量、二氧化硫浓度、氧浓度和一氧化碳浓度等。 5.3.2吸附塔入口烟气粉尘浓度不宜高于30mg/m²(标准状态)。 5.3.3活性焦吸附塔入口烟气温度不应大于150℃。事故状态下,入口烟气温度不超过180℃,时间不 超过2h。 5.3.4应根据烟气系统阻力情况合理设置风机,风机的选型和配置应符合DL/T468的规定。

5.5.1再生系统工艺流程参见附录B,其中缓冲仓容量应不小于1h活性焦循环量。 5.5.2活性焦采用加热再生方式,再生温度宜控制在400℃~500℃。 5.5.3再生塔的再生效率应大于90%。 5.5.4再生塔内氧浓度不宜大于1.0%。 5.5.5再生塔出口活性焦温度宜控制在100℃~150℃。 5.5.6宜采用氮气作为密封气和载气,用以密封和携带脱附的二氧化硫,氮气温度不宜低于60℃。 5.5.7再生塔宜采用三段式换热器,包括预热段、加热段和冷却段。 5.5.8为了保证再生塔的密封应在活性焦出入口安装锁气器。 5.5.9热风循环风机应为耐高温、无泄漏风机。 5.5.10 富二氧化硫气体风机应为耐高温、耐腐蚀、无泄漏风机。 5.5.11 再生系统内烟气、富二氧化硫气体等全部气体过流介质进出口均需设置关断阀或挡板门;如 用挡板门时应采用氮气密封。

系统内活性焦或富二氧化硫气体过流区域应选用

5.6.1活性焦储仓宜在主导风向的下游GB/T 42175-2022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钻井泥浆和钻屑中铜、铅、锌、镉、铬的测定 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集中布置于吸附塔附近,活性焦的运输、卸料、贮存等环节 应有防止粉尘飞扬进入环境的措施。 5.6.2储罐内活性焦储量不宜低于系统7天的消耗量。 5.6.3活性焦补给装置输送量宜不小于3倍新鲜活性焦补充量。 5.6.4活性焦宜采用全密封输送装置,并配备粉尘收集装置。 5.6.5活性焦输送装置应在再生塔出口处设置细粉筛分装置。 5.6.6活性焦输送装置配置的除尘设备可单独设置,也可利用电厂防爆除尘设备。 5.6.7活性焦的损耗率不宜大于3.0%,损耗率按式(1)计算。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