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完整清晰、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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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完整清晰、正版)

4.1.3本条是对源规范第3.1.4条的修改条文,增加了配电室

4.1.3本条是对源规范第3.1.4条的修改条文,增加了配电室

4.1.3本条是对源规范第3.1.4条的修改条文,增加了配电室 需用的水、汽管道“应做等电位联结,是为了保证配电室内操作维 扩人员的安全。“配电屏、下方及电缆沟内不应敷设水、汽管道” 的规定,是防止水、汽管道“跑冒滴漏”和维修时影响电气设施正 常运行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T360-2015 住宅小区公共信息标志设置规范

4.2.1落地式配电箱底部适当拾高是为了防止水进入配电箱内 和便于施工接线。底部抬高后还应将底座四周封严,以防正鼠、蛇 类等小动物爬人箱内裸导体上引起短路事故。例如某大酒店厨房 用的落地配电箱底部抬高后未封严,一老鼠钻进箱内,爬在母线上 造成短路

4.2.2将原规范第3.1.6条中“并列的两段母线”改为“

两段母线*更为准确。本条规定是作为增强一级负荷配电可靠性 的措施之一,当没有一级负荷的母线发生故障引起火灾时,有一级 负荷的母线因为采取了防护措施而不直接受到影响或少受影响, 防护措施可以是配电屏的防火材料隔板也可以是隔墙,隔墙是整 体形时,墙上应开通行门洞,

4.2.3此净距是为防止电厂在柜(屏)项进行维修.作时

.2.3此净距是为防正电1.在柜屏)项进行维修1.作时,误跨 触到邻近的屏(柜)顶上的裸带电母线而造成电击事故而作的 规定

统,由单台变压器供电的低压配电底并排排列的长度

6m时,屏后的通道只有一个出口,已能满足安全运行的要 便于建筑形式的布置;当配电屏的长度超过6m时·屏后通 2个出口,以便于维修工作和事故时人员逃离事故点。

6m时,屏后的通遇只有一出,已能满定安全运行的要求: 便于建筑形式的布置;当配电屏的长度超过6m时·屏后通道应设 2个册口,以便于维修工作和事故时人员逃离事故点。 4.2.5本条是对原规范第3.1.9条的修改条文,增加了当防护 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 定的IP2×级时,”以满足直接接触防护要求。有的开关柜在屏后 操作,因此屏后的通道要适当加宽,以便于操作和维修工作的进 行。由于这种操作不是经常性的,屏后通道不能完全按屏前操作 维护通道一样的要求。 与原规范相比: 1增加了屏侧通道最小宽度数据,不受限制时应为1m,受 限制时为0.8m。屏侧通道是指在配电屏侧端连接屏后通道和屏 前通道的操作维护人员的通路。 2抽式双排面对面屏前通道,受限制时的最小宽度由 2.0m改为2.1m。固定式多排同向布置屏间通道,受限制时的最 小宽度由2.0m改为1.8m;抽屉式多排同向布置屏间通道,受限 制时的最小宽度由2.0m改为2.1m。 3新增了挂墙式配电箱的箱前操作通道最小宽度的规定。 4.2.6本条是对原规范第3.2.10条的修改条文。原规范规定

4.2.5本条是对原规范第3.1.9条的修改条文,增加

4.2.6本条是对原规范第 3.2.10条的修改条文。原规范规定

4. 3对建筑物的要求

逃离事故地点,同时也便于救护人员接近现场,平时使用也较方 便。有的配电室分楼下和楼上两部分布置,其内部有楼梯上下相 通,楼下部分有通向室外的门,但这还不够,楼上部分也应有通往 室外走道或楼梯简的安全门,当楼上或楼下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 时,楼上的人员可直接从楼上逃至室外。

故。另外观察表计也要有较明亮的光线,要求配电室的环境清洁、 明亮。因此,土建设计要注意不使用易起灰的装修材料·使室内少 积灰和光线明亮

区·沟内容易渗水,因此土建应采取防止渗水的措施。另外在电缆 管道穿过墙基处,若管口及其周围密封不严实,户外地下水容易由 管口处流人地沟。地沟底部应有一定的坡度,当沟内有水进入时 可以使其流至一端设法排出。经常容易进水的电缆沟内,必要时 还应做集水坑。以便将水抽出。规定“配电室的地面宜高出本层地 面50mm或设置防水门槛” ,是为厂防正配电室外少量的水进人

,对使用的环境有一定的要求,否则会影响正常的丁作,因此 地区和炎热地区应考虑合适的室温问题。有人值班的配电室 证人正常丁作的室温和照明,必要时,还需考愿应有的生活 ,如给排水、厕所等设施

3.6在高层建筑内通常将配电室设于地下室或楼层内,且

置较偏避,因此一定要考到安装时和建成后维修时的运输通道 同题。设计时要尚土建设计提出要求,不能只考您安装时的运输, 还应考虑建筑物建成后,正常使用时配电设备出故障运出维修的 可能,后者常常容易为设计人员所忽略。地下室的通风一般不好, 应设机械通风·还应有紧急照明系统,保证事故停电时,有可靠的 安全照明。

入室内,因此配电室的门窗应密合,并应在通风扎上装设遮护网 罩。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1P3X 级防护标准是能防止置直径大于2.5mm的固体异物进入·如网罩的 网孔较大时,南方地区蛇类较多,蛇容易穿过网孔爬人室内,造成事 故。因此,规定网罩的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3×较可靠。

水或大量积水时,或建筑物内给排水系统出现事故造成地下室最 底层大量积水情况下对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非常不利。因 此,配电室不宜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室最底层。在不得已情况下,配 电室位于地下室最底层时,应根据当地气象部门记载的洪水资料 数据、建筑物的防洪标准以及建筑物内给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和事 故时出现的积水量确定防水措施

5.1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I)将带电部分绝缘 5. 1.1 仪用油漆、清漆、喷漆及类似物不能作为绝缘。 (I)采用遮栏或外护物

光 》片4乙08规定的 IP2×级的防护,能防止直径大于12.5mm的球形物体进人防护 壳内;能防止手指触及壳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IP××B级能 防止手指或长度小于等于80mm的类似物触及壳内带电部分或 运动部件。

5.1.3容易接近的遮栏或外护物的顶部容易掉进异物,如

IP××B级能防止手指或长度小于等于80mm的类似物触及壳内 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所以规定网状遮护物与裸带电体净距不应 小于 100mm是安全的。

挡物的设置与制作要求没有遮护物那样证格,般是 的防护措施,但也应起到防直接电击的保护作用。

阻拟物是指栏杆、网状屏障等,它能防止入无意识地触及裸 带电体.但不能防止故意绕过阻挡物而有意识地触及裸带电体。 5.1.9本条是对原规范第3.2.11条的修改条文,将阻挡物污裸 导体水平净距改为1.25m,与伸臂范围的要求吻合。为防止人的 身体前倾后伸臂触电,将阻挡物高度定为1.4m。 (王伸臂范围之外

间接接触防护的自动切断电源

5.2,1本条是对原规范第4.4.2条的修改条文。因IFC60364 系列标准转化为我满标准的CB16895系列国家标准中没有*接 地故障保护”这一术语·故本次规范修改将其按GB16895系列国 家标准中的说法称作“间接接触防护中月动切断电源的防护措 施。这些措施针对的是相导体因绝缘损坏对地或与地有联系的 导电体之国的短路,包括相导体与大地,保护导、保护接地中性 导体、配电和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数线金属管槽、建筑物金属构 件、给排水和采暖、通风等金属管道以及金属屋面、水面等之间的 短路,这种短路均与接地有关。当发生接地敌障并在故障持续的 时间内,与它有电气联系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大地和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间存在电位差,此电位差可能使人身遭受电击, 间接接触防护措施因接地系统类别不同而异,故这种保护比较复 杂·国际电丁标准和一些技术先进的国家对它都很重视,对其危害 的防范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条原规范第4.4.2条在文学表述上有所不同外,其内容 是一致的。需要强调的是,切断故障电路是间接接触防护的措施 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措施,也可采用其他措施,

.2.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司

5.2.3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相连接可

条文中*可接用的建筑物金属结构部分”,是指在施工中便 行联结的楼板、梁、柱、基础等建筑构件中的钢筋。这些钢筋 须加以利用,使其成为总等电位联结的一部分;实际上钢筋 钢筋与各种金属管道之间因自然接触而连通,这也可以认为 总等电位的要求,

5.2.5总等电位联结虽然能大天降低接触电压,但如果建筑物

这时应在局部范围内再做一次等电位联结即局部等电位联 结,见图3。局部等电位联结之前,图中人的双手承受的接触电压 为电气设备与暖气片之间的电位差;其值为a一b·c段保护导体 上的故障电流产生的电压降,由于此段线路较长,电压降超过 50V,但因离电源距离远,故障电流不能使过电流保护器在5s内 切断故障线路。为保障人身安全,应如图虚线所示做局部等电位 联结。这时接触电压降低为ab段的保护导体的电压降,其值小 于安全电压限值50V。

如果做辅助等电位联,即将电气设备与暖气片直接连接·如 图4虚线所示,这时人体承受的接触电压接近0。 图中MEB和IEB分别为总等电位联结和局部等电位联结 端子板。 工例说明局部等电位联结和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日的在于使接 触电压降低至安全电压限值50V以下,而不是缩短保扩电器动作 时间。 为使接触电压不超过50V.应使:

代中: 1 障电流(A)

故障电流1应大于等于式(5.2.5)的1.+故:

上式即可对局部等电位联结和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有效性进行 验证。

图4辅助等电位联结的作用 ·电气设备:2暖气片:3保护导体:1结构钢筋 5末端配电箱:6一进线配电箱:1故障电流

末端配电箱:6一进线配电箱:1故障电

被熔焊,故障点阻抗可忽略不计。 ,是保证保护电器在规定时间内切断故障回路的动作电流, 其值必须保证保护电器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且应考虑保护电器动 作的灵敏度与可靠性。

作的灵敏度与可靠性。 5.2.9固定式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人体触及它时通常易 于摆脱,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避免发生线路绝缘烧损、电气火 灾、线路在接地故障时的热承受能力、躲开电动机启动电流的影响 和保护电器在小故障电流下的动作灵敏度以及线路的合理截面 等,IEC标准将所有接地系统切断固定式电气设备和配电干线的 允许最长时间规定为5s。 供电给手持式和移动式电汽设备的求端配电线路其情况购 不同。手持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因经常挪动,较易发生接地故障。 当发生接地故障时:人的手掌肌肉对电流的反应是不由意慧地紧 握不放,不能摆脱带故障电压的设备而便人体持续承受接触电压 为此,依据EC标的相应规定,作了切断供给手持式电气设备 移动正用

以降低该场所内保护导体的长度或阻抗,减少电位差,如图5中虚 线所示,

图5同一配电箱或配电干线直接引出的不同回路 进线配电箱:2末端配电箱:3一手持式电气设备:1结构钢筋: 5控岛6州出设

在切断接地故障前,了丁系统外露导电部分皂现的电压往往 超过50V,因此仍需按规定时间切断故障。当采用反时限特性过 电流保护电器时,应在不超过5s$的时间内切断敌障,但对于手握 式和移动式设备应按接触电压来确定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这实 际上是难以做到的。所以TT系统通常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扩。 5.2.17配电线路间接接触防护的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不符合 本规范式(5.2.15)的要求时,要采取局部等电位联结或辅助等电

际上是难以做到的。所以TT系统通常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扩。 5.2.17配电线路间接接触防护的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不符合 本规范式(5.2.15)的要求时,要米取局部等电位联结或辅助等电 位联结的措施,将接触电压降至50V以下。

规范式(5.2.15)的要求时,要米取局部等电位联结或辅助等 联结的措施,将接触电压降至50V以下。

2.19IT系统有两种型式,即电源中性点对地绝缘或者串 地阻抗接地。正常亡作的IT系统如一相发生接地故障(被

色缘监测,当其发生接地故障时,IT系统其实已经成为TN或 T系统。这时如果出现接地故障,保护电器就会按照TN或 T系统的要求切断故障回路,使得供电中断。IT系统则失去 电可靠性高的优势

一,配电线路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的目的就是避免线路因 过电流导致绝缘受损,进而引发火灾及其他灾害。一般来说,短路 保护作用于切断电源,过负荷保护作用于切断电源或发出报警 信号。 6.1.2随着低压电器的快速发展,上下级保护电器之间的选择、 配合特性不断改善。对于过负荷保护,上下级保护电器动作特性 之间的选择性比较容易实现,例如,装在上级的保护电器采用具有 定时限动作特性或反时限动作特性的保护电器。对宇熔断器而 言:上下级的熔体额定电流比只要满足1.6:1即可保证选择性; 上下级断路器通过其保护特性曲线的配合或者短延时调节也不难 做到这一点。但对于短路保护,要做到选择性配合还有一定难度。 需综合考脱扣器电流动作的整定值、延时、区域选择性联锁、能 量选择等多种技术手段。根据自前低压电器的技术发展情况,完 全实现保护的选择性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从经济、技术两方面考 ,对于非重要负荷还是充许采用部分选择性或无选择性切断。 全本音两求处尚衣用用

设备的特殊保护要求·所以还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 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规定。但用电设备本身的过电流保扩 不属于本规范规定的范围

导体的过负荷而中性导体的过负荷是最常见的。在三相四 路中,有时当相导体载流量在正常值范围以内时,中性导体已

性导体的过负荷,而中性导体的过负荷是最常见的。在

严重过载。所以应根据配电系统中谐波的情况采取中性导体的保 护措施。 如果没有谐波,即使中性导体截面积小于相导体截面积,但正 常工作时通过中性导体的最大电流明显小于其载流量,这时不必 检测中性导体过电流。 如果有谐波,但中性导体截面积大于等于相导体截面积,并且 能够保证中性导体通过的最大电流小于等于其载流量,这时不必 检测中性导体过电流。 如果谐波含量很高,即使中性导体截面积大于等于租导体截 面积,也难以保证中性导体不出现过电流,这时应根据中性导体载 流量检测过电流。当检测到过电流时,只要动作于切断相导体即 ,中性导体不必切断。

分;断路器》GB14048.2的规定,断路器的制造误差为士20%,再 加上计算误差、电网电压偏差等因系,敌规定被保护线路末端的短 路电流不应小于低压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 的1.3倍。

6.2.5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原因包括截面积、材料、敷设方

在线路中间发生短路时,故障电流从其余并联导线的两端流 文障点的情况。

6.3.1电气线路短时间的过负荷(如电动机启动)是难免的,它 并不对线路造成损害。长时间即使不大的过负荷也将对线路的绝 缘、接头、端子造成损害。绝缘因长期超过允许温升将因老化加速

销短线路使用寿命。严重的过负荷(例如过负荷100%)将使绝缘 在短时间内软化变形、介质损耗增大、耐压水平降低,最后导致短 路,引发火灾和其他灾害。

6.3.2被保护线路导体的绝缘热承受能力一般呈反

6.3.3关于过负荷保护的两个条件及其关系可以用图7

图7过电荷保护电器的动力特性关系图

6.3.4本条第1款规定是为广操作与维护方便,例如一段安装在 高处的水平母干线变截面后经插接开关箱引至配电箱,播接开关 箱可以安装在便于操作的高度,但距离母线截面减小处的距离 不能大于3m,

6.3.5本条第2款系指不论负荷多大,由于受电源本身阻抗限

可让导体超过允许温度运行,即使牺性一些使用寿命也应保证对 重要负荷的不间断供电,例如消防水泵、旋转电机的励磁回路、起 重电磁铁的供电回路、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等,这时保护可作用

果满足条文的规定即可认为并联导线中的电流分配是

6.4.1接地电弧引起的火灾属于电气火灾中短路性火灾的 种,其发生几率很高·是导致电气火灾的最大隐愚。为广减少其发 生·应采取措施及时发现接地故障。电弧性对地短路起火难以用 一般的过电流防护电器防护,但是剩余电流监测器对此类故障具 有延够的灵敏度,且价格便宜,安装方便,可及时对接地故障做出 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现监测直区。一股来说,可在建筑物电源总进线配电箱处设置剩 余电流监测器,该监测器可以安装在总进线回路上,也可以安装在 客馈出回路上,这样可以对建筑物实施全面的防护。在设计、安装 正确、产品符合电磁兼容要求的情况下,建筑物内任何一点出现接 地故障剩余电流监测器都应能够做出反应。如果在总进线配电箱 处安装了剩余电流监测器,之后的各级配电箱可以不再安装剩余 电流蓝测器。 如果正常情况下泄漏电流较大,余电流监测器安装在总配 电柜进线或出线回路上时,动作电流慎难以整定,可将总进线配电 柜处的剩余电流监测器的动作电流整定值适当放大,也可在下级 配电箱的进线或出线回路中安装剩余电流监测器

文件中规定300mA以上的电孤能量才能引起火灾,故规定在 危险场所内,剩余电流监测器的动作电流不宜大于300mA。 所不受此值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动作电流值

7.1.5电缆数设的防火封堵是防止电气火灾的重要措施,因此 作此规定,

7. 2. 7,7. 2. 8

金属管”改为“金属导管”,“金属线槽”改为"金属槽盒”;“在建筑 物的顶棚内"改为*在建筑物闷顶内有可燃物时”。 7.2.10本条是对源规范第5.2.8条的修改条文。将*电线管” 改为“金属导管”,并作了相应规定。 7.2.11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9条的修改条文,仅将“电线管* 改为“金属导管”。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10条的修改条文。新增高温场 汇采用明敷的规定

7. 3. 1、7. 3. 2

、7. 3. 2 这两条是对原规范第5. 3. 1 条的修改条文。规定

“钢索上绝缘导线至地面的距离”应该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2 款护套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的规定。

7.3.3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3.2条的修改条文。将“金属管”改 为“金属导管”、“塑料管”改为“塑料导管”,新增金属槽盒及塑料 槽盒。

7.5.2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5.2条的修改条文。明确水平敷设 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2m;垂直设时,距地面1.80m以 下部分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措施;第2款第7款为新增内容。 7.5.3做好封闭式母线的接地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作此规定

7.6.3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6.3条的修改条文。将“黄麻或其 他”删除,因黄麻的防火性能差,实际程中黄麻外护层已不采用。 (I)电缆在屋内数设

7.6.10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6.10条的修改条文。新增在“有 腐蚀性介质的房屋内明的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的规定,

DBJ/T15-165-2019 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规划建设技术规范(IV)电缆理地敷设

7.6.35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6.29条的修改条文。将电缆直接 理地敷设时,沿同一路径数设的电缆数量不宜超过的数量由8根 修改为6根·与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V)电缆在多孔导管内数设

7.6.45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6.46条的修改条文。将*陶土管” 删除,因陶土管的强度差,实际工程中陶土管已不采用。 7.6.49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6.45条的修改条文。将第1款修 改为0.2%的排水坡度,与现行国家标准《电力T程电缆设计规 范》GB50217 的规定一致。

7.7.5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7.5条的修改条文。根据现行国家

7.7.5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7.5条的修改条文。根据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将检修门的耐火极限 改为“丙级”。

Q/GDW 1898-2013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校验规范7. 7. 6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 5. 7. 7 条的修改条文。 将不规范的

强电和弱电线路”提法修改为“电力线路和非电力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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