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6—201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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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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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16—201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df

管注备7口08≤08≤08≤080859≤(00<00<001001001

()())()())())g's/o"s23456385

3塑料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m;塑料管道下应做 基础层,管道上部应加敷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及管道外加设钢筋混 凝土外包封固定等措施:

GB/T51421-2020 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表26.2.10地下综合管道顶部至绿化带或行道路面最小埋深(单位:m)

地下综合管道顶部至绿化带或行道路面

注:1塑料管的最小埋深达不到本表内要求时、应采用热镀锌钢导管或钢筋混 土包封等保护措施; 2 管道最小埋深是指上层管道的顶面至绿化带地面或人行道路面的距离; 3轻轨电车道是指园区内有人或无人驾驶的单轨或双轨轻型电车轨道。

注:1塑料管的最小埋深达不到本表内要求时、应采用热镀锌钢导管或钢筋混

4地下综合管道敷设时应向人(手)孔放坡;管道坡度宜 为0.3%~0.4%。不得小于0.25%;当室外道路或地势已有坡 度时,可利用其地势获得坡度; 5地下综合管道中直线管道敷设的段长离两边人(手)孔 间距不宜超过120m,且同一段管道不得有S形弯道。 26.2.11地下综合管道与通信设施或弱电设施之间衔接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公用通信网人(手)孔至用地红线内通信设施进线间处 的衔接管道(弓人管)不宜少于6根单孔管:园区人(手)孔至 单栋建筑物弱电设施进线间的衔接管道(引入管)宜采用4根及 以上单孔管; 2管道人(手)孔之间的衔接管道宜采用4根及以上单 孔管; 3管道应与园区屋外各弱电线缆交接箱、分接箱、控制箱 过路箱、立杆等引上管衔接: 4与室外弱电系统终端设备衔接的管道应采用不低于壁厚 2.0mm的热浸镀锌钢导管或采用中型机械应力及以上的刚性塑

料导管,导管理地深度不宜低于0.7m,引出地面时应采取防止 机械损伤的措施。 26.2.12人(手)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园区地下综合管道的分叉点、管道拐弯处、道路的交叉 路口、坡度较大的转折处、跨越桥梁的两端处、设有室外线缆交 接箱处、建筑物引入处、采用特殊方式穿越道路的两端等部位, 宜设置人(手)孔; 2人(手)孔位置应与电力电缆管、热力管、燃气管、排 水管等地下管线的检查井相互错开;其他机电设施的地下管线不 得在人(手)孔内穿过: 3人(手)孔位置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主要出人口、货物 V 堆积场地、低洼积水等处X 4交叉路口的人(手)孔位置宜选择在人行道或绿化地带; 5与公用通信网管道相通的人(手)孔位置,应方便与电 信业务经营者已有的管网衔接。 26.2.13人×手)孔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近期及远期发展管道群容量大于6孔时,宜采用人孔; 2近期及远期发展管道群容量不大于6孔时,宜采用手孔; 3X采用暗式渠道时,宜采用手孔; 4、地下管道引上处、室外落地式线缆交接箱基座处,宜采 用手孔。 26.2.14弱电综合管道人(手)孔程式应根据所在管段的用途 及容量选择。 26.2.15园区地下设置封闭式或可开启式专用电缆沟(通道)、 共同沟或综合管廊时,其电缆沟与线缆的敷设方式除应符合本标 准第8章中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

料导管,导管理地深度不宜低于0.7m,引出地面时应采取 机械损伤的措施

1近期及远期发展管道群容量大于6孔时,宜采用人孔; 3X采用暗式渠道时,宜采用手孔; 4地下管道引上处、室外落地式线缆交接箱基座处,宜采 用手孔。 26.2.14弱电综合管道人(手)孔程式应根据所在管段的用途 及容量选择。

共同沟或综合管廊时,其电缆沟与线缆的敷设方式除应符合本标 崔第8章中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 计标准》GB 50217的有关规定

26.3.1室外落地式线缆交接箱、配线箱及有源设备箱(柜)的

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线缆的交汇处或分支处: 2应设置在人行道边的绿化带内、院落的围墙角处; 3应设置在不易受外界损伤、易于安全隐蔽和不影响周边 环境美观的位置: 4伸入箱内的导管应易与附近人(手)孔连通,并利于施 工和维护。 26.3.2室外落地式线缆交接箱、配线箱及有源设备箱(柜)安 装底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底座并预埋3根~5根直径90mm 及以上镀锌钢管或PVC引上管;△ 2底座基础顶面距地面不应小于0.3m; 3底座的长度和宽度应大于所配置箱体底部的长度和宽度 0.1m及以上; 4底座与管道、箱体间应有密封防潮措施 26.3.3室外光缆交接箱、配线箱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配置熔接配线一体化模块,适配器或连接器宜采用 SC、 LC或 FC 类型; 2X箱体内应有光分路器的安装空间和光缆终接、保护及跳 线空间的位置; 3箱体门板的内侧应具有存放资料记录卡片的装置: 4箱体应能适应当地室外环境,具有防尘、防水、防盗等 功能;箱体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的要求,箱体应接地。 26.3.4园区配线设施(交接、配线、有源设备箱柜)宜置于就 近建筑物的弱电配线设施用房内,弱电配线设施用房应预留园区 配线设施的安装空间及引人管道。

击、抗电磁十扰等基本要求,重要的信息通信、安防、消防等系 统主干线缆应具有防啮齿动物进入等要求。

26.4.1单体或群体建筑引入管应方便室外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专用管道或弱电系统管道的引人,并按需求宜设置一处或多 处引人点。 26.4.2引入管的根数及管径应按建筑物内弱电各系统光(电) 缆进出的容量和远期扩容发展的需求确定。 26.4.3引入管宜设置在建筑物地下一层通信进线间、弱电进线 间或地下一层易于引入管设置的公共部位。 26.4.4建筑物无地下室时,可由底层进线间或弱电间内将金属 导管直接引至室外人(手)孔内,导管长度不宜大于30m。 26.4.5地下综合管道的引人管应采用无缝钢管或热浸镀锌焊接 钢导管,其引人建筑物导管的点位数、导管根数、导管公称口径 的选择宜符合表26.4.5的规定。

表 26.4. 5弓 引入建筑物弱电综合导管的点位数量、 导管根数、导管口径

26.4.9由室外地下直接引入防空地下室外墙的弱电综合管道应

采取防护密闭管穿墙措施,并应在出墙管道口的外侧设置弱电险 爆波井。

26.5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26.5.1建筑物内弱电配线管网设计应与其他专业协调配合,应 选择距离较短、安全和经济合理的路由。 26.5.2建筑室内正常环境下,弱电配线管网中线缆暗敷设时 可选用穿金属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燃烧性能B1级且中等机 械应力的刚性塑料导管;明敷设时,可选用金属导管、可弯曲金 属导管或金属槽盒保护。 26.5.3综合布线系统信息通信线缆宜独立穿金属导管或在金属 槽盒内敷设,其他弱电系统线缆敷设宜符合本标准第26.1.7条 的规定。 26.5.4弱电线缆穿金属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暗敷设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导管在墙体、楼板内暗敷时,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15mm,消防导管除外; 2导管在地下室各层、首层底板、屋面板、出屋面的墙体 和潮湿场所暗敷及直埋于素土时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 2.0mm的热镀锌钢导管,或采用重型防水可弯曲金属导管; 3X导管在屋内二层底板及以上各层钢筋混凝土楼板、墙体 内暗敷设时,可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热镀锌钢导管 或采用不低于中型可弯曲金属导管; 4导管在墙体内暗敷设时,其导管外径不宜大于墙体厚度 的1/3; 5导管暗敷设时,不应穿越非弱电设备类的基础。 26.5.5弱电线缆穿金属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或在金属槽盒内 明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在地下室或潮湿场所明敷设时,应采用管壁厚度不 小于2.0mm的热镀锌钢导管或采用防水型中型可弯曲金属 导管; 2导管在建筑物闷顶中和在一层及以上楼板下顶棚内明敷

26.5.建筑物内驹电配线管网设计应与其他专业协调配 选择距离较短、安全和经济合理的路由。 26.5.2建筑室内正常环境下,弱电配线管网中线缆暗敷设时 可选用穿金属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燃烧性能B1级且中等机 减应力的刚性塑料导管;明敷设时,可选用金属导管、可弯曲金 属导管或金属槽盒保护

26.5.3综合布线系统信息通信线缆宜独立穿金属导管或在金属

槽盒内敷设,其他弱电系统线缆敷设宜符合本标准第26.11 的规定。

设时,应采用壁厚不小于1.5mm的热镀锌钢导管或轻型可弯曲 金属导管; 3槽盒可在楼板下顶棚内或梁下水平吊装,或采用托臂式 支架安装; 4槽盒明敷设时,在经过横梁、侧墙或其他障碍物处的间 距宜不小于100mm; 5槽盒不宜与热水管、蒸汽管、给水管和消防压力水管同 侧敷设;当在同侧敷设时,应在强电管道最下方且采取保护 措施。 26.5.6楼层金属导管在直线段或弯曲段暗敷或明敷设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导管直线段敷设时,应在导管长度不大于30m处加装过 路盒(箱); 2导管弯曲敷设时,其管道间的夹角不得小于90°; 3导管L形弯曲敷设时,其导管长度超过20m时,其弯曲 点处应加装过路盒(箱); 4导管U形弯曲敷设时,其弯曲点应靠近导管的两端,且 中间直线导管长度应小于15m;一 5X导管S形弯曲敷设时,其弯曲点处应加装过路盒(箱); 6导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10倍:当敷设导管列 径不大于25mm时,其导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 26.5.7弱电线缆穿导管或在槽盒敷设时,其截面积利用率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单根25对及以上的天对数对绞电缆、12芯及以上光缆 或单根其他弱电主十线缆,当在1根直线导管内敷设时,其管径 利用率不宜大于50%;当在1根弯曲段导管内敷设时,其管径 利用率不宜大于40%; 2同一根导管内敷设多根4对对绞电缆或多根4芯及以下 配线光缆或多根其他弱电线缆时,其管径截面积利用率不应大 于30% ;

3同一根槽盒内可同时敷设多根电缆或光缆,其电缆槽盒 截面积利用率不应大于50%。 26.5.8弱电配线管网在有酸碱腐蚀介质的环境场所敷设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线缆室内暗敷或明敷设时,宜穿钢塑复合型导管或在耐 腐槽盒内敷设;在非高温或非易机械损伤的场所,可穿燃烧性能 B1级且中等机械应力的塑料导管或在塑料槽盒内敷设: 2线缆室外埋地敷设时,宜穿钢塑复合管、热浸塑钢导管 或中型机械应力及以上的塑料导管;采用塑料导管时,应采取防 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 3塑料导管和塑料槽盒不宜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 26.5.9楼层槽盒及导管与弱电箱、接线盒设施之间暗敷或明敷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个 1楼层水平槽盒引出至每个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过路箱 或终端出线盒的导管,宜采用一根或多根外径为20mm~25mm 的导管; 2楼层每个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至本单元内弱电终端出线 盒的导管不宜穿越非本单元的房间。 26.5.10建筑物竖向配线管网宜采用金属槽盒或金属导管,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槽盒的规格、导管的管径及数量应满足弱电各系统 主干线缆远期发展的需求; 2导管在多层建筑砖墙或混凝土墙内敷设竖向主十时,宜 采用不少于2根且公称口径不小于40mm的厚壁钢导管: 3多层建筑竖向配线管网在弱电间(电信间)或弱电竖井 内明敷设时,宜采用槽盒或导管; 4高层建筑竖向配线管网在弱电间(电信间)或弱电竖井 内明敷设时,宜采用加设防火保护措施的槽盒;当弱电间(电信 间)或弱电竖井面积较小时,可采用槽盒与导管相结合的配置 方式;

5高度100m以上的建筑物中竖向配线管网,在弱电间 (电信间)或弱电竖井内应采用加设防火保护措施的竖向槽盒; 6高度250m以上的公共建筑,除弱电间(竖井)外,宜 增设1个弱电间(竖井),供弱电系统及应急防灾系统的备份线 缆使用,增设的弱电间(竖井)可与强电备用竖井合用。 26.5.11弱电系统信号传输线路为1芯及以上光缆时,宜采用 非金属加强芯线缆,且独立穿导管或在槽盒内敷设:当线缆有分 隔要求时,槽盒内应加金属隔板

26.5.12弱电系统采用金属屏蔽型电缆时,其金属屏蔽层应可 靠接地。

26.5.12弱电系统采用金属屏蔽型电缆时,其金属屏蔽层

求的场所,其信息通信及其他弱电系统电缆应全程采用金属导管 或槽盒防护,且应将系统管网中金属配线箱、过路箱导管、槽 盒及终端出线盒的金属外壳可靠连续导通及多点接地,并符合本 标准第8.10.10条的规定。

26.5.14楼层导管及槽盒不宜穿越建筑结构变形缝(伸缩缝、

26.5.15,弱电配线管网穿越人防地下室围护结构处和人防区域 内的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和密闭楼板时,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的有 关规定。

漕盒不应穿越建筑楼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内墙。当导管及槽盒 必须局部穿越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内墙或楼板时,应对金属导管及 漕盒采取防火措施,并应在穿越段的管槽外加设与建筑构件耐火 等级相同的装饰材料进行包封,

26.5.17弱电配线管网明敷设穿越楼层(含避难层)防火墙

防火分区的梁板墙、顶棚、屋顶板、弱电间(电信间)及弱电竖 井楼板与隔墙孔洞等建筑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导管或槽盒穿越后,其孔隙应按照等同建筑构件耐 火等级的材料封堵; 2金属导管或槽盒内部截面积大于或等于710mm时,应在 线缆敷设后进行管槽内部防火封堵: 3导管或槽盒内外防火封堵的材料应按照耐火等级要求 可采用防火胶泥、耐火隔板、填料阻火包或防火帽。 26.5.18弱电配线管网在避难层和避难区域(间)内敷设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层非避难区域和避难区域(间)应采用金属导管 金属槽盒、金属终端出线盒和过路盒: 2金属导管或槽盒明敷设时不应直接由非避难区域穿越 3公共建筑各避难层的避难区域(间)与非避难区域防火 墙交接处,根据应急防灾设备情况可设置一个专用弱电间,其净 面积不宜小于2m;专用弱电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高度100m及以上的建筑物中:由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直 接引至各个避难区域(间)专用弱电间的应急防灾专用线路应选 用耐火等级不低于750℃、90min耐火型线缆; X高度250m及以上的建筑物中,各应急防灾系统的专用 物理双链路线路,应由消防控制室和安防监控中心分别经由弱电 竖井和备用竖井引至避难区域(间),竖向或水平管槽应采取防 火保护措施; 6避难区域(间)内金属导管或端出线盒及过路盒应暗 敷设,当受条件限制金属导管或槽盒需要在避难区域(间)内明 敷设时,其管槽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26.5.19弱电配线管网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十扰的电 动机、电力变压器、射频应用设备等电器设备之间应保持必要 的间距。弱电线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26.5.19的 规定。

表26.5.19弱电线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

注:①当380V电力电缆小于2KVA,且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度小于 或等于10m,最小间距可以是10mm; ②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 板隔开。

26.6建筑物内配线设施

26.6.1弱电间(电信间)或弱电竖井内可设置信息通信接入、 综合布线、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数字无线对讲、信息网络、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广播、建筑设备管理、火灾自动报警、公 共安全、弱电配套电源设备及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等设施,其管 槽敷设的方式宜符合本标准第26.1.7条的规定。 26.6.2弱电间(电信间)或弱电竖井内设置涉及国家秘密、国 家安全的信息设施时,涉密与非涉密信息设备机箱(柜)及线缆 管槽之间应采取物理分隔和有效防护的屏蔽措施。涉密线缆应独 立穿金属管或金属槽盒敷设,并可在弱电间(电信间)或弱电竖 井外加设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26.6.3进线间、弱电间(电信间)或弱电竖井内可选用通用 19in标准网络及布线设备落地或挂墙机柜。 26.6.4进线间、弱电间(电信间)、弱电竖并内配置布线系统

设备或信息网络设施时,宜安放在通用19in标准落地或挂墙机 柜内,并符合下列规定: 1落地或挂墙机柜的前门、后门(后板)及两侧板体应便 于设备安装维护时可拆卸与开启; 2落地机柜在室内居中安装且总宽度为800mm时,其前 门与后门离墙净空不宜小于1000mm;当机柜总宽度为600mm 时,其前门与后门净空不宜小于800mm; 3落地机柜靠墙安放且外框总宽度为800mm时,其前门 净空不宜小于1000mm; 4落地或挂墙机柜靠墙安放且外框总宽度为600mm时, 5挂墙机柜靠墙安放时,应采用螺栓固定,其柜底离地高 度宜为1.0m~1.5m; 6落地机柜安置在抗震设防地区时,应采用螺栓固定且采 取防震措施;X 7弱电竖井内安置落地或挂墙机柜时,竖井内净尺寸深度 应满足机柜前门开启的需求;当受竖并净究条件限制时,维护人 员可在竖井外走道上操作,竖井内净尺寸深度宜不小于1.0m。 26.6.5楼层弱电配线箱、分接箱和过路箱宜固定明装在弱电间 (电信间)、弱电竖井内墙上,箱底距地高度宜为1.0m~1.5m。 26.6.6当受建筑条件限制,楼层不宜设置弱电间或弱电竖井 时,可采用墙体内嵌装楼层弱电配线箱、分接箱和过路箱的方 式;配线箱或分接箱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5m或1.5m,过路箱 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5m 26.6.7墙体内嵌装的楼层配线箱、分接箱和过路箱应具有防 潮、防尘要求且加装锁具,箱体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26.6.8应选择标准规格尺寸的金属箱体。当选择非标准的配线 箱、分接箱和过路箱时应采用金属钢板制作。 26.6.9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应根据用户信息点数量、引人线缆 (含预留长度)、用户终端线缆数量、业务需求选用,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安装位置,应便于光网络单元 (ONU)光缆与设备电源线引入,并满足用户区域内移动终端设 备无线信号覆盖的需求: 2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宜在用户区域室内侧墙上嵌装或安 装在用户19in标准机柜上,其安置的位置宜靠近金属导管人户 的引入侧;采用侧墙嵌装方式时,其箱体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300mm; 3在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附近水平150mm处,宜预埋1个 单相交流220V/10A电源接线盒,并将电源线穿管暗敷设引至配 线箱内电源插座上。信息配线箱的电源也可直接从用户配电箱接 至箱内电源插座。 26.6.10楼层信息出线盒宜采用暗装方式,盒体底边距地宜为 300mm,并与附近暗装电源插座安装高度相同。 26.6.11楼层管线在吊顶内敷设时,过路盒宜敷设在吊顶内且 盒口朝下;当楼层管线埋地敷设时,过路盒安装于墙上,底边距

附录A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

表A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分级

1负荷分级表中“一级*”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2当本表序号125中的各类建筑物与一类、二类高层建筑的用电负荷级别 以及消防用电负荷级别不相同时,负荷级别应按其中高者确定; 3本表中未列出的负荷分级可结合各类民用建筑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标准第 3.2.1条的负荷分级原则参照本表确定

附录B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及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按下式计

Ng = 0. 024T3

式中:Ta一年平均雷暴日(d/a)。 B.1.3建筑物等效面积A。为其实际平面积向外扩大后的面积 其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的高度H<100m时,其每边的扩大宽度和等效 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N2=Ng·A=(0.024·T3)·(A+A))(B.2.1)

式中:N2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次/a); Ng 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 (km². a)]; IV Td 年平均雷暴日(d/a); Ael 电源线缆入户设施的截收面积(km²),见 表 B. 2. 1; A2 信号线缆人入户设施的截收面积(km²),见 表 B. 2. 1。

表B.2.1入户设施的截收面积

L为线路从所考虑建筑物至网络的第一个分支点或相邻建筑物的长度,单 位为m,最大值为1000m,当L未知时,应采用L=1000m;

ds表示埋地引人线缆计算截收面积时的等效宽度,单位为m,其数值等于 土壤电阻率,最大值取500m

土壤电阻率,最大值取500m,

B.2.2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应按下式计

B.2.2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应按下式计算

可接受的最大年均雷击次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C=Ci+C2+C3+C4+C5+C

系统业务原则上不充许中断,但在中断后无严重后果时,C.取1.0;信息系统业务不允许中断,中断后会产生严重后果时,C5取1.5~2.0;C6一区域雷暴等级因子;少雷区,C.取0.8;多雷区C.取1:高雷区,C6取1.2;强雷区,C取1. 4。浏览专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412

1区:由已固定的淋浴头或出水口的最高点对应的水平面或 地面上方225cm的水平面中较高者与地面所限定区域;围绕浴 盆或淋浴盆的周围垂直面所限定区域;对于没有浴盆或淋浴器 是从距离固定在墙壁或天花上的出水口中心点的120cm垂直面 所限定区域。 7 2区:由固定的淋浴头或出水口的最高点相对应的水平面或 地面上方225cm的水平面中较高者与地面所限定区域;由1区 边界线出的垂直面与相距该边界线60cm平行于该垂直面的界面 两者之间所形成区域;对于没有浴盆或淋浴器,是没有2区的 但1区被扩大为距固定在墙上或天花上的出水口中心点的120cm 垂直面

附录E喷水池区域的划分本标准第12.10.11条提出的区域划分是根据个区域划分的尺寸规定的(图E)。0区:指水池、水盆或喷水柱、人工瀑布的内部及其底下空间。1区:距离0区外界或水池边缘2m垂直平面;预计有人占用的表面和高出地面或表面2.5m的水平面。1区域包括槽周围1.5m的垂直平面和预计有人占用的最高表面以上2.5m的水平面所限制的区域。喷水池没有2区。喷水池的安全防护区域范围划分见图E。2.0m2.0m0区喷水池(喷泉)的水池,瀑布和水占有的空间喷水柱和瀑布底下按0区考虑水池2.0m土壤水池图E喷水池区域的确定示例(侧视图)418

厅堂声压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Lp 室内距声源为r的某点声压级(dB); Lw 声源的功率级(dB); 房间常数; Wa 声源声功率(W); 声源距测点的距离(m); → S →室内总表面积(m²); 览专用 平均吸声系数; 声源的指向性因数,参见表F.0.1。 *仅适用于室内声场分布均匀的情况

表 F. 0. 1 声源的指向性因数

F.0.2扬声器声压及功率计算

1扬声器声场的声压级Lp:

DB34/T 3566-2019标准下载附录G各类建筑物的混响时间推荐值及

G. 0. 1 混响时间推

G.0.2从功放设备输出端至线路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的线路缆线 规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 缆线截面积(mm²); 从功率放大器到扬声器的缆线长度(m); 输人到扬声器的电功率(W); U 扩音机的输出电压(V); 缆线上的电压降,用功率放大器输出电压百分率表 示(%)。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V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DBJ41/T 198-2018 中小学校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pdf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3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5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7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9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 1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 11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 12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 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4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设计标准》GB/T50200 1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 1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17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 1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19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 2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2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 22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技术规范》GB/1 50356 2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64《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第3部分:总体要求》DL/T860.365《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106浏览专用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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