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615-2017 配电网发展规划评价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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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615-2017 配电网发展规划评价技术规范.pdf

Q/GDW116152017

计算方法:配电自动化覆盖率(%)为统计区域内配置配电自动化终端的10kV线路条数(条 计区域内10kV线路总条数(条)比值的百分数。 注:终端配置要求依据Q/GDW11184

计算方法:配电自动化覆盖率(%)为统计区域内配置配电自动化终端的10kV线路条数(条)与统 区域内10kV线路总条数(条)比值的百分数。 注:终端配置要求依据Q/GDW11184

6.2.6.7“三遥”终端占比

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三遥”终端个数占配电自动化终端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三遥”终端占比(%)为“三遥”终端个数(个)与配电自动化终端总数(个)比值 的百分数。

6.2.6.8采用光纤通讯方式的“三遥”终端占比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采用光纤通讯方式的“三遥”终端个数占“三遥”终端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采用光纤通讯方式的“三遥”终端占比(%)为采用光纤通讯方式的“三遥”终端个数 (个)与“三遥”终端总数(个)比值的百分数。

6.2.6.9采用无线专网通信方式的“三遥”终端占比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采用无线专网通讯方式的“三遥”终端个数占“三遥”终端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采用无线专网通讯方式的“三遥”终端占比(%)为采用光纤通讯方式的“三遥”终端 个数(个)与“三遥”终端总数(个)比值的百分数

6.2.6.10基本型二遥终端占比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基本型二遥终端个数占配电自动化终端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基本型二遥终端占比(%)为基本型二遥终端个数(个)与配电自动化终端总数(个) 比值的百分数。

6.2.6.11标准型二遥终端占比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标准型二遥终端个数占配电自动化终端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标准型二遥终端占比(%)为标准型二遥终端个数(个)与配电自动化终端总数(个) 比值的百分数。

6.2.6.12动作型二遥终端占比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动作型二遥终端个数占配电自动化终端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动作型二遥终端占比(%)为动作型二遥终端个数(个)与配电自动化终端总数(个) 比值的百分数。

6.2.6.13馈线通信网络覆盖率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覆盖通信网的馈线终端数占馈线终端总数的比例

6.2.6.14站所通信网络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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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覆盖通信网的站所终端数占站所终端总数的比例。 计算方法:站所通信网络覆盖率(%)为覆盖10kV通信接入网的站所终端数(个)与站所终端总 (个)比值的百分数

6.2.6.15分布式电源控制能力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分布式电源可控容量占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的比例。 计算方法:分布式电源控制能力(%)为分布式电源可控容量(MW)与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MW 比值的百分数。

6.2.6.16负荷控制能力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可控制负荷占全社会最大负荷的比例。 计算方法:负荷控制能力(%)为可控制负荷(MW)与全社会最大负荷(MW)比值的百分数。 注:该指标源于发改运行(2010)2643号

1.1110kV及以下综合线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1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与售电量之差占1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的比例。 计算方法:110kV及以下综合线损率(%)为1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与售电量之差(kWh)与110kV 以下配电网供电量(kWh)比值的百分数。 注计管注提D/686

6.3.1.210kV及以下综合线摄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与售电量之差占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的比例。 计算方法:10kV及以下综合线损率(%)为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与售电量之差(kWh)与10kV 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kWh)比值的百分数。 注:计算方法依据DL/T 686。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与售电量之差占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的比例。 计算方法:10kV及以下综合线损率(%)为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与售电量之差(kWh)与10 及以下配电网供电量(kWh)比值的百分数。 注:计算方法依据DL/T 686.

6.3.2.1配电网投资占比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110kV及以下配电网总投资占750kV及以下电网总投资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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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配电网投资占比(%)为110kV及以下配电网总投资(万元)与750kV及以下电网总投资 (万元)比值的百分数。 6.3.2.2110(66)/35/10kV电网变(配)电容量比 计量单位:无。 指标释义:110(66)kV、35kV、10kV电网变(配)电容量的各自占比。 计算方法:110(66)/35/10kV电网变(配)电容量比为110kV电网变电容量(MVA)与35kV电网变 电容量(MVA)与10kV电网变电容量(MVA)的比值。 注:35/10kV电网变(配)电容量应包含公用与专用变(配)电容量。

计算方法:配电网投资占比(%)为110kV及以下配电网总投资(万元)与750kV及以下电网总投资 (万元)比值的百分数。 6.3.2.2110(66)/35/10kV电网变(配)电容量比 计量单位:无。 指标释义:110(66)kV、35kV、10kV电网变(配)电容量的各自占比。 计算方法:110(66)/35/10kV电网变(配)电容量比为110kV电网变电容量(MVA)与35kV电网变 电容量(MVA)与10kV电网变电容量(MVA)的比值。 注:35/10kV电网变(配)电容量应包含公用与专用变(配)电容量

6.3.2.310kV电网公变、专变容量比

计量单位:无。 指标释义:10kV电网公用配变容量与用户专用配变容量的各自占比。 计算方法:10kV电网公变、专变容量比为10kV电网公用配变容量(MVA)与用户专用配变容量(MVA) 的比值。

计量单位:无。 指标释义:10kV电网公用配变容量与用户专用配变容量的各自占比。 计算方法:10kV电网公变、专变容量比为10kV电网公用配变容量(MVA)与用户专用配变容量(MVA) 比值。

6.3.2.4高压配电网投资占比

6.3.2.5中低压配电网投资占比

计量单位: 指标释义:中低压配电网的投资占配网总投资的比重。其中,中低压配电网指35kV以下电网。 计算方法:中低压配电网投资占比(%)为中低压配电网投资(万元)与配电网总投资(万元)比 值的百分数。

6.3.3.1单位投资增供负荷

计量单位:kW/万元。 指标释义:期末年供电最大负荷与期初年供电最大负荷之差与统计期内电网投资的比值。 计算方法:单位投资增供负荷(kW/万元)为期末年供电最大负荷与期初年供电最大负荷之差(kW) 统计期内电网投资(万元)的比值

6.3.3.2单位投资增售电量

计量单位:kwh/万元。 指标释义:期末年供电量与期初年供电量之差与统计期内电网投资的比值。 计算方法:单位投资增售电量(kWh/万元)为期末年供电量与期初年供电量之差(kWh)与 内电网投资(万元)的比值

6.3.3.3单位投资降损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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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kWh/万元。 指标释义:统计期内节约线损电量与电网投资的比值。 计算方法:单位投资降损电量(kWh/万元)为统计期内节约线损电量(kWh)与电网投资(万元) 比值的百分数。 注:规划期内的节约线损电量为理论计算线损电量。

6.3.4.1单位线路造价水平偏差率

6.3.4.2单位变电容量造价水平偏差率

可将上述指标分为限制类、趋势类和参考类三类,

7.1.1配电网发展规划评价应从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方面开展评价工作,最终给出总体评价结论、 评价分数以及规划建议。评价流程参见附录B。 7.1.2定性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内容与成果的完整性、规划整体的统筹协调水平、规划重点与 国家和公司配电网规划重点的契合度等方面。 7.1.3定量评价内容包括适应性、科学性和经济性评价三方面,依据评价指标,针对评价目的不同可 选用单项指标评价、层级指标评价和综合评价等方式开展评价工作。各评价方式的适用性如下: a 定量评价指标中,科学性与经济性指标为直接评价指标,可直接用于电网发展水平与规划成效 的评价:适应性指标为基础性指标,需根据指标的分段位比较进而间接评价用电水平与经济社 会发展的适应性 6) 单项指标评价、层级指标评价和综合评价原则上均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盟) 县(区、县级市、旗)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各级配电网发展规划的定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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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规划内容与成果的完整性评价采用百分制,由专家评分并给出定性的评价结论,包括但不局限 于以下内容: a)规划报告、规划图集、项目清册等内容与成果的完整性; b)配电网发展规划报告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应依据Q/GDW1865的相关要求。 7.2.2规划整体的统筹协调水平评价采用百分制,由专家评分并给出定性的评价结论,包括但不局限

于以下内容: a)规划目标的制定与地区配电网发展水平的协调性; b) 负荷预测方法的适用性与合理性; c 配电网各电压等级间规划协调衔接性: d) 规划项目时序安排协调性与合理性。 7.2.3 规划重点与国家和公司配电网规划重点的契合度评价采用百分制,由专家评分并给出定性的评 价结论,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a) 配电网发展规划重点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配电网总体发展重点的契合度; b) 配电网发展规划重点与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配电网发展重点的契合度; c) 配电网发展规划重点的制定与配电网现存问题解决的契合度。

7.3.1单项指标评价

7.3.1.1单项指标评价是对配电网发展规划方案中的单个具体指标在规划期内的提升成

7.3.1.2单项指标评价的主要流程如

a) 根据评价目的,选定评价指标: b) 根据指标特性、样本数量、数值分布,选定评价方法; c) 根据选定的评价方法,对指标数值、变化量进行评分: d) 得出规划方案对于单项指标提升的评价结论。

7.3.2层级指标评价

7.3.2.1层级指标评价是对配电网发展规划方案中的某个特定层级指标(一级或二级指标)在规划期 内的提升成效进行的评价。应根据层级指标内的三级指标特性与数值分布情况,在单项指标评价的基础 上,采用专家打分法对各指标进行赋权评分,经加权后计算得出层级指标得分,采用横向对标、纵向比 较的方法对规划期间维度指标的变化进行量化评价。评价采用百分制,可选用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等 评价方法

7.3.2.2层级指标评价的主要流程如下:

a)根据评价目的,选定某一层级指标; b)对应层级指标下的三级指标,采用单项指标评价方法,进行评分

指标下的三级指标,采用单项指标评价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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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于已有明确区间规定的限制类评价指标(参见附录A),依据配电网发展规划,将其规划期 未经计算得出的指标值与规定区间进行比较。若该指标计算值落入规定区间,则该项指标达标, 按100分赋值;若该指标数值未达到规定区间,根据指标值偏离区间程度,由用专家评价,按 80、60、40、20分赋值; ) 对于规划中明确目标值的限制类评价指标,依据配电网发展规划,将其规划期末经计算得出的 指标值与目标值进行比较,若该指标计算值达到目标值,则该项指标达标,按100分赋值:若 该指标数值未达到目标值,则该项指标未达标,根据指标值偏离目标的程度,由用专家评价, 按80、60、40、20分赋值; d) 对于趋势类评价指标,依据配电网发展规划,将其在规划期内变化趋势与规划预期趋势进行比 较,若趋势相同,则该项指标达标,按100分赋值;若趋势相反,则该项指标未达标,按C 分赋值; e) 参照层级指标评价流程,得出各项二级指标评分,采用德尔菲法对各二级指标赋权,经加权计 算后得出规划科学性评分: 得出配电网发展规划的科学性评价结论

7.3.3.4经济性评价

经济性评价用于评价配电网发展规划对于配电网效率效益的提升效果。评价采用日分制,直采用 尔菲法、分段位评价法等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如下: 对于电能损耗二级指标,依据配电网发展规划,计算各项指标在规划期内不同时间阶段的变化 趋势,参照层级指标评价流程,采用德尔菲法进行评分; 对于投资结构与投资效益二级指标,依据配电网发展规划,应从与历史数据对比、与社会经济 发展同阶段区域数据对比等方面,参照层级指标评价流程,采用分段位评价法与德尔菲法相结 合进行评分; C 对于造价偏差二级指标,依据配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储备库,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 用造价》,采用德尔菲法进行评分: 根据各二级指标评分,采用德尔菲法对各二级指标赋权,经加权计算后得出规划经济性评分 ? 得出配电网发展规划的经济性评价结论

7.4.1配电网发展规划评价应给出评价结论,内容应包括定性评价、定量评价、总体评价以及规划建 议。 7.4.2定性评价应给出总体评价结论与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数由规划内容与成果的完整性、规 划整体的统筹协调性、规划重点与国家和公司配电网规划重点的契合度等三方面评分加权计算得出,权 重分别为0.4、0.3、0.3。 7.4.3定量评价应给出总体评价结论与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数由适应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三方 面评分加权计算得出,权重分别为0.3、0.4、0.3。 7.4.4总体评价应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基础上,给出总体评价结论与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数 由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评分加权计算得出,权重分别为0.3、0.7;评分结果展示由规划内容与成果的 完整性、规划整体的统筹协调水平、规划重点与国家和公司配电网规划重点的契合度和适应性、科学性 经济性等方面评价分数的六维雷达图展示。 7.4.5规划建议应在总体评价基础上,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配电网发展现状与差异化规划目 标,给出配电网发展规划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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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配电网发展规划评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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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发展规划评价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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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6年度公司第一批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 网科(2015)1240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编制主要是基于国家电网公司加强配电网规划管理工作、提升配电网规划精益化水平而提出 的。配电网发展规划评价有助于指导配电网发展规划的编制,是进行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编制主要目的是实现对公司管辖范围内配电网发展规划的评价,为规划方案评价提供依据及 方法,评价结果可指导配电网发展规划的完善,进一步可为规划后评估提供依据,从而引导配电网科学 建设改造,助力配电网投资效益的提升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T/CCMA 0074-2019 挖掘机载荷谱试验方法.pdf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使用问题。 本标准主要参考文件: Q/GDW565城市配电网运行水平和供电能力评价标准 Q/GDW11147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 国能电力(2015)290号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一2020年) 国家电网企管(2014)21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省公司和大型供电企业内部对标指标体系 2014版)的通知 发展规二(2014)21号国网发展部关于印发配电网典型供电模式的通知

2016年1月,成立编写组,启动标准编写工作。 2016年2月,完成标准大纲编写,组织召开大纲研讨会,确定标准章节内容和指标体系框架。 2016年3月至4月,讨论确定工作方案,结合公司配电网规划与电网发展诊断工作,开展配电网发展 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前期研究,提出初始指标体系。 2016年5月至7月,开展标准编制工作,内部讨论3次,完成标准初稿。 2016年8月25日,召开标准初稿讨论会,根据与会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 2016年9月23日,召开标准征求意见稿讨论会,根据与会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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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CJJ 61-201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无水印,带书签),采用发函、会议方式多次在国家电网公司范围内广泛征求 意见。整理反馈意见46条(采纳与适当采纳24条、不采纳22条)。 2016年11月,根据专家讨论会及省公司、各部门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本标准相关章节和内容, 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6年11月28日,公司规划设计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听取了编写组 汇报,审查结论为:经审查专家组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后报批。 2016年11月28日,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本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4章,由总则、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内容及计算方法以及评价方法组成。 本标准主要说明了配电网发展规划评价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给出了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和评价 的主要内容,明确了所涉及的各方面评价指标的详细含义、计算方法等,明确了评价基本要求,并从定 性评价、定量评价和总体评价等方面给出了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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