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395.1-2015 IMS行政交换网系统规范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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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GDW 11395.1-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56.2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9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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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395.1-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GDW 11395.1-2015 IMS行政交换网系统规范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pdf

14. 3.1通用要求

有设备的时间保持一致,以便设备维护和通话计费等,IMS 网络不同网元需满足时钟同步要求和/或时间同步要求,

JCT2324-2015 蒸压加气混凝土设备 分掰机.pdf14. 3. 2时钟同步

14. 3. 3 时间同步

省间IMS网络呼叫ENUM/DNS查询流程

A.1省间IMS网络呼叫的ENUM/DNS查询流利

B.1IMS网络信令与话务路由概述

MS网络信令与话务路由机

B.2IMS网络省内呼叫

B.3IMS网络省间呼叫

图B.1IMS网络省内信令路由

图B.2IMS网络省内媒体路由

媒体路由见图B.4.

B.4IMS用户与行政电路交换网用户互通路由

图B.3IMS网络省间信令路由

图B.4IMS网络省间媒体路由

图B.7IMS用户与行政电路交换用户省间互通去话信令路由

图B.8IMS用户与行政电路交换用户省间互通去话媒体路由

B.5IMS用户与公网用户互通路由

图B.9IMS用户与行政电路交换用户互通来话信令路由

IMS用户与行政电路交换用户互通来话媒体路由

图B.11IMS用户与公网用户互通去话信令路由

O/GDW 1139

媒体路由见图B.12

图B.12IMS用户与公网用户互通去话媒体路由

媒体路由见图B.14

媒体路由见图B.14

图B.13IMS与公网用户互通来话信令路由

图B.14IMS与公网用户互通来话媒体路由

各单位省代码分配见表C.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各单位省代码和编号分配表

表C.1各单位省代码分配表

各单位编号分配见表C.2

表C.2各单位编号分配表

表D.1核心网设备地址分配

D.2业务平台设备地址

业务平台设备地址使用各单位第 4个C类地址段,地址分配见表D.2

表D.2各单位业务平台地址表

交换机设备地址使用各单位第一个B类地址段的最后两个C类地址段,地址分配见

表D.3各单位交换机设备地址表

表D.4各单位用户终端地址表

单位IMS网元管理地址根据地址需求依次从30.255.0.0/16网段中选择2个C类地址段,地址具体分 D.5:

各单位IMS网元管理地址根据地址需求依次从30.255.0.0/16网段中选择2个C类地址段,地址具体 配见表D.5:

O/GDW 11395.1 2015

表D.5各单位IMS网元管理地址表

O/GDW 11395.1 2015

IMS行政交换网系统规范

MS行政交换网系统规范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本部分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实用性原则:本部分的制定用于指导公司交换系统的建设、改造及运行维护工作。 2)继承性原则:本部分基于公司通信系统建设、改造及运行维护要求编制DB37/T 3721-2019标准下载,根据利旧原则,对原 有交换系统的接入和互联均提出了要求,保证原有系统的继续运行,以及与新建系统的互联互 通。 3)可靠性原则:本部分通过系统和承载网络两个层面保证IMS交换网高可靠性,考虑到IMS核心 设备的元余备份以及路由指向、带宽配置等方面因素。 4)可执行原则:本部分规定的技术要求均是根据IMS现网测试结果总结提炼,确保规定的技术路 线可实施, 5)开放性原则:本部分制定了IMS网络应具备的开放接口,使得能够快速有效地开发新型的、灵 活的、语音数据融合的业务。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O/GDW11395.1

准初稿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修正。 2014年12月,编写组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公司各单位范围内征求专家意见。 2014年12月19日,公司信息通信技术标准专业组组织专家对标准稿进行初审,编写组根据评审会专 家意见,主要调整系统架构、与现网互通等内容,修改了表述方式,完成修改工作,形成送审稿。 2015年1月16日,公司信息通信技术标准专业组组织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审查组审查结论为: 专家组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后报批, 2015年1月30日,标准编写组主要补充术语定义、缩略语、承载网安全要求内容,形成标准报批稿

《IMS行政交换网系统规范》标准分为下列2个部分: IMS行政交换网系统规范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一IMS行政交换网系统规范第2部分:互联互通要求。 第1部分规定了公司IMS行政交换网的业务要求、技术体系架构、系统架构、编号要求、承载网要求、 业务质量和网络性能要求、接口和信令要求、安全要求、容灾要求和支撑系统要求。第2部分规定了IMS 行政交换网与行政电路交换网互通、IMS行政交换网与软交换之间互通以及IMS行政交换网与公网互通 等的组网架构、业务互通、路由要求、编解码要求和协议要求。 本部分为《IMS行政交换网系统规范》标准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部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部分主题章分为10章,由业务要求、技术体系架构、系统架构、编号要求、承载网要求、业务质 量和网络性能要求、接口与信令要求、安全要求、容灾要求、支撑系统要求组成。 本部分根据国网公司的实际需要提出业务要求,分析了IMS的技术体系架构在国网应用的要求,并 提出了符合国网应用需要的系统架构,规定了公司IMS网络技术体系架构以及各逻辑功能实体的功能。 根据系统架构,提出了编号、承载网、业务质量和网络性能以及接口和信令要求,确保了系统的可用性 此外还规定了网络安全、用户信息安全以及容灾的要求CECS450-2016标准下载,确保系统的可靠性。最后规定支撑系统要求, 用于指导IMS支撑运维系统的建设

第1章,目前公司行政交换网中既存在电路交换设备,也存在使用分组交换的软交换设备。行政 换网将逐步向本标准中规定的IMS行政交换网演进。本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能够支持网络演进对IMS的 术要求。 第7.2.1条,公司IMS按省组网,各省分别部署两套IMS核心网互为备份,同一个IMS核心网中只部 套HSS设备,无签约用户数据定位问题,因此本标准规定的IMS系统中未包括SLF(签约定位功能 实体。 第10章,其中取值参考国际标准和公网运营商IMS网络实际部署规定的参数

第1章,目前公司行政交换网中既存在电路交换设备,也存在使用分组交换的软交换设备。行政交 换网将逐步向本标准中规定的IMS行政交换网演进。本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能够支持网络演进对IMS的技 术要求。 第7.2.1条,公司IMS按省组网,各省分别部署两套IMS核心网互为备份,同一个IMS核心网中只部署 套HSS设备,无签约用户数据定位问题,因此本标准规定的IMS系统中未包括SLF(签约定位功能) 实体。 第10章,其中取值参考国际标准和公网运营商IMS网络实际部署规定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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