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00.2-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2部分:火力发电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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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800.2-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2部分:火力发电企业.pdf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口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DB43/T 1358-2017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2部分:火力发电企业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 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 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以及获得涉重大治安、恐怖袭击等预警信息或 时,相关企业临时性加强防范手段和措施,提升治安反恐防范能力的管理行为

1发电站(厂)为火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

位为火力发电站(厂)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

下列部位为火力发电站(厂)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部

a)站(厂)周界; b)站(厂)周界出人口; c)生产区出人口; d)运煤铁路和公路的进(出)厂道口; e)站(厂)内主要道路; f)汽轮机房、锅炉区域; g)液氨贮存区、燃油设施区、制(供)氢站、天然气调压站; h)主变压器和升压站区域; i)危险化学品库; j)集中控制室; k)安防监控中心(室); 供水设施区域; m)其他经评估应防范的重点部位

5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

5.1火力发电企业治安反防范重点目标的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重点目标、二级重点目标、一级重 点目标,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相关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共同确定。 5.2重点目标的防范分为常态防范和非常态防范。常态防范级别按防范能力由低到高分为三级防范、 二级防范、一级防范,防范级别应与目标等级相适应。三级重点目标对应常态三级防范瓮福大厦幕墙施工组织设计,二级重点目标 对应常态二级防范,一级重点目标对应常态一级防范。 5.3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应在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基础上执行,常态一级防范要求应在常态二级防范要求 基础上执行,非常态防范要求应在常态防范要求基础上执行,

6.9火力发电企业应与属地公安机关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防联动联治工作机制。 6.10火力发电企业应建立治安反恐与安全生产等有关信息的共享和联动机制。 6.11火力发电企业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应合理划分安全区,明确安全保护等级,采取GB/T22239中相 应的安全保护等级的防护措施。 6.12火力发电企业的生产控制大区网络与信息系统应符合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等要求,采 用安全隔离、远程通信防护等措施, 6.13火力发电企业的卫星导航时间同步系统,应采取防干扰安全防护与隔离措施,具备常规电磁干扰 信号入侵监测和实时告警能力、卫星信号拒止条件下高精度时间同步保持和十扰信号安全隔离能力,使 用GPS为主授时的系统还应具备使用北斗信号原位加固授时防护与GPS信号安全隔离的能力。

7.1.1火力发电企业应设置与安全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反恐工作保卫机构,配置专职保卫管理人 员,建立健全值守巡逻、教育培训、检查考核、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和保养等制度。 .1.2火力发电站(厂)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教育培训。 7.1.3火力发电站(厂)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应急预案演练。 7.1.4火力发电站(厂)保卫执勤人员应配备棍棒、钢叉等防卫器械以及对讲机等通信工具。 7.1.5火力发电站(厂)保卫执勤人员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日常巡逻。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24h。 7.1.6火力发电站(厂)周界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生产区出入口及运煤铁路和公路的进(出)厂道 口应设置岗亭,并24h有人值守。 7.1.7安防监控中心(室)值机人员应24h值守,每班应不少于2人。 7.1.8火电发电站(厂)应对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办理审批、备案、通行手续。 7.1.9危险化学品库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7.2.1站(厂)周界应设置实体围墙 7.2.2液氨贮存区、制(供)氢站的周界应设置实体围墙,燃油设施区周界应设置实体围墙或栅栏,主变 压器和升压站区域应设置栅栏。围墙和栅栏高度应符合GB50660的相关规定,

7.3.1站(厂)周界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周界区域的人员活动 情况。 7.3.2站(厂)周界出入口、生产区出人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 人人员的体貌特征及进出车辆的号牌。 7.3.3运煤铁路和公路的进(出)厂道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车辆 通行及人员活动情况。 7.3.4站(厂)内主要道路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车辆通 行情况。

情况。 7.3.2站(厂)周界出入口、生产区出人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 人人员的体貌特征及进出车辆的号牌。 7.3.3运煤铁路和公路的进(出)厂道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车辆 通行及人员活动情况。 7.3.4站(厂)内主要道路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车辆通 行情况。

闽2016-G-126:福建省静钻根植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竹节桩.pdfGA 180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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