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693-2021 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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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693-2021 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pdf

NB/T10693=2021

式中: Yv—输出电压不平衡因数; Up——输出电压的正序分量; U.输出电压的负序分量。

6.11.2100%不平衡负载

图2三相输出电压不平衡因数试验电路

水库排洪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Y,=0B/PB=(U,/U,)×100%

试验电路如图2a)所示。调节模块化UPS/并联系统输入电压和频率为额定值,使三相输出 意一相连接额定电阻性负载,其他两相均为空载。分别测量模块化UPS的三相输出线电压,由图 和公式(3)计算输出电压不平衡因数。

6.12三相输出电压相位偏差试验

试验电路如图2a)所示。在正常运 供电运行方式下,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 车接三相平衡的额定电阻性负载。测量

6.13输出电压瞬变范围试验

试验电路如图1所示。在正常运行方式下,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出端连接电阻性负载。试验步 聚如下: a) 使输出电流由零突加至额定值,再由额定值突减至零。分别测量两次电流突变时输出电压半周 波有效值变化的最大、最小值的差值,其与输出电压额定值之比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 6 测量模块化UPS正常运行方式与逆变运行方式相互转换时输出电压半周波有效值变化的最大, 最小值的差值,其与输出电压额定值之比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

6.14输出电压瞬变恢复时间试验

模块化UPS在正常运行方式下,输出端连接电阻性负载。分别测量电流突加、突减时,正常 式与逆变供电方式相互转换情况下,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出相电压恢复到220V(1士0.03) 折需要的时间。

6.15输出有功功率试验

检电路如图1所示。模块化UPS/并联系统在正常运行方式下,输出端连接电阻性负载。调节负 测量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出有功功率。

6.16市电供电一逆变供电转换时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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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50%额定功率。记录由市电供电转换到逆变供电和逆变供电转换到市电供电的过程中,模块化UPS 并联系统的输出电压波形。从输出电压波形上测量转换时间。

6.17逆变供电一旁路供电转换时间试验

试验电路如图1所示。模块化UPS/井 调节页载电流,使输出划 达到50%额定功率。记录由逆变供电转换到旁路供电和旁路供电转换到逆变供电的过程中,模块化UPS 并联系统的输出电压波形。从输出电压波形上测量转换时间。

6.18输出电流峰值因数试验

试验步骤如下: a)模块化UPS/并联系统在正常运行方式下,输出端连接非线性负载(非线性负载的相关规定见 GB/T7260.3),使模块化UPS/并联系统达到额定输出容量; 6) 调节非线性负载峰值电流,并保持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出额定容量,测量模块化UPS/并 联系统输出电流的峰值Ipeak和方均根值Imsi c)由公式(4)计算输出电流峰值因数FA。

电路如图1所示。在正常运行方式,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出端分别连接50%和100%额定 载。分别测量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出有功功率和输入有功功率(不含电池充电功率),并 效率。

试验电路如图1所示。模块化 调节输出电流,将输出功率 记录模块化UPS/并联系统连续正常运行

6.21输出电流不均衡度试验

模块化UPS的输入为额定电压,输出端分别连接50%和100%额定电阻性负载。分别测量功 入电流、模块输出电流,按公式(5)计算功率模块输出电流不均衡度。

式中: 输出电流不均衡度; IM——模块化UPS中,与IJn相差最大的功率模块的输出电流; I。—模块化UPS的输出电流; n模块化 UPS中同时工作的功率模块数量。

6.22空载环流度试验

块化UPS空载时,测量每个功率模块输出端流

模块化UPS的输出端连接额定电阻性负载。在模块化UPS的正前方1m、高度1/2处,用声级计测 量音频噪声。 注:测量现场被测样品噪声与本底噪声的差不小于7dB

6.24.1传导骚扰试验

模块化UPS按GB/T7260.2一2009中6.4.2的规定试验。

6.24.2辐射骚扰试验

模块化UPS按GB/T7260.2一2009中6.5.1的规

6.24.3抗扰度试验

真块化UPS按GB/T7260.2—2009中7.3.3的规定

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出端连接额定负载,在正常运行或旁路运行时,调节交流输入电压至过电 压、欠电压保护值,再恢复到正常范围, 系统的运行应符合5.5.1的规定

6.25.2输出短路保护

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入电压为额定值时,使其输出端短路,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动作应符 合5.5.2的规定。排除短路后,模块化UPS/并联系统应正常运行。

6.25.3输出过载保护

模块化UPS/并联系统正常运行时,调节输出电流,使其超过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过载能力,模 块化UPS/并联系统的动作应符合5.5.3的规定。调节输出电流,使其恢复至额定负载电流,模块化UPS/ 并联系统应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6.25.4温度过高保护

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入电压为额定值,使模块内部温度超过温度保护设定值,.模块化UPS/并 联系统的动作应符合5.5.4的规定。该模块内部温度降至允许温度后,该模块应自动恢复工作。

6.25.5蓄电池欠电压保

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出端连接电阻性负载,在逆变供电运行,当电池电压降至欠电压保护设定 值时,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动作应符合5.5.5的规定。 如果用户有设置自动重新启动功能要求,应检查电池放电终止并关机后,市电恢复时,模块化UPS 并联系统能否自动重新启动。

6.25.6输出过电压、欠电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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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UPS/并联系统正常运行时,调节输出电压超过过电压和欠电压保护设定值,模块化 系统的动作应符合5.5.6的规定。

6.25.7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

模块化UPS/并联系统在正常运行和逆变运行时,模拟功率模块的风扇停转故障,模块化UF 统的动作应符合5.6的规定

模块化UPS应按照YD/T944一 压稳压精度、输出频率、输出波形失真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绝缘电阻应符合5.15.1的规定。

化UPS/并联系统的输出端连接50%额定负载,在正常运行时,带电插拔任一具备热插拨功能的 模块化UPS/并联系统不应改变运行方式,且保持向负载不间断供电。

6.29故障功率模块自动退出

模块化UPS/并联系统正常运行时,模拟功率模块发生故障,模块化UPS/并联系统的动作应符合5.9 的规定。

模拟检查电池组定时浮充、均充自动转换功能,并检查是否具有电池组充电温度补偿功能和电池组 放电记录功能。 模拟监控模块故障,检查功率模块是否具有对电池组限流恒压充电功能。

6.31手动维修开关检查

检查模块化UPS是否具有手动维修开关,是否能保证负载供电不间断。

模拟故障,检查保护功能动作时,模块化UPS应符合5.13的规定。 检查模块化UPS告警信息的记录、查询、刷新和保存功能。

检查接地点的标志、接地螺母、接地导体截面积,测量模块化UPS外壳以及所有可触 与接地螺母间的电阻。

查接地点的标志、接地螺母、接地导体截面积,测量模块化UPS外壳以及所有可触及金属零部件 累母间的电阻。

NB/T1069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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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1绝缘电阻试验

在5.15.1规定的情况下,分别测量模块化UPS的输入端对地、输出端对地的绝缘电阻。

6.35.2介电强度试验

在模块化UPS输入端、输出端与地之间,施加50Hz、方均根值为2000V的正弦波交流电压持续 min,或施加2820V直流电压持续1min。

6.35.3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试验

量模块化UPS输入的中性线(N)对保护地(PE)的接触电流。对于接触电流大于3.5mA的三 模块化UPS,测量流过保护导体的电流。

6.35.4设备安全性

于操作人员可触及区和/或可由操作人员安装的模块化UPS/并联系统应符合GB/T7260.1和GB 的规定。

6.36.1低温购存试验

6.36.2低温工作试验

试验按GB/T2423.1一2008中试验Ad规定的方法进行。产品无包装,通电且施加额定电阻 式验温度为(0土2)℃,试验持续时间为2h。 试验后,模块化UPS的输出电压稳压精度、输出频率、输出波形失真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6.36.3高温购存试验

验按GB/T2423.2一2008中试验Bb规定的方法进行。产品无包装,不含电池、不通电。试验温月 土2)℃,试验持续时间为16h。 验后,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 h,模块化UPS应正常工作。

6.36.4高温工作试验

试验按GB/T2423.2一2008中试验Bd规定的方法进行。产品无包装,通电且施加额定电阻性负载。 试验温度为(40土2)℃,试验持续时间为2h。 试验后,模块化UPS的输出电压稳压精度、输出频率、输出波形失真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6.36.5恒定湿热试验

验按GB/T2423.3一2016中试验Cab规定的方法进行。产品无包装、不通电。试验温度为(40土2)℃ 度为 (93 ±3) %, 试验持续时间 48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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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模块化UPS的输出电压稳压精度、输出频率、输出波形失真 5.3的规定,绝缘电阻应符合5.15.1的规定

试验按GB/T2423.10一2019中试验Fc规定的方法进行。产品无包装,不含电池、不通电。振动频 率为10Hz~55Hz,振幅为0.35mm,三个轴线方向上的扫频循环数均为5。 试验后,模块化UPS不应有机械损坏、紧固件松动,通电后应正常工作

.36.7运输试验(适用于容量大于20kVA的模

试验按GB/T3873中的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验后,模块化UPS不应有机械损坏、紧固件松动,通电后应正常工作。

可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检验项目及其判定见表

表3检验项目及其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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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产品出厂时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任何一项性 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应返工复试。如果复试不合格,不能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型式试验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需做型式试验: a)产品停产一个周期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b)转厂生产,再试制定型时; c)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d)产品投产前,或有关机构提出。

8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模块化UPS应给出充分的标识,以便详细说明: 输入供电要求; 输出额定值。 输入和输出标识应包括如下内容:

输入和输出标识应包括如下内容

)线电压和/或相电压的额定值或额定值 标出满功率配置对应的额定电流,不同的额定电流也用斜线“"隔开,且额定电压与相关额定电 流之间的对应关系应一一对应。 示例:额定电压标识有: 额定电压220V~240V:表示模块化UPS可连接到标称电压范围为220V~240V的任何电源; 额定电压120V/220V/240V:表示模块化UPS通常经过其内部环节之后,可连接到标称电压为120V、220V 或240V的电源。 b)对外接线端口标识(包括连接蓄电池的端口)。 额定电流,单位为安培(A)。对于采用额定电压范围标识的模块化UPS,标记最大电流或电流 范围。 d)相数(1~3)以及是否有中性线。 额定输出有功功率,单位为瓦特(W)或千瓦(kW)。 额定输出表观功率DB5301/T 47-202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单位为伏安(VA)或千伏安(kVA)。 制造厂名、商标或识别标志。 h)出厂编号

产品包装上应有标志,并符合GB/T191的规定

模块化UPS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振措施,并符合GB/T13384的规定,产品随带文件如下: a)产品合格证明:

S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振措施,并符合GB/T13384的规定,产品随带文件如下: 合格证明:

NB/T10693—2021 b)产品说明书; c)装箱清单; d)其他技术资料(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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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住楼安装施工组织设计p中华人民共和国 能源行业标准 模块化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NB/T1069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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