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721-2021 导航与位置服务路网数据生产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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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721-2021 导航与位置服务路网数据生产技术规程.pdf

道路别名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a)高速公路公共路段,其中一个高速名称制作为道路名称,另一个高速名称制作为道路别名,优 先级为: 1)国家高速公路优于省级高速公路; 2)同为国家高速公路或省级高速公路时编号数字越小优先级越高。 b 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的公共段,将高等级道路的名称作为道路名称,低等级道路的名称 作为道路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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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国省道、县乡道经过市区或县城有特定名称(如:××路,××大街)时,将特定名称作为道 路名称,国省道、县乡道的编号作为道路别名。 d 道路除“××线”还有其他名称时总承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68P).doc,将“××线”作为道路别名。若“××线”和其他名称描 述的内容相同(如203线和203国道,山城线和山城路)时,不制作“××线”。 辅路无特定名称时,其道路别名应与主路的道路别名关联;主路等级为高速道路、国省道时辅 路的道路别名形式为“主路别名+辅路”,主路等级为其他等级时辅路的道路别名与主路别名 一致。 f)出入口、匝道无特定名称时,其道路别名应与相关道路的道路别名关联: 1)关联道路别名为“××高速”时,出入口、匝道的道路别名形式为“××高速+出口(或 入口)”; 2) 关联道路别名非“××高速”(如××国道、××路)时,其道路别名与关联道路的道路 别名相同。 g)多个名称同时使用时,主要名称作为“道路名称”制作,次要名称作为“道路别名”制作

7.1.3道路通行方向

道路通行方向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道路通行方向应与实际道路车辆可行驶方向一致; b 双向通行表示非上下线分离的允许机动车双向通行的道路; 正、逆向通行表示上下线分离道路或单向通行的道路。当道路线数字化方向与实际通行方向相 同时,制作为正向通行,当道路线数字化方向与实际通行方向相反时,制作为逆向通行; d)双向禁行表示24小时步行街

道路等级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a 高速公路等级及起止点位置应根据外业采集数据和地图等相关资料统一确定; b 国、省道的等级及起止点位置应根据外业采集数据和地图等相关资料统一确定。国、省道标志 中应有“G”、“S”字样; C 县、乡道的等级应根据外业采集数据制作,县、乡道名称中有“X”、“Y”字样; d)村道的等级应根据外业采集数据制作。村道名称中有“C”字样; 城市道路等级制作要求应遵循CJJ37的规定

按使用功能对道路进行分类,类别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a) 道路构成属性“上下线分离”制作要求: 1) 由中央隔离带分隔为上行及下行的两条道路; 2 高架道路下方存在特定名称且整体与高架走势不一致的分上下行道路; 高速道路连接的立交桥处的主干线。 b) 道路构成属性“交叉点内”制作要求: 1 复杂路口点内部道路的道路构成应制作为“交叉点内”; 2) 连接上下线分离道路的可贯穿路口需要制作为“交叉点内”; 3 掉头专用道路需要制作为“交叉点内”; 4 一般道路(非高速道路)的出入口直接和匝道连接时,主辅路间道路应制作为“交叉点内” 5 提前左(右)转弯贯穿主辅路时,主辅路上的合并点应制作为“交叉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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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下线分离道路的末端闭合道路线应制作为“交叉点内”; 7)连接同向的主辅路且不能贯穿路口的道路应制作为“交叉点内”。 C 道路构成属性“左转车道、右转车道、左右转车道”制作要求: 1)单独存在用于左右转的专用车道,道路构成应制作为左转车道、右转车道或左右转车道; 2)左转车道、右转车道或左右转车道不应存在其他可以驶出的分歧道路。 d) 道路构成属性“环岛”制作要求: 1) 应为环形逆时针单向通行道路; 物理闭合、逻辑闭合; 3) 物理连接道路数应不少于2; 环岛上同一节点连接环岛道路数应不大于2且其中无道路穿过; 5 环岛内道路所有应为“公共道路”

7.1. 6 道路所有

道路所有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道路所有属性取值范围应为公共道路、内部道路、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场、室外停车场道路 室内一层停车场道路; 6 单位或一些设施内的道路为内部道路,入口及出口位置宜设有门禁或人员看守,外界车辆进入 应经过所有者的允许; c)地下一层及以下的停车场道路为地下停车场道路; d)高于地上2层(包含地上2层)的停车场道路为立体停车场道路; 停车场出入口到室外停车位之间形成的道路为室外停车场道路; 建筑物或停车楼一层停车场的道路为室内一层停车场道路

7.1.7道路功能等级

道路功能等级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道路功能等级应在路网属性制作完成的基础上制作; b) 道路功能等级分为一、二、三、四、五和六6个级别,一为最高级别,六为最低级别; C 道路功能等级的制作应先根据道路等级批量赋初值,再根据道路通行优先级人工调整道路功能 等级; d 道路等级与道路功能等级的对应情况如下:高速公路为一级,国道和城市快速路为二级,省道 为三级,城市主干路为四级,县道、乡道和城市次干路为五级,城市普通道路、村道、小路为 六级; e 路网封闭性要求:除最高层FC=1,因高速公路实际为不封闭的之外,要求从FC=2至FC=4在 叠加上高层路网后,路网封闭

7. 1. 8 道路类型

道路类型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信息。 a)道路类型的类别取值范围为普通道路、隧道、桥、轮渡航线, b)道路类型“隧道”的制作要求: 1)道路类型中的“隧道”指山中或地下凿成的通道。所有穿山隧道都需要制作。公路立交桥 和铁路立交桥的下部道路,道路类型不应制作为“隧道”,应为“普通道路”; 2)根据隧道实际的起止点确定隧道起止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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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续两段同名称或无名称的隧道,它们之间的连接道路的长度小于100m时,不加伪节点, 在数据中制作为一段隧道, 道路类型“桥”的制作要求 1) 道路类型中的“桥”指连接河流或山谷两侧道路的桥梁; 2 长度大于20m的桥应将道路类型制作为“桥”; 3) 有名称的桥应将道路类型制作为“桥”; 4 桥的起止点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制作。以最近的路口处、路面开始上升或桥名标志牌位置均 可作为起点; 5 延伸到水域的非桥梁性质的道路不制作为“桥”。 道路类型“轮渡航线”的制作要求: 1)道路类型中的“轮渡航线”指能够运载汽车的轮渡航线(车渡),客渡航线不制作; 2) 轮渡航线不应是悬挂的道路,必须两端均与导航道路连接; 轮渡航线的位置和形状参考地图或实景制作,没有参考资料时,通常制作为直线或近似直 线,

道路状态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a)道路状态属性取值范围应为“正常通行”、“建设中”或“禁止通行”; “建设中”表示实际道路为在建的状况,道路状态为“建设中”时表示该道路不能通车; 对于某条正常通行道路上新增施工道路,需根据实际道路走势制作一条50m道路,道路状态 制作为“建设中”; 禁止通行状态仅用来表示孤立道路; 不满足建设中和禁止通行的制作要求时(包括个别车道维修或存在临时通道但不影响车辆通行 的情况)其道路状态均制作为“正常通行”

7.1.10道路收费信息

道路收费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a)道路的收费信息是指对应道路是收费道路还是不收费道路; 收费后才能进入,或收费后才能离开的公共道路路段均应制作收费道路属性:非收取车辆通行 费用的道路不制作“收费道路”。如:收费停车场、收费后允许车辆通行的景区等; C “收费道路”上存在附属设施(附属设施指:服务区、由本线分出又回到本线的道路),则附 属设置内道路应制作为“收费道路”; d 收费路径与免费路径重合时,重合的弧段不应制作为“收费道路”

7.1.11路段交通限制信息

路段交通限制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以双向单线路进入时,路口处存在禁止掉头标志,应制作路段禁止掉头信息: 6 以双向单线路进入时,路口的单黄线不中断时,应制作路段禁止掉头信息: C 以双向单线路进入时,路口处的行车引导线满足制作推荐禁止信息条件时,该路段应制作推荐 禁止掉头信息; d 路段禁止信息类型包括禁止左掉头和禁止右掉头: 应根据道路弧段的数字化方向及禁止掉头信息所控制的车辆行驶方向,在数据中制作禁止掉头 作用方向:禁止掉头标志位于双向单线路的T端(数字化方向终点),禁止掉头的作用方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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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1路口名称

路口名称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路口名称按实际路牌内容制作,常见的路口名称应是“××路口”、“××口”的形式; b 从不同方向进入同一路口时,路口名称完全不同,需同时录入,不同名称使用英文状态下的双 冒号“::”隔开; C) 从不同方向进入同一路口时,路口名称不同但相似,应选择一个较为合理或通用的名称录入 无法比较时任选其一; d 分离式立交桥名称应制作为该立交桥下方辅路路口处复杂路口点的路口名称,

7. 2. 2 交通灯

交通灯属性包括路口是否存在交通灯。符合本文件6.8的交通灯路口点,需要制作“有交通信 性。

收费站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a)收费站路口点属性包括收费站名称、收费口信息编码、收费口类型; b)有名称的收费站,在“路口名称”中录入实际收费站名称,没有名称的收费站,录入“收费站” c)不应将进入某省的收费站上方的省名称单独作为收费站的名称。但是收费站名称若包含省名, 则收费站路口名称中不应去掉省名; 如果实际收费站名称是以繁体字书写的,录入时应改为对应的简体字; e 景区售票处、稽查站不制作为收费站; 收费站上方为市名或地名时,应与收费站名称一起连续录入; 多 收费口信息编码类型包括普通收费通道、ETC通道、自动发卡通道; h 收费口类型编码属性包括港车通道(供港澳小汽车通行的通道)、通用通道(同时提供港澳小 汽车和大陆小汽车通行的通道)、超宽通道(供大货车通行的通道)、港澳+超宽通道(提供 港澳大货车通行的通道)、普通通道(除以上各车型通道以外的收费站通道); 收费口信息编码和收费口类型编码均用顺序字符串表示,字符个数表示收费通道数量,字符编 码表示该收费通道功能。字符串制作时,按照车辆行驶方向从左至右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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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a)门禁信息的类型分为:无障碍通行门禁、有障碍门禁、不可通行门禁。其中有障碍门禁包括刷 卡进入门禁、授权进入门禁、收费进入门禁、紧急通道门禁。无障碍通行门禁:表示此处门禁 没有大门或者只有门架、门框不影响正常通行;不可通行门禁:指平时锁死的门、关闭且无人 值守的门禁: b) 当门禁限制对象(包括行人和车辆)的门禁类型不一致时,按表1要求制作门禁信息类型及连 接点上的禁止信息

表1门禁限制对象的门禁类型不一致时制作要习

7.2. 6 交通限制信息

交通限制范围包括全路段限制信息、时间段限制信息、外埠限制信息、车辆类型限制信息等。交通 限制信息采集来源包括单独的禁令标志、指路牌上的限制标志和路面上的限制标志。交通限制信息的采 集与处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禁止信息类型不一致时,选取正规或权威的信息按照优先级录入。 b 禁令标志可参照GB5768.2和GB51038,禁止信息应采集并录入。 c)禁令标志优先于指示标志。 d)禁令标志优先于文字描述的标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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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类型禁止信息为“全部车辆、无时间段的非外埠禁行”或“小轿车、无时间段的非外 埠禁行”时,制作其他类型禁止信息; 2) 其他类型禁止信息为非全部车辆、非小轿车或时间段或外埠的禁止信息时,其他类型禁止 信息与推荐禁止信息同时制作。

7.2.7行车引导线信息

行车引导线属性根据路面导向箭头和指示线路牌两种来源制作,当两者均存在时,按如下要求处理: a 路面导向箭头与指示线路牌同时存在且二者完全一致时,按照路面导向箭头或指示线路牌其 录入; b 路面导向箭头与指示线路牌同时存在且行车引导线个数、类型都相同时,按照指示线路牌录人 路面导向箭头与指示线路牌同时存在且行车引导线个数相同类型不同时,选择不与路口禁止信 息冲突的录入; d 路面导向箭头与指示线路牌同时存在且行车引导线个数不同但类型相同,选择与实际路口车道 数相符的录入; e 路面导向箭头与指示线路牌同时存在且行车引导线个数和类型都不同,选择不与路口禁止信息 冲突的录入; 接近路口时在原车道基础上扩充的车道根据路面导向箭头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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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边界点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按照行政区划级别由高到低的顺序,行政边界点分为:省直辖市级行政区划点、地市级行政区 划点、区县级行政区划点3种类型; b)行政边界点类型必须与行政区域边界线的类型一致。

7. 3. 1基本内容

道路设施属性包含道路设施的类型、数据来源和区域归属,对于不同类型的道路设施,其属性 包含道路设施信息、附加文字信息、角度、区间限速时间、车种和天气。

7.3.2道路设施类型采集和处理方法

警示标志和实地设施应在数据中体现为相应的道路设施类型,其具体内容应符合附表C的规定。

7.3.3各类型道路设施属性信息

道路设施包含的属性信息不同,具体属性信息应符合附录D表D的规定,

7.3.4道路设施制作的车辆类型

警示标志下方未注明车辆类型时,为对所有车辆进行限制,应制作道路设施:道路设施警示标 注明为小型车、小轿车、小客车、小型客车、轻型小客车和微型车时,应制作道路设施,其中小 和轻型小客车应根据实际车辆行驶状况确认此处描述的车辆是否包含小轿车,若不包含则不制

立体交叉点属性信息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立体交叉点属性应制作立体交叉点上下层道路ID; b 所有立体交叉点信息应通过外业采集数据或遥感影像确认,并核实、调整道路上下层关系; C 三条道路在同一位置形成两个立交点时,应先判断其中两条道路的上下层次关系,再判断第三 条道路与另外两条道路的关系; d 立体交叉点属性点关联的道路ID发生变化时,应修改立体交叉点属性中相应的道路ID

7.5高速公路服务区属性点

高速公路服务区属性点制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a)服务区属性点所在伪连接点的“路口名称”与服务区名称一致,其他连接点不制作“路口名称”; b 服务区属性点所在伪连接点属性中需制作与其关联连接点、关联道路的索引ID,包括:所在 服务区属性点所在连接点、服务区入口节点、服务区入口道路等。

应采集与处理的电子眼类型如下: a)测速电子眼监测超速行驶,其附近会有限速标志,采集时应确认限速值,更新车道限速属性; 雷达测速监测超速行驶,有“雷达测速”相关提示和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超速车辆速度。采 集时应确认限速值,更新车道限速属性; 违章电子眼宜在路段中间,针对禁止停车路段进行监控,宜与禁停标志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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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监控电子眼主要监测闯红灯、压线、逆行、违规变道、占用非机动车道、不按导向行驶、不礼 让行人等违章行为; 专用道电子眼设置在专用车道一侧用于监控公交专用道、BRT专用道、自行车专用道等; 区间测速起始为区间测速起始处用于提示区间测速的警示牌,可有“前方为流动测速区限速** 公里”相关提示语。采集时应确认限速值,更新车道限速属性; 8 离开区间测速解除为区间测速结束处用于提示区间测速结束的警示牌。采集时应确认限速值, 更新车道限速属性; h 流动测速电子眼是在流动测速车经常出没的路段上设置的,用于提示流动测速存在性的警示 牌。采集时应确认限速值,更新车道限速属性; 红绿灯电子眼与红绿灯一起用于监控闯红灯的设备,与监控电子眼部分功能重复,新增电子眼 可不赋此类型

对路网数据生产质量的控制应贯穿整个生产过程,应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制度,应符合GB/T 24356和GB/T28441的规定

8. 1. 2 完整性要求

数据文件完整,文件命名规范,数据格式正确,数据组织正确。数据覆盖范围完整,更新、新增道 路无遗漏与多余。

.1.3逻辑一致性要求

逻辑一致性要求如下: a)要素、属性和关系与实体地理信息表达的一致性; *)要素、属性和关系与概念模型中定义的一致性; c)各阶段成果数据存储结构组织与路网数据存储要求的一致性; 各阶段成果数据格式与路网数据格式要求的一致性: 各阶段成果数据要素属性字段规格及取值与值域范围的一致性; 路网的物理连通性、逻辑连通性; 要素、属性和关系ID的一致性; 路网及其他要素空间位置、拓扑关系的一致性

3.1.4位置准确度要求

位置准确度应满足如下要求: a)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应符合本文件4.1的规定; *)路网空间位置的*度应符合本文件4.4的规定; C)要素间相对位置误差应符合本文件第7章的规定

8. 2. 1 基本要求

各工序成果应符合GB/T18316和GB/T20268的规定。

8.2.2路网融合生产质量控制

8.2.2.1资料收集阶段

资料收集阶段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检查收集的遥感影像资料的采集时间和影像分辨率; *) 检查收集的第三方路网数据的要素完备性和现势性; CJ 应保证所收集资料的合法来源及*度; 满足本文件5.2.2的规定。

8.2.2.2第三方路网数据处理阶段

第三方路网数据处理阶段应满足如下要求: a)第三方路网数据处理应保证其原始空间位置不变; 检查处理后数据点线关联拓扑关系的正确性; c)检查处理后数据完全继承原始数据的有效属性信息; d)检查自动赋值属性的正确性

.2.2.3路网差分融合阶段

路网差分融合阶段质量控制应满足本文件5.2.5的规定

差分融合阶段质量控制应满足本文件5.2.5的规定

8.2.3路网实采生产质量控制

8.2.3. 1 道路更新信息获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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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更新信息获取阶段应满足如下要求: a)检查获取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可靠性、有效性、现势性; *) 检查获取的道路更新信息量采集的一致性、完备性、属性值正确性; C 检查获取的路口更新信息标记属性的正确性、完备性、标记图片的正确性。

8.2.3.2外业采集准备阶段

外业采集准备阶段应满足如下要求: a)在实采外业采集前,应保证采集车辆、采集设备的状态正常,参考站网的合法来源和* *)应保证采集计划的正确性、可行性。

8.2.3.3外业采集阶段

8.2.3.4实采内业制作阶段

实采内业制作阶段质量控制应满足本文件5.3.

3.2.4路网成果质量控制

路网成果质量控制应满足如下要求: a)检查路网连通性,无悬挂道路和悬挂连接点; *)基于第三方路网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及实采数据检查路网*度,满足本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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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路网属性逻辑正确性和一致性检查; d) 路网拓扑关系检查; e) 路网形态表达规范性检查; f) 数据文件完整性检查; g)数据文件命名、格式及数据组织正确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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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路网属性表(续)

表B.1给出了道路构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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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道路构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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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给出了道路设施制作类别。

表C.1道路设施制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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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道路设施制作类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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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道路设施制作类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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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道路设施制作类型(续)

Q/GDW 1786-2013标准下载DB42/T 17212021

附录D (规范性) 各类型道路设施属性信息 各类型道路设施的属性信息如表D.1所示。本文件中“>”代表必须制作属性;“×”代表不应制 作属性或软件默认值。其中“区间限速时间”、“区间限速车种”、“区间限速天气”属性项中标注“×” 的位置对应的道路设施类型中该属性项为软件默认值,即:区间限速时间为“空”、区间限速车种为“全 部车辆”、区间限速天气为“晴天”。“附加文字信息”根据实际制作,实际有则制作,实际没有则不 制作。

表D.1各类型道路设施的属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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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D.1各类型道路设施的属性信息(续)

某输水管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B42/T17212021

表D.1各类型道路设施的属性信息(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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