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593-2021 风电场无人机叶片检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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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CCS F11
资源大小:13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34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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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593-2021 风电场无人机叶片检测技术规范.pdf

ICS 27.180 CCS F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校

山东某公共设施改造电气施工组织设计风电场无人机叶片检测技术规范

ationofwindturbinebladesinspecti nmanned aerial vehicles for wind fa

NB/T10593—2021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基本规定· 巡检作业 数据管理· 结果处理 附录A(资料性)无人机巡检作业工作票 附录B(资料性) 无人机叶片巡检记录. 附录C(资料性) 叶片截面图 附录D(资料性) 无人机巡检叶片典型缺陷定级

NB/T10593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电场运行维护分技术委员会(NEA/TC1/SC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唐定边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贵任公司、中能电力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 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机巡管理中心、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大学、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武汉龙骑数据科技有限责贵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成伟、周斌、李波、王展飞、宋广军、王晓录、宁腾飞、郑茂、汪小刘、 林恒峰、刘剑、彭炽刚、叶自荣、陈义龙、巫恺、方亮、丛智慧、张扬、袁彪、焦应乐、金皓、王栋 李星运、刘峻岐、朱志成、孟凯锋、周继威。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 一号,1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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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无人机叶片检测技术规

本文件规定了风电场机组叶片无人机巡检作业、 数据管理及结果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无人机对陆上风电场、海上风电场机组叶片的巡检作业。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2686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T32128海上风电场运行维护规程 DL/T796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NB/T10594风电场无人机巡检作业技术规范 NB/T31021风力发电企业科技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

3.1风电场无人机叶片检测巡检系统、巡检人员、作业准备、作业实施、分析与总结以及设备管理的 基本要求应符合NB/T10594的规定。 3.2同一机组的三支叶片应进行标识区分。 3.3单个叶片巡检范围应包括迎风面、背风面以及前后缘。 3.4叶片巡检部位包括巡检叶片表面、前后缘、接闪器外观、防雨裙、叶尖以及直驱风机轮廓处S点。 3.5叶片巡检内容包括巡检叶片表面的破损、裂纹、开裂、覆冰、增功组件破损等缺陷,巡检避雷接 闪器的腐蚀、丢失等缺陷,巡检叶片螺栓的断裂等缺陷,巡检主梁的断裂、裂纹等缺陷。 3.6叶片巡检每年至少应执行2次,根据风电场规模可采用多台无人机巡检。 3.7巡检过程记录、巡检图片及视频数据、巡检结果分析报告应按照要求存储及管理。 3.8叶片巡检可结合塔筒外观巡检、集电线路巡检工作。

4.1.1海上风电场无人机叶片巡检作业应符合GB/T32128的规定。 4.1.2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DL/T796的规定,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 齐备,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应符合GB26860的规定。 4.1.3作业前应确定巡检作业任务,选择合适机型,必要时开展现场勘查。 4.1.4航线应根据巡检风机坐标、叶片长度、塔高等技术参数及现场勘查情况绘制,应制定巡检方式 起降位置及安全策略。

4.1.5确认轮毂处瞬时风速大于10.7m/s或遇

4.1.5确认轮处瞬时风速大于10.7m/s或遇雷雨、冰看、大雪等天气时应暂停作业,云下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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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km时应暂停机组环境巡视。 4.1.6被巡检风机在叶片检测时应停止运行,叶轮锁定,叶片宜处于倒“Y”形。 4.1.7自动巡检时,应确认飞行航线文件与被巡检风机匹配,被巡检风机的叶片位置状态应

4.2.1.每台风机的第一张照片应拍摄、保存被巡检风机的机组编号信息。 4.2.2无人机宜从整体到局部开展巡检,拍摄照片应包括风机整体、叶片整体以及叶片局部。 4.2.3叶片局部巡检应根据选用设备在叶片迎风面、背风面、前缘、后缘开展巡检,每张照片重叠不 应低于20%,单张照片可识别出1mm级别的裂纹。 4.2.4拍摄的照片应验证对叶片表面覆盖的完整性。 4.2.5风机出现故障或疑似故障或技术指标监测发现异常时,可采用无人机巡检、确认和定位故障点, 检查设备受损和其他异常情况。 4.2.6人工巡检发现风机有异常噪声时,应停机后用无人机对叶片巡检。 4.2.7无人机应从逆风方向靠近风机。在风向多变的区域飞行,应增加50%安全距离。 4.2.8无人机严禁在叶片的正上方飞行。 4.2.9无人机不应穿过叶片旋转面,不应在叶轮旋转面内悬停。 4.2.10在保证前后风机有高差时,应根据地形起伏航飞。 4.2.11 发生冰苞、山火、严重覆泳等特殊情况或根据特殊需求,可采用无人机灾情检查和其他专项 巡检。 4.2.12在台风和雷雨季后,应对风电场风机叶片巡检至少一次。 4.2.13作业人员时刻注意观察风向、风速、雷雨等现场天气变化,一且发现异常立即返航或应急降落。 4.2.14塔筒、导流罩故障、机组环境疑似故障或技术指标监测异常点可利用无人机巡检。

4.2.1.每台风机的第一张照片应拍摄、保存被巡检风机的机组编号信息。 4.2.2无人机宜从整体到局部开展巡检,拍摄照片应包括风机整体、叶片整体以及叶片局部。 4.2.3叶片局部巡检应根据选用设备在叶片迎风面、背风面、前缘、后缘开展巡检,每张照片重叠不 应低于20%,单张照片可识别出1mm级别的裂纹。 4.2.4拍摄的照片应验证对叶片表面覆盖的完整性。 4.2.5风机出现故障或疑似故障或技术指标监测发现异常时,可采用无人机巡检、确认和定位故障点, 检查设备受损和其他异常情况。 4.2.6人工巡检发现风机有异常噪声时,应停机后用无人机对叶片巡检。 4.2.7无人机应从逆风方向靠近风机。在风向多变的区域飞行,应增加50%安全距离。 4.2.8无人机严禁在叶片的正上方飞行。 4.2.9无人机不应穿过叶片旋转面,不应在叶轮旋转面内悬停。 4.2.10在保证前后风机有高差时,应根据地形起伏航飞。 4.2.11 发生泳苞、山火、严重覆等特殊情况或根据特殊需求,可采用无人机情检查和其他专项 巡检。 4.2.12在台风和雷雨季后,应对风电场风机叶片巡检至少一次。 4.2.13作业人员时刻注意观察风向、风速、雷雨等现场天气变化,一且发现异常立即返航或应急降落。 4.2.14塔筒、导流罩故障、机组环境疑似故障或技术指标监测异常点可利用无人机巡检。

4.3.1执行作业任务时无人机与叶片之间距离不宜小于10m。 4.3.2作业人员应保证拍摄对象照片覆盖完整、清晰度良好、亮度均匀。 4.3.3拍摄过程中,应保证被拍摄主体处于照片中央位置,尺寸应为相机取景框的60%以上,且处于 清晰对焦状态。 4.3.4专项巡检时,被巡检风机及叶片运行状态不做要求,发现有缺陷及隐患后应停机后应用无人机 对叶片巡检。 4.3.5人员强光下观察无人机飞行状况应做好遮光防护措施。

5.1.1条件充许时,拍摄完应立即回看拍摄照片质量,有对焦不准、曝光不足或过曝等质量问题,应 立即补拍。不需要的照片数据应及时删除。 5.1.2采集叶片图片数据应拼接,形成单支叶片迎风面、背风面以及前后缘完整图片。 5.1.3风电场应定期对巡检数据分析,对缺陷图像应核实。 5.1.4采用图像自动识别技术处理图片,应组织技术人员辅助分析和确认缺陷。 5.1.5可应用大数据分析及人工智能分析技术,分析叶片缺陷与运行年限、生产厂家、生产批次、气 象条件、季节及运行维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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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叶片图片文件命名应至少包括“风机编号”“巡检时间”及“序号”信息。 5.2.2图片存储宜采用JPEG格式,视频存储宜采用MP4格式,激光雷达数据存储宜采用LAS格式。 5.2.3无人机巡检作业应保存工作票,工作票格式可参见附录A。 5.2.4无人机巡检作业应保存叶片巡检记录表,记录表格式可参见附录B。 5.2.5无人机巡检文件保存应符合GB/T18894以及NB/T31021的规定。

6.1叶片检测完成后,应提交巡检结果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缺陷照片数据、缺陷成因分析、缺 陷劣化趋势、缺陷处理建议等内容。 6.2巡检结果分析报告应从叶片设计及制造角度对缺陷分析,应结合叶片结构、制造材料、制造工艺 对缺陷成因进行分析,应基于同类型、同批次的叶片缺陷情况进行家族性缺陷分析,叶片截面图可参见 附录C。 6.3巡检结果分析报告应包括缺陷等级、缺陷内容、程度、处理建议以及图示等内容。叶片缺陷类型 及严重程度应结合定量及定性方法,典型缺陷定级可参见附录D。 6.4对表面面漆、胶衣、前缘保护膜脱落/破损,浅表层纤维层腐蚀,非开放性小尺度前后缘开裂,防 雨罩移位/脱落,叶片增功组件破损/丢失等损伤程度较轻的缺陷,宜采用周期检查并修复叶片。 6.5对纤维层表面破损,叶片螺栓断裂,前后缘开放性开裂,叶尖损坏或壳体丢失,壳体表面纵向、 横向裂纹,玻璃纤维层的起鼓分层、腐蚀/开裂,叶片表面覆冰等损伤程度中等的缺陷,宜采用限功率 运行、故障停机等手段并修复叶片。 6.6对于大面积玻璃纤维破损、玻璃纤维或芯材起鼓分层,主梁断裂、横向裂纹,叶片根部横向裂纹, 壳体大面积撕裂、纵向裂纹,铝尖脱落、边缘开裂,双侧贯穿性横向裂纹,前缘玻璃纤维层腐蚀、开裂 等损伤程度严重的缺陷,应紧急停机并修复或更换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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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无人机巡检作业工作票

由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现场布置安全措施内容:

由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现场布置安全措施内容: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由运行值班人员补充安全措施内容:

6.危险点及控制措施:

7.工作票签发: 签发时间: 年月 8.工作票许可: 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年月 日 时 工作许可人签名: 9.工作票延期(无延期可不填写): 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批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0.工作票终结: 工作票终结时间 年月日时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11.备注: (工作票、工作监护和工作许可、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可参照GB26860执行)

10.工作票终结: 工作票终结时间 年月日时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11.备注: (工作票、工作监护和工作许可、工作间断转移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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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叶片巡检记录表可参照表B.1。

附录B (资料性) 无人机叶片巡检记录

表B.1无人机叶片巡检记录表

附录C (资料性) 叶片截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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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巡检叶片典型缺陷等级定级见表D.1。

附录D (资料性) 无人机巡检叶片典型缺陷定级

表D.1无人机巡检叶片典型缺陷等级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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