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46 10022.30-2020 机组保护运检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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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GDW 46 10022.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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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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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46 10022.30-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GDW 46 10022.30-2020 机组保护运检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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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eforoperationandmaintenanceofrelayprotectionforgenerator

EPC模式下造价咨询企业项目经理的造价管控与风险应对措施--基于实际案例的探讨(2020年6月).pdf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发布

Q/GDW4610022.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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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机组保护(包括机组保护、故障录波器、安全自动装置)设备相关运行业务、维护业 务、修试业务的项目及周期,明确设备投运、退役报废条件,用于指导运维人员开展设备的运、维、修、 试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所辖电厂(公司)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587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995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Q/GDW267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Q/GDW1799.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Q/GDW191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验收规范

创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3.1继电保护装置relayingprotection

反映电力系统中电气元件发生故障或不正常运行状态,并动作于断路器跳闸或发出信号 装置。

3全部检验fulltes

3.4部分检验partialtesting

3.5巡检patrolinspectior

3.6点检spot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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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应按照合同、GB50171、Q/GDW1914等有关标准、规程、反事故措施和设计要求的规定进行装 置竣工验收,安装工程竣工资料齐全。 5.1.2应按照DL/T995的要求进行新安装保护装置的验收检验,试验报告应齐全。 5.1.3竣工验收包括资料验收、屏(柜)安装工艺验收、电流电压互感器验收、二次回路验收、单体 功能(含技术性能)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等。 5.1.4竣工验收中发现安装施工及调试不规范、交接试验方法不正确、项目不全和结果不合格、设备 不到相关技术要求、基础资料不全等不符合监督要求的问题应立即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5.1.5竣工验收时应对订货相关文件、设计联络文件、监造报告、出厂试验报告、设计图纸资料、开 箱验收记录、安装记录、缺陷处理报告、监理报告、交接试验报告、调试报告等全部技术资料进行详细 检查,审查其完整性、准确性和适应性。上述资料自投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移交生产。 5.1.6涉及调度管辖的设备,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等环节应满足调度管理要求,

5.2.1交接试验是为保证机组保护设备安全投产运行所做的工业性试验,是对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的 综合测试。验证结果应满足DL/T995以及Q/GDW1914的有关要求,此试验应在保护装置设备交付正式 投入运行前进行。 5.2.2交接试验应包括屏(柜)安装工艺检验、电压、电流互感器的检验、二次回路检验、保护装置 单体功能试验、保护装置系统功能试验。 5.2.3屏(柜)安装工艺的检验应按照Q/GDW1914表C.3的有关要求进行;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检验 应按照Q/GDW1914表C.4的有关要求进行;二次回路检验应按照Q/GDW1914表C.5的有关要求进行; 保护装置单体功能试验应按照Q/GDW1914表C.6的有关要求进行。 5.2.4新安装的涉网保护装置在进行启动试验前应按照调度部门的要求编制保护装置启动试验方案, 并经调度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2.5新安装或经更改的电流、电压回路,应直接利用工作电压检查电压二次回路,利用负荷电流检 查电流二次回路的接线的正确性。 5.2.6对于用一次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的检验结果,必须按当时的负荷情况加以分析,拟订预期的检 验结果,凡所得结果与预期的不一致时,应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查找确实原因,不允许随意改动保护 回路的接线。 5.2.7对于机组差动保护,应在机组投入前进行的短路试验过程中,测量差动回路的差电流,以判明 电流回路极性的正确性,

6.3.2现场运检规程应明确保护装置投入、退出的典型操作步骤,机组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由操作 人员根据现场运检规程进行操作。 6.3.3保护装置退出时,包括退出其跳闸压板、合闸压板及启动失灵保护的压板。退出全套保护装置 时,应先退出保护装置所有出口压板,再退功能压板,投入时反之;当装置中的某种保护功能退出时, 应仅退出其功能压板。 6.3.4对于只能在软件内操作的无压板的微机保护,退出操作由操作人员负责并确保保护投退正确: 并做好记录;继保专业运维人员负责协助配合。 6.3.5保护装置投入前,操作人员应用高内阻的电压表检验压板的每一端对地电位都正确后,确认保 护装置未给出跳闸或合闸脉冲后,方可投入出口压板,并将此操作项写入操作票。压板的正常操作分为 四步: 6.3.5.1 测量压板上端电位并在正常值范围内; 6.3.5.2测量压板下端电位并在正常值范围内; 6.3.5.3测量上下电位正常并投入压板; 6.3.5.4检查投入压板正常。 6.3.6拉、合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前,应先退出保护装置所有出口压板。 6.3.7正常运行时,保护屏检修状态和试验状态投入压板均应在退出状态 6.3.8凡操作过程中涉及到继电保护可能误动时,应先申请将可能误动的保护退出,操作完毕后, 次系统恢复正常方式前重新投入。 6.3.9保护装置动作后,由操作组人员完成现场处置并通知运维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打印故障报告, 确认故障录波器、保护信息管理机信息记录完好。未打印出故障报告、故障信息未完整记录之前,任何 人员不得自行复归信号、进行装置试验。 6.3.10操作组人员应确认故障录波器、保护信息管理机信息记录完好,保证打印报告的连续性,严禁 乱撕、乱放打印纸,要善保管打印报告,并及时移交运维人员。无打印操作时,应将打印机防尘盖盖好 并推入盘内。 6.3.11机组停运而机组保护动作的开关仍运行时,应将跳该开关的已停运机组保护全部退出或按照电 网调度部门要求执行。

6.3.5.4检查投入压板正常

6.4.1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6. 4. 1. 1 现象

a)监控系统发出告警信息,相关电流、功率指示降低或为零: b)相关继电保护装置发出“TA断线”告警信息; c)本体发出较大噪声,开路处有放电现象; d)相关电流表、功率表指示为零或偏低,电度表计量停止或计量缓慢

6. 4. 1. 2 处置原则

a)检查当地监控系统告警信息,相关电流、功率指示; b)检查相关电流表、功率表、电能表指示有无异常; c)检查本体有无异常声响、有无异常振动: d)检查二次回路有无放电打火、开路现象,查找开路点; e)检查相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有无异常,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电流保护及自动装置: f)二次回路开路,应申请降低负荷;如不能消除,应立即汇报值班调控人员申请停运处理; g)查找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点时应注意安全,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至少两人一起。禁止用 导线缠绕的方式消除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4.2电压互感器二次电

6. 4. 2. 1 现象

a)监控系统发出电压异常越限告警信息,相关电压指示降低、波动或升高; b)现场相关电压表指示降低、波动或升高; c)相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发“TV断线”告警信息

6. 4. 2. 2 处置原则

交流电压回路发生断线时,如该保护为双重化配置且只有一套受影响,则应申请退出受影响的保护 装置所有出口压板。对于涉及电压、频率参量的保护,应退出该保护装置所有出口压板,并通知运维人 员处理。

6.4.3保护装置直流电源故障

6. 4. 3. 1 现象

监控系统发出直流电源故障报警。

6. 4. 3. 2 处置原则

a)检查保护卡件电源指示灯情况,检查保护盘直流电源; b)检查故障保护模块,排查装置退出的原因,视情况退出有关保护,通知运维人员进 步检查处理; c)保护装置掉电或故障后,需将出口压板退出后方可上电或进行复归操作,以防保护装 置误出口。

6.4.4保护装置本体故障

6. 4. 4.1 现象

a)装置自检故障报警;

a)装置自检故障报警; b)监控系统发出装置故障报警。

6. 4. 4. 2 处置原则

a)检查保护模块报警指示灯情况; b)检查故障保护模块,排查装置故障的原因,视情况退出有关保护,通知运维人员处理 c)保护装置掉电或故障后,需将出口压板退出后方可上电或进行复归操作,以防保护装 置误出口。

4.5机组差动保护动作

6. 4. 5. 1 现象

a)机组开关跳闸,机组电气停机; b)机旁盘声光报警; c)现地保护盘机组差动保护报警及跳闸指示灯点亮; d)机组消防启动声光报警

6. 4. 5. 2 处置原则

f)事故处理后及预防性试验通过后,若保护装置补充检验正常,经生产单位审批后可以 对机组进行零起升压,升压良好则可恢复机组系统备用。若升压过程中有异常,应立 即停机检查。

7.1.1机组保护设备巡检分为日常巡检和设备特巡,主要内容是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存在外部明 显缺陷和其他异常情况,巡视记录设备主要运行参数数据是否正常,每天进行1~2次。 7.1.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巡检由运维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记录、上报和 处理。

7.1.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执行设备特巡

7.1.3.1设备新投运或检修后恢复运行:

7.1.3.2设备运行参数异常变化或超过规定值; 7.1.3.3一次设备故障跳闸或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 7.1.4机组保护装置巡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A。

7.1.3.2设备运行参数异常变化或超过规定值;

2.1点检主要是设备主人在设备不退出运行情况下对其设备进行详细深入的专业巡视检查和分 ,每周进行12次。 2.2点检除日常巡检的项目外,还应对重点部位或薄弱环节进行检查。 2.3机组保护装置点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B。

7.3.1日常维护主要是设备主人为进行状态评价工作在设备不退出运行情况下进行的日常检查及维折 工作,根据特定项目按月或季度执行。 7.3.2机组保护装置日常维护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C。

7. 4. 1 定值计算管理

7.4. 2定值运行管理

7.4.3.7定值执行人执行完毕后,应向运维负责人交代定值执行情况及运行注意事项。运维负责人及 付告知值守人员,值守人员在运行记事中记录相关信息,在交接班时进行交代,执行人应及时将验收签 名后的《设备定值单》提交中控室当班值守人员,并在班组留存一份河道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值守人员及时替换设备定值单专 用文件夹中原《设备定值单》。 7.4.3.8生产单位运维检修部必须建立定值台账(含定值清单和定值单),对定值单分类按年排序保 管。应作废的定值单必须及时作废,加盖“作废”章,不得与执行中的定值单混放。已作废定值单生产

,应作废的定值单必须及时作废,加盖“作废”章,不得与执行中的定值单混放。已作废定值单 位现场至少保存一年。

7.4.4.1生产单位运维检修部应做好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微机继电保护 装置软件版本电子档案,记录各装置的软件版本、校验码和程序形成时间。 7.4.4.2运行或即将投入运行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内部逻辑不得随意更改。确有必要对保护装置软 件升级时,应由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制造单位向生产单位运维检修部提供保护软件升级说明,经生产单位 运维检修部同意后方可更改。改动后应进行相应的现场检验,并做好记录。未经生产单位运维检修部同 意,不得进行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软件升级工作。 7.4.4.3凡涉及微机继电保护功能的软件升级,应通过相应保护装置运行管理部门认可的动模和静模 式验后方可投入运行。 7.4.4.4微机保护使用的软件版本号管理应纳入定值管理,在保护定值整定和修改时一并复核,同套 微机保护使用的软件版本号不相同不得投入运行。

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照DL/T995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运行中的保护装置

8.1.2保护装置的检验工作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检必检,检必检好”的原则,结合一次 设备的停电检修,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实施, 8.1.3应充分利用一次设备停电消缺机会开展保护装置二次回路传动、绝缘检查和端子除尘、紧固等 维护工作。 8.1.4工作中应严格执行Q/GDW1799.1相关条款和Q/GDW267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安全要求。 8.1.5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或者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断开、短路 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应根据Q/GDW267要求开具二次安全措施票。 8.1.6工作中需要拆除二次线时,应做好记录和标记,工作结束后按原始记录恢复。所有接线端子或 连接片上的电缆标号应完整齐全,连接螺丝牢固可靠,标记清晰并与图纸相符。 8.1.7现场工作结束前,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人员检查检验工作有无漏项,结果是否正确。同时应 夏查临时接线是否全部拆除,拆下的线头是否全部接好,图纸是否与现场接线相符,标志是否正确完备。 8.1.8工作结束时,应将全部设备及回路恢复到工作前的状态,并向运维负责人详细交待工作过程中 短接线、拆线、连片切换及整个试验情况,将工作完成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等记入继电保护工 作记录薄,并将相关内容记录在保护装置检验报告中。

8.2.1运行中装置定期检验分为全部检验、部分检验、用保护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三种。 8.2.2微机型机组保护装置全部检验的内容与周期参见附录D。 8.2.3微机型机组保护装置部分检验的内容与周期参见附录E。 8.2.4新安装保护装置投运后一年内应进行第一次全部检验。 8.2.5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应结合一次设备检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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