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46 10022.27-2020 计算机监控系统运检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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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46 10022.27-2020 计算机监控系统运检导则.pdf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发布

Q/GDW4610022.272020

3.6O米大型管道施工组织设计Q/GDW4610022.272020

本标准代替Q/GDW4610022.27一2018《计算机监控系统运检导则》(试行版),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补充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 一对第6章节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调整,修改为“6.1运行规定”、“6.2值守监视检查”、“6.3停机 状态下的监视检查”、“6.3停机状态下的监视检查”;“6.4机组启停过程中(包括事故停机) 的监视检查” 一修订、补充了资料性附录: 一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公司变电五项管理规定细则、新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新源公司试验检验 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 化管理实施细则对第8章修试业务进行了修订。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备运检导则》分为43部分。 本标准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备运检导则》第27部分。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华东琅琊山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海滨、熊续平、周旭磊、庄坚菱、邱雪俊、曹洋、赖文发、李建光、魏李、王 琪、郑宏用、张斌、陈超、刘英贺。 本标准于2018年12月5日第一次发布,2021年03月第1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

本标准代替Q/GDW4610022.27一2018《计算机监控系统运检导则》(试行版),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补充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 对第6章节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调整,修改为“6.1运行规定”、“6.2值守监视检查”、“6.3停机 状态下的监视检查”、“6.3停机状态下的监视检查”;“6.4机组启停过程中(包括事故停机) 的监视检查” 一修订、补充了资料性附录: 一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公司变电五项管理规定细则、新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新源公司试验检验 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 化管理实施细则对第8章修试业务进行了修订。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备运检导则》分为43部分 本标准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备运检导则》第27部分。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华东琅琊山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海滨、熊续平、周旭磊、庄坚菱、邱雪俊、曹洋、赖文发、李建光、魏李、王 、郑宏用、张斌、陈超、刘英贺。 本标准于2018年12月5日第一次发布,2021年03月第1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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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监控系统运检导则

本部分规定了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监控系统上位机、下位机、公共现地控制单元含AGC/AVC、 更布线紧急操作系统、调度应用终端、同期装置、PMU系统等)的运行业务、维护业务、修试业 及周期,明确设备投运、退役报废条件,用于指导运维人员开展设备的运、维、修、试工作。 本部分适用于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所辖电厂(公司)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574抽水蓄能电站检修导则 DL/T822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 DL/T1009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 Q/GDW11462水电站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导则 Q/GDW11833水电厂水机自动化检修试验导则 国网新源公司生产技术改造原则 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标准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手册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新机组基建移交生产管理手册 国网新源公司生技部关于加强重要控制盘柜设备检查校验工作的通知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修等级maintenancegrade

以机组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将机组的检修分为A、B、C、D四个等级

3. 2检修范围 maintenance range

3.4C级检修Cclassmaintenand

3.5D级检修Dclassmainte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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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当机组总体运行状况良好,而对主要设备的附属系统和设备进行消缺。D级检修除进行 设备消缺外,还可根据设备状态的评估结果,安排部分C级检修项目。

3.6操作员工作站operatorworkstation

3.9余redundancy

发生故障的主计算机运行;或者,两台计算机以互为备用方式运行,当某一台计算机发生故障后,另一台 计算机在不中断任务的方式下自动顶替已发生故障的主计算机运行。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5.1.1应按照合同、DL/T822、《国家电网公司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厂 重大反事故措施》等有关标准、规程、反事故措施和设计要求等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竣工验收。 5.1.2竣工验收时应对相关订货文件、设计联络文件、监造报告、出厂试验报告、设计图纸及资料、安 全过程记录、缺陷处理报告、监理报告、交接试验报告、调试报告等全部技术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审查 其完整性、准确性和适应性。上述资料自投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移交生产管理部门。 5.1.3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测量仪器等应符合订货合同的要求。 5.1.4竣工验收时若发现安装或调试不规范、交接试验项目不全或数据不合格、设备性能不满足要求、 基础资料不全等不符合监督要求的问题,应立即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5.2.1应按照DL/T822要求进行计算机监控设备移交试验。 5.2.2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移交试验项目具体内容参见附录A

5.2.1应按照DL/T822要求进行计算机监控设备移交试验。

6. 1. 1一般规定

6. 1.2操作权限规定

a)应明确规定各岗位人员使用监控系统的授权范围。其授权范围应包括线路停送操作,开停机操作, 主设备与辅助设备操作,定值修改,定值、流程、报警信号功能的开通与屏蔽等。 在监控系统上进行操作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 力监控部分)》的操作监护制,对授权可单人操作的设备应在监控系统运行规程中明确。 在监控系统上进行操作的授权是指操作人员具有的权限,监护人应有同等或更高级别的权限。 对监控系统进行操作应通过登录及授权验证后方可进行。

6. 1.3运行值班规定

a)值守人员应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监视电站设备按规定参数运行。 6)值守人员在正常监视调用画面或操作后应及时关闭相关对话窗口。 c)监控流程在执行过程中,运行操作人员应调出程序动态文本画面或顺控画面,监视程序执行情况, 监控系统所用电源不应中断,发生中断后应由运维人员按监控系统重新启动相关规定进行恢复。 如需切换一路电源,则应先确认其他至少一路电源供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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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值守人员发现现地控制单元与厂站层设备连接状态为离线时,先投入一次,当投入失败后应立即 报告运维负责人,运维负责人应查找原因并联系处理;主机或操作员站与现地控制单元通信中断 时,禁止在操作员站进行操作,应改为现地控制单元监视和操作。 监控系统运行中的功能投、退应按现场运检规程执行并做好记录。 名 对监控报警信息应及时确认,必要时应到现场确认或及时报告运维负责人与运维人员。 h 对于监控系统的重要报警信号,如设备掉电、CPU故障、存储器故障、系统通信中断等,应及 时联系运维人员进行处理。 值守人员不得关闭报警画面及语音报警装置或将报警音量调得过小。 j 监控系统运行出现异常情况时,值守人员应按现场运行规程操作步骤处理,在进行应急处理的同 时应及时通知运维人员。运行中发生调节异常时,应立即退出调节功能,发现设备信息与实际 不符时,应通知运维人员处理。 当值守人员确认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异常或异常调整威胁机组运行须紧急处理时,应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同时汇报运维负责人并联系运维人员处理。 监控系统故障,发生危及电网、设备安全情况时,可先将相关网控或站控功能退出,然后及时 汇报。 m 值守人员应及时补充打印纸及更换硒鼓(色带、墨盒),并确认打印机工作正常。

设备的监视检查既要全面又要有重点,一般要注意巡回检查设备状态、控制方式正确,检修 完好,原有设备存在的小缺陷未扩大,还要注意其他薄弱环节等

6.2.2监控系统值守人员的监视项目应包括

a)设备状态变化、故障、事故时的闪光、音响、语音等信号; b) 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 监控系统自动控制、自动处理信息: d) 操作员工作站时钟正确刷新; e) 操作员工作站输入设备可用: 操作员工作站、主机、各现地控制单元工作正常及其与上级调度计算机监控系统之间通信正常; 名 机组、公用、AGC、AVC、负荷计划曲线等画面正常。

6.3停机状态下的监视检查

6.4机组启停过程中(包括事故停机)的监视

6.5.1值守人员在正常监视调用画面或操作后应及时关闭相应对话窗口。 6.5.2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时,值守人员应按现场运行规程操作步骤处理,在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及时通 知运维人员。 6.5.3值守人员应正确设置或改变运行方式、负荷给定值及运行参数限值等,完成对设备的控制和调节, 6.5.4操作前,应首先调用有关被控对象的画面,选择被控对象,在确认选择无误后,方可执行有关操 作。 6.5.5机组工况转换操作时,应监视控制流程执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通过监控系统发令或用常规 紧急停机措施将机组转换到安全工况。 6.5.6发出机组工况转换,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分合,机组功率调整命令或设置、修改给定值、限值之 前,应检查设备和功能处于正常状态: a) 操作员工作站; 监控系统主机; 相关现地控制单元; d) 操作员工作站、监控系统主机和相关现地控制单元通信等。 6.5.7AGC、AVC投入运行时,值守人员应做好监视工作,保证频率、电压在允许范围内。发现异常应进 行调节并及时汇报调度部门。 6.5.8AGC、AVC退出运行时,值守人员应根据调度令调整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压),当已达到设备 规定的设备最大、最小容量,而无法保证频率、电压在正常范围内时,应及时汇报调度部门。 6.5.9AGC、AVC投入调度曲线方式运行时,值守人员每天应提前核对调度部门下发的曲线,确认无误, 如有问题及时汇报调度部门。

7.1.1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巡检分为日常巡检和特巡,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中的有 算机监控系统的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语音报警系统等)、监控系统安防设备、电源系统、 元、辅助设备控制系统等。每天应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至少进行1次日常巡检。

7.1.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执行特巡:

a)设备新投运或检修后恢复运行; 现地控制单元与上位机通讯发生中断,暂时无法恢复时; c 监控系统服务器出现单台或两台故障时; d)监控系统电源单路运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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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参数超过规定值; f)机组频繁启动。 7.1.3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巡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B

7.2.1计算机监控系统点检主要是设备主人在设备不退出备用情况下对其设备进行详细深入的专业巡视 险查和分析,并根据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健康状态;每周进行1次,发 现异常及时进行分析处理。

7.3.1定检的主要内容是结合机组月度停役计划执行的维护、缺陷处理及定期试验工作,每 7.3.2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定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D。

7.4.1D级检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性地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每年进行1次 7.4.2D级检修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E

8.1.1A级检修主要是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扫、测量、调整和修理,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按规 定需要更换零部件,按各项技术监督规定检查,结合检修消除的设备缺陷和隐患,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的 项目。 8.1.2监控系统A级检修应包括对电站级和现地控制单元级设备进行性能测试、控制监视功能测试、电 源系统测试、数据和软件备份、输入输出通道检测、设备清扫等工作。 8.1.3机组现地控制单元检修应结合所控机组A修同步实施,电站级设备A级检修周期应在5年及以上 或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公用系统现地控制单元检修应结合所控设备相应检修级别同步实施。 8.1.4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A级检修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F。

8.2.1C级检修主要是对设备进行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部件,可进行实测和试验;按各项技术监督规定 检查;结合检修消除的设备缺陷和隐患;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的项目。 3.2.2监控系统C级检修应包括对电站级和现地控制单元级设备进行清扫、控制监视功能测试、电源系 统测试、数据和软件备份等工作。 8.2.3机组现地控制单元检修应结合所控机组C修同步实施,电站级设备宜每年进行一次C级检修,公 用系统现地控制单元检修应结合所控设备相应检修级别同步实施。 8.2.4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C级检修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G。

9.1.1计算机监控系统在技改前应进行健康状况评价、风险等级评估,寿命周期成本分析,以确定相应 策略。如设备(设施)未达推荐技术寿命,原则上不予更换。 9.1.2系统存在家族性缺陷且经论证后无法修复的自动化系统,应进行改造。通过状态评价及风险评估 认定为注意和异常状态,且通过检验确认无法修复的自动化系统,应进行改造。 9.1.3不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规程要求或存在家族缺陷的设备,无法修复的,应进行技改。 9.1.4可靠性差、缺陷频发、非停率高,存在设计缺陷,无法彻底修复的设备,应进行技改。 9.1.5厂家不再提供备品备件和后续技术支持的系统设备,应遂步安排改造。 9.1.6计算机等主要设备达到或超过设备使用年限要求,硬件配置和性能指标不满足变电站运行信息需 要的,应进行改造。 9.1.7计算机监控系统应配置全站统一时间同步系统,为保护、测控单元等设备提供精确的时间同步信 号,不满足条件的应进行改造。 9.1.8随着电网自动化技术及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不满足生产需要的系统应根据设备 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对自动化系统进行改造,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9.1.9因安全标准提高,导致运行环境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应根据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运行环境 优化改造。 9.1.10机房不具备动力环境监测和机房视频监视的,可进行动力环境监测和机房视频监视升级、扩容或 所建改造。 111机良不

TB 10302-2020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a)设备损坏严重且无法修复者; b)设备已超过预期运行寿命者; c)设备参数不再满足运行要求者; d)设备运行时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且

9.2.2计算机监控系统退役报废阶段应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a)应从安全、效能和周期成本三个角度充分论证,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的要求; b 提供的异地再使用或报废的研究报告理由应充分: c)报废后设备台帐等技术资料应及时更新; d)退役后需异地安装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资料移交完整,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移交过程中损坏

0.1事故备品备件的管理参见 《国网新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 10.2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的事故备品备件参考定额参见附录H

10.2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的事故备品备件参考定额参见附录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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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821-2021标准下载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移交试验项目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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