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2102-2020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评价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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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2102-2020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评价导则.pdf

ICS29.240.01 CCS F 23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评价导则

GTCC-113-2019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棒形复合绝缘子onditionevaluationofelectroniccur

DL/T21022020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状态信息分类 5状态评价分类· 6状态评价基本要求 7状态量的量化标准 8整体状态评价 附录A(规范性)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量评价标准 附录B(资料性)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评价报告推荐格式

DL/T 2102 2020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电力设备状态维修与在线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21)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安徽省 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马鞍山供电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国成、杨海涛、吴立远、吴兴旺、毕建刚、陈庆涛、孙帆、阁春雨、高树国、 张晨晨、肖燕、尹睿涵、赵军、孟令明、孙路、徐乃军。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 条一号,100761)。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评价导则

本文件规定了运行中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的状态信息分类、状态评价分类、状态评价基本要求、状 态量的量化标准和整体状态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电压等级为110(66)kV~750kV的交流独立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20840.8—2007互感器第8部分: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DL/T393—2010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DL/T664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DL/T1542一2016电子式电流互感器选用导则 DL/T21032020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检修导则

GB/T20840.8—2007、DL/T393—2010、DL/T1542—2016和DL/T2103—2020界定的 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子式互感器electronicinstrumenttransformer 一种装置,由连接到传输系统和二次转换器的一个或多个电流或电压传感器组成,用于传输正比 于被测量的量,以供给测量仪器、仪表和继电保护或控制装置。 [来源:GB/T20840.8—2007,3.1.1] 3.2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electroniccurrenttransformer;ECT 一种电子式互感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二次转换器的输出实质上正比于一次电流,且相位差 在联结方向正确时接近于已知相位角。 [来源:GB/T20840.8—2007,3.1.2] 3.3 独立电子式电流互感器individualelectroniccurrenttransformer 一种具有独立结构、独立安装的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来源,DL/T1542—2016.3.61

采样值sampledvalue:SV

设备状态量equipmentconditionindicators 直接或间接表征设备状态的各类信息,如数据、声音、图像、现象等。本文件将状态量分为一般 状态量和重要状态量。 [来源:DL/T393—2010,3.1.2] 3.5.1 一般状态量minorcriteria 对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运行影响相对较小的状态量。 3.5.2 重要状态量majorcriteria 对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运行有较大影响的状态量, 3.6 设备状态conditionofequipment 对设备持续安全运行能力的一种表述,由设备各部件及其状态量评价确定。分为正常、注意、异 常和严重四种。 3.6.1 正常状态normalcondition 各状态量处于稳定且在规程规定的警示值、注意值(简称标准限值)以内,设备可以正常运行。 3.6.2 注意状态 attentivecondition 单项或多项状态量变化趋势朝接近标准限值方向发展,但未超过标准限值,设备仍可以继续运 行,应加强运行中的监视。 3.6.3 异常状态abnormalcondition 单项重要状态量变化较大,已接近或略微超过标准限值,应监视设备运行,并适时安排停电 检修。 3.6.4 严重状态seriouscondition 单项重要状态量严重超过标准限值,需要尽快安排设备停电检修。 3.7 不良工况undesirableservicecondition 设备在运行中经受的、可能对设备状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种特别工况。 [来源:DL/T393—2010,3.1.12] 3.8 家族缺陷familydefect 经确认由设计和/或材质和/或工艺共性因素导致的设备缺陷称为家族缺陷。如出现这类缺陷,具有 同一设计和/或材质和/或工艺的其他设备,不论其当前是否可检出同类缺陷,在这种缺陷隐患被消除之 前,都称为有家族缺陷设备。 [来源:DL/T393—2010,3.1.11] 3.9

危急缺陷criticaldefect 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的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 全技术措施临时处理。

危急缺陷critical defec

3.10 初值initialvalue 能够代表状态量原始值的试验值。初值可以是出厂值、交接试验值、早期试验值、设备核心部件 或主体进行解体性检修之后的首次试验值等。初值差一般用(当前测量值一初值)/初值的百分数表示。 [来源:DL/T393—2010,3.1.8] 3.11 A类检修maintenanceofclassA 设备本体整体性检查、维修、更换及相关试验。 3.12 B类检修maintenanceofclassB 设备局部性检修,部件的解体检查、维修、更换及相关试验。 3.13 C类检修maintenanceofclassC 设备常规性检查、试验及维修。 3.14 D类检修maintenanceofclassD 设备在不停电状态下进行的带电测试、外观检查和维修。

主要包括设备技术说明书、设备监造报告、计算书、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运输记 货验收记录、交接试验报告、安装验收记录、新(改、扩)建工程有关图纸等纸质和电子版 息

主要包括设备运行属性(如设备归属、运行编号等)、设备巡视记录、维护记录、故障记录、 销缺记录、在线监测和带电检测数据及不良工况等信息,

主要包括例行试验报告、诊断性试验报告、专业化巡检记录、缺陷及故障记录、检修报告及 术改造等信息。

主要包括同型、同厂、同期设备的故障情况,家族缺陷,相关反事故措施未执行情况和电网 竞信息等。

为制订下年度状态检修计划,应综合运行巡检、试验和其他信息,定期开展状态评价,每年不应 少于一次。

DL/T2102—2020

按下列要求开展设备动态评价: a) 缺陷评价:发现缺陷后,应根据缺陷的处理情况,结合巡检、带电检测、停电试验等数据对设 备进行评价,宜在一周内完成;危急缺陷应马上处理,消除缺陷后应对电子式电流互感器进行 检修评价。 b)检修评价:现场检修后,应根据设备检修及试验获取的状态量对设备进行评价,宜在一周 内完成。 c)不良工况评价:设备经历不良工况后,应根据不良工况的处理情况,结合巡检、带电检测、停 电试验等数据对设备进行评价,宜在一周内完成。 d)F 隐患评价:发布了家族缺陷,或同厂、同型、同期设备发布故障信息被列入相关反事故措施文 件的,宜在一个月内完成评价。

状态评价基本要求如下: a)开展设备状态评价,应保证设备技术说明书、设备监造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到货验收记录、 交接试验报告和安装验收记录等投运前设备信息完整、准确。 b) 应综合考虑设备在制造、运输、安装、交接试验等投运前环节存在的问题,合理确定设备状态 量的初值。除历经影响状态量数值的检修,初值应保持不变。初值推荐的选择顺序为A类或 B类检修后首次试验值、首次例行试验值、交接试验值和出厂试验值。 c)发现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时,宜采用巡视、带电检测或停电试验等手段进行诊断确认,再进行状 态评价。 d)状态评价时,如有状态量缺失,可默认为其不扣分。 e)状态评价宜采用计算机系统辅助进行,但对非正常状态应进行人工核实和审核

7.1状态量的重要程度

状态量的重要程度从轻到重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1级、2级、3级、4级,其影响因子为1、2、 3、4,见表1。其中,1级、2级与一般状态量对应,3级、4级与重要状态量对应。

表1状态量重要程度的分级

7.2状态量的劣化程度

状态量的劣化程度从轻到重分为四级,分别为I级、II级、Ⅲ级和IV级,对应的基本扣分值为2、 4、8、10,见表2。

表2状态量劣化程度的分级

各个状态量劣化程度的判断依据及其基本扣分值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状态量的扣分值由状态量的重要程度和劣化程度共同决定,即状态量的扣分值等于该状态量的基 本扣分值乘以影响因子,见式(2)。状态量正常时不扣分。 状态量的扣分值三基本扣分值×影响因子, 2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以相为单位进行状态评价,同时考虑单项状态量的扣分和合计扣分情况,评价 标准如下(见表3): a)当单项扣分小于12且合计扣分小于30时,评价为正常状态; b)当单项扣分大于等于12但小于20时,或合计扣分大于等于30时,评价为注意状态; c)当单项扣分大于等于20但小于30时,评价为异常状态; d)当单项扣分大于等于30时,评价为严重状态。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评价报告推荐格式见附录B

表3电子式电流互感器评价标准

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量评价标准见表A.1。

附录A (规范性)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量评价标准

中青年科技人员住宅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附录A (规范性)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量评价标准

表A.1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量评价标准

DL/T21022020

T/CECS 789-2020标准下载附录B (资料性)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评价报告推荐格式

表B.1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评价报告推荐格式 (X×供电公司220kV×X变电站220kV×X线2717电流互感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力行业标准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状态评价导则 DL/T 21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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