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157-2020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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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3-157-2020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pdf

福建省工程建设*方标准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B42/T 1746-2021 超高性能混凝土钢桥面铺装体系技术规程.pdfTechnical codefor buildingsolar photovoltaicsystem

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方标准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codeforbuildingsolar photovoltaic s

五际有限责 * 厦门源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 IhV Z 建 * 实施日期:2020 年 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闽建科(2020)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省厅下达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 用标准》等14项省标,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方 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上述省标及设计图集由省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 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设*方标准发布项目(14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14日

福建省工程建设*方标准发布项目(14

本规程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室关于组织编制 福建*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3部*方标准的通知》(闽建办科 (2017)13号文)的要求,编制组在总结我省各*太阳能光伏系 统应用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结合我省各 *太阳能资源状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光伏系统 设计;4.建筑一体化设计;5.工程施工;6.工程验收;7.运行 管理与维护;8.附录。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各章节均有进行修订, 主要包括术语、光伏系统设备技术标准、光伏系统设计的技术要 求、工程验收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筑 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 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反馈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 技与设计处(**: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 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福建省福州高新区创 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15一19层,邮编:350108)。 本规程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

* 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 本规程参编单位: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 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

莱尔斯特(厦门)股份** 厦门银固美能源科技有限**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谢竹雯王宗成杨淑波林卫东 袁军卓泽阳施新新黄剑雄 方铭达 黄洪伟文 欧金坤曾志攀 侯也婷陈国顺陈技陆观立 李锴荣周涛邹颖弓 张羲岭 郭锦唐张慈枝姜春升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 洪友白林功丁杨超 杨仁光 马晓峰高献李积权

总 则 2 术语 2 3 光伏系统设计 4 3.1一般规定 ? 3.2系统设备 A 3.3系统接入, 7 3.4系统监控与数据传输 4 光伏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10 4.1一般规定 .10 4.2规划设计, ..11 4.3建筑设计 .11 4.4结构设计, .14 4.5电气设计 ...15 5 光伏系统安装 .18 5.1一般规定 .18 5.2 基座 ..19 5.3支架 ..19 5.4光伏组件 20 5.5 电气系统 .21 5.6 系统调试和检测 .21 6 工程验收 22 6.1一般规定 22 6.2分项工程验收 22

6.3峻工验收 23 光伏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 25 附录A光伏系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6 附录B光伏系统分项工程及其检验批划分原则 ..2.7 附录C光伏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9 附录D光伏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1 本规程用词说明 ...33 引用标准名录... .34 附:条文说明 36

6.3峻工验收 23 光伏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 .25 附录A光伏系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6 附录B光伏系统分项工程及其检验批划分原则 附录C光伏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9 附录D光伏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1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34 附:条文说明 36

1.0.1为推动光伏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促进光伏系统与建筑的 结合,规范光伏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保证工程 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光伏系统工程,以及 在既有建筑上安装或改造已安装的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 验收和运行管理与维护。

1.0.3新建建筑上建设光伏系统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 验收。

的安全性、电气的安全性和消防安全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 得安装光伏系统

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建筑光伏系统buildingmountedphotovoltaic(PV)sy

安装在建筑物上,利用太阳能电池的光伏效应将太阳辐射能 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本标准简称“光伏系统”

photovoltaic (PV) module

photovoltaic(PV)module

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最小不可分 割的光伏电池组合装置。

具有建筑构件功能的光伏组件。

photovoltaic (PV) array

由若十个光伏组件或光伏构件在机械和电气上按一定方式组 装在一起,并且有固定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直流发电单位。

在光伏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汇流后接入的装置。

将来自光伏方阵或光伏组件的直流电转换为符合电网要求 交流电并馈入电网的设备。

2.0.7并网光伏系统

2.0.8独立光伏系统

photovoltaic (PV) controller

控制光伏方阵对蓄电池充电以及蓄电池给光伏逆变器负载供 电的自动控制设备。

2.0.10建筑集成光伏系统 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

BIPV 光伏系统设备作为建筑材料或构件,在建筑上应用的形式 也称光伏建筑一体化。

2.0.11建筑附加光伏系统buildingattachedphotovoltaic

光伏系统设备不作为建筑材料或构件在已有建筑上安装的形 式

2.0.12数据监测系统

通过安装数据采集和计量装置,采用不同数据传输手段,实 现数据在线、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3.1.1标光伏系统应根据建筑物光照条件、建筑结构、使用功能、 用电负荷等情况,结合建筑外观、结构安全、并网条件、发电效 率、运行维护等因素进行设计。 3.1.1光伏系统应进行专项设计或作为建筑电气工程设计的一 部分。 3.1.1并网光伏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并网保护功能,并应安装必要

3.1.1并网光伏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并网保护功能,并应安

3.1.1并网光伏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并网保护功能,并应安装必 的计量、通信装置。

3.1.1光伏系统的电能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系统

3.1.1独立光伏系统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独立光伏系统技术

1光伏系统由光伏组件、汇流箱、交/直流配电柜、逆变器 诸能系统(仅部分系统具有)、电能表、监控系统等组成; 2光伏系统的线路设计应包括直流线路设计和交流线路设 计。 3.2.2光伏系统设备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3.2.3光伏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2.3光伏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伏电池的转换效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光伏组件的性能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晶 体硅光伏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 鉴定和定型》GB/T9535的有关规定,薄膜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面用薄膜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GB/T18911的有 关规定; 3光伏组件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PV)组 件安全鉴定第1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的要求; 4多晶硅、单晶硅和薄膜电池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 一年内衰减率分别不应高于2.5%、3%和5%,之后每年衰减不应 高于0.7%; 5光伏组件采用夹层玻璃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 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GB29551的有关规定,采用光伏中空玻璃 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GB/T29759 的有关规定; 6当光伏组件用做建筑玻璃幕墙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的有关规定; 7光伏采光顶、光伏幕墙、光伏窗、光伏遮阳等采用光伏组 件(构件)的寿命不应低于相应建筑部位使用寿命,并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用光伏构件通用技术要求》JG/T492的有关规 定; 8光伏组件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所在建筑物部位要求的材 料耐火等级: 9光伏组件应标有带电警告标识及相关电性能信息。 3.2.4汇流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汇流箱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汇流箱技术 要求》GB/T34936的有关规定; 2汇流箱应根据使用环境、绝缘水平、防护等级、额定电压、 输入输出回路数、输入输出额定电流、使用温度、安装方式及工

艺等技术参数进行选择。汇流箱输入回路应具有防反功能并设置 防逆流措施: 3汇流箱应具有汇流、保护功能,宜具备智能监控功能; 4建筑光伏系统用汇流箱壳体宜采用金属材料,汇流箱内所 有连接电缆、接线端子、绝缘材料及其他非金属材料等宜采用阻 燃性材料; 5汇流箱应在显著位置标有箱内金属部件带电的警示标志。 3.2.5逆变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并网系统逆变器的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并 网逆变器技术要求》GB/T37408的有关规定: 2逆变器宜安装于干燥通风室内,逆变器的额定总容量应根 据系统装机容量确定; 3逆变器的材料防火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逆变器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GB/T4208的有关规定,室内型不应低于IP20,室外 型不应低于IP54。 226中线中继设计应签合下列规宝

3.2.8光伏系统用储能系统宜采用电化学储能方式,电

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 51048的有关规定。电化学储能系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36558的有关规定; 3.2.9光伏系统的无功补偿装置应按照电力系统并网接入要求 配置。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联电容器

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 51048的有关规定。电化学储能系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36558的有关规定

3.2.9光伏系统的无功补偿装置应按照电力系统并网接入要求 配置。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联电容器 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的规定

GB/T 38688-2020 耐蚀合金热轧厚板3.2.9光伏系统的无功补偿装置应按照电力系统并网接入要求

3.3.1光伏系统并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 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和《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 定》GB/T19964的有关规定。光伏系统接入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GB/T50865和《光伏发电 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50866的相关规定。 3.3.2光伏系统并网电压等级宜按照表3.3.2选取。并网的电压 等级应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当高低两级 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时,宜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

表3.3.2 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推荐电压等级

3.3.3逆流光伏系统宜按照“无功就*平衡”的原则配置相应的 无功补偿装置。非逆流光伏系统应有可靠的防逆流措施。 3.3.4光伏系统应在并网点设置易于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断 开点的并网断开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过380V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系统,连接电源和电网的 专用低压开关柜应具有包含提示性文字和符号的醒目标识。标识

的形状、颜色、尺寸和高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 用导则》GB2894的规定执行; 2光伏系统10(6)kV~35k电压等级电气系统,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在电气设备和线路 附近标识“当心触电”等提示性文字和符号。

1光伏系统接入电网前,应明确上网电量和用电量计量点。 光伏发电系统电能计量点应设在光伏系统与电网的产权分界处; 2每个计量点均应装设电能计量装置,其设备配置和技术要 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 的相关规定。

某综合楼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3.6通信与信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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