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5T 101.1-2023 换电式重卡换电站 第1部分:消防安全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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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15T 101.1-2023 换电式重卡换电站 第1部分:消防安全设计规范.pdf

ICS 13.220.99 CCS C 82

DB5115/T101.1—2023

Batteryswapstationforheavydutytruck Part1:Specification of fire safety design

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pdf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5115/T101的第1部分。DB5115/T10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消防安全设计规范; 第2部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火灾事故处置规程。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智锂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四川赛科 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宜宾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立国、何富伟、邱远强、孙松伟、路欣欣、唐翠英、王文斌、李华锋、张玉 良、刘涛、李杜、顾乡、万麟志、沈强、黄骅、张正义、刘敏瑗、傅强、彭孝瑚、耿跃磊、郑鑫源。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换电是电动汽车高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特别是在重卡领域,换电已成为电动重卡主流的补能方式 之一,其高效专业的补能方式提高了运营效率,赢得了用户的认可。2021年10月28日,工业和信息 化部发布《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 点工作,宜宾市被列入全国3个重卡特色类应用试点城市之一。为进一步提升换电式重卡换电站消防安 全管理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宜宾市重卡换电站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换电式重 卡换电站系列标准,标准由三个部分构成。 一一第1部分:消防安全设计规范。目的是规范换电站消防安全设计管理,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总 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防火、安全疏散、设施器材、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防爆和其他。 一一第2部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目的在于提升换电站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水平。内容包括总则、 管理职责、规章制度、日常管理、换电管理、运营维护、巡查检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和档案管理, 一一第3部分:火灾事故处置规程。目的在于明确换电站火灾事故处置过程及要求并给出具体指导 内容包括总则、预防准备和处置行动。 本文件的制定对于我市换电式重卡换电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重卡换电站第1部分:消防安

本文件规定了换电式重卡换电站消防安全设计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 建筑防火、安全疏散、设施器材、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防爆和其他。 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换电式重卡换电站消防安全设计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23864防火封堵材料 GB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31247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125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A1149细水雾灭火装置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重卡electricheavydutytruck 驱动能量完全依靠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提供的电能维持的重型卡车 3.2 换电式重卡batteryswapheavydutytruck 以更换电池箱的方式获得能量补充的电动重卡。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重卡electricheavydutytruck 驱动能量完全依靠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提供的电能维持的重型卡车。 3.2 换电式重卡batteryswapheavydutytruck 以更换电池箱的方式获得能量补充的电动重卡。

对电池箱进行集中充电和储存,通过更换电池箱的方式为换电式重卡提供电能补给服务的场所。 注:可包含换电主站房、配电室(房)、站内行车道、临时停车场等设施。 3.4 换电主站房batteryswapstationbuilding 通过机器操作为车辆更换电池箱,并对电池箱进行集中充电的建(构)筑物。 注:可包含充换电间、电池检测与维护间、监控室及值班室等设施。 3.5 消防处置仓firefightingdisposalwarehouse 换电站内设置的用于对热失控电池箱进行隔离和消防处置的单元,其箱内设置有具备灭火冷却功能 的介质。 3.6 消防处置仓自动灭火系统automaticfireextinguishingsystemforfirefightingdisposal arehouse 由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消防处置仓、释放装置、管道、闸阀等组成,通过释放装置使热失控电池 箱在重力作用下滑入消防处置仓内进行隔离和浸泡冷却的自动灭火系统。 3.7 消防转运车firefightingtransfervehicle 换电站内设置的用于将热失控电池箱转运至换电主站房外的可移动装置,

消防处置仓firefightingdisposalwarehouse 换电站内设置的用于对热失控电池箱进行隔离和消防处置的单元,其箱内设置有具 的介质。

3.6 消防处置仓自动灭火系统automaticfireextinguishingSystemforfirefightingdisposa arehouse 由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消防处置仓、释放装置、管道、闸阀等组成,通过释放装置使热失控电池 箱在重力作用下滑入消防处置仓内进行隔离和浸泡冷却的自动灭火系统。 3.7 消防转运车firefightingtransfervehicle 换电站内设置的用于将热失控电池箱转运至换电主站房外的可移动装置,

4.1 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4.2 2 换电设施应与建筑物统一进行消防设计和验收。 4.3 应针对火灾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5.1换电站宜设置在能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消防、通风、防洪、排水等公用设施的地方。选址应与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和建设密切结合,以满足电网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质量和自动化的要求 5.2选址应快捷满足电动重卡驶入、停放、驶出和电池箱更换作业等要求,按照工艺要求和建设规模, 结合地形及交通条件进行布置。 5.3设置在城区内时,宜设置在用户相对集中且交通便利的安全地带,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设置在 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和容易出现交通堵塞的地方。 5.4换电站宜独立设置。确需在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设置的,应设置在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的辅助服 务区内,且不应设置在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5换电主站房不应与其他建筑场所合建或贴邻,不应设置在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地上二层及以上楼 层,且不应设置在下列场所: a)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b)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C》 厂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d)其他不满足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 5.6不应设置在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否则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5.7 不应设置在电力设施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桥梁及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保护 区内。否则应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

6.1换电主站房的场地设计标高宜高于站外自然地面,高出值不低于100mm;且满足站区场地排水要 求,站内外道路连接点标高的确定应便于车辆通行。 6.2 站内宜设置车辆换电作业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 6.3 设置临时停车场时,停车位的布置不应妨碍电池箱更换和车辆的正常通行。 6.4站内应设置消防处置仓或事故电池紧急转移处置装置

表1换电站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2.1在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设置换电站时,换电主站房与埋地油气罐、加油机、加气机、油 口、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等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25m或采取防爆保护措

且应同时符合GB50156和GB50058的规定。 7.2.2配电室(房)与埋地油气储罐、加油机、加气机、油管通气口、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等可燃液体 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56和GB50058的规定。 7.2.3站内设置预装式变电站的,预装式变电站与换电主站房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6m。 7.2.4换电主站房与甲乙类厂房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30m,与甲乙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40m, 与丙丁戊类厂房和仓库、单多层非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8m,与单多层的人员密集场所、 住宅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40m,与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50m;且应符合 GB50016的规定。 7.2.5换电站内设置多个换电主站房的,换电主站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0m;采用防火墙进行 分隔的,防火墙两侧的长度、高度应分别超出换电主站房外廓1m及以上。 7.2.6换电站房组合建造且电池箱成列布置的,电池箱列数应不大于4列,且各列之间的间距不小于 9m。换电主站房内的电池箱应进行分段设置,每段的电池箱数量不应超过12个,段与段之间的间距应 不小于1.5m或设置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进行分割。 7.2.7换电主站房内电池箱与站外铁路线中心线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20m,与站外行车道路边的防火 间距应不小于10ml。

7.3.1有人员值守的空间应与其他空间进行完整的分隔,孔洞、缝隙等应采用相应等级的不燃材料进 行封堵。 7.3.2应合理设置消防处置仓的位置,其与电池箱、充电机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m或增设防火隔墙, 7.3.3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换电站

8.1 站内道路设计应采用城市型道路,站内的停车位和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除换电操作区间外, 站内单行车道路面宽度应不小于4m,双行车道路面宽度应不小于6m。 8.2 宜围绕换电主站房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换电主站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某水泥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实有困难的: 站内行车道应与站外行车道形成环形且确保顺畅连接。 8.3环形消防车道应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面 积宜不小于12mX12m。 8.4消防车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站内行车道应与站外行车道形成环形且确保顺畅连接。 3.3环形消防车道应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面 积宜不小于12mX12m。 3.4消防车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a)净宽度和净高度应不小于4m; b)转弯半径应满足换电式重卡和消防车转弯的要求,应不小于9m; c)与换电主站房等建(构)筑物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d)坡度宜不大于8%; e)除站内行车道应与站外行车道形成环形的情况外,消防车道靠换电主站房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 宜不小于5ml。 3.5应设置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安全撤离的通道。值班室、监控室的门应直通室外且从内向外即推即 开,门的净宽度应不小于0.9m:换电主站房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不大于20m。

8.4消防车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2.1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合理划分火灾探测报警区域,充换电间、配电室(房) 值班室等区域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信号应能传至有人值班的场所。

值班室等区域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信号应能传至有人值班的场所。 9.2.2应符合GB50016和GB50116的规定。 9.2.3应根据换电站自身火灾特点合理选择合适的火灾探测器种类,应与自动灭火系统、换电机器人 控制系统等进行联动设置。换电主站房与其他场所功能区域的火灾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应分开设置, 9.2.4火灾自动报警(单独的)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应具备对本站所有储充系统及相关建筑的消防设 备实行监控管理、故障报警、信息显示、查询打印及信息上传等功能。 9.2.5应设有手动和自动两种触发装置,且应包含声光警报、信息记录等功能。设置点型火灾探测器 的,宜在顶板上水平安装,其周围0.5m范围内不得有遮挡物。 9.2.6火灾报警信号确认后,换电机器人应自动将事故电池箱调运至换电主站房外,或自动将事故电 池箱调运至消防处置仓内。 9.2.7多个换电站统一运营管理的,负责运营的企业可设置消防远程集中控制中心或电力调度控制中 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且符合下列要求: a)火灾报警信号、故障报警信号和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运行状态信息应上传到集控中心; b)集控中心应设置换电站消防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对所辖换电站全部火灾报警系统和防设备实施 集中图形显示金茂花园二期工程悬挑式脚手架拆除施工方案,实现实时监视、火警处置、故障报警、远程应急操作、设备状态信息显示和查 询打印等功能

a 火灾报警信号、故障报警信号和固定式自动火火系统运行状态信息应上传到集控中心; b) 集控中心应设置换电站消防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对所辖换电站全部火灾报警系统和防设备 集中图形显示,实现实时监视、火警处置、故障报警、远程应急操作、设备状态信息显示 询打印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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