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454-2021 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检验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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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454-2021 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检验规程.pdf

ICS 53.020.20 CCS J 80

Inspectionregulationforcranesforwaterresourceand hydropowerconstruction

前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5 外观检查 性能参数检测 D 2 载荷试验. 十 安全装置及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验 9 结构应力测试 10结构变位测试· 司机室的测试· 12 钢结构检验 爬升装置试验 10 14检验记录及报告 10 附录A(规范性)检验报告的要求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草。 本文件代替DL/T454一2005《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检验规程》,与DL/T454一2005相比,除结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5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受检起重机条件(见4.1,2005年版的3.1、3.8); 更改了试验环境的要求,增加了安全条件(见4.2,2005年版的3.6、3.10); 更改了人员的要求,增加了机构的要求(见4.3,2005年版的3.3); 更改了仪器及试验载荷的要求(见4.4,2005年版的3.7); 更改了安全技术资料的要求(见4.5.2,2005年版的3.9); 更改了检验项目的要求(见4.5.4、4.5.5、4.5.6,2005年版的3.4、3.5); 更改了外观检查的要求(见第5章,2005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性能参数检测的要求(见第6章,2005年版的第5章); 更改了空载试验的要求(见7.1.2,2005年版的6.1.2); 删除了空载试验时顶升机构升降试验的要求(见2005年版的6.1.5); 更改了静载试验的要求(见7.2.1、7.2.3,2005年版的6.3.1.1、6.3.1.3); 更改了额定载荷试验的要求(见7.3.2、7.3.3、7.3.4、7.3.5、7.3.6,2005年版的6.2.2、6.2.3、 6.2.4、6.2.5、6.2.6); 删除了制动器操作试验的要求(见2005年版的6.2.7); 增加了联合动作的要求(见7.3.7); 更改了动载试验的要求(见7.4,2005年版的6.3.2); 更改要素“安全装置试验”为“安全装置及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验”,更改了其要求,增加了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要求(见第8章,2005年版的第7章); 合并并更改了小车运行行程限位器和大车运行行程限位器的检验要求(见8.6,2005年版的 7.6、7.7); 更改了结构应力测试时对试验条件监控的要求(见9.1.5、9.1.6,2005年版的8.1.5、8.1.6); 更改了结构应力测试的测试程序(见9.3大同市御河9号B7#楼悬挑架施工方案,2005年版的8.3); 一增加了应力测试结果无效的条件(见9.4.4); 更改了结构变位测试的方法(见10.2,2005年版的9.2); 更改了司机室的振动测试的要求(见11.1,2005年版的10.1); 更改了司机室内的噪声测试的条件(见11.2,2005年版的10.2); 删除了司机室的漏水试验的要求(见2005年版的10.3); 更改了焊缝检查的范围(见12.1.3,2005年版的11.1.3); 更改了射线探伤的要求(见12.2.1、12.2.2,2005年版的11.2.1、11.2.2、11.2.3); 更改了超声波探伤的要求(见12.3.1、12.3.2,2005年版的11.3.1、11.3.2); 更改了磁粉探伤的要求(见12.4.1,2005年版的11.4.1); 增加了衍射时差法超声波探伤的要求(见12.5); 增加了螺栓检查的要求(见12.6):

DL/T454 202

DL/T454—2 202°

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检验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检验的基本规定、外观检查、性能参数检测、载荷试验、安 全装置及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验、结构应力测试、结构变位测试、司机室的测试、钢结构检验、爬升 装置试验和检验记录及报告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利电力建设用及在建设时使用的生产用门式、桥式、门座式、塔式和缆索起重机 的检验,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履带式及浮式起重机的检验,其他类型的起重机的检验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3323.1焊缝无损检测射线检测第1部分:X和伽玛射线的胶片技术 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5031塔式起重机 GB/T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T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T14405通用桥式起重机 GB/T14406通用门式起重机 GB/T26951焊缝无损检测磁粉检测 GB/T26952焊缝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验收等级 GB/T28264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GB/T28756缆索起重机 GB/T29560门座起重机 GB/T29711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焊缝中的显示特征 GB/T29712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验收等级 GB5027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330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及设备焊接接头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起重机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应符合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GB/T5031、GB/T14405 14406、GB/T28756、GB/T29560、DL/T946的规定,并由生产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

4.1.2起重机应处于可使用的状态,并由安装调试单位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合格报告。 4.1.3设计文件、整机及主要零部件的质量证明应齐全。 4.1.4润滑油、润滑脂和液压油的加注应满足技术文件的要求。 4.1.5需要拆卸才能检验的零部件、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壳体应按要求拆卸。 4.1.6积灰、积水、附着油脂等影响检验结果的干扰物应清除。 4.1.7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焊缝、严重锈蚀部位及其他检验部位和部件应清理干净

4.2.1试验场地应坚实平整,轨道与基础等应符合DL/T946、GB50278和各种起重机技术标准的规 定,并应满足试验工况的要求。 4.2.2试验环境温度应为一25℃~十40°℃,2min内平均风速不应大于8.3m/s。雨雪、雷暴、结霜、 结露、浓雾、沙尘等影响安全作业时,检验不应在室外进行。 4.2.3进行司机室噪声测试时,周边应无明显噪声源。 4.2.4工作电源应满足检验需要,工作电压波动值不应超过额定值的土10%。 4.2.5照明应满足检验需要。 4.2.6登高检验应有可靠的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4.2.7检验作业区域应隔离,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与检验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不得进入。

4.3.1 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 4.3.2 检验人员应持证检验,无损检测人员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4.3.3配合检验的起重机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4.1检验仪器应经检定或校准以确认其满足要求,并在检定、校准的有效期内。 4.4.2试验载荷的重量误差不应超过土1%。 4.4.3加载架应符合GB/T3811的规定,重要焊缝应无损检测合格。 4.4.4试验载荷及其附属装置的种类、形状、叠放方式、叠放状态等应能确保在检验过程中安全,并 应满足检验的需要。

4.5.1 检验应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规定,试验程序应符合GB/T5905的规定, 4.5.2检验前应检查受检起重机的下列安全技术资料:

合法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的证明; b) 整机出厂合格证; c) 整机或主要部件厂内组装检验、试验的合格证明 d) 安装验收合格证明和验收记录: e) 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及其他设计文件。 电路接通前应进行绝缘测量

d)安全装置及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验: e)结构应力测试; f)结构变位测试; g)司机室的测试: h)钢结构检验; i)爬升装置试验。 .5.5对新安装的起重机应进行4.5.4中a)、b)、c)、d)、f)、i)项检验;转场后重新安装的起重机应 进行4.5.4中a)、b)、c)、d)项检验;对使用10年以上的起重机每隔一段时间(间隔时间不大于4 年)应进行4.5.4中a)、c)、d)、e)、h)、i)项检验。 .5.6设备大修或改造后,以及因故受损后,或日常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对所涉及部位、系统 或项目进行检验。涉及电气或机构的,应进行4.5.4中的相关项目和b)、c)、d)、i)项检验;涉及钢 洁构的,应进行4.5.4中a)项中钢结构相关的项目和c)、e)、f)、h)、i)项检验;涉及司机室的应进 行4.5.4中g)项检验。

6.1 性能参数检测应根据起重机的载荷特性、设计要求和DL/T946的相关规定,验证起升范围、幅 度、起升速度、变幅速度、回转速度、运行速度、跨度、主梁上拱度、悬臂上翘度、静态刚性、调速 性能、工作循环时间(必要时)等主要性能参数。 6.2 静态刚性在起重机吊载额定载荷时检测,主梁上拱度和悬臂上翘度在静载试验后检测。

7.1.1空载试验的目的是检查各机构动作的正常性以及排除试验起重机在运转中的各种故障。 7.1.2空载试验不应少于3个工作循环,每个工作循环应按起升、变幅、回转、小车运行、大车运行 分别进行相应的运转,有联合动作要求的机构还应做联合动作运转。当机构有多个制动器时,应做单 个制动试验和同时制动试验。对采用人力控制的制动器,应进行操纵试验。当确认各机构动作平稳、 准确,运转情况正常,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后续的试验。 7.1.3空载试验的一个工作循环是指: a)起升机构:吊具起升至其允许的最大高度,下降至扬程下极限以上高度约200mm处,并在起 升和下降过程中悬空状态下各制动1次;

b)变幅机构:在允许的工作幅度范围内变幅运动1次; c) 回转机构:左右回转各360°或允许的回转角度; d)小车运行机构:在全行程范围内来回运行1次; e)大车运行机构:在全行程范围内来回运行1次。

C) 回转机构:左石回转客360或允许的回转角度; d)小车运行机构:在全行程范围内来回运行1次; e)大车运行机构:在全行程范围内来回运行1次。 试验中应检查下列项目: a)各控制器、开关、接触器、继电器和其他控制装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准确: b)日 电路系统、联锁装置及操作顺序是否正确; c)名 各限位器、保护装置的动作是否可靠、准确; d)各电动机的电流是否正常; e)各机构是否有漏油现象; f) )各机构动作是否平稳准确、性能可靠。

7.1.4试验中应检查下列项目

7.2.1门式、桥式及缆索起重机,试验工况应为小车分别位于跨中和允许的极限位置,加载1.25倍的 额定起重量。 7.2.2塔式及门座式起重机,试验工况应为加载1.25倍的最大额定起重量且臂架处于相应的最大 幅度。 7.2.3静载试验应先起吊相应的额定载荷,使载荷离地100mm~200mm,停止起升,再无冲击地加 上其余超载部分,停留10min,观察起升机构与变幅机构的制动器能否支持载荷在原来的位置上而不 下溜,对塔式、门座式起重机还应观察整机是否稳定;卸载后,检查结构件是否出现永久变形、油漆 剥落、螺栓松动、焊缝裂纹或对起重机安全有影响的损坏。 7.2.4大起重量的起重机,可采用液压加载的方法,但应平稳加载;液压加载装置应具有可靠的超载 限制保护措施。

7.2.1门式、桥式及缆索起重机,试验工况应为小车分别位于跨中和允许的极限位置,加载1.25倍的 额定起重量。 7.2.2塔式及门座式起重机,试验工况应为加载1.25倍的最大额定起重量且臂架处于相应的最大 幅度。 7.2.3静载试验应先起吊相应的额定载荷,使载荷离地100mm~200mm,停止起升,再无冲击地加 上其余超载部分,停留10min,观察起升机构与变幅机构的制动器能否支持载荷在原来的位置上而不 下溜,对塔式、门座式起重机还应观察整机是否稳定;卸载后,检查结构件是否出现永久变形、油漆 剥落、螺栓松动、焊缝裂纹或对起重机安全有影响的损坏。 7.2.4大起重量的起重机,可采用液压加载的方法,但应平稳加载;液压加载装置应具有可靠的超载 限制保护措施。

7.3.1.1门式、桥式及缆索起重机应为起吊额定起重量。

a) 起重机起吊最大额定起重量而臂架处于相应的最大幅度 b) 臂架处于允许的最大幅度时,起吊相应的额定起重量。

7.3.2.1起吊额定起重量,在上升和下降时分别制动,检查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含安全制动器)是否正 常,试验不应少于3次。 7.3.2.2在确认起升制动器工作正常后,再以稳定的工作速度在全起升高度内起升、下降不少于3次, 检查电动机温升是否正常,结构件是否出现永久变形、裂纹等缺陷,

臂架处于最大幅度时起吊相应的额定起重量,或起吊最大额定起重量且臂架处于相应的最 以允许的回转速度向左右方向各回转360°或允许的回转角度,检查起动、制动是否平稳, 2 反向动作大厦(总承包)施工组织设计,制动器是否正常。

DL/T454—2021

7.3.4.1起吊额定起重量,在上升和下降时分别制动,检查变幅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可靠,试验不应少于 3次。 7.3.4.2对于工作性变幅机构,应起吊额定载荷,在相应幅度范围内反复变幅不少于2次,观察各传动 件、制动器及臂架是否有异常现象。

7.3.5小车运行机构

起吊额定载荷,小车全行程反复运行3次,检查车轮踏面的接触情况及驱动电动机的温升有无异 常现象姜堰市城区污水处理施工组织设计,并观察整车是否存在振动,车轮是否发生碎裂、啃轨及爬行等现象。

7.3.6大车运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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