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469-2019)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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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1469-2019)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标准.pdf

6.2室外布线 ..................................................................... 20 6.3电气竖井布线 22 6.4电缆桥架布线 22 7变配电装置 23 7.1一般规定 23 7.2高压配电设备 23 7.3低压设备 24 8电能计量 26 8.1一般规定 26 8.2高压计量 26 8.3低压计量 27 8.4计量装置与直流电源 28 8.5电力通信及用电信息智能采集 . ·· 29 9防雷与接地··. 31 9.1一般规定 31 9.2防雷 31 9.3接地 31 10施工、验收和维护 32 10.1一般规定 ·· 32 10.2施 32 10.3安装 装. 32 10.4验 收 · 34 10.5维 3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5 引用标准名录 36 务文说明 37

6.2室外布线............... 20 6.3电气竖井布线 22 6.4电缆桥架布线 22 7变配电装置 ·· 23 7.1一般规定 23 7.2高压配电设备 23 7.3低压设备· 24 8电能计量·..·· 26 8.1一般规定 26 8.2高压计量 26 8.3低压计量 27 8.4计量装置与直流电源 28 8.5电力通信及用电信息智能采集 ....... ·· 29 9防雷与接地·……· 31 9.1一般规定 31 9.2防雷 ·· 31 9.3接地 31 10施工、验收和维护 32 10.1一般规定. 32 10.2施 32 10.3安装 装 32 10.4验 34 · 10.5维 3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5 引用标准名录 36 条文说明 37

1.0.1为在居住区供配电系统工程建设中贯彻执行国家的相 关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制订 本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桩基础部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居住区20kV及以

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 虑发展的可能。

1.0.4系统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 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 境安全。

1.0.5系统建设中采用的设备、元件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或行 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并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和节能 环保型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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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开关站(开闭所)switchgearstation

对电源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及构筑物。相当于变 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解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 走廊限制,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

2.0.2变电所distributionroon

户内仅设有20(10)k√进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 置,供低压负荷的配电场所统称为变电所。

也称箱式变电所。指高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 关、无功补偿装置、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 内的户外配电装置。

2.0.4环网柜ringmainunit

指以环网供电单元(断路器、负荷开关和熔断器等)组合成 的组合柜

2.0.5电缆分接箱cablebranch

用于电缆线路的接人和接出,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 起输人和分配电能作用的电力设备。

为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 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屏、柜 箱等。

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系 统,实现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计量异常监测、电能质量监测 用电分析和管理、相关信息发布、分布式能源控制、智能用电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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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布置、预留居住区内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和电力线路 等电力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位置和用地时,应贯彻合理用地 节约用地的原则。 3.1.2供配电系统的构成应简洁可靠,减少电能损失,并便于 管理和维护。 3.1.3供配电方案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 经济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确保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用

3.1.3供配电方案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 经济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确保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 电需求。

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供配电 统设计规范》GB5005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和《 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的有关规定。

3.2.1供电规划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及城市供电规划; 2充分考虑规划新建的电力设施的运行噪声、电磁干扰 及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影响,并应按国家环境保护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3满足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 4根据其所处地段的地形、地貌条件和环境要求,选择与 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的结构型式与建筑外形; 5与居住区道路规划、绿化规划以及供水、排水、供热、燃 气、通信等公用工程规划相协调,统筹安排,妥善处理相互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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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终期配变容量在40000kVA及以上的居住区,宜同步 规划110kV变电站及线路进出通道,预留110kV变电站建设 用地。

3.2.2终期配变容量在40000kVA及以上的居住区,宜同步

不宜超出15000kVA,开闭所的建筑面积宜符合200m²~300m 的规划要求。

不宜超出15000kVA,开闭所的建筑面积宜符合200m

3.2.4居住区内应根据组团和区域的划分设置变电所,每

3.2.4居住区内应根据组团和区域的划分设置变电所,每个 变电所的低压供电半径不宜大于250m,超过250m时应进行电 压质量校核及断路器灵敏度校验,

3.2.5新建居住区内的变电所不宜采用室外预装式变电所的

方式。老旧居住区改建不具备新建变电所条件时,可采用预装 式变电所,其外廓与住宅之间的间距应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 要求,且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3.2.6居住区供配电系统电压等级应符合国家电压标准的

列规定:Z0KV、10(6)KV和380V/ZZ0V。

方式,电力电缆之间及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 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安全距离应符合《电力工 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的规定

3.2.9供给居住区的每条配变容量在4000kVA及以上的供 电回路,宜采用20(10)kV专用线路。 3210民仕区中中力中继的材盾宝

3.2.9供给居住区的每条配变容量在4000kVA及以上的供

3.2.10居住区内电力电缆的材质宜选用铜导体。

3.3.1根据居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性质的不同将用电

3.3.1根据居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性质的不同将用电负 荷分为一、二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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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人表3.3.2中的用电负荷的等级宜为三级

表3.3.2居住区内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

注:建筑规模中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3.3.3居住区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 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居住区采用变频恒压供水系统时,其变频 水泵的用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3.3.3居住区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 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居住区采用变频恒压供水系统时,其变频 水泵的用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3.3.4建筑高度为100m及以上住宅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应 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 3.3.5有特殊要求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实际情况与供电部门 协商确定。

3.4.1居住区供电方案设计阶段负荷计算可采用单位指标 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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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居住区用电标准包括住宅建筑用电标准和配套公建用 电标准。

3.4.3住宅建筑用电标准和电能表的选择宜符合表3.4.3的

表3.4.3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

注:1大于150m²的住宅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30W/m²~50W/m 计算用电负荷。别墅配置容量可按单位指标法,其用电 指标为80W/m²~100W/m²; 2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容量不含私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 容量。

3.4.4配套公建用电标准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在设

表3.4.4配套公建的用电指标

注:办公、宾馆、饭店和商业建筑当空调机组采用直燃机时,用电 指标可比表中采用电动压缩机制冷时的用电指标降低 25VA/m²~35VA/m²

3.4.5住宅建筑用电负荷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时,需要系数 的选定可根据表3.4.5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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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住宅建筑用电负荷需要系

注:1 住宅建筑用电负荷需要系数值需要考虑小区气候条件、采 暖和空调方式、电炊等因素,本表仅供参考; 2开闭所总进线的同期系数K值可按0.85~1.00配置。

3.4.6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建用电负荷需要系数在设备容量

确定情况下,可按0.70~0.80选取,

3.5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后在达的供电方式应根据市电页桐示十和性七所筷确 定,变电所所址选择应遵循缩短供电半径、均衡分布的原则,应 深入或接近负荷中心,合理布置。 3.5.2居住区的开闭所、变电所采用10kV电压等级供电时, 宜符合下列规定: 1用电容量超出4000kVA的开闭所,主接线应采用单母 线分段方式接线,并设置母联,同时,每段母线应预留备用开关 司隔; 2用电容量在2000kVA~4000kVA的变电所,主接线宜 采用单母线分段方式接线,并设置母联,同时,每段母线应预留 备用开关间隔; 3用电容量在2000kVA及以下的变电所,且无一、二级 负荷或一、二级负荷容量较小时,可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 4居住区内部的10(6)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5居住区内单个变电所配变总容量不宜超过4000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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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kV电压等级供电可参照执行; 7一、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尚应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 范》GB50052的规定。 3.5.3用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或需用容量50kVA)及以下 的多层居住区供电可直接接入市政低压电网。 3.5.4居住区内住宅用电、公建设施用电和配套商业用房用 电的供配电系统应分开设置。

HAD 102/21-2021标准下载3.5.5居住区应急电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市政20(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源作为居住 区内一、二级负荷的应急电源;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居住区内需设置自备发电机 组; 1)建筑高度为150m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自备发电 机组; 2)建筑高度为100m~150m的住宅建筑宜设自备发电 机组; 3)设置自备发电机组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经济 合理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 4)所在地区偏僻且远离电力系统,设置自备发电机组 作为应急电源更为经济合理。 3居住区内通信、网络、电视和安全防范等系统可采用不 间断电源装置(UPS); 4居住区内应急照明供电可采用应急电源装置(EPS)。 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防火标准的要求。 3.5.6当居住区设有太阳能光伏系统时,区域内建筑公共照 明、室外道路照明和门卫照明用电宜利用太阳能光伏系统作为 电源,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光伏电源系统宜与市电并网运行; 2光伏电源系统与电网系统之间应设置相应的短路保护 装置。当电网短路时,逆变器的过电流应不大于额定电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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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倍,并在0.1秒内将光伏系统与电网断开; 3光伏电源系统与电网之间设置的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均 应是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3.5.7具备二台及以上变压器的变电所低压侧应设置母线联 络开关,居住区内部邻近的变电所的变压器低压侧宜互相联 络。

1.5倍,并在0.1秒内将光伏系统与电网断开; 3光伏电源系统与电网之间设置的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均 应是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络开关车库建筑构造(2017版),居住区内部邻近的变电所的变压器低压侧宜互相 络。

3.6.1为保障供电电压质量,满足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应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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