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562-2019 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562-2019 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B/T 50562-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84M
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资源ID:198966
下载资源

GB/T 50562-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0562-2019 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煤炭矿井T.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562一2019,经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2019年2月13日以第33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煤炭矿井1.程基本米语标准》GB/T50562. 201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矿业大学、准 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是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四门 省煤炭设计研究院、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准北矿业(集团)工程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是于厂云、袁亮、初智忠、赵着孝、 邵东亚、倪玉安、王东权、龙志阳、唐焘、魏充伯、赵志明、赵军、濮 云、王秀河、李功洲、盛平、董功礼、戴惠、龙景奎、张会听、童良宝 徐润、周金生。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删除部分落后的术语; 2.增加近儿年来涌现的体现我国煤炭矿并工程特色、特点及 先进技术水平的新术语; 3.修改部分术语的定义,与煤矿建设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相协调。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户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 总结和吸取了近年来煤矿建设发展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国内外煤矿 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的科研成果,注意与相关规范的衔接,并 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组织审查定稿。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 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 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 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 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 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煤炭矿并工程基本术语标准》是对煤炭矿并工程领域内的工 艺、系统、作业、设备设施等的定义和基本规范,是社会各界涉及煤 炭矿井工程领域内外交流的共同语言和共同依据。 在本标准收集的词条中,凡是本行业的专用术语或以本行业 为主的术语,均为自主解释和定义,而少量与相关行业通用术语或 以相关行业为主的术语YD/T 3532-2019 移动应用身份认证总体技术要求,则注意了与相关领域的协调与衔接。 本标准所列术语及其定义主要来源子以下儿个方面:煤炭矿 并及相关领域的标准、规范、规程,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 列、规章,有关论文、专著及词典等。

2. 0. 7 矿并建设

自开工准备至矿井投产的全部工程内容。一般包括并巷工程 施工、矿山地面建筑施工和机电设备安装三类建设工程。

2. 0.8 矿并开拓

并田开拓方式按并筒形式可分为立并开拓、斜并开拓、平碱开 拓和综合开拓四类;按开采水平数目可分为单水平开拓和多水平 开拓两类;按阶段内的布置方式可分为采区式、分段式和带区式三 类。井田开拓方式的概念是井筒形式、开采水平数目和阶段内的 布置方式的组合。在开拓方式的构成因素中,井筒形式占有着突 出的地位,因此常以井筒形式为依据划分并田开拓方式。

2. 0. 19 矿并排水

矿井排水系统主要由排水设备和排水碱室组成。包括水 水管、水仓、管子道、巷道水沟、地面水处理系统等。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及资源状况,对新建、改建及扩建矿 并的升拓、开采等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系统、配套设施、安全设施以 及环境保护设施等进行的全面设计。

指通达下一生产水平所进行的建设工程。矿井延深的方式包 括井简延深、下山延深、暗立并延深新建井简延深等

3. 1. 10 可采煤层

从勘探和开采角度把煤层厚度分为:煤层总厚度、煤层纯煤厚 度和煤层可采厚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根据煤种、产状、并 采方式和地区煤炭资源供需情况,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规定的可 采厚度下限,称最低可采厚度。达到最低可采厚度的煤层称可采 煤层。我国目前煤层厚度分级一般分为:①薄煤层,小于或等于 1.3m;②中厚煤层,1.3m~3.5m;③厚煤层,大于3.5m。厚度超 过8m的称为特厚煤层。

3.2.3巷道围岩稳定性分类

巷道围岩稳定性有多种分类方法:工程上按松动圈法可分为 小松动圈、中松动圈和大松动圈三类;我国根据围岩自稳能力和顶 民板移近速度一般将巷道分为非常稳定、稳定、中等稳定、不稳定 和极不稳定五类。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地下工 程岩体自稳能力,应按表1确定。

表1地下工程岩体自稳能力

3.3.12并筒最大涌水量

包括掘进工作面涌水和井壁漏水。工程中一般依据井筒最大 通水量,确定井筒施工处置水的方式,通常井筒最大涌水量超过 0m/h时,应采用注浆封堵涌水后凿井;井筒最大涌水量为小于 10m/h时,采用吊泵或卧泵排水。井筒施工后涌水量必须小于 6m/h,否则要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3.4.2矿并地质资源量

次边际经济的,3一内蕴经济的,?经济意义未定的 第二位数表示可行性评价阶段:1可行性研究.2=预可行性 研究,3二概略研究; 第三位数表示地质可靠程度:1=探明的.2二控制的.3二推断 的,4二预测的,b=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可采储量。 331表示探明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332表示控制的内蕴经济 的资源量.333表示推断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

4. 2. 24进风巷

为全矿并或矿并一翼进风用的称总进风巷;为几个采区进风 用的称主要进风巷;为1个采区进风用的称采区进风巷;为1个工 作面进风用的称工作面进风巷,

为全矿并或矿并一翼回风用的称总回风巷;为儿个采区回风 用的称主要回风巷;为1个采区进风用的称采区回风巷;为1个工 作面回风用的称工作面回风巷

普通凿井法是在不含水稳定的地层中直接采用矿山爆破进行 并筒开挖、临时支护和井壁砌筑作业,而特殊凿井法是在含水不稳 定的地层中·采用特殊技术、装备和工艺直接形成井筒,或对地层 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普通凿井的作业凿井方法。目前东部地区浅部 煤炭资源逐步减少,开发深部煤田已势在必行。华东、华中、华北 地区立井井筒简要穿过含水冲积层和含水基岩层,采用普通凿并方 法是难以实现的·一般要米用钻井、冻结、注浆等特殊凿井施工 方法。

4. 4. 71 冻注凿三同时施工

深井建设是我国华东、华北地区发展的必然趋势。深度的 造成建井效率降低及建并周期延长。冻注凿平行施工技术 也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S”孔定向钻进技术,使传统的注装

5.3.15矿并提升设备

按《煤矿安全规程》,提升设备是提升机(绞车)、摩擦轮、大轮、 导向轮、钢丝绳、罐道、提升容器和保险装置等的总称。含有提人 绞车及滚筒直径2m以上的提升物料的绞车的提升设备称为主要 提升设备。

按《煤矿安全规程》,提升设备的天轮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 直径之比值应符合:井上提升装置的滚筒和围抱角大于90°的天 轮,不得小于80;围抱角小于90°的天轮,不得小于60;并下围抱 角大于90°的天轮,不得小于60;围抱角小于90°的天轮不得小 王40,

5.3.27钢丝绳安全系数

煤矿中钢丝绳的使用较为产泛,为保证生产安全和满足不同 的用途或条件,《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八条对其悬挂时的安全 系数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表3)。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白百八十八条规定:井巷上端的过卷距离, 应当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 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七条规定: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 过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罐笼和箕斗提升,过卷和过放距离不得小于表4所列 数值。 (二)在过卷和过放距离内,应当安设性能可靠的缓冲装置, 缓冲装置应当能将全速过卷(过放)的容器或者平衡锤平稳地停 住,并保证不再反向下滑或者反弹。 (三)过放距离内不得积水和堆积杂物。 (四)缓冲托罐装置必须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查和保养

4立并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距

表4中所列速度的中间值时,用插值法计

通风机在通风网路中工作时,产生的全压等子网路中风压损 失与气流脱离系统时带走的动压损失之和。风机全压与风机在网 路中的位置无关。

5. 4. 2 通风机动压

是补偿气流脱离系统时的动能损失。系统出口面积越 速越大,动压越大。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白五十八条规定:矿并必须采用机械 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

风机装置,其中1套备用;禁采用高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 通风机使用

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 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 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后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四)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 配备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 电;或者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 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 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 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投人正常 工作。 (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正 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 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六)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 灰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后 动,必须人工升启局部通风机。 (七)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 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停风后能切断 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 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 内应当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 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 高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和电烧电团锁。 (八)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风电闭锁和申烷电闭锁试验,每天 应当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 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禁使用3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 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尚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 作面供风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白五十九条规定: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 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 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 的40%。 每季度应当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当进行1次反风 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

5.5.3主要排水设备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白一十一条规定: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 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能够保证全部水泵同时 运转。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白零八条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 杂或者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 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且 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水量的潜水泵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 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0.6m²、厚度 不小于3mm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 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 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 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人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 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

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理人底板,垂直理深 于0.75m。

5.6.11并下保护接地

并下保护接地是将设备上的故障电压限制在安全范围内的安 全措施。

5.6.16选择性漏电保护

“选择性”是指电网馈出线上发生漏电故障时,能快速判断故 障地点、缩小漏电故障的停电范围

5.6.21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这种设备与通用设备比较对介质温度、耐潮性能、外壳材质及 强度、进线装置、接地端子都有适应煤矿具体条件的要求,而耳能 防止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及防止水滴垂直滴入,并对接线端 子爬电距离和空气间隙有专门的规定。

5.6.22矿用防爆电气设备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型式包括:隔爆型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 设备、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浇封型电气设备等。

具有隔爆外壳的防爆电气设备,该外壳既能承受其内部爆炸 性气体混合物引爆所产生的爆炸压力,又能防止爆炸产物穿出隔 爆间隙而点燃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指其电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 三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

漏电保护装置具有以下功能:①连续监视电网对地的绝缘电 阻;②补偿电网对地分布电容的电容电流;③当电网对地绝缘电阻 小于规定数值时,能自动切断电网电源。

5.6.33漏电闭锁装置

设置漏电闭锁装置可以检测并闭锁不送电线路和设备的漏

故障,减少保护装置的动作次数,缩小漏电故障的停电范用

5. 6. 37 矿用电缆

指阻燃电缆遇火点燃时,燃烧速度很慢GB 518-2020 摩托车轮胎,离开火源后 灭的电缆。

指采用负压方式抽出煤矿井下瓦斯的泵类设备,包括水 空泵、离心式瓦斯泵、回转式瓦斯泵等

6.1.7煤矿专用铁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条的规定,可理解为煤矿 企业铁路厂内、厂外两部分线路

建在立井井口,多绳摩擦式提开机安装在其上部,根据井筒的 使用功能不同,建在主并井口的称为主井并塔,建在副井井口的称 为副井井塔,建在混合井井口的称为混合井井塔,其结构为多层或 高层结构(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建在立并井口,根据井筒的使用功能不同,建在主并并口的称 为主井井架,建在副井井口的称为副井井架,建在混合井井口的称 为混合井井架,其结构有钢井架和钢筋混凝土井架。

建在并口附近,根据并筒的使用功能不同,分为主并提开机 副井提升机房,其结构一般为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或多层 勾。

6.2.18矿井地面主变电所

QGDW 11377-2015 10kV配电线路调压器选型技术原则和检测技术规范矿并地面主变电所的主要作用和功能是:从电力系统中接受 和汇集电源、变换电压、交换功率及为全矿分配电能。其主要设施 包括配电装置、电力变压器、控制设备、自动保护装置、通信设施和 补偿装置等。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