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275.1-2020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1部分:非金属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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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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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1275.1-2020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1部分:非金属矿行业

DB36/T 1275.1—2020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1部分:非金属矿行业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则 矿区环境 资源开发方式 资源综合利用, 节能减排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10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部分矿种“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参考文献

JTS 304-2-2019 航运枢纽安全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DB36/T 1275. 12020

广山建设标准第1部分:非金

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 威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非金属矿(石墨、萤石、滑石、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海泡石粘土、凹凸 棒石粘土、伊利石粘土、累托石粘土、蛭石、耐火粘土、石膏、石棉、硅灰石、重晶石、长石、叶蜡石、 珍珠岩、云母、沸石、硅质原料、红柱石、方解石、大理岩、白云岩、水晶、宝石、含钾岩石、透辉石、 透闪石、石英岩、脉石英、粉石英、砂岩、陶瓷土、瓷石、锂云母、饰面用石材、锂辉石、镁质粘土、 凝灰岩、其他粘土、水泥用铝质原料等)行业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认定、 核查。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本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砖瓦用页岩矿、建筑用红砂岩参照本标准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3306标牌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DZ/T0287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TD/T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JC/T1081 装饰石材露天矿山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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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果性指标obiigatory 绿色矿山建设应达到的指标。具体包含:矿区绿化覆盖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 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污(废)水达标排放率、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研发及技改投入占上年度主营 业务收入比例、企业职工满意度

4.1矿山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矿。主要要求如下: 一一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按规定完成矿业 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和环境影响评价; 一一应按照采矿许可证范围及标高开采,无超层越界开采 一应按照有关规定填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且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4.2矿山企业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因矿制宜的原则,实现矿产资源 开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业文化和企地和谐等的统筹兼顾和全面发 展。 4.3矿山企业应以人为本,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4.4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全过程

5.1.1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洁、美观。 5.1.2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生态区等应布局合理、运行有序、管理规范。各功能区应符合GB50187 的规定。 5.1.3矿区地面道路、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配套基础设施应齐全、整洁,并设置有车辆专用停放 场所和机械设备维修场所。 5.1.4各功能区的操作提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标牌应醒目、清晰,标牌应符合GB/T13306 的规定。露采矿山宜建设矿区范围边界线标示设施。 5.1.5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应有专用贮存、处置场所,管理规范有序,

5.2.1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绿化植物搭配合理,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 5.2.2矿山主要运输道路路面应硬化,保持矿山道路完好,矿区道路两侧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矿区专 用道路两侧因地制宜设置隔离绿化带,构建防尘、滞尘绿色屏障。文 5.2.3矿山主要道路沿路应因地制宜采取经济高效的除尘抑尘措施,保持路面清洁。

6.1.1资源开发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 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GB/T 20568-2022 金属材料 管环液压试验方法.pdf

6.2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

6.2.1应贯彻“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压占和损毁 土地。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治理和复垦应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6.2.2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建则建”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实现土地可 持续利用。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TD/T1036的规定。 6.2.3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 观相协调;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3.2.4建立环境监测机制,配备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应符合D2/T0287的有关 规定。 6.2.5矿区应设置反映PM2.5、噪声、空气湿度等内容的环境动态监测设施,实时公开监测结果

1.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矿床实际,对共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 1.2达到可经济利用的共伴生资源,应选用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技术工艺进行回收利用,并妥 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指标应达到相关“三率” 标要求,参见附录A

7.2.1宜对废石等固体废弃物开展回填、筑路、制作建筑材料等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综合利用率指标应 达到相关“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参见附录A。 7.2.2矿山开采作业需剥离表土的,应对剥离的表土集中贮存、堆放,用于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生态 修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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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14-2018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正版、清晰无水印)7.3.1矿井水、选矿废水应采用洁净化、资源化技术和工艺合理处理。 7.3.2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5%

艺合理及外理 7.3.2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5%

3.1.1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矿产资源开采能耗及产品综合能耗等相关指标应符合矿山设计、 当地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等规定。“三废”排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3.1.2应利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 和设备,宜合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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