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981-2020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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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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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1981-2020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技术规范.pdf

ICS13.020.40 CCS Z 60

DB41/T 1981202

《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审查要点(试行)》(湘建科函[2019]18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19812020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 检测点位布设.. 检测项目: 样品采集、制备、保存与流转. 分析方法.. 10评价.. 附录A(资料性)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程序图 附录B(资料性) 河南省矿 复良可能滤及的缝似以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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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河南工程学院、河南省地质调查院、中国矿业大学、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煤田地质局资源环境调查 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元庆、邢永强、陈勇、谷志云、秦正、袁俊芳、施烈焰、王涛、冯进城、陈 新中、张军营、李家奇、化勇鹏、刘梅、程旭、潘小娜、刘淑霞、付巧玲、邱顺才、李会杰、郑瑛炜、 毕庆生、胡晓、于晓莉、冯路远、常斌、马艳洁、李林帅、陈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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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技术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 检测点位布设、检测项目、样品采集制备保存与流转、分析方法和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矿山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前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竣工后复垦为耕地的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15618一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NY/T395一2012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343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TD/T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壤 指位于陆地表层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多孔物质层及其相关自然地理要素的综合体。 [来源:GB15618—2018,3.1] 3.2 耕地 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 [来源:GB/T33469—2016,3.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壤 指位于陆地表层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多孔物质层及其相关自然地理要素的综合体。 [来源:GB15618—2018,3.1] 3.2 耕地 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 [来源:GB/T33469—2016,3.1]

在矿山生产活动过程中,对因采矿所造成压占、挖损、塌陷、污染等的损毁土地,采取整治 其达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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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土地复垦责任范围 复垦区中损毁土地及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 [来源:TD/T1031.1—2011,3.14] 3.5 土地复垦单元 复垦方向、标准、措施基本一致的待复垦土地单元。 [来源:TD/T1031.1—2011,3.17] 3.6 土壤环境 地球环境由岩石圈、水圈、土壤圈、生物圈和大气圈构成,土壤位于该表生环境的中心,既是各圈 层相互作用的产物,又是各圈层物质循环与能量交换的枢纽。受自然和人为作用,内在或外显的土壤状 况称之为土壤环境。 [来源:HJ/T166—2004,3.2] 3.7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确定矿山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壤是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3.8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通过实施矿山土地复垦工程,对复垦为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作出评价的过程,

4. 1.1针对性原则

针对矿山不同矿种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十对矿山不同矿种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4.1.2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

4.2.1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与分析、制定采样工作计划、采样分析、数据 分析与评估和提交调查结论。 4.2.2根据复垦工程实施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结果,如污染物浓度未超过GB15618规定的筛选值 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可实施耕地复垦工程,否则不应实施耕地复垦工程。 4.2.3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程序见附录A。

文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

5. 2. 2踏勘内容

DB41/T19812020

照、录像、踏勘记录、遥感调查和采用快速检测

DB33/T 1163-2019 岩土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技术规程2.2.1复垦工程实施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复垦责任范围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文及 质、土地复垦单元、土地利用类型和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痕迹等。 2.2.2复垦工程竣工后复垦为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包括复垦为耕地的边界范围、土壤、土 单元、耕地的二级地类等

首为矿山现状和历史的知情人,可包括矿山工作

对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情况及人员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分析,为复垦工程实施前科学合理制定 染状况调查布点方案提供支撑。

6.1.1复垦工程实施前点位布设要求

复垦责任范围内优先选择存在污染痕迹的区域进行点位布设;按照反映客土土壤状况的原则,在复 垦责任范围以外的取土场可采用系统随机或专业判断方式进行点位布设;在复垦责任范围没有土壤覆盖 的区域GDGC-2021-01 35~750kV输变电工程安装调试定额应用等2项指导意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标准).pdf,不进行点位布设。

6.1.2复垦工程竣工后点位布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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