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575.22-2021 铝土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2部分:湿存水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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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575.22-2021 铝土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2部分:湿存水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pdf

ICS 71. 040.40 CCS H 30

YS/T575.22—2021 代替YS/T575.22—2007

GB/T 30843.3-2017标准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YS/T 575.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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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575《铝土矿石化学分析方法》是铝土矿石化学分析方法的系列标准,该系列标准包含铝土矿 样品制备、灼减测定、元素含量分析等多种分析操作的技术规范,标准在铝土矿贸易结算、分析比对、氧化 铝生产等多领域应用广泛。 湿存水也称吸湿水,是指样品表面及孔隙中吸附的水分,YS/T575.22文件规定了空气中平衡过的 铝矿石样品中湿存水含量的测定方法,必须注意本文件中铝土矿石空气平衡湿存水(空气平衡样品测定) 和铝土矿贸易结算水分(原始样品测定)的区别,避免混淆。 铝土矿湿存水的行业标准YS/T575.22一2007及国际标准ISO8557:1985(现已废止)中的湿存水, 原理上主要用于空气平衡湿存水校正灼减量或称样量,此水分也就是标准YS/T575.19中空气平衡湿 存水校正灼减方法中的湿存水“w醒存水”,属于校准水分;由于2007年版本中“湿存水”“空气平衡湿存水校 准”定义及操作描述的缺失,以及空气平衡湿存水校准灼减操作在国内铝行业未大范围普及,使用者可能 对YS/T575.22一2007中“湿存水"理解有偏差,容易混淆贸易结算水(GB/T25947《铝土矿散装料水 分含量的测定》)和本文件中的校准水分,标准中由于样品在空气中平衡,样品自身水分和空气水分有交 换,该空气平衡水分丧失了贸易结算水分(原始样品测定)的功能作用;在没有恒温恒湿情况下,空气平衡 湿存水受制于地域、降水、温度等多种因素影响,不同实验室不具有重复再现性,因此2007版中实验室之 间的“允许差”没有意义。 鉴于此,对YS/T575.22一2007重新进行修订:明确标准中“空气平衡湿存水”的含义和湿存水测定 适用范围,避免概念混淆;在数据报送环节,原则上本标准的“空气平衡湿存水”仅用于称样量或者灼减的 校正,如客户明确需要空气平衡湿存水数据,分析结果报送时,需严格注明“非贸易结算水分”,避免纠纷; 修订中删除危险性干燥剂,加入广泛使用的变色硅胶,保证操作的安全实施。修订后的标准更加全面、实 用,同时让使用者更容易了解标准相关概念的确切含义及操作,避免混淆和纠纷。

铝土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2部分:湿存水含量的测定重量法

铝土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22部分:湿存水含量的测定重量法

将在空气中充分静置(使试样中水分与空气中水分达到平衡状态)的试样置于110C土5C烘 至质量保持恒定不变,干燥前后质量损失即为空气平衡湿存水含量。

5.1盘子:平底,盘底面积应大于100cm²。 5.2干燥器:内盛活性氧化铝(使用前应在300C土10C加热5h)或变色硅胶(使用前应在120C 5C加热4h)。 5.3烘箱:温度能控制在110C土5C,烘箱内保证空气流动。 5.4分析天平:实际分度值为0.0001g。 5.5称量瓶:含盖子,大小足以盛放所需试样量。

盘子:平底,盘底面积应大于100cm²。 干燥器:内盛活性氧化铝(使用前应在300C土10C加热5h)或变色硅胶(使用前应在120 加热4h。 烘箱:温度能控制在110C土5C,烘箱内保证空气流动。 分析天平:实际分度值为0.0001g。 称量瓶:含盖子,大小足以盛放所需试样量。

样品研磨通过150um标准筛

品研磨通过150um标

磨通过150um标准筛

YS/T 575. 22—2021

取约10g试样(6),置于盘子(5.1)中,均匀铺开并在实验室内的空气中静置不少于2h。

平行做两份试验一栋商业和6栋高层住宅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取其平均值

7.3.1将称量瓶(5.5)放在烘箱(5.3)中110C土5C下干燥1h,取出放人干燥器(5.2)中冷却至室温, 将盖轻轻打开并迅速盖上称量,精确至0.0002g。记下质量(mo)。 7.3.2用分析天平(5.4)称取2.0g土0.1g预先空气平衡过的试料(7.1),放入已干燥恒重的称量瓶 (7.3.1)中,记下质量(m)。 7.3.3将打开盖的称量瓶连同盖子一起放入烘箱(5.3)中,在110C土5C下干燥1h,取出,盖上称量 瓶盖,置于干燥器(5.2)内冷至室温,打开称量瓶盖,迅速盖上后称重。在110C土5C下干燥30min,置 于干燥器内冷至室温,反复多次直至试样质量恒重为止,即连续二次称量的绝对差值不超过总质量的 0.02%(以前一次称量质量为基准),记下最后一次质量(m2)。

预光干燥标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 干燥前称量瓶和空气平衡试料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722 干燥后称量瓶和空气平衡试料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表示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值修约按照GB/T8170的规定进行

同一实验室在同一时间空气平衡的同一样品,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个独立测试结果的测定值, 在以下给出的平均值范围内,这两个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重复性限(r),超过重复性限(r)的情况 不大于5%。表1数据仅限同一实验室内部使用。

YS/T 575.22—2021

试验报告至少应给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试样; 试验条件:温度和湿度; 使用的标准; 分析结果及其表示,如对外报送分析结果GB∕T 35468-2017 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卷材.pdf,标注“非贸易结算水分”; 与基本分析步骤的差异; 观察到的异常现象; 试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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