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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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pdf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Codeofconservationplanningforhistoriccities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5年10月1日

GBT 41314-2022 建筑光伏组件用镀膜玻璃.pdf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现批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357-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3.1.1、3.1.5、3.1.6、3.2.4、3.2.5、3.2.6、3.3.1、 3.4.1、3.5.1、3.6.1、3.6.2、4.1.2、4.1.3、4.1.4、4.1.5、 4.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 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7月15日

总则 术语 L 历史文化名城 h 3.1一般规定·"* 6 3.2保护界线划定 3.3 建筑高度控制 3.4 道路交通 8 3.5 市政工程 8 3.6 防灾和环境保护 9 历史文化街区 10 4.1一般规定 10 4.2保护界线划定 10 4.3 保护与整治 11 4.4 道路交通 12 4.5市政工程 13 4.6防灾和环境保护 13 :文物保护单位·· 14 本规范用词说明 15 条文说明 +* 7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 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 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 单位的保护规划

.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

1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人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 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 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 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用 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 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 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用 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

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storic urban are

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 涵盖一般通称的古城区和旧城区。本规范特指历史城区中历史范 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

historic area

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 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 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2.0.4历史文化街区

historic conservation area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 史地段,称为历史文化街区,

historic monuments and sites

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 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 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

2.0.7地下文物埋藏区

地下文物集中分布的地区,由城市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 布为地下文物埋藏区。地下文物包括埋藏在城市地面之下的 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

2.0.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conservation planning of his

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为目的,以确定 保护的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 内容的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项规划。

development control area

在保护区范围以外允许建设,但应严格控制其建(构)筑物 的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的区域

2.0.10环境协调区

coordination ar

在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划定的以保护自然地形地貌为主要内 容的区域。

本规范指反映历史文化特征的城镇景观和自然、人文环境的 整体面貌。

candidacy listing building

具有较高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规划认为应按文物保护单 位保护方法进行保护的建(构)筑物

historic building

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 特色的建(构)筑物。

historic environment element

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之外,构成历史风貌的围墙、石阶 地、驳岸、树木等景物

conservation

conservation

对保护项目及其环境所进行的科学的调查、勘测、鉴定、 修、维修、改善等活动。

preservation

对文物古迹的保护方式,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 重点修复等。

对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所进行的不改变外观特征的加固 和保护性复原活动。

improvement

improvement

对历史建筑所进行的不改变外观特征,调整、完善内部布局 及设施的建设活动,

对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因素进行的改建 活动。

rehabilitation

为体现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完整性所进行的各 项治理活动。

3.1.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应包括:历史文化名城的格局 和风貌;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 树名木;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 位;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pdf3.1.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必须分析城市的历史、社

济背景和现状,体现名城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文 化内涵

3.1.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

3.1.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确定名城保护目标和

3.1.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包括城市格局及传统风

持与延续地铁车站防水施工方案,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群的维修改善与整治,文物古迹 的确认。

3.1.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划定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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