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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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挖孔桩施工方案(经典)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 行日期:2008年12月1 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500一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 3.2.1、3.2.2、3.2.3、3.2.4、3.2.5、3.2.6、3.2.7、4.1.2、 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同时 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500一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 3.2.1、3.2.2、3.2.3、3.2.4、3.2.5、3.2.6、3.2.7、4.1.2、 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同时 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 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 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 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 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 的明细清单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 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 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 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 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 金额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

2.0.9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 场管理、峻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已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 的要求。

2.0.17造价工程师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9 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20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 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发、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0.23峻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3.1.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

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 招标人负责

3.1.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标准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 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峻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3.1.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范项目清单、 项目清单组成。 3.1.5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本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其他相关资料。

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 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 码。 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 述。

猫市制性单销单山现浆中末包括的爽白,猫制大应作下北,开极有级级门业 一生足D 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

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 算规则、工程内容

3.3.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3.3.1选择列项,专业工 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若出现本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3.3.1通用措施项目一览

3.4.1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3.4.2出现本规范第3.4.1条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3.5规费项目清单 3.5.1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3.5.2出现本规范第3.5.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

3.6.1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3.6.2出现本规范第3.6.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4.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

4.1.6其它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本规范第4.2.6、4.3.6、4.8.6条的规定计价。

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 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 予以拒绝。 4.2.2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4.2.3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1本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h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 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 予以拒绝。

/ 其它的相关资料。

4.2.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0349 长寿师范学校施工组织设计,按本规 范第4.2.3条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4.2.5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本规范第4.1.4、4.1.5和4.2.3条的规定计价。 4.2.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 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 4.2.7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计算。 4.2.8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 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4.2.9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 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4.3.1除本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4.3.1除本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价应中投标人或受其委托目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资询人编制

4.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4.3.3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

? 本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福州33层大厦(晓康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 1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它的相关资料。

? 本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 1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八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它的相关资料

曾列金额应按招标入在其他项目消单中列出的金额填与; 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 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 4.3.7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确定。 4.3.8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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