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953-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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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53/T 95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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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0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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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953-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53/T 953-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13.020.01

0B53/T953—2019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3/T 9532019

DB53/T9532019

直接排入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行为。 3. 4 间接排入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流经自然湿地等间接排放的行为。 3. 5 尾水利用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或要求后用于农田施肥或灌溉、渔业用水等行为

4.1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 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 4.2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才 种类型。 4.3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 4.4处理规模5m²/d以上( 等封闭、半封闭等环境敏感区 水域的,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 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 4.5处理规模5m²/d以下( 4.6出水间接排入水体的,扶 要求。

4.8标准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值执行本标准,现有农村生活 5m/d)和5m²/d~500m/d两 能、敏感程度等,将农村生活 圭、三级标准。 排污口外;出水直接排入湖泊 接排入GB3838II、IⅢI类功能 水域的,执行二级标准。出水 正受纳水体不发生黑臭。 足受纳水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 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应的标准 隹和要求,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11607规 用途的,执行国家或云南省相

表1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DB53/T 9532019

5.1采样点设置。明确采样点位置,并在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末端排放口设置标志, 5.2处理规模50m/d~500m/d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年至少监测1次;位于环境敏感区的污水处理设 施,根据地方要求开展监测。 5.3对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GB/T 41642-2022 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要求,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 规范的规定执行。 5.4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按照表2执行。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有新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 准,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排放标准对应污染物的测定。

表2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本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本标准实施后,新发布的国家、行业或云南省排放标准中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相应污染物的 排放要求严于本标准的,按新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执行更为严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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