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4128-2019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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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AQ 412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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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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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 4128-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AQ 4128-2019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AQ 4128—2019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tores for fireworks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布

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禾

GB/T 26332.8-2022 光学和光子学 光学薄膜 第8部分:激光光学薄膜基本要求.pdf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选址及外部距离 面积和存放限量 平面布置 建筑结构 消防和电气 经营行为 安全管理

本标准第4章至第10章中,除7.1.1、7.1.6、7.1.7、7.2.1、7.2.2和8.2.3为推荐性条款外,其他 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花爆竹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理工中爆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宜兴市 万家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常州平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宪华、柏立金、王金朝、李江龙、樊宝有、李谦、黄海辉、李增义、 巢雍俊、谢仕纯。

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消防和电气、经营行为及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干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设置和安全管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11652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烟花爆竹零售店fireworksretailshop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有效期限超过3个月的烟花爆竹零售场所。 3. 2 烟花爆竹零售点fireworksretaillocation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有效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烟花爆竹零售场所。 3. 3 专店销售storesales 在商店内依法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 3. 4 专柜销售thecountersales 在商店内划定区域依法零售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同时销售其他商品 3. 5 产品储存仓productstorangebin 专门用于储存零售烟花爆竹的设施

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C) 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 d) 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e) 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f) 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准规定。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外墙或与其他场所隔墙外侧算起;专柜销售的自烟花 爆竹零售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隔断外侧算起

表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

5.1.1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且不应天于200m。 5.1.2专柜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

5.2.1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数量,应根据其周边环境和使用面积确定。 5.2.2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允许存放烟花爆竹的总药量:专店不应超过300kg,专柜不应超过 100kg;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总箱数:专店不应超过300箱,专柜不应超过100箱;且应同时符合表2规 定。

表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最大允许存放量

DB33/T 1072-2019 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pdf5.1.1当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建筑物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a 零售场所与其他房间之间不应有楼梯或洞口相通; b)零售场所正上方房间不应作为营业场所,不应作为培训教室、会议室,不应有人员留宿 2不应将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作为其他生产、经营和生活等场所的进出通道。 3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采用临时建筑物时,应独立设置

6.2.1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内平面布置,应本着有利于经营安全原则。 6.2.2烟花爆竹存放区和销售柜台应分区布置,并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6.2.3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内不应设置床铺。 6.2.4专柜销售的内部平面布置,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a)所在商店内不应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6.2.1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内平面布置,应本着有利于经营安全原则。

a) 所在商店内不应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b 设置在商店的侧边且相对独立,烟花爆竹与其他商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7m; C) 商店内最远人员活动点至外部出口的距离大于8m时,与其他商品销售场所之间设不燃材料 密实隔断,且隔断至房间屋面板(或楼板)的底面基层; 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应通过专柜,且不应影响安全疏散

.1.1建筑物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梁承重结构、砌体承重结构、 刚架结构等,也可采用拼接式板房、产品储存仓。 7.1.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且不应低于三级。当建筑物独立设置且与其他建 筑物相距超过12m时,其耐火等级可为四级。 7.1.3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mm的密实砖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 其他密实墙,隔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洞口

度不小于1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或安装挑出宽度不小于1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 不燃材料制作的雨搭。 .1.5安全出口应通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²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建筑面积大于100m²时,安 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店内任意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顾客进出的门宽不应小于 .5m 7.1.6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 .1.7搬运烟花爆竹进出的门宽不宜小于1.2m

7.2.1可采用符合7.1要求的固定建筑物JC/T 2289-2014 聚苯乙烯防护排水板,也可采用拼接式板房或产品储存仓等临时建筑物。 7.2.2临时建筑物为板式结构时,宜采用板厚不小于50mm的彩钢岩棉夹芯板作墙面和屋面 7.2.31 临时建筑物为搭棚形式时,搭建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棚的两侧及后侧应密实围护 .2.4门的设置符合7.1.5、7.1.6、7.1.7的要求 7.2.5应能承受当地的风载荷或雪载荷,有可靠的防止雨水浸人的措施,

产品储存仓应满足如下要求: a)有泄压面,泄压面积不应小于1m; b) 结构和填充材料应为不燃材料,结构强度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与其他建筑物相邻布置时,相邻一侧的围护结构不应留门窗和洞口,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 00 h; d) 应采取防止漏雨及防止烟花爆竹受潮的措施; e)安装稳定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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