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77-2019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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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167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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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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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677-2019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规范

.3不同监测级别的泥石流监测项目应符合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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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法应根据监测项目、场地环境条件等按表9确

GB/T 51353-2019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应根据下游居民点、重要设施、保护区撤离等防灾 提前报警的时间和泥石流运动速度确定。监测断面距防护点的距离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 L一监测断面距防护点的距离(m); t一需提前报警的时间(s); V一泥石流流速(m/s)

文条件、物源变化等形成条件监测点宜布置在形成区: 态要素、动力要素和输移冲淤等运动特征监测点宜布置在流通区; 体物质组成及其物理性质等流体特征监测点宜布置在流通区和堆积区。 监测点的布设应结合监测级别、沟道特征等因素按表10确定

a)气象水文条件、物源变化等形成条件监测点宜布置在形成区; b)流动动态要素、动力要素和输移冲淤等运动特征监测点宜布置在流通区; c)泥石流体物质组成及其物理性质等流体特征监测点宜布置在流通区和堆积区。

2.2泥石流监测点的布设应结合监测级别、沟道特征等因素按表10确定,

表10泥石流监测点、断面布设

7.2.3降雨量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7.2.3降雨量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采用自动雨量计监测降雨量; b)泥石流沟雨量监测点重点布设在形成区,布设位置应选择在泥石流沟两岸地势较高处的稳定平 台上; c) 仪器与安装环境应符合GB/T21978要求; d) 数据采集频率:降雨时不低于1次/5min;无雨时不低于1次/2h。 .2.4 次声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次声监测装置包括次声监测仪和语音报警,仪器主要技术参数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次声范围:声压0.1Pa~100Pa,带宽3Hz~15Hz; 2)本底噪声不高于16dB; 3) 声压测量误差不大于土2Pa; 4) 灵敏度为50mV/Pa。 b)监测点一般布置在支沟的沟口和主沟的中下游或沟口,与流域内泥石流通道或形成区有较好的 通视条件; c)数据采集频率:当达到设定声压阈值时不少于1次/min,未达到设定声压阈值时不少于1次/2h。 1.2.5泥(水)位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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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量范围为1m~30m; 2) 测量误差土5cm; 3) 泥位传感器分辨率为1mm; 4) 精度为0.3%×最大量程; 5) 测量频率:不高于4次/s。 泥位监测点一般应布设在泥石流道流通区的中下部; 探头应稳固安装在固定支架上,其正下方不能有障碍物; 数据采集频率:当达到设定变化值的阅值时,不少于1次/min,未达到值时不少于1次/2h。 .2.6 流速监测可采用雷达测速、激光测速或测速浮标等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监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测量范围:0.15m/s~20m/s; 2) 测量误差:土1%; 3) 分辨率:1mm/s; 4)可测流速的最小水深:10cm; 5)水面距离:0.5m~35m。 b) 测速点布设在泥石流沟的流通区中能反映泥石流的流动特征的断面; c)数据采集频率:降雨时不少于1次/min,无雨时不少于1次/2h。 .2.7 泥石流流体重度、粘度特征的取样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1 取样点宜与泥石流流速监测点或泥(水)位监测点相互结合布设; b)采用悬挂在横跨沟床断面缆道上的取样器采集动态样品,样品规格和数量应满足泥石流特征参 数的要求; c)采用粘度计、比重计、流塑限仪、密度仪、砂浆流变仪等测试有关参数, 7.2.8土壤含水率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土壤含水率一般采用土壤含水率传感器监测,直接测量时测量误差为土2%,以被测土壤进行校 正时测量误差为士0.5%; b)监测点主要布置在泥石流形成区或流通区松散物质厚度较大的区域。土壤含水率测试点应接近 沟底,测试点处地表径流应具有代表性; c) 根据地层岩性、地层结构和物理力学性质,确定传感器的埋设位置和深度,传感器数量一般不 少于3个; d) 传感器埋设前,应取得监测点的地层岩性和土层物理力学性质资料; e)当达到设定土壤含水率阈值后,数据采集不少于1次/5min,未达到时不少于1次/h。 .2.9 视频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视频监测摄像设备宜布置在沟谷出口附近的高地上,能全方位监控泥石流及其危害对象情况 b) : 宜采用夜视红外摄像设备全天候连续监测; c) 视频数据应采用高速光纤传输通道,保证传输图形的流畅和清晰。 .2.10物源变化可采用遥感方法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视频监测摄像设备宜布置在沟谷出口附近的高地上,能全方位监控泥石流及其危害对象 b) 宜采用夜视红外摄像设备全天候连续监测: C) 视频数据应采用高速光纤传输通道,保证传输图形的流畅和清晰。 .10 物源变化可采用遥感方法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遥感图像应覆盖整个泥石流流域;

DB11/T167 b)遥感数据应选用地面分辨率优于1m的遥感数据; c)解译时应结合孕灾地质背景资料,在原始分辨率影像上,确定物源条件、沟域特征等的变化; d)遥感监测频率不低于1次/年。

7.3.1降雨量数据分析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降雨量单位为mm,精度为0.1mm; b)实时计算降雨过程中的10min、1h、24h降水强度,编制降雨历时曲线图;10min、1h降水强度 从一场雨降雨开始计时,24h降水强度从当日8时起到次日8时止的降雨量累计值; c)应计算一场雨降雨前3d、7d、15d的累计降雨量; d)计算月累计降雨量,计算10min、1h、24h降雨量的算数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编制10min 1h、24h降雨量等值线图; e)计算年累计降雨量,计算月算数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编制年、月降雨量等值线图

7.3.2土壤含水率监测资料分析整理应符合下

式中: W一土壤质量含水率(%); 0一土壤体积含水率(%); Po一土壤干容重(t/m)。 b)土体饱和度Sr可按下式计算

氏中 W一土壤质量含水率(%); 0一土壤体积含水率(%); Po一土壤干容重(t/m)。 b)土体饱和度Sr可按下式计算:

S, =0 (1+1/e)

S, =0 (1+1/e)

式中: e一土的孔隙比; 0一土壤体积含水率。 c)绘制历时降雨量与土壤含水率、饱和度关系曲线,累计降雨量与土壤含水率、饱和度关系曲线 确定土壤含水率、饱和度最大值; d)绘制1h、24h降雨量与土壤含水率、饱和度关系曲线,计算1h、24h土壤含水率、饱和度变化平 均值: e)绘制降水结束后不同深度层位的土壤含水率随时间变化曲线图,划定土壤含水率恢复的时间范 围。

7.3.3泥(水)位监测资料分析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7.3.3泥(水)位监测资料分析整理应

Q. =W.xV. =DxH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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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一泥石流流量(m/s); W一泥石流监测断面面积(m²); V一泥石流流速(m/s); D一监测断面宽度(m); H一监测泥深度(m)。

Q一泥石流流量(m/s); W一泥石流监测断面面积(m²); V一泥石流流速(m/s); D一监测断面宽度(m); H一监测泥深度(m)。

.5泥石流次声监测资料分析整理应符合下列要

a)编制次声历时曲线图,统计天、月、季度、年的次声强度极值,计算月、季度、年次声强 均值,确定泥石流沟域噪声背景值; b)当监测到的次声强度高于泥石流沟域噪声背景值,且稳定时间超过30s时,应迅速对监测 进行核实、审查

7.3.6遥感解译应包含下列内容!

a)泥石流流域的边界、面积、主沟长度、主沟纵降比、山坡坡度; b)物源区的水体分布、集水面积、地形坡度、岩层性质,区内植被覆盖程度、植物类别及分布状 况,断裂、滑坡、崩塌、松散堆积物等不良地质现象,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质的分布范围; C 流通区沟床的纵、横坡度、冲淤变化、泥石流痕迹,阻塞地段堆积类型,以及跌水、急弯、卡 口等情况; d)堆积区堆积物的分布范围、性质、堆积面积、堆积扇坡降、土地覆盖等。 .3.7结合泥石流沟基本特征,综合分析各种监测数据,判定对危害对象的危害程度。

8.1.1地面塌陷监测应在查明塌陷特征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和实施, 8.1.2根据采空或岩溶塌陷区的地质环境特征、岩土体变形特征、建(构)筑物变形特征以及监测目 的等因素,地面塌陷监测宜采用专业技术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8.1.3地面塌陷应监测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建(构)筑物倾斜、裂缝张合,必要时可监测地下水水 位、降雨量、土壤含水率等。 8.1.4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项目、场地环境条件及施测方式等按表11的规定选取

表11地面塌陷监测方法

8.2.1地面塌陷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地面塌陷监测点布设范围应外延到地面塌陷影响区以外50m; b 地面塌陷的监测点应布置在变形速率大、塌陷坑边缘、重要建筑设施等地段; C 基准点和工作基准点布设和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准点设置不应少于3个,必要时可增设1~2个基准点; 2)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区以外的视野开阔区,且易于长期保存的稳定岩土体上,便于与工作 基点联测; 3)工作基点根据需要设置,便于校核校验; 4)工作基点应与基准点构成能够满足精度要求的监测网形,宜埋设在方便观测和稳固的基础 上。

网形综合布设; 6 采空地面塌陷地表变形监测线应平行和垂直于矿层走向布置,至少有一条剖面应设在移动盆地 的中心部位,长度宜大于地表移动变形范围; C 在地表移动盆地的中间区、内边缘区、外边缘区及采空影响带应布置监测点,采空塌陷监测点 间距可根据开采深度按表12确定。

表12采空地面堤陷监测点间距

8.2.3岩溶地面塌陷地表变形监测线宜平行和垂直于溶洞和岩溶发育带,部面长度宜大于溶洞或岩溶 发育带的最大孔径;岩溶地面塌陷的监测点宜等间距布置,其间距根据岩溶埋深按表12确定。 8.2.4其他监测项目的监测网点的布设应以变形监测网点为基础,并对地面塌陷的重点部位进行有针 对性的布设。 8.2.5地表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地表变形监测可选择常规大地测量、GNSS、CR→nSAR等方法; b)地表变形监测精度应满足JGJ8要求

8.2.6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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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塌陷影响区范围内孔隙水压力变化较大、水位变化较大或变形较大的位置应布设孔隙水水位 动态监测点;岩溶塌陷区还应布设岩溶水水位监测点; b)地下水动态监测宜参照DZ/T0133,采用人工监测法或自动化监测。

8.2.8土壤含水率可采用土壤含水率测试仪

在裂缝处,监测剖面应垂直裂缝布设,当存在多条裂缝时,应在不同的裂缝处分别布设,简易 监测点宜设置在易测处; b) 可采用理桩法、理钉法、贴水泥浆片或纸片法,利用钢卷尺、游标卡尺等对裂缝进行测量。 2.10 地面塌陷的监测频率及精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人工监测地面变形时,监测频率宜每月1次,当发现有变形或变形加速、地下水水位急剧变化 时,应及时增加监测次数; b) 建(构)筑物开裂变形等人工监测宜每月1次,当裂缝加大时,应及时增加监测次数: c) 自动化监测地下水水位时,数据采集应不少于每日1次;人工地下水水位测量每月1次;当发现 有变形或变形加速时,应及时增加监测频率;地下水水位监测精度为土0.01m; d) 常规条件下降雨量监测不小于1次/h,强降雨过程中应每10分钟采集不少于1次,监测精度达到 0.1mm; e)土壤含水率监测应每周不少于1次,降雨过程中及降雨后3日应每日采集1次,监测精度不应大 于0.01; f)地面塌陷简易监测频率可根据稳定状态、变形速率以及气象条件等确定,非汛期阶段一般为10 天~15天1次,雨后增加观测频率;汛期阶段一般为每5天监测1次,如发现监测数据有异常变化 或在暴雨、连续降雨天气时,特别是12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时,应加密监测次数,每天不少 于1次,监测精度应小于0.5mm。

8.3.1应编制监测期内地面塌陷地表变形(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地表裂缝收敛与位错、地面倾斜) 监测曲线图,包括累计位移量图,水平和垂直位移量叠加在一起的综合分析图,位移历时曲线图等。 3.3.2对降雨量数据应编制年、月降雨量直方图及降雨历时曲线图以及不同雨强直方图等。 8.3.3对地下水监测应编制地下水水位(或变化速率)时间曲线图。

3.3.4简易监测数据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裂缝宽度监测应编制裂缝宽度(或变化速率)时间曲线图,通过裂缝发展速率判断稳 b)对埋桩法、埋钉法应编制桩(钉)间距(或变化速率)时间曲线图。

DB11/T1677—2019 8.3.5应根据各项监测成果和地面调查资料,综合分析评价地面塌陷的活动特征和稳定性,并提交阶 段监测成果和总结报告。

9.1.1开展地面沉降监测前应搜集和分析监测区的地面沉降调查、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地下水开采、 回灌、历史监测、研究和防治等资料, 9.1.2地面沉降监测范围应依据沉降发育规律、发育程度、监测目的等确定,应能覆盖整个现状沉降 区域和近期可能发展扩大区域。 9.1.3地面沉降监测项目应根据沉降发育特征、监测目的和要求等确定,包括地表沉降监测、分层沉 降监测、地下水水位监测和孔隙水压力监测等。

13地面沉降监测方法

9.1.5监测高程基准起算点应采用国家统一的高程基准或独立的高程基准,对于同一监测区不同监测 方法应采用统一监测基准。 9.1.6监测网应结合沉降发育、区位功能和灾害敏感性等因素统一规范建设,确保常年稳定运行。 9.1.7监测网应主要布设在地面沉降发育区,采用多种监测手段监测区域地面沉降动态发育状况。 9.1.8在地面沉降易发区的高层建筑密集区以及轨道交通、供水、输油输气等对地面沉降敏感的重要 线状工程,应综合多种手段监测,并满足相应工程监测规范要求

9.2.1水准监测网由水准基准点和水准点组成,应采用一、二等水准闭合环方式布设,基准点应是基 岩标或基岩水准点。

9.2.2水准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监测网水准点间距应满足区域地面沉降监测的要求,宜按0.5km~2.0km布设; 6)水准点位应选在地势平坦、坚实稳固、通视条件较好的位置,避开地下设施地段,并能反应地 面沉降特点和变化趋势: C)一、二等水准网的结点应选取基岩标、深标或其它稳定的点,不得选用新埋设水准点和临时转 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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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水准点的标志类型、埋设要求及提交资料等应符合DZ/T0154、GB/T12897的有关规定。

9.2.3水准路线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尽量利用已测定的、较稳定的国家水准路线: b)水准路线应垂直于或斜交于不同地质单元; c)J 应穿越构造带、地下水开采区、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漏斗中心,并沿道路等较平缓、通视条件好 的区域布设; d)应尽量避开堆土区、河湖、山谷等阻碍观测地带以及可能遭受较大震动和交通影响的区域。 9.2.4采用水准法进行区域地面控制监测时,监测频率宜不少于1次/年,变形异常时应加密监测。 9.2.5地面沉降水准监测应符合DZ/T0154和GB/T12897的有关规定。 9.2.60 GNSS监测网应根据精度要求、卫星状况、监测区地形和交通状况及作业效率等条件综合布设: 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构网一般采取分级布网方式,包括特级GNSS网、一级GNSS网和二级GNSS网,应确保相邻同步环 之间至少有2条公共基线; b) 基准点应选择基岩标或远离地面沉降的稳定区域: c)监测点应选在能够反映地区地面沉降变形特征的位置。 9.2.7 GNSS网监测精度应符合DZ/T0283的规定。 9.2.8 GNSS基准点宜全年连续观测,GNSS监测点的监测频率不低于1次/年,并应满足DZ/T0283规 定。 9.2.9采用InSAR技术监测地面沉降时,应符合DZ/T0283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木 根据地面沉降的形变特征、气候条件及监测范围选用SAR影像数据,SAR数据在时间和空间范围 应大于实际监测区范围的10%以上; b) 在遮挡物密集、影响干涉效果的地区,宜布设角反射器(CR)增强干涉效果; c)在监测范围内,应定期采用水准等方法进行校核。 9.2.10当需要布设角反射器增强干涉效果时,选点和理设应符合DZ/T0283的规定。 9.2.119 SAR数据选取应考虑沉降变形规模、空间范围、时序特征以及所需监测精度和监测模式等因素 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根据监测区内最大变形量和变形速率确定所需SAR数据的数量、数据幅宽、波长、重访周期 分辨率、成像模式等参数; 6) 首选同极化SAR数据,次选交叉极化SAR数据: c)雷达波入射角的选择,以雷达视线方向与最大位移方向夹角最小为优,尽量避免高层建筑物阴 影、叠掩、透视收缩等成像扭曲现象。 ?

2.14地下分层沉降监测应采用基岩标与分层标水准联测,每个地面沉降监测站埋设1座基岩权 分层标,利用静力水准设备实施自动化监测,定期人工校核,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DB11/T 1677—2019 a)通过钻探获取准确的地层资料,结合区域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和地下水开采情况,划分含水层组 和压缩层组,布置标体数量和埋设深度; 6 基岩标理设在第四系下伏基岩顶部或成岩较好的新近系、古近系地层中;分层标理设在地层界 面,宜设置在每个主要压缩层顶、底板;基岩埋藏较深,地下水开采相对较浅时,也可以用埋 设在主要地下水开采层以下相对稳定的分层标代替基岩标作为联测基点; C 标孔间距一般4m~5m,应考虑地层结构的影响,当地层软弱或有厚层松散砂层分布时,适当加 大标孔间距,标孔应采用深浅相间的布置方法,减少施工时相互干扰。 9.2.15分层标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方法确定,人工监测精度参照水准测量执行,自动化监测精度为 0.01mm,并以人工监测方法定期复核。 9.2.16分层沉降监测频率应根据监测方法和沉降速率、监测季节的变化确定,人工监测频率宜不少于 1次/月,自动化监测频率宜不低于1次/日。

9.2.17地下水动态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监测网布设应综合考虑地面沉降和地下水变化特点,结合水文地质单元和地下水的补给、径流、 排泄条件,并能反映地下水流场动态变化规律,主要开采地区和主要开采层宜加密布置,宜在 同含水层组布设相应的地下水动态监测井; b) 地下水水位监测精度为5mm; c)地下水水位监测频率为不少于1次/5天。 9.2.18孔隙水压力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监测井布设一般与分层标组同步布设,宜在同一含水层组布设相应的孔隙水压力监测井; b)孔隙水压力计的量程应结合监测精度确定,上限值宜大于静水压力值与预估的超孔隙水压力值 之和的100kPa~200kPa; c)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结束后,连续观测3天,取稳定后读数的平均值或中值为监测初始值; d)监测过程中,根据孔隙水压力变化规律,采用跟踪、逐日或多日等不同的观测频率进行数据测 试; e) 孔隙水压力监测精度不宜低于0.5%F·S; f) 孔隙水压力监测频率不少于1次/月。

9.3.1水准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a)平差应在外业成果检查验收和概算通过后进行; b)平差应有稳定的起算基点,且各期之间起算基点应保持统一; C)数据处理应符合DZ/T0154和GB/T12897的有关规定; d)监测数据应绘制成等值线图等成果图件

9.3.2GNSS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应符合下列要

a)GNSS数据基线处理、网平差应在外业成果的检查验收通过后进行: b) 起算数据使用前应进行完整性、正确性与可靠性检验; C GNSS网基线处理应采用满足精度要求的数据处理专用软件: GNSS网平差应在GNSS监测数据与水准监测结果之间进行对比分析,符合要求时应绘制等值线图 等成果图件,如达不到要求应重新计算或重测

表14地裂缝监测项目与监测方法

注:表中符号●表示监测项目及相应的方法

0.2.1监测网由基准点、工作基点及监测点组成,基准点、工作基点布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a)基准点应布设在地裂缝影响区以外,且不少于3个; b)工作基点应选在地裂缝两盘发育范围外,相对稳定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在地裂缝监测区域较小 时,可将基准点和工作基点合并

10.2.2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监测剖面线应跨越地裂缝活动带,与其整体直角或大角度相交,监测剖面应覆盖地裂缝活动影 响范围并向其影响带外延伸10m~20m,在影响带外侧分别布设不少于1~2个监测点; b)每条剖面线监测点数量应能控制地裂缝影响带宽度,依据影响带内主要裂缝的发育和组合确定: c)3 3监测点布设在地裂缝两侧,在地裂缝两侧活动较为强烈地段、裂缝宽度最大处、走向明显变 化处及延伸末端均应布设短水准剖面监测点,其它位置按照不少于3~5组/km布设,每个监测区 域不应少于3条监测剖面; d) 在地裂缝活动速率大于10mm/a地段,应布置三维变形监测点; e)对地下水开采漏斗区域分布的地裂缝,宜在其两侧布设地下水水位监测点,必要时在地裂缝两 侧布设地下分层沉降监测点; f) 监测点(桩)应选择在安全稳定、易于保存和寻找、便于监测的位置,不宜埋设在土质松软、 2.3 地裂缝两侧地面绝对或相对垂直位移变形量的监测可采用水准对点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准监测点应埋设于地裂缝两盘典型活动地段,能反映两盘的变形活动特征; b)垂直位移监测点标石宜采用普通水准标石,具体埋设要求可参照GB/T12898的规定; C)水准测量要求应符合JGJ8的规定。 2.4地裂缝两侧的地面垂直位移、相对垂直位移及影响宽度带的监测可采用短水准剖面法,监测点 跨地裂缝布设,监测剖面能控制地裂缝影响带宽度,相关技术要求还应符合JGJ8的规定。 2.5地裂缝两侧的地面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可采用全站仪测量法测定裂缝监测点的平面位置 化,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CJJ/T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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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地裂缝两侧的地面垂直相对位移、水平引张及错动相对位移监测可采用三维变形测量仪法,仪 器基墩应布设在地裂缝两侧土质坚硬、无扰动的地层中,且监测点应避开较大震动的地区和车辆、行人 众多的街道,且有利于长期保存。 10.2.7采用裂缝计进行监测,裂缝计应跨主裂缝布设,一般由基础墩和连接件构成,宜布设在地裂缝 的两端、转折点和变形强烈地段。 10.2.8InSAR监测应采用高分SAR数据,结合角反射器实施监测,角反射器点宜对称布设在主裂缝两 侧。 10.2.9地下水动态监测应在地裂缝两侧布设,并应符合DZ/T0133的规定, 10.2.10地裂缝影响带的建(构)筑物变形监测应符合JGJ8的规定。 10.2.11地裂缝监测精度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地裂缝监测精度要求

0.2.12监测频率应根据地裂缝发育特征、活动速率和监测项目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地裂缝监测正常情况下每月监测1次,如遇地下水变化较大、地震活动及其他特殊情况加密监 测; b) 地下水动态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在汛期及其他特殊情况可加密监测。地下水动态持续观测时 间宜与地裂缝监测周期一致; C)目 自动化监测可根据地裂缝发展活跃程度设定监测数据采集频率,不低于1次/天,异常变化时可 加密监测

10.3数据处理与分析

10.3.1地裂缝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准对点监测应保证地裂缝两侧监测点数据的完整,对比分析水准对点之间的差异沉降; b) 短水准剖面监测应根据剖面线上各点绘制沉降槽曲线,分析地裂缝两盘影响范围; C 全站仪测量时应计算出地裂缝两侧的位移及相对位移; d 三维变形测量仪监测应保证地裂缝两侧垂直、水平引张及错动变化数据的完整,当发生突变时 应结合突发振动、地震或人为因素分析; e) 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应绘制地下水水位统计图表; f)建(构)筑物裂缝监测数据应计算并绘制裂缝宽度及走向

10.3.2地裂缝数据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OB11/T16772019 a) 分析地裂缝变形监测数据随时间的变化,对变形监测数据应绘制地裂缝的三维(X、Y和Z)位 移矢量历时曲线图和综合位移分析图,地裂缝两盘相对位移历时曲线图; 6 分析地下水开采动态变化与地裂缝的形成、发育、发展的关系; C 分析建(构)筑物受地裂缝影响产生的变形曲线: d)分析沿地裂缝走向及两盘方向发展随时间的变化

11数据整理与成果报告

11.1监测成果宜包括监测记录、监测报告和监测图表资料。

11.1监测成果宜包括监测记录、监测报告和监测图表资料

11.2简易监测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b)根据简易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地质灾害特征等编制时程曲线等图件; C)编制简易监测成果表。

11.3专业技术监测数据的记录与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业观测记录和记事项目应在现场直接记录在正式的监测记录表格中,监测记录表格中应有相 应的工况描述; b) 应如实记录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任何原始数据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和转抄: C 对于手动记录的原始监测数据,有关资料如日期、监测点号、仪器编号、深度、气温等,以表 格或其他形式记录下来,进行统一编号、建卡、归类和建档; d) 对于自动记录的数据,应及时进行数据拷贝,并编号存档; e)对现场监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校对,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应进行现 场核对或复测; f)对监测数据应及时计算特征值,并应根据自然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灾害特征等分析监测数据 的变化原因和变化规律,预测其发展趋势。

1.4监测成果图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绝对位移监测资料应编制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关量图及累计水平位移、累计垂直位移关量图 上述两种位移量叠加在一起的综合性分析图、位移历时曲线图; Q2 对相对位移监测资料应编制相对位移分布图、相对位移历时曲线图等: c) 对地面倾斜监测资料应编制地面倾斜分布图、倾斜历时曲线图; d)对地下倾斜监测,应编制钻孔等地下位移与深度关系曲线图、变化值与深度关系曲线图及位移 历时曲线图等; e 对地声等物理量监测资料应编制地声总量历时曲线图和分布图等: f)对地表水、地下水监测资料应编制地表水水位、流量历时曲线图,地下水水位历时曲线图、土 壤含水率历时曲线图、孔隙水压力历时曲线图、泉水流量历时曲线图; g) 7对气象监测资料应编制降雨历时曲线图、气温历时曲线图、蒸发量历时曲线图,以及不同雨 强等值线图等; h) 根据分析需要,还应编制变形位移量(包括相对和绝对)与降雨量变化关系曲线图、变形位移 量与地下水水位变化关系曲线图、倾斜位移量(包括地表和地下)与降雨量变化关系曲线图、 倾斜位移量与地下水水位变化关系曲线图、泉水流量与降雨量变化关系曲线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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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监测报告应分为当日报告、应急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监测报告应采用文字、表格、图形、 照片等形式,表达直观、明确。

11.6当日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a)灾害概况; b) 监测项目日报表,包括仪器型号、监测日期、观测时间、天气情况、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值 变化速率值、控制值、监测点平面位置图等; C) 监测数据的分析与说明; d)结论与建议。

11.7阶段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a)地质灾害概况及监测工作进度; 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值、变化速率值、时程曲线、必要的面曲线图等值线图、监测点平面位 置图; C) 监测数据的分析与说明; d)评价地质灾害活动特征和发展趋势GB 50144-2019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提出地质灾害的防控建议; e)监测结论

11.8总结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a)地质灾害及监测工作概况; b)监测目的、监测项目和监测依据; c)1 监测点和基准点布设; d)采用的仪器型号、规格和元器件标定资料; e)监测数据采集和监测方法,分析监测精度: f)监测值、累计变化值、变化速率值、时程曲线、必要的断面曲线图、等值线图、监测点和基准 点平面位置图; g)监测数据信息的分析与说明; h)评价地质灾害活动特征和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的防控建议; i)监测结论。

.9监测数据的处理宜利用专门的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现数据采集、处理、分析、 查询和管理的一体化以及监测成果的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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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地面塌陷监测网点布设 坚地面塌陷或岩溶地面塌陷的监测线应根据塌陷规模、塌陷形状布设,对于塌陷面积小,宜布 字形监测线;对于塌陷形状呈方形或圆形宜布设“井”字形或“丰”字形监测线,见图B.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地面塌陷监测网点布设

GB/T 1844.2-2022 塑料 符号和缩略语 第2部分:填料和增强材料.pdf图B.1地面塌陷监测网点布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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