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 048-2018 地质灾害削方减载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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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GHP 048-2018 地质灾害削方减载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6.3.1机械削方适用于场地开阔、开挖量大的土层及软弱岩层的开挖。机械削方减载施工工艺流 程见附录B.1。 6.3.2机械削方设备的选择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和地质情况、现场施工条件、总工程量和工期等 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 6.3.3机械削方使用的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正铲、反铲、拉铲和抓铲)、装载机等挖装设备,应综 合考虑运距、道路条件和经济性等因素,合理选用以发挥机具效率,其具体的作业特点和适用范围参 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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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各类土石方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土石方 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的要求。 6.3.5削方区紧邻填方区时,可采用推土法,将削方区岩土推运至填方区。 6.3.6运土设备主要为自卸汽车,自卸汽车适应性较强TB/T 1842.3-2016 受电弓滑板 第3部分:碳滑板,适宜于运距在1000m以上长距离的运 输。部分具有一定运输能力的挖装机械也可作为运土设备使用。 6.3.7履带式推土机的推运距离为15m~30m时,可获得最大的生产效率。推运的经济运距为 30m~50m,大型推土机的推运距离不宜超过100m。 6.3.8轮胎装载机用来挖掘和短距离运输时,其运距不超过150m;履带式装载机运距不超过 100m。 6.3.9牵引式铲运机的经济运距为300m,自行式铲运机的经济运距与道路坡度、机械性能有关, 为200m~3000m,铲运机运行坡比不大于1:7。 6.3.10施工区域机械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作业区域削方工程量、机械性能、 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确定。 6.3.11施工机械进人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检查,必要时进行加固或加宽 等处理。 6.3.12采用反铲挖掘机开挖作业时,若开挖深度超过最大铲挖深度,则应采取分层开挖。运土汽 车位于反铲的侧面以提高施工效率。 6.3.13正铲挖掘机作业方法采用正向开挖和侧向开挖两种方式,运土汽车应位于挖土机的后面或 侧面。 6.3.14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层外,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 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应大于1.5m。 6.3.15自卸汽车数量应按挖掘机台数、挖掘效率和工期要求配备,应能保证挖掘或装载机械连续 作业。汽车载重容量宜为挖掘机斗容量的3~5倍。 6.3.17 推土机在坚硬土层或多石土层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 6.3.18 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区段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 6.3.197 机械开挖石方可采用松土法施工,亦可采用破碎法施工。 6.3.207 松土法施工采用的松土器安装在挖掘机或推土机上使用,分为单齿松土器和多齿松土器两 种。单齿松土器适于松动较坚硬的岩体,多齿松土器适于松散破碎的岩体。 6.3.21 松土作业宜顺着坡体的下坡方向进行。遇到较坚硬岩石松土器难以贯人,或引起机械后部 翘起及履带打滑时,可用另一台推土机在后面顶推。坚硬完整的岩石难以松动时,可进行浅孔松动 爆破。 6.3.22松土法的作业效率取决于岩体的破碎情况及风化程度,各类岩石的松土法施工效果如下:

6.3.22松土法的作业效

a) 砂岩、灰岩、贞岩等沉积岩,存在沉积层面,较容易松开,岩层单层厚度愈薄松动愈容易。 b) 片麻石、片岩、石英岩等变质岩,松开的难易程度视岩体破裂面的发育情况而定。 c 花岗岩、玄武岩、安山岩等岩浆岩,松开难度较大。 6.3.23破碎法施工宜用于岩体裂隙较多、岩块体积较小、抗压强度低于100MPa的岩石开挖。破 碎法适用于不能使用爆破法或松土法施工的岩石开挖。 6.3.24采用机械开挖时,为避免超挖及对边坡的扰动,宜预留20cm~30cm的保护层采用人工开 挖,对坡面进行清坡修整开挖至设计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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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5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以及修整边坡坡面、清理槽底时,均应配备人工进行挖掘,并用 手推车把弃渣运到预定机械作业面,以便及时转运。 6.3.26施工时机械运行工作面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要求,坡体不产生滑移变形

.1.1对危岩体或岩质滑坡的地形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条件应进行详细调查,制定切实可 方方案,有针对性地选择爆破削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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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应复核爆破削方的范围、顶底面高程、侧边界和厚度等。 7.1.3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技术设计文件,实行分级管理,爆破设计应按规定报当地公安机关审 批或备案。 7.1.4爆破技术设计、爆破工程施工、安全评估与安全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从业范围的爆破作 业单位和人员承担。 7.1.5施工单位应依据爆破技术设计及现场踏勘调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当爆破工程的技术设计 和施工由同一爆破作业单位承担时,允许将施工组织设计与爆破技术设计合并。 7.1.6开工前应进行爆破试验,并进行相应的监测,取得合理的爆破参数。 7.1.7危岩体削方应自上而下进行,先防护后施工,先清除浮石浮土后处置危石,边施工边监测,从 上至下逐层削方,避免在不同高度立体作业,并应先清除稳定性差的危岩体。 7.1.8危岩体削方顶底面高程、削方侧边界、削方剖面及坡比、削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7.1.9危岩体削方施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危岩体岩性,风化程度,结构面组数,产状及组合形式 母岩与危岩体裂缝产状、宽度、充填物等 7.1.10若发现危岩体特征与勘查设计文件不相符或地质环境条件改变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变更设计后方可继续施工。 7.1.11 危岩体削方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未削方母岩稳定的措施,不能扰动和破坏未削方母岩。 7.1.12岩质滑坡及边坡需进行爆破削方时,应复核岩质滑坡及边坡周界,由上往下、分层分段爆破 削方。 7.1.13岩体较破碎的岩质滑坡,宜采用松动爆破配合机械开挖的削方方法。岩体较完整的岩质滑 坡,需对大块石进行解体时,宜采用岩体内浅孔爆破与块体表面聚能爆破相结合的方法。应控制爆 破强度,不得因爆破削方引发滑坡变形加剧。 7.1.14采用爆破削方时,应评估爆破振动对坡体稳定性的影响和爆破飞石、滚石对周围环境的 危害。 7.1.15 5爆破削方前应针对飞石、滚石影响范围和对象,设置安全防护系统。应采取可靠措施对爆 破削方可能产生的飞石、滚石及振动等进行有效防护,保证周边保护对象的安全。 7.1.16爆破削方工程安全管理应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 7.1.17 危岩体削方后暴露的裂缝宜采用水泥浆灌注、非膨胀性黏土封填或混凝土盖板封闭等方法 处理。 7.1.18危岩体削方的弃石应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及时利用时应转运到指定的弃土场,当就地处置 时,不应产生次生灾害。 7.1.19应本着先固坡后复绿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对 开行美化遮挡和生态恢复

7.2.1爆破削方主要适用于硬质岩层削方,包括危岩体、岩质滑坡及边坡中硬质岩层的削方开挖 等。受地形条件限制,机械难以开展作业,采用人工削方因工效低难以达到治理效果时,也可采用爆 被削方。爆破削方施工工艺流程见附录B.2。 7.2.2应综合考虑危岩体的空间形态、规模、地形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条件,调查复核危岩体可能 的破坏模式,选择安全可靠、适用有效的爆破方法。 7.2.3滑移式崩塌(危岩体)爆破削方应按由上往下、由外及里的施工顺序,分段进行台阶式爆破, 应控制单次爆破强度,不得因爆破效应触发崩塌(危岩体)整体滑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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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倾倒式崩塌(危岩体)爆破削方应采用先外层后内层的逐层剥离方式。 7.2.5坠落式崩塌(危岩体)削方可直接对坠落体进行爆破清除,并应先清除后缘有陡倾裂隙的危 岩体。 7.2.6应根据岩体性质、削方范围及厚度、周边环境条件等选择合适的爆破方法。爆破削方有浅孔 爆破、中深孔爆破、预裂爆破等方法。 7.2.7对坡面较大的孤石可采用零星爆破作业方式解体破碎,用人工或机械挖除。规模较小的危 岩体和较大的单体危石、危岩体前缘个别孤石(鹰石)等,宜采用浅孔爆破, 7.2.8规模较大的危岩体周边环境复杂时,宜采用浅孔台阶自上而下分层爆破。规模较大的危岩 体周边环境适宜爆破时,宜采用中、深孔分层爆破。 7.2.9需要控制危岩体削方边坡坡面线,或设计有坡比及马道留置要求时,宜采用浅孔松动爆破辅 以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的方法,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要求。 7.2.10为控制飞石、滚石,降低爆破振动对边坡稳定性或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宜采用小药量梯段 松动微差控制爆破。 7.2.11临近保护对象且周边环境对振动敏感,或地质环境脆弱,爆破振动可能带来连锁失稳效应 时,可采用静态爆破或二氧化碳气体爆破。 7.2.12施工前应复核危岩体或滑坡体规模、岩石类别、风化程度、节理裂隙发育程度,现场输变电 线路平面位置和高度,地下管网平面位置和埋深,周边建筑物或道路设施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削 方边界距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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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爆破安全允许距离及爆破有害效应控制应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确定安 全充许距离时还应考虑爆破振动诱发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影响。 .3.2危岩体由上而下分层爆破时应控制上层爆破振动对下部未削方区稳定性的影响。危岩体下 象最远点质点允许振动速度不宜超过5.0cm/s。 7.3.3爆破施工前.在危险区域内的居民点、建(构)筑物、管线、设备、交通设施等处应采取安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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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措施,防止爆破造成损毁。 7.3.4城镇及密集居民点的削方应进行安全预演,组织当地政府参与,包括逃避通道、人员疏散、现 场教育等。 7.3.5在爆破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哨或警戒标志,设置人员禁入区,在爆破影响的范围之内,爆破 前须组织疏散所有人员。 7.3.6削方作业产生的飞石、滚石可能对周围保护对象造成危害时,应预先做好爆破飞石、滚石防 护,防护措施可根据滚石大小、形状、距离、高差及地形坡度等要素确定,防护难度较大或效果不能保 证时,可搬迁保护对象。 7.3.7应选择代表性的坡面进行滚石试验,确定不同尺寸的滚石运动轨迹,判断滚石的影响区间 试验结果作为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的依据。 7.3.8危岩体下方有相对平缓的地形时,可采用落石槽和拦挡堤相结合的方法拦截飞石、滚石。 7.3.9落石槽、拦挡堤宜就地取材、边挖边堆填的施工方法修筑。堤高h1、槽深h2、槽宽6b1和堤宽 b,需经计算确定(图1),且不应引起滑坡、水土流失等次生地质灾害。

图1落石槽、拦挡堤示意图

7.3.10在纵坡大于25°的坡面,宜设置两道拦挡堤,或一道拦挡堤加一道柔性防护网。 7.3.11同一道拦挡堤要连续,如果受地形限制不能连续的,可设分段拦挡堤。但纵向投影必须搭 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m。拦挡堤修筑时应分层夯实。 7.3.12危岩体较高较陡,坡前有建(构)筑物等保护对象时,应根据现场条件采用消能平台、落石 槽、拦挡堤、被动柔性防护网组合防护技术,形成多级防护,逐级拦截飞石,确保安全。典型的危岩体 削方安全防护系统布置见附录D

8.1.1削方开挖的坡面应及时进行工程防护,应边开挖边防护,开挖坡面不应长期暴露。 8.1.2按设计要求施工坡面防护工程,如排水工程、格构锚固、砌石护坡、喷锚护坡、主动网护坡、挡 土墙护坡、生态护坡等。 3.1.3坡面排水包括横向截水沟和纵向截水沟,开挖区边界应设截水沟,截排水沟应依据坡面汇水 按一定间距布置,形成相互贯通的排水系统。 8.1.4坡体排水包括排水孔和盲沟、渗流沟等,以及防护工程的泄排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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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格构锚固的锚杆长度、间距,格构梁钢筋、混凝土,格构梁埋深,锚杆与格构的连接应符合设 计要求。 8.1.6砌体护坡的砌体强度、尺寸、厚度,反滤层设置,以及构造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8.1.7喷锚挂网的锚杆长度、间距,网筋布置,喷射混凝土的强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1.8主动防护网的材质、锚杆布置以及防腐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1.9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挡土墙,包括护脚挡墙和护面挡墙等。 8.1.10削方坡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生态护坡,可采取种植灌木、乔木或喷播植草进行坡面绿化,恢 复原有生态环境。

8.2.1削方减载产生的土石方应妥善处置,不得危害周围环境或产生次生地质灾害。应优 弃土再利用,弃土可作为回填压脚、路基填筑及造地的土源。不能作为填方材料利用的土石 弃土场回填,不得随意堆放

8.2.2弃土场地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弃渣地点应按先近后远、先高后低的原则进行选择 b) 避免选择和任意排放在雨水汇流和地表径流的排泄沟谷中,禁止任意散排堆积在沟头段。 选择在荒山或荒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d 不得占用永久建筑物位置和施工场地,避免二次倒运。 优先利用弃土造田,增加耕地。 f 选择肚大口小、有利于布设拦挡工程的地形位置。 g) 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低洼地区可作为弃土场,平整后可作为或扩大为施工场地。 h) 避免在水源地、水库上游设置弃土场,当必须设置时,应征得当地环保、水利部门的同意,切 实做好弃土场防护、排水设施,以免对水体造成污染。 8.2.3按设计要求的弃土边坡高度、坡比、马道(平台)标高宽度、压实度等规范弃土作业。如设计 无要求,应进行弃土边坡施工设计,边坡稳定性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要求。 8.2.4根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对弃土场实施防护工程。永久性的弃土场坡脚应修筑拦挡 工程,堆渣边坡设砌石或植草皮护坡;临时的堆料场视现场地形条件设置必要的拦挡设施。 8.2.5弃土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将地表水引排至弃土场外,以防止弃土流失。可设置预埋盲沟排 除弃土边坡内地下水,渗透性差的弃土边坡,宜在边坡内设置砂、碎块石等水平排水层。 8.2.6削方产生的土石方作为回填压脚填料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填料的相关规定,必要时可对土 石方进行预处理以使其满足填料要求。 8.2.7当利用削方产生的土石方进行回填压脚时,可采用推填法或转运法。推填法宜用于开挖区 与回填区上下基本衔接,开挖的土石方采用推土机直接推至回填区堆填;采用转运法时,开挖的土方 需用运载车转运至回填压脚区。 8.2.8回填土填筑之前,应对场地进行预处理,包括排水疏干、压实处理、地下水引排、地面表层清 理、基底处理等。软土场地应经加固处理,并应满足《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要求。 8.2.9回填土填筑应先低处后高处分层回填,分层压实。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分层回填厚度 及压实遍数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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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0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做成斜坡形,碾迹重叠0.5m~1.0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不小 于1.0m。 8.2.11填方中采用两种渗透性不同的削方填料分层填筑时,上层宜填筑渗透性较小的填料,下层 宜填筑渗透性较大的填料,填方基土表面应做成适当的排水坡度。 8.2.12在降雨量较大的地区,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填方的表层处理。表层宜采用黏性土覆盖,并设 置一定的排水坡度。 8.2.13库(江)水位变动带的回填压脚工程,应设置反滤层,坡面防护应有防冲蚀措施。 8.2.14弃土边坡应进行生态护坡,可采用灌木、乔木或植草等方法进行坡面绿化,并与周边生态环 境协调

测为主,兼顾防治效果监测,所布网点应可供长期监测利用。 9.2施工监测应充分利用原有监测设施及监测资料,建立精密仪器与简易监测相结合、专业监测与 群众监测相结合、近期治理工程效果监测与长期稳定性监测相结合的监测系统。 9.3削方减载工程在施工期均应进行施工安全监测,当滑坡、危岩体布置有系统的监测工程时,施 工期安全监测应予以充分利用。 9.4监测项目应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坡体特征分析确定,削方减载工程施工监测主要包括大地变 形监测、裂缝监测、地面变形宏观巡视监测等。 9.5监测结果应作为判断滑坡或崩塌稳定状态、指导施工、反馈设计、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依据。 9.6爆破削方对保护对象可能产生危害时,应结合爆破类型进行现场调查与观测,做好调查记录 宜采取爆破前后对比监测的方法,并包含以下内容: a) 爆破前后保护对象的外观变化。 b) 爆破前后爆区周围的岩土体裂隙、岩土层面变化。 c) 爆破前后爆区周围设置的观测标志变化。 d)爆破振动及飞石、滚石等造成的影响。 9.7爆破削方宜进行质点振动监测,包括质点振动速度和加速度的监测。对重要的或可能引起纠 纷的爆破,均应进行爆破效应监测。监测仪器设备及现场爆破振动监测应满足《土方与爆破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及《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要求。 9.8监测范围应能控制滑坡、危岩体、边坡的整体变形,兼顾局部坡体变形。应按监测点、监测线组 成纵横向的监测网。 9.9大地变形监测主要用于监测滑坡、危岩体坡面位移。应按削方剖面布置监测剖面,重点监测控 制性面及较高陡的面。 9.10对于开挖高度大于5m的临时性削方边坡,应监测其变形情况。 9.11大地变形监测点分为基准点和变形点两类,其中基准点应布置在滑坡、危岩体外围稳定岩土 体上,且不得少于3个。变形点布置在滑坡、危岩体范围内,应在稳定性差或工程扰动大的部位布置 监测点,加强关键点位的位移监测。 9.12大地变形监测可采用三角交会法、视准线法、GPS测量法进行各监测点的水平、垂直位移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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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大地变形监测点位误差要求不超过土5.4mm,水准测量每千米误差小于士1.5mm。对于土 质滑坡,精度可适当降低,但要求水准测量每千米误差不超过土3.0mm。 9.14裂缝监测包括滑坡及危岩体地面裂缝和周边影响区既有建(构)筑物的变形裂缝,应对裂缝归 类编号,重点监测裂缝宽度和长度变化情况,有条件时辅以深度测量。可采用伸缩仪、位错计、千分 卡等进行量测,测量精度为0.1mm~1.0mm。 9.15地面变形宏观巡视监测采用线路巡查,重点巡查部位为削方区的后缘及两侧,主要内容包括 地面开裂、下沉、滑塌、建(构)筑物变形破坏、危岩体倾斜下沉、裂缝变化、落石掉块及异响等。线路 布置和巡查频率依削方工程特点而定。 9.16爆破削方工程可能对其产生影响的建(构)筑物应布设监测点,监测其位移、沉降及裂缝变形 情况。 9.17施工安全监测频率以能掌握测点的变形过程,保证监测连续性为准。削方施工阶段宜每天观 测一次。爆破削方期间,爆前、爆后应各观测一次。遇暴雨或当变形速率有加快的趋势时,应加密观 测次数。 9.18监测设计应提出滑坡、危岩体变形险情预警标准,监测发现异常或监测项目数据达到预警值 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通报包括设计单位在内的各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后续应急措施。 9.19监测数据的采集应准确可靠,测量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9.20应及时进行监测数据的分析整理,要建立一套包括数据采集、存储、传输、数据处理和信息反 馈的系统化、立体化监测网,指导削方工程施工,并检验其防治效果。 9.21变形异常时补充加密监测,做好变形动态监测曲线,及时分析和掌握变形发展趋势。 9.22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如变形异常应分 析原因,立即预警和适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10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1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安全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人员的配备需符合国 家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10.1.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应针对削方工程的特点,认真进行危险源的查找与分析,并制 定相应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0.1.3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1.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执行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夜间施 工时,现场应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10.1.5施工区域周边宜设立警示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危险地点应悬挂醒目 的安全标识。 10.1.6爆破工、起重工、工程机械操作手、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 安全运行管理应符合《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的规定。 10.1.7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 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由人工配合机械进行辅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注意观察,严禁在机 械作业的范围内进行辅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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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高处作业的工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人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石块、 工具、物件等。 10.1.9脚手架扣件在使用前应现场进行质量检查,严禁使用有裂缝、变形和滑丝的扣件。大雾、雨 雪及五级或五级以上大风天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在大 风大雨过后或停工超过一个月以后重新作业前,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和维修。 10.1.10脚手架施工平台应按设计的位置和高度安装上下两道护栏和踢脚板,且踏板叠放长度、踏 板超出的端部支撑长度及平台坡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10.1.11脚手架使用期间禁止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水平杆、扫地杆、连接杆支撑、栏杆和挡脚板,确 实需要拆除的应有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10.1.12脚手架拆架前在周围用绳子或铁丝先拉好围栏,脚手架拆除应有安全员在场。 10.1.13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各机械之间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械在不稳定坡体上作 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坡体加固措施。 10.1.147 高陡坡上的施工人员应挂安全绳,安全绳应固定于坡顶,并有专人监守。 10.1.15 削方工程施工时,坡面上下不应同时施工。坡度大于30°的边坡,作业区上方应设置防护 挡板或柔性拦石网,挡板或柔性拦石网应能拦截可能的落石并能承受其冲击力。 10.1.16 坡面较陡的作业区下方禁止人员进入,施工材料在坡面运输时应防止滑落伤人。 0.1.17 爆破削方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施工方案,爆破作业应严格执行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规定,确保爆破安全。 10.1.18当削方坡体变形较大、变形速率加快、坡体出现沉降开裂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并根据险 情原因,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0.2.1削方减载工程施工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当地政府、群众 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10.2.2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建立环保施工 管理体系和细则,完善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10.2.3削方减载工程施工前,应标牌公示治理工程概况和环境保护责任人,并做好与当地居民、基 层组织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当地民众的支持。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施工,应进行专门论证, 采取减少或避免对环境影响破坏的施工方案。 10.2.4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削方减载工程应尽量节约用地,保护周边植被环境,不随意乱 砍、滥伐林木。 10.2.5施工车辆应采取措施减少车辆抛洒物,安排专人及时清扫路面,晴天注意洒水除尘。 10.2.6 优选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降低施工噪声对民众生活的干扰。 10.2.7 制订空气污染控制措施,安装必要的削坡喷水及降尘、除尘装置。 10.2.8 应保护削方后岩土不受侵蚀流失,裸露岩土坡面宜采用植被绿化, 10.2.9 开挖的坡面不应长期裸露,应及时采取护坡工程措施。 0.2.10 临时开挖的坡面需要放置时,应对边坡面实施覆盖,防止尘土飞扬, 0.2.11 汽车转运土方如经过城镇居民区时,应对土方进行覆盖,汽车抛洒的弃土应有专人清理。 10.2.12预防和治理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控制新增水土流失,使防治责任范围内达到《开 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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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削方减载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包括:开口线标高、项底及侧边界、前方剖面坡比、马道标高及 宽度、岩土性质、危石清除、护坡、排水、削方量、弃土、回填土压实度等。 11.1.2削方的位置、方量、面、边坡坡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削方区后缘和两侧边坡应保持稳定。 11.1.3削方区的开口线和侧边界线位置、马道的高度及宽度、排水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1.1.4 削方弃土、弃石位置及稳定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弃土挡土墙及生态绿化应符合设计要求。 11.1.5 削坡整形后复核坡面稳定情况,坡面无松动岩块,危石清除干净,坡体稳定。复核坡面岩土 层岩性及结构特征。 11.1.6坡面削方质量检验包括:无倒坡、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陡坎尖角、爆破裂隙,坡面平直,结 构面凿毛处理,超欠挖,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11.1.7护坡工程及时跟进,护坡结构达到设计要求。 11.1.8填筑土现场取样做压实度或密实度检验,压实度或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1.9削方减截质量检验实测项目见表2

表2削方减载质量检验实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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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坡面削方减载工程质量检验按表3执行

表3坡面削方减载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表

11.2.2施工单位应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同时做好现场验 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道施工工序。重要的中间工程和隐蔽工程应由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勘查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检查验收。 11.2.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和评定,自检合格并经监理单位核定认可后 将峻工验收报告和有关资料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监理单 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验收文件须经以上各方签字盖章认可。 11.2.4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 已完成削方减载工程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b) 削方后边坡的稳定性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质量等级的基础上,对峻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核定、认可。 d)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 e 应有施工地质记录文件(表、图)。 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数量及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g) 工程峻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h)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查单位和监测单位等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整理 齐全完整, i) 施工单位已签署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11.2.5 峻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a) 施工管理文件:施工开工申请、开工令、施工大事记、施工日志、施工阶段例会及其他会议记 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以及有关文件、施工总结等。 b) 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查意见、施工质量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环保措施、专 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申请、设计变更通知及图纸、勘查报 告、设计文件、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核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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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施工物资文件:工程所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台账、不合格项处理记录、施工 人员上岗许可证等。 d 施工试验记录文件:爆破试验、滚石试验、新工艺试验等的记录文件。 e) 施工记录文件: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削方减载施工记录表见附 录E。 施工地质记录文件:各类工程及开挖等的地质编录、地质素描图和重要地质问题技术会议 记录等。 g 施工检测成果:削坡的坡比、削坡边界的位置及标高、坡面岩土体性质、土石压实度检测结 果等。 工程峻工测量文件:测量放线资料、工程最终测量记录及测量成果图 施工质量评定文件:各分项(工序)、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等。 j 工程监测文件:建网报告及监测网平面布置图、中间性监测(月、季、半年、年)报告、监测总 结报告等。 k)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峻工图、竣工总结报告、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会议记录、工程竣工验 收意见书、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1) 其他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1.2.6 应按规定对工程管理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整理、分类、成册和归档。 11.2.7工程验收应对工程竣工资料、工程数量和工程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 定表,按照有关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11.2.8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未达到要求的不能通过验收。 11.2.9验收意见中若有整改意见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 位组织,施工单位向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C 施工物资文件:工程所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台账、不合格项处理记录、施工 人员上岗许可证等。 d 施工试验记录文件:爆破试验、滚石试验、新工艺试验等的记录文件。 施工记录文件: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削方减载施工记录表见附 录E。 f) 施工地质记录文件:各类工程及开挖等的地质编录、地质素描图和重要地质问题技术会议 记录等。 g) 施工检测成果:削坡的坡比、削坡边界的位置及标高、坡面岩土体性质、土石压实度检测结 果等。 h)工程工测量文件:测量放线资料、工程最终测量记录及测量成果图 i) 施工质量评定文件:各分项(工序)、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等。 心 工程监测文件:建网报告及监测网平面布置图、中间性监测(月、季、半年、年)报告、监测总 结报告等。 k)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峻工图、峻工总结报告、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会议记录、工程竣工验 收意见书、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1) 其他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2.6应按规定对工程管理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整理、分类、成册和归档。 2.7工程验收应对工程峻工资料、工程数量和工程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 表,按照有关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2.8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未达到要求的不能通过验收。 2.9验收意见中若有整改意见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 租织施工单位向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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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开挖岩土分类分级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开挖岩土分类分级

A.1开挖岩土分类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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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机械削方施工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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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爆破削方施工工艺流程

B.2爆破削方施工工艺流程

图B.2爆破削方施工工艺流程图

C.1削方减载常用挖土机械特性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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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削方减载常用挖土机械特性及适用范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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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常用推土机型号及技术性

表C.2常用推土机型号及技术性能表

C.3常用反铲控掘机型号及技术性能

表C.3常用反铲挖掘机型号及技术性能表

D.1组合防护方式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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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爆破削方安全防护系统

爆破削方安全防护根据危岩体斜坡坡度、陡崖高度及坡下建筑物分布和重要性进行分级、分段 布设。典型的安全防护体系有消能平台、落石槽、拦挡堤、被动柔性防护网等,可根据现场条件形成 多级防护系统(图D.1)

D.2消能平台、落石槽和拦挡堤组合

图D.1组合防护方式布置断面示意图

D.2消能平台、落石槽和拦挡堤组合大样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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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十柔性防护网的组合防护技术。 (2)消能平台消减滚石能量,缓冲滚石冲击。平台一般宽2m~4m,由放坡开挖回填形成平台。 (3)落石槽消除大滚石能量,聚集滚石并及时外运。落石槽断面为梯形,在原坡体上开挖成槽。 (4)拦挡堤采用落石槽开挖土体筑堤,采用挖掘机开挖,推土机碾压,辅以打夯机密实,堤体的坡 比一般1:0.75~1:1.25,内陡外缓。 (5被动柔性防护网作为最后屏障,防护前面三级防护(图D.2)未能拦截的零星飞石。设置在 邻近保护对象附近,防护网由基础、钢柱、上下支撑绳、钢丝绳、格栅等组成,并应符合《铁路沿线斜坡 柔性安全防护网》(TB/T3089)的要求。 (6)防护体系以落石槽(平台)十拦挡堤作为主体防护,柔性防护网起补充和强化作用。 (7)根据削方滚石的数量与能量大小,可对局部地段的落石槽(平台)进行加宽或对拦挡堤进行 加宽、加高调整。 (8)削方安全防护工程可选择一种或数种组合,可以作为爆破削方临时防护,也可作为永久防护 工程使用

E.1削方减载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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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1削方减载施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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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资料性附录) 典型滑坡削方减载施工示意图

图F.1典型滑坡削方减载施工平面示意图

GB 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T/CAGHP0482018

图F.2典型滑坡削方减载施工部面示意图

说明: (1)滑坡位于涉水库岸,为顺岩层倾向发育的特大型堆积层滑坡; (2)滑坡防治主要采用了中后部削方和前缘压脚的方法,布置了2个削方区及2个回填压脚区, 削方坡比1:1.21:2.0,马道宽3.0m,削方土方均用于前缘压脚; (3)布置了较完善的大地变形监测网点,兼顾了施工期安全监测和治理后的防治效果长期监测; (4)监测结果表明滑坡治理前变形强烈,处于不稳定状态,工程治理后滑坡趋于稳定,滑坡变形 仅为治理前的4%~11%,月均位移仅为2mm~5mm。

说明: (1)滑坡位于涉水库岸,为顺岩层倾向发育的特大型堆积层滑坡; (2)滑坡防治主要采用了中后部削方和前缘压脚的方法,布置了2个削方区及2个回填压脚区: 削方坡比1:1.2~1:2.0,马道宽3.0m,削方土方均用于前缘压脚; (3)布置了较完善的大地变形监测网点,兼顾了施工期安全监测和治理后的防治效果长期监测; (4)监测结果表明滑坡治理前变形强烈,处于不稳定状态,工程治理后滑坡趋于稳定,滑坡变形 仅为治理前的4%~11%,月均位移仅为2mm~5mm。

各位专家、从业人员: 《地质灾害削方减载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试行)》(T/CAGHP 048一2018)于2018年10月1日发布试行。为进一步提高规程质量,提升 规程的适用性,我们将在规程试行过程中继续征求意见。各位专家、从业 人员在规程使用中HY/T 0314-2021 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如发现存在不妥之处,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并通过邮件 的方式发送给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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