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T 0152-2016 邮政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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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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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T 0152-2016 邮政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8.1.3.10业务移动终端安全(P4)

a 应遵循最小安装的原则,仅安装需要的组件和应用程序,并通过设置服务器等方式及时更新系 统补丁; b) 应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用户对不必要功能的使用,关闭非业务所需的无线、蓝牙、GPS等; C) 应保持安全的业务移动终端运行环境,具有安全输入、安全显示、安全存储等功能; d) 系统启动时应直接进入应用程序登录界面,禁止用户直接登录操作系统: e 应对业务移动终端上的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 f) 应设置业务移动终端日志审计功能,对终端的注册、激活、解除激活等重要操作进行日志记录: g 应对业务移动终端进行身份认证,保证终端的合法性; h 应采取技术措施对已确认丢失终端的数据进行擦除

8.1.4.1身份鉴别(S4)

a)应具有专用的登录控制模块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 b 应具有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和用户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保证应用系统中不存在重复用户 身份标识,身份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口令应包含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长度应不少于10位 且至少每30天更换一次; C 应具有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 d 应启用身份鉴别、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以及登录失败处理 功能,并根据安全策略配置相关参数; 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对同一用户身份进行鉴别,且其中一种是不可伪造的 邮政行业核心营运类系统不应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管理,

DB41/T 1886-2019 绕管式热交换器检验规范8.1.4.2安全标记(S4)

应具有为主体和客体设置安全标记的功能,并在安装后启用;应用系统的设计或验收文档应对其进 行描述说明。

8.1.4.3 访问控制(S4)

应具有自主访同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文件、数据库表等客体的访问,如数据的增 加、删除、修改或查询等操作: 访问控制的覆盖范围应包括与资源访问相关的主体、客体及相互之间的操作,应在用户界面屏 蔽未授权的功能导航:

C 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同控制策略,并禁止默认账户的访同: 应授予不同账户为完成各自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并在相互之间形成制约关系; e) 应具有对重要信息资源设置敏感标记的功能,邮政行业核心营运类系统应明确区分客户敏感信 息与其他一般信息; f) 应通过对主体和客体安全标记的比较,确定授予或拒绝主体对客体的访问。 8.1.4.4可信路径(S4) a) 在应用系统对用户进行身份鉴别时,应能够建立一条安全的信息传输路径,并在应用系统的设 计或验收文档中对其进行说明; b) 在用户通过应用系统对资源进行访同时,应用系统应在被访问资源与用户之间建立一条安全的 信息传输路径,并在应用系统的设计或验收文档中对其进行说明

8.1.4.4可信路径(S4)

8.1.4.5 安全审计(G4)

8.1.4.6剩余信息保护(S4)

a)用户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无论是存放在硬盘还是内存中,在被释放或再分配给其他用户 前应完全清除。如再次登录系统时不显示前一次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基于WEB的应用系统不 在客户端上存储用户鉴别信息等; b 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在的存储空间,在被释放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 应完全清除。如在用户退出应用系统后,立即清除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临时文件等。

8. 1. 4.7 通信完整性(S4

8.1.4.8通信保密性(S4)

8.1.4.9抗抵赖(G4)

8.1.4.10软件容错(A4)

系统设定要求,文件上传时应进行文件格式、内容检查,禁止恶意文件上传: b) 应具有自动保护功能,当故障发生时自动保护当前所有状态;

8.1.4.11资源控制(A4)

a 当应用系统通信双方中的一方在一段时间内未作出任何响应,另一方应能够自动结束会话,如 应用系统可在不超过15min的时间内自动终止超时会话; b) 应能够对系统的最大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如在中间件或WEB服务器中对最大连接数进 行设置:

C 应能够对单个账户的多重并发会话进行限制; d) 应能够对一个时间段内可能的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 e 应能够对一个访问账户或一个请求进程占用的资源分配最大限额和最小限额; 应能够在检测到系统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先规定的最小值时进行报警; 8 应具有服务优先级设定功能,并在安装后根据安全策略设定访问账户或请求进程的优先级,根 据优先级分配系统资源

8.1.4.12源代码安全(P4)

应在系统上线前、版本变更后等关键时间节点,检测软件源代码中可能存在的 在的安全漏洞,找出应用系统的安全隐惠; 应采取访问控制措施对软件源代码进行控制,防止未授权访问

8.1.5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a)应能够检测到系统管理数据、用户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在传输过程中已经受到破 坏,并在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检测范围应包括网络设备操作系统、主机操 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的系统管理数据、用户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等: b 应能够检测到系统管理数据、用户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在存储过程中已经受到破 坏,并在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 C 应对重要通信提供专用通信协议或安全通信协议服务,避免来自基于通用协议的攻击破坏数据 的完整性。

8.1.5.2数据保密性(S4)

应采用加密或其他保护措施存储系统管理数据、用户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保护范围应覆 盖网络设备操作系统、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等; b 应采用加密或其他保护措施传输系统管理数据、用户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保护范围应覆 盖网络设备操作系统、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等; C 应对重要通信提供专用通信协议或安全通信协议服务,避免来自基于通用协议的攻击破坏数据 的保密性。

a 应具有本地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至少每天一次进行完全数据备份,备份介质应场外存放; b) 应建立异地灾难备份中心,配备灾难恢复所需的通信线路、网络设备和数据处理设备,提供业务 应用系统的实时无缝切换; C) 应具有异地实时备份功能,利用通信网络将数据实时备份至灾难备份中心; d) 应采用余技术设计网络拓扑结构,避免关键节点存在单点故障; e) 主要网络设备、通信线路和数据处理系统的硬件应亢余配置,硬件发生故障时应能够自动进行 切换; 应根据存储介质的使用寿命,制定数据恢复计划,避免数据丢失。 B.1.5.4数据泄露防护(P4) 应明确用户敏感信息的范围,对敏感信息的使用进行授权和审批; b) 应在网络边界、关键应用、客户端上对敏感数据进行有效识别,并能够及时、持续地对敏感数据 的传输及使用进行监控和保护; C) 应明确不同等级信息系统间的敏感信息传递安全策略,防范敏感信息通过低级别信息系统进行 非授权传递

8.1.5.4数据泄露防护(F

a 应明确用户敏感信息的范围,对敏感信息的使用进行授权和审批; b 应在网络边界、关键应用、客户端上对敏感数据进行有效识别,并能够及时、持续地对敏感数据 的传输及使用进行监控和保护; C) 应明确不同等级信息系统间的敏感信息传递安全策略,防范敏感信息通过低级别信息系统进行 非授权传递

8.2.1安全管理制度

8.2.1.1 管理制度(G4)

a 应制定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规定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 则和安全框架等; 应针对各类安全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网络、主机、应用 数据、人员、建设和运维等内容; C 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范围应覆盖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员、网络管理员、主机管理员、安全审计 员、数据库管理员、应用管理员和介质管理员等岗位; d) 应形成由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构成的全面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2.1.2制定和发布(G4)

应制定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禾 定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自标、范围、原 则和安全框架等: b) 应针对各类安全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网络、主机、应用 数据、人员、建设和运维等内容: 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范围应覆盖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员、网络管理员、主机管理员、安全审计 员、数据库管理员、应用管理员和介质管理员等岗位; d) 应形成由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构成的全面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2.1.2 制定和发布(G4)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b) 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和审定,保存安全管理制度评审记录,详细记 录相关人员的评审意见; ) 应对安全管理制度设定统一格式并进行版本控制; d) 应注明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布范围,并记录和保存发布记录: e) 安全管理制度应通过正式、有效的方式进行发布; f 设有密级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注明安全管理制度的密级,并进行密级管理。

8.2.1.2制定和发布(G4)

8.2.2.1岗位设置(G4)

.2.2.2人员配备(

8.2.2.3授权和审批(G4

系统投人运行、网络系统接人和重要资源的访问等重要活动: b 应对重要活动建立逐级审批制度,应针对系统变更、重要操作、物理访问和系统接人等事项建立 审批程序,按照审批程序执行审批过程; 应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审批事项,及时更新需授权和审批的项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等信息,并保 存审查记录; d)应记录审批过程并保存审批文档

8.2.2.4沟通和合作(G4

8.2.2.5审核和检查(G4)

a 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系统日常运行、系统漏洞和数据备份等 情况: b) 应由内部人员或上级单位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 安全配置与安全策略的一致性、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并保存安全检查记录; C 应制定安全检查表格,汇总安全检查数据,形成安全检查报告,并对安全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d) 应制定安全审核和安全检查制度,规范安全审核和安全检查工作,定期进行安全审核和安全检 查活动,

B.2.3 人员安全管理

8.2.3.2 人员离岗(G4)

a 应制定有关管理规范,严格规范人员离岗程序,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包括但不限 于物理访问权限、网络设备访问权限、操作系统访问权限、数据库访问权限、应用系统访问权限 用户终端访问权限等; b 应取回各种身份证件、钥匙、徽章等以及机构提供的软硬件设备,详细记录交还情况; C 应办理严格的调离手续并保存调离手续记录,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承诺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后方可 离开

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认知、安全技能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内容 的考核; b) 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全面、严格的安全审查和技能考核; 应建立保密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保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考核; d) 应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并保存.详细记录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等内容

8.2.3.4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G4)

b) 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 c) 应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 d) 应对安全责任和惩戒措施进行书面规定并告知相关人员,对违反安全策略和规定的人员进行 惩戒; e) 应每年对专业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提升培训,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归档保存;信息系 统安全专业人员晋升时,应进行安全专业技能考核

3.2.3.5外部人员访问管理(G4

a)对外部人员充许访问的区域、系统、设备、信息等,应进行书面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b 外部人员在访问机房、重要服务器或设备区等受控区域前,应先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由专人全 程陪同或监督,并登记备案,详细记录外部人员访问重要区域的进人时间、离开时间、访问区域 及陪同人等信息; 应禁止外部来访人员的移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手机等直接接人到系统 d) 关键区域不应允许外部人员访问。

8.2.4系统建设管理

a)应明确信息系统的边界和安全保护等级; 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信息系统确定为某个安全保护等级的方法和理由; 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安全技术专家对信息系统定级结果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和审定 d) 信息系统的定级结果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8.2.4.2安全方案设计(G4)

a)应根据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选择基本安全措施,并依据风险分析结果补充和调整安全措施; b) 应根据信息系统的等级划分情况,统一确定安全保障体系的总体安全策略、安全技术框架、安全 管理策略、总体建设规划和详细设计方案,并形成配套文件; 应指定和授权专门的部门对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制定近期和远期安全建设工作 计划,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和责任部门等; d) 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安全技术专家对总体安全策略、安全技术框架、安全管理策略、总体建设 规划、详细设计方案等文件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和审定,并经过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 e) 应根据等级测评、安全评估结果定期调整和修订总体安全策略、安全技术框架、安全管理策略 总体建设规划、详细设计方案等文件。

8.2.4.3产品采购和使用(G4)

信息系统安全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根据信息系统安全需求选择使用相应 等级的产品; 密码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密码主管部门的要求,如系统中使用的密码产品应具有国家 密码主管部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

C)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采购; d) 应预先对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进行选型测试,确定产品的候选范围,并定期审定和更新候选产品 名单; e) 应委托专业测评单位对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进行专项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选用产品。 B.2.4.4自行软件开发(G4) a 开发环境应与实际运行环境物理分开,开发人员应与测试人员分离; b 应制定软件开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开发过程的控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明确应经过授权、审 批的开发活动; C) 应确保提供软件设计的相关文档和使用指南,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d) 应在软件开发的需求、设计、编码和测试等各个环节,引人安全的开发方法以提高软件安全性 减少软件的安全缺陷和漏洞; e 应制定代码编写安全规范,要求开发人员按照规范编写代码; 应对程序资源库的修改、更新、发布进行授权和批准; ) 开发人员应为专职人员,开发人员的开发活动应受到有效的安全监控。 3.2.4.5外包软件开发(G4) a 应根据开发需求检测软件质量,检测范围应包括代码质量、软件功能和性能等: b 应在软件安装之前检测软件包中可能存在的恶意代码,应保存恶意代码检测报告: C 应确保软件开发单位提供软件设计的相关文档和使用指南; 应要求开发单位提供软件源代码,并审查软件中可能存在的后门木马和隐蔽信道;若开发单位 未能提供软件源代码,则应要求开发单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软件源代码审查报告。 3.2.4.6工程实施(G4)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管理; 应制订详细的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实施方案应明确工程时间限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并要求工程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实施方案; c) 应制定工程实施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实施过程的控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 d) 应通过第三方工程监理监控项目的实施过程。 B.2.4.7测试验收(G4) a 在测试验收前应根据设计方案或合同要求等制定测试验收方案,测试验收方案应明确规定参与 测试的部门、人员、测试验收内容、现场操作过程等内容,在测试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测试验 收结果,并形成测试验收报告; b) 应委托第三方测试机构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并出具安全性测试报告。报告应具有第三方测 试机构的签字和盖章,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人员、测试对象、测试 方法、测试过程、测试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整改建议和测试结论; C 应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系统测试验收报告进行审定,并签字确认; d) 应对系统测试验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进行书面规定; e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负责系统测试验收的管理,并按照管理规定完成系统测试验收 工作。

d) 应预先对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进行选型测试,确定产品的候选范围,并定期审定和更新候选产品 名单; e 应委托专业测评单位对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进行专项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选用产品。 8.2.4.4 自行软件开发(G4) a 开发环境应与实际运行环境物理分开,开发人员应与测试人员分离; b 应制定软件开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开发过程的控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明确应经过授权、审 批的开发活动; C) 应确保提供软件设计的相关文档和使用指南,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d) 应在软件开发的需求、设计、编码和测试等各个环节,引人安全的开发方法以提高软件安全性 减少软件的安全缺陷和漏洞; 应制定代码编写安全规范,要求开发人员按照规范编写代码; 应对程序资源库的修改、更新、发布进行授权和批准; 多 开发人员应为专职人员,开发人员的开发活动应受到有效的安全监控

8.2.4.4自行软件开发(G4

8.2.4.5外包软件开发(G4)

8.2.4.6工程实施(G4)

8.2.4.7 测试验收(G4)

8.2.4.8 系统交付(G4)

a)应制定详细的系统交付清单,并根据交付清单对所交接的设备、软件和文档等进行清点; b 应对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C 应确保提供系统建设过程中的文档和指导用户进行系统运行维护的文档; 1 应对系统交付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进行书面规定;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负责系统交付管理,并按照管理规定完成系统交付工作

8.2.4.9系统备案(G4)

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管理系统定级的相关材料; b) 应将系统等级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保存相关备案记录; c)应将系统等级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备案,并保存相关备案记录。

8.2.4.10等级测评(G4)

a)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应至少每半年对系统进行一次等级测评,发现不符合相应等级保护标准要 求的及时整改; b 应在系统发生变更时及时对系统进行等级测评,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安全改造,不符合 相应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C 应选择具有国家相关技术资质和安全资质的测评单位进行等级测评: d)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等级测评管理 2.4.11安全服务商选择(G4) a 安全服务商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b 应与选定的安全服务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约定相关责任、保密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 C 选定的安全服务商应提供技术培训和服务承诺,必要的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培训、服务承诺、服务期限等; d 在与安全服务商签订有效的服务合同之前,应评估安全服务商的引人风险,确保风险在可接受 范围内。

8.2.4.11安全服务商选择(G4)

8.2.5系统运维管理

8.2.5.1环境管理(G4)

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对机房供配电、空调、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 管理; b) 应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机房安全,配备机房安全管理人员,对设备与人员进出机房、服务器的开 关等工作进行管理: 应建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对有关人员进出机房,物品带进、带出机房和机房环境安全等作出 规定; d) 应加强对办公环境的保密性管理,包括工作人员调离办公室应立即交还办公室钥匙、不在办公 区接待来访人员、工作人员离开座位应确保终端计算机退出登录状态和桌面上不放含有敏感信 息的纸质文件等; e) 应对机房和办公环境实行统一安全管理,对出入人员进行相应级别的授权,实时监视和记录进 人重要安全区域的活动。

8.2.5.2资产管理(G4)

a)应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或人员,规范资产使用和管理行为,明 确资产使用、传输、存储、维护以及职责划分等内容; b) 应编制并保存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资产清单,包括资产的重要程度、价值和类别、责任部门和所处 位置等; C) 应根据资产的重要程度对资产进行标识管理,根据资产的价值选择相应的管理措施。 8.2.5.3介质管理(G4) 应建立介质安全管理制度,对介质的存放环境、使用、维护和销毁等作出规定; b) 介质应存放在安全环境中,专人负责保护和管理各类介质; 应对介质在物理传输过程中的人员选择、打包、交付等情况进行管控,对介质归档和查询等过程 进行记录,每季度应根据清单对介质的现状进行检查;

8.2.5.3介质管理(G4)

a 应建立介质安全管理制度,对介质的存放环境、使用、维护和销毁等作出规定; 介质应存放在安全环境中,专人负责保护和管理各类介质: C) 应对介质在物理传输过程中的人员选择、打包、交付等情况进行管控,对介质归档和查询等过程 进行记录,每季度应根据清单对介质的现状进行检查:

应对存储介质的使用、送出维修以及销毁等进行产严格管理。重要数据的存储介质带出工作环境 应对内容进行加密并进行监控,对于需要送出维修或销毁的介质应采用多次读写方式覆盖、清 除敏感或秘密数据,销毁无法执行删除操作的受损介质,保密性要求较高的信息存储介质应获 得批准并在双人监控下才能销毁,销毁记录应妥善保存; e 应根据数据备份的需要对某些介质实行异地存储,存储地的环境要求和管理方法应与本地 相同; 应对重要介质中的数据和软件采取加密存储,并根据所承载数据和软件的重要程度对介质进行 分类和标识管理,如粘贴纸质标签等

8.2.5.4设备管理(G4)

a) 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信息系统相关的各种设备、线路等进行维护管理; 应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信息系统各种软硬件设备的选型、采购、发放和领用等作出规定; C 应对服务器、计算机终端、业务移动终端、网络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按照操作 规程实现设备的启动、停止、加电、断电等操作; 信息处理设备应经过审批后才能带离机房或办公地点; e 应建立机房配套设备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人员的责任、涉外维修和服务的审批、维修过程 的监督等,并保存设备的涉外维修和服务过程的申请和审批记录。 2.5.5监控管理和安全管理中心(G4) a 应建立安全管理中心,对设备状态、恶意代码、补丁升级、安全审计等安全相关事项进行集中 管理; b) 应对通信线路、主机、网络设备和应用软件的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监测,发现异 常时报警,形成记录并妥善保存; C 应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监测和报警记录进行分析、评审,发现可疑行为,形成分析报告,并采取 必要的应对措施; d) 应部署运维审计设备,实现集中账户管理、集中认证、集中授权、集中访问控制、集中安全审计 功能。 2.5.6网络安全管理(G4) a 应指定人员对网络安全进行管理,负责运行日志和网络监控记录的日常维护,以及报警信息的 分析处理工作; b) 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网络安全配置、日志保存时间、安全策略、升级与打补丁、口令更新 周期等作出规定; c) 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软件升级版本对网络设备进行更新,并在更新前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d 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及时对发现的安全漏洞进行修补。在实施漏洞扫描或漏洞修 补前,应对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做好充分准备,如选择恰当时间、制定数据备份和回退方案 在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后应进行验证测试,以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行; e) 应实现网络设备的最小服务配置,并对配置文件进行定期离线备份; 所有与外部系统的连接均应得到授权和批准; g 应禁止便携式和移动式设备接人网络;

a 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信息系统相关的客种设备、线路等进行维护管理; b 应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信息系统各种软硬件设备的选型、采购、发放和领用等作出规定; 应对服务器、计算机终端、业务移动终端、网络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按照操作 规程实现设备的启动、停止、加电、断电等操作; d 信息处理设备应经过审批后才能带离机房或办公地点; 应建立机房配套设备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人员的责任、涉外维修和服务的审批、维修过程 的监督等,并保存设备的涉外维修和服务过程的申请和审批记录。

8.2.5.6网络安全管理(G4

查违反规定拨号上网或其他违反网络安全策略的行为,并保存检查记录; 制网络管理用户的授权,授权应有两人在场并经双方认可后方可操作,操作过 改的日杰记录

8.2.5.7系统安全管理(G4)

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安全策略、安全配置、日志管理和日常操作流程等 根据业务需求和系统安全分析,确定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分配信息系统、文件及

权限; c) 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及时对发现的安全漏洞进行修补。在实施漏洞扫描或漏洞修补前,应对 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做好充分准备,如选择恰当时间、制订好数据备份和回退方案。在漏洞扫 描或漏洞修补后应进行验证测试,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d) 应安装最新的系统补丁程序。应首先在测试环境中测试通过系统补丁程序,并对重要文件进行 备份后,方可实施系统补丁程序的安装: e 应依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维护,详细记录操作日志,包括重要的日常操作、参数的设置和修改 等内容,严禁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f) 应定期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8) 应指定专人对系统进行安全管理,划分系统管理员角色,明确各个角色的权限、责任和风险,权 限设定应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h 应对系统资源的使用进行预测,以确保充足的处理速度和存储容量。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处理 器、存储设备和输入设备等系统资源的使用情况。

8.2.5.8恶意代码防范管理(G4)

a)应提高所有用户的防病毒意识,及时告知防病毒软件版本。在读取移动存储设备上的数据以及 网络上接收文件或邮件之前,先进行病毒检查,在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网络系统之前也 应进行病毒检查; b) 应制定病毒防范管理制度,对防恶意代码软件的授权使用、恶意代码库升级等作出明确规定; C 应指定专人对网络和主机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及时对截获的危险病毒或恶意代 码进行处理: d 应至少每月检查信息系统内各种产品的恶意代码库的升级情况并进行记录,及时对主机防病毒 产品、防病毒网关和邮件防病毒网关上截获的危险病毒或恶意代码进行分析处理,并进行书面 报告。

8.2.5.9密码管理(G4)

应建立密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密码产品和技术选型、采购、授权使用、日常维护、废弃等全生命周期 管理内容:应采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的密码技术和已获得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的密码产品

8.2.5.10变更管理(G4)

8.2.5.11备份与恢复管理(G4)

a)应明确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 b) 应建立备份与恢复安全管理制度,对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备份频率、存储介质和保存期等作出 规定; C 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数据对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策 略应指明备份数据的放置场所、文件命名规则、介质替换频率和数据离站运输的方法; d) 应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过程控制程序JTG/T 3821-2018 公路工程估算指标,记录备份过程。对需要加密或进行数据隐藏处理的备份 数据,在进行备份和加密操作时,应要求两名工作人员在场。所有文件和记录应要善保存;

应至少每年一次执行恢复程序,检查和测试备份介质的有效性,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份 恢复; 应根据信息系统的备份要求,制订相应的灾难恢复计划,并对其进行测试以确保各个恢复规程 的正确性和计划整体的有效性。测试内容包括运行系统恢复、备用系统性能测试、通信连接、人 员协调等,根据测试结果对不适用的规定进行修改或更新

8.2.5.13应急预案管理(G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基本要求的选择和使用

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对业务信息的安全性要求和系统服务的连 安全保护等级由业务信息安全等级和系统服务保证等级较高者决定。因此,对 安全要求可以有多种组合

T/CECS10116-2021 湿气固化型缓粘结预应力筋用粘合剂.pdfA.1信息系统可能形成的定级结果组合

级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安全要求按照业务信息安全等级和系统服务保证等级 对S1A1G1P1、S2A2G2P2、S3A3GP33和S4A4G4P4的情况给出。

对于确定了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选择和使用基本安全要求时,可以按照以下过程进行: a)明确信息系统应该具有的安全保护能力,根据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选择基本安全要求,包 括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根据本标准,一级系统选择第一级基本安全要求,二级系统选择第 级基本安全要求,三级系统选择第三级基本安全要求,四级系统选择第四级基本安全要求,以此 作为出发点; b 根据信息系统的定级结果对基本安全要求进行调整。根据系统服务安全等级选择相应等级的 系统服务保证类(A类)基本要求;根据业务信息安全等级选择相应等级的业务信息安全类(S 类)基本要求; C 针对信息系统的不同特点,分析可能在某些方面存在的特殊安全保护能力要求,由此选择较高 级别的基本安全要求或补充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中提出的基本安全要求无法实现的或另有更加有效的安全措施可以替代的,可以对基本 安全要求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保证不降低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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