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91-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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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91-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

4.4.5.1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

灰渣、脱硫副产物等固体废物源强优先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其次采用类比法、产污系 数法核算:废脱硝催化剂采用类比法核算。

DBJ/T15-165-2019 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规划建设技术规范4.4.5.2现有工程污染源

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物产生或排放量为所有污染源产生或排放量之和,其中废气 污染源强的核算应包括正常和非正常两种情况的产生或排放量,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排放量为 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量之和。采用式(1)计算

污染物源强核算结果格式参见附录A

D =Z(D;+ D:)

5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

5.1.1燃煤、燃生物质

a)颗粒物(烟尘)排放量按式(2)计算

式中:EA一核算时段内颗粒物(烟尘)排放量,t; 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收到基灰分的质量分数,%; dm一锅炉烟气带出的飞灰份额,%; n—综合除尘效率,%; Ch一一飞灰中的可燃物含量,%。 当流化床锅炉添加石灰石等脱硫剂时,入炉物料的灰分Aar可用折算灰分表示,将式(3) 折算灰分A代入式(2)

100 0.8ns Azs = Aar+3.125Sar × mx 0.44) + Kcaco 100

Es02=2R× ×K 100 100 100

式中:EsO:一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排放量,t; R一一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Sar一一收到基硫的质量分数,%; ns脱硫效率,%; K一一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 c)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锅炉生产商提供的氮氧化物控制保证浓度值或类比同类锅炉氮 氧化物浓度值按式(5)计算

式中:ENO 核算时段内氮氧化物排放量, PNOx 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mg/m3 Q——核算时段内标态干烟气排放量,m3; NOx——脱硝效率,%。 d)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按式(6)计算

式中:EHg一核算时段内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以汞计),t; R一一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收到基汞的含量,ug/g; mHgar 7H 汞的协同脱除效率,%。

5.1.2燃油、燃气锅炉

燃油、燃气锅炉颗粒物排放量按照5.2、5.4核算。 燃油、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参照式(5)计算。 燃油锅炉二氧化硫排放量参照式(4)计算,燃气锅炉二氧化硫排放量按照式(7)计算

式中:Eso, 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排放量,t; 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万m3; St一 燃料总硫的质量浓度,mg/m3; n一脱硫效率,%; K一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

5.1.3物料衡算法中相关参数取值参见附录B、

Eso, = 2R× S, ×| 1. n. ×K×10 100

污染物排放情况可类比符合条件的现有工程有效实测数据进行核算。同时满足以下3 条适用原则,方可适用类比法: a)燃料、辅料、副产物类型相同(原则上成分差异不超过20%); b)锅炉类型和规模等级相同(原则上规模差异不超过30%); C)污染控制措施相似,且污染物设计脱除效率不低于类比对象脱除效率

实测法是通过实际废气排放量及其所对应污染物排放浓度核算污染物排放量,适用于具 有有效自动监测或手工监测数据的现有工程污染源。

5.3.2采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核算

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核算源强时,应采用核算时段内所有的小时平均数据进行计算。自动 监测的污染物采样、监测及数据质量应符合GB13271、HJ75、HJ76、HJ/T373、HJ/T397/ HJ630、HJ820及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的规定 废气污染物源强按式(8)计算。

式中:E一一核算时段内某污染物排放量,t; —核算时段内运行小时数,h; pk——第k小时标态干烟气污染物的小时排放质量浓度,mg/m; Ok—第k小时标态干烟气排放量,m²/h。

5.3.3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

E=Z(p ×Q)×10

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源强时,应采用核算时段内所有有效的手工监测数据进行 计算。排污单位手工监测的采样、监测及数据质量应符合GB13271、GB/T16157、HJ/T373、 HJ/T397、HJ630、HJ820及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除执法监测外,其他所有手工监测 时段的生产负荷应不低于本次监测与上一次监测周期内的平均生产负荷,并给出生产负荷的 对比结果。 废气污染物源强按式(9)进行计算,

式中:E—核算时段内某污染物排放量,t; Qk—第k次监测标态干烟气排放量,m3/h; n—核算时段内有效监测数据数量,量纲一的量; 核算时段内运行小时数,h。

污染物源强按式(10)计算。

式中:E,一核算时段内第j种污染物排放量,t; R一一核算时段内燃料耗量,t或万m3; B一一产污系数,kg/t或kg/万m,参见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普查数据(以最 新版本为准)和HJ953。采用罕见、特殊原料或工艺的,或手册中未涉及的,可类比国外 同类工艺对应的产排污系数文件或咨询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选取近似产品、原料、炉型的产污 系数代替:

n污染物的脱除效率,%

6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可类比符合条件的现有工程废水污染物有效实测数据进行核算,类 比法适用原则见5.2,相关参数也可采用符合规范的设计资料。

实测法是通过实际废水排放量及其所对应污染物排放浓度核算污染物排放量,适用于具 有有效自动监测或手工监测数据的现不 程架源

6.2.2采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核算

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时,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及数据需符合HJ/门 353、HJ/T354、HJ/T355、HJ/T356、HJ/T373、HJ630及排污许可证等要求。 废水污染物源强按式(11)计算

式中:E一 一核算时段内废水某污染物排放量,t; Pk——第k日监测废水中某种污染物日均排放质量浓度,mg/L; 核算时段内废水污染物排放时间,d。

6.2.3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

采用执法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手工监测数据进行核算时,监测频次、监测期间生 产工况、数据有效性等需符合HJ/T91、HJ/T92、HJ/T373、HJ630、HJ820及排污许可证 等要求。除执法监测外,其他所有手工监测时段的生产负荷应不低于本次监测与上一次监测 周期内的平均生产负荷,并给出生产负荷的对比结果。 废水污染物源强按式(12)计算。

式中:E一 核算时段内废水某污染物排放量,t; Pk 第k次监测废水中某种污染物日均排放质量浓度,mg/L; Q 核算时段内第k次监测的日废水排放量,m3/d; 核算时段内有效日监测数据数量,量纲一的量: t 核算时段内废水污染物排放时间,d。

E(pk×Qk) ×t×10

根据类似设备(即类比对象)的噪声源强估算锅炉相关设备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源强。 类比对象的优先顺序为噪声源设备技术协议中确定的源强参数、同型号设备、同类设备。设 备型号未确定时,应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水平按保守原则确定噪声源强或参考附录D确定噪 声源强。

8固体废物源强核算方法

燃生物质锅炉灰渣产生量可根据灰渣平衡按式

式中:E一 核算时段内脱硫副产物产生量,t; 脱硫副产物摩尔质量; Es一一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脱除量,t 64一一二氧化硫摩尔质量; Cs一一脱硫副产物含水率,%,副产物为石膏时含水率一般≤10%; Cg——脱硫副产物纯度,%,副产物为石膏时纯度一般≥90%。 Es可采用式(15)计算。

Me × Es C. 64 × Cg 100 100

Es=2×K×Rxl 94/×s×Sar 1 100) 100100

式中:K 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 R一 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 Sa——收到基硫的质量分数,%。 8.1.3采用干法/半干法烟气脱硫工艺时,脱硫副产物产生情况可由脱硫工艺供应商提供。 8.1.4物料衡算法中相关参数取值参见附录B。

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登记制度,统计各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 忙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其中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应建立与生产记录相衔接的专门台账, 据此核算各固体废物源强。

9.1源强核算过程中,工作程序、源强识别、核算方法及参数选取应符合要求。 9.2如存在其他有效的源强核算方法,也可以用于核算污染源源强,但须提供源强核算过 程及参数取值,给出核算方法的适用性分析及不能采用本标准推荐方法的理由。 9.3对于没有实际运行经验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等,可参考工程化实验数据确定污 染源源强。

(资料性附录) 锅炉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

表A.1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A.2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A.3噪声污染源源强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A.4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B.1锅炉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参数优先采用实测资料取值,其次采用锅炉生产商热平衡计 算、控制性能保证值等资料取值;锅炉启动、停炉等阶段燃烧不稳定,氮氧化物浓度类比同 类、同等技术水平锅炉实测值。对于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参数应取核算时段内的有效监 测数据,并为基于使用量的加权平均值

B.2没有实测或相关资料时: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可参考表B.1;烟气带出的飞灰 分额可参考表B.2;燃料中硫分在燃烧后生成二氧化硫的份额可参考表B.3;飞灰、炉渣中 可燃物含量(含碳量)可在GB/T15317、GB/T17954限值范围内选取,可燃物含量的取值 大小排序为褐煤、烟煤<煤研石<贫煤无烟煤;流化床锅炉添加石灰石等脱硫剂的Ca/S摩 尔比通常为1.5~2.5,炉内脱硫效率低、燃料硫分低时Ca/S摩尔比取低值。

表B.2锅炉烟气带出飞灰份额的一般取值

表B.3燃料中硫转化率的一般取值

B.3没有实测或相关资料时:锅炉炉 NOx浓度可参考表B.4;锅炉烟气脱硝、除尘 脱硫常规技术的一般性能可参考表B.5、表B.6、表B.7:烟气SCR脱硝、除尘和湿法脱硫

脱硫常规技术的一般性能可参考表B.5、表B.6、表B.7:烟气SCR脱硝、除尘

等污染防治设施对汞及其化合物具有协同脱除效果,脱除效率约70%。国家或地方发布锅 护烟气污染物防治技术规范性文件或手册后,从其规定

表B.4锅炉炉膛出口NO.浓度范围

表B.5烟气脱硝常规技术的一般性能

表B.6烟气除尘常规技术的一般性能

表B.7烟气脱硫常规技术的一般性能

C.1有实测数据时,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排放量应采用实测值。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排放 量用式(C.1) 计算

式中: Vo 理论空气量,m/m; p(CO) 一氧化碳体积分数,%; (0(H2) 氢体积分数,%; (H2S) 硫化氢体积分数,%; p(CmH,) 烃类体积分数,%,m为碳原子数,n为氢原子数; (2(O.) 氧体积分数,%。

C.3锅炉中实际燃烧过程是在过量空气系数α>1的条件下进行的,1kg固体或液体燃料 产生的烟气排放量可用式(C.4)计算

VR02 = Vco2 + Vso2 = 1.866x Car+0.375Sa 100

式中: VRo2——烟气中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容积之和,m3/m3; (CO2)—二氧化碳体积分数,%; p(CO)—一氧化碳体积分数,%; (H2S) 硫化氢体积分数,%; g(CmHs)—烃类体积分数,%GB/T 42140-2022 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操作系统性能测试指标和度量方法,m为碳原子数,n为氢原子数; VN 烟气中氮气量,m/m3:

100 VH20 = 0.01 (H2S)+ (H2)+Z(CmH)+ 0.124d + 0.0161Vo

VH20 = 0.01 (H2S)+ p(H2)+Zg(CmH.)+ 0.124d /+0.0161V

湿烟气排放量,m3/kg或m3/m3 过量空气系数。

C.6流化床锅炉添加石灰石等脱硫剂时,脱硫剂中CaCO3会分解产生CO2,当Ca/S摩尔 比1.5~2.5时增加的烟气量占比一般<0.3%,计算时可忽略。 石灰石缎烧分解吸热和脱硫反应放热之和比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一般要小2个数量 级以上,计算时可忽略。

C.7锅炉燃烧过程较复杂,可采用锅炉生产商热平衡计算资料中基于热力平衡参数给出的 烟气量。

锅炉相关设备噪声源声压级及常见降噪措施见表D.1。

GB/T51351-2019 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条文说明锅炉相关设备噪声源强参考值

锅炉相关设备噪声源声压级及常见降噪措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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