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21-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

HJ 1121-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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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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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121-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

式中:M一 一第i个排放口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R 一第i个排放口对应工业炉窑前三年实际产量最大值(若不足一年或前三年实 际产量最大值超过设计产能,则以设计产能为准),t; 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灰窑烟窗按照表16选取绩效值(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见式(16)与式(17), M.=RxGx10 (16)

表15简化管理工业炉窑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项目及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表

b)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计算方法 特殊时段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或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等文件,根据停产、减产、减排等要求,确定特殊时段短期许可排放量要求。国家和地方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短期许可排放量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在排 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家或排污单位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发布新的特殊时段要求的,排污单位 应当按照新的停产、减产、减排等要求进行排放。 特殊时段日(月)许可排放量根据排污单位前一年实际排放量折算的日(月)均值、特 殊时段产量或排放量削减比例核算,核算方法见式(18)

式中:E旨(月》许可 特殊时段日(月)许可排放量GBT18345.2燃气轮机烟气排放,t; E前一年日(月)实际排放量一 排污单位前一年实际排放量折算的日(月》均值 α一—特殊时段日(月)产量或排放量削减比例。

5.3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5. 3. 1 一般原则

本标准所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及运行管理要求可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许可证 申请材料审核的参考,待工业炉窑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5.3.2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5.3.3运行管理要求

5. 3. 3. 1 废气

a)有组织排放X 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范进行设计;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产生 废气的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由于事故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污染防治设施停止运行时,应立 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污染防治设施应在满足设计工况的条件下运行,并根据工艺 要求,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可靠运行 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中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各种工业炉窑烟窗(或排气筒)最低充许高度为15m;1997年1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 建的排放颗粒物和有害污染物的工业炉窑,其烟窗(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还应按批准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确定;当烟肉(或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窗(或 排气筒)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各种工业炉窑烟窗(或排气筒)达不到上述任何 项规定时,其颗粒物或有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GB9078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 1997年1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炉窑烟窗(或排气筒)应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 采样监测平台。

b)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的运行管理按照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方案》执行。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 章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 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密闭、封闭措施的界定可参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执 行。 1)物料储存。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 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 2)物料输送。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采用密闭皮带、封 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湘、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物料采用密闭、 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3)工艺过程。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 4)其他。对于采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炉窑排污单位,还应按照《王业炉窑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方案》要求,加大煤气发生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废气 应收集处理,鼓励送至煤气发生炉鼓风机入口进行再利用:酚水应送至煤气发生炉处置,或 回收酚、氨后深度处理,或送至水煤浆炉进行焚烧等。禁止含酚废水直接作为煤气水封水、 冲渣水。 5.3.3.2土壤 a)应当按HJ942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泄漏造成土壤和 地下水污染。 b)列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 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2)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3)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5.3.3.3固体废物

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贮存;对于不明确是否具有 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GB5085进行鉴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管 理应满足GB18599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 物类别并进行归类管理,其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应满足GB18597的相关要求。固体 废物贮存场所或设施应满足相应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5.4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5. 4. 1 一般原则

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 理信息平台填报。自行监测方案和自行监测要求按HJ819制定。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及其他相 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实施后,自行监测管理要求从其规定。有核发权的地方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增加工业炉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自行监测污染源和污染物项目应包括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和其他 不境管理要求中涉及的废气污染源和污染物。工业炉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应包括有组织 非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等污染源,以及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及其化合物、 沿、汞、铍及其化合物等废气污染物。

废气排放口点位设置应符合GB/T16157、HJ75、HJ/T397等要求。废气监测平台、监 测断面和监测孔的设置应满足HJ75、HJ/T397等要求。 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的监测点位应符合GB9078,(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监测点位应符 合HJ/T55等标准和规范。

5.4.4监测技术手段

自行监测的技术手段包括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指标,应采用自动监测技术;对于监 测频次高、自动监测技术成熟的监测指标,应优先选用自动监测技术,自动监测应满足《污 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其他监测指标,可选用手工监测技术。

测频次高、自动监测技术成熟的监测指标,应优先选用自动监测技术,自动监测应满足《污 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其他监测指标,可选用手工监测技术。 X 5.4.5监测频次 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应按照HJ75开展自动监测数据的校验比对。按照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应按要求 将手工监测数据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采用手工监测的,监测频次不能低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等明确规定的监测频次;废气排向特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应适 当增加监测频次;排放状况波动大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历史稳定达标状况较差的需增 加监测频次。 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废气最低监测频次见表17、表18和表19。对于按照本标准识别的其他 亏染物种类,其监测频次按照HJ819执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需求, 规定更严格的监测频次要求

表17简化管理工业炉窑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生产单最低监测频次监测指标一般排放口元重点地区"一般地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次/年1次/年热工单烟气黑度、氟及其化合物、铅、元汞、铍及其化合物、沥青油烟1次/年1次/年等“重点地区是指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一般地区是指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对于无氮氧化物许可排放浓度的,其最低监测频次按照1次/月执行表18简化管理工业炉窑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生产设施设置方式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重点地区"之贤般地区有车间厂房颗粒物1次/半年1次/年工业炉窑露天(或有顶无围墙)颗粒物1次/半年1次/年"重点地区是指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b二般地区是指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表19简化管理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重点地区一般地区6厂界颗粒物1次/半年1次/年“重点地区是指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一般地区是指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5.4.6采样和测定方法5.4.6.1自动监测废气自动监测参照HJ75、HJ76执行。5.4.6.2手工采样有组织废气手工采样方法参照GB/T16157、HJ/T373、HJ/T397执行。无组织废气手工采样方法参照GB9078、HJ/T55执行。5.4.6.3测定方法废气污染物测定方法参考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执行。5.4.7数据记录要求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HJ819执行。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48

5.4.8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按照HJ819、HJ/T373要求,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应当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及开展状况,梳 理全过程监测质控要求,建立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

5.4.9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业炉窑排污单位应按照HJ819要求进行自行监测

5.5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5. 5. 1 一般原则

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按本标准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 平台填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有核发权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增加和加严记录要求。排污单位也可自行增加和加严记录要求。人 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 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 生、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包括工业炉窑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 记录信息等,形式电子台账或纸质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5.5.2记录内容和频次

a)工业炉窑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按月或批次记录主要产品产量,按采购批次记录原辅料用量、硫元素占比等,按采 购批次记录燃料用量、热值、品质等。 b)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按批次记录除尘灰/泥脱硫副产物、脱硝副产物等产生量,按批次记录袋式除尘 系统滤料更换量和时间,按批次记录脱硫剂、脱硝剂添加量和时间。 c)监测记录信息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 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污染因子、监测浓度、监测浓度(折标)、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 等信息。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记录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采样 言息,并记录污染因子、监测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等信息。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见附录C

5.6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简化管理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应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年度执行报告应于次年一月底前提交至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对于持证时间不足三个月 的,当年可不上报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纳入下一年年度执行报告。

5.6.2执行报告编制内

年度执行报告编制内容应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 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结论、附图附件要求等7 部分,各部分详细内容参见附录E。

5.7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5. 7. 1 一般原则

工业炉窑排污单位的废气污染物在核算时段内的实际排放量等于各排放口(有许可排方 量要求的排放口)实际排放量之和,不包括无组织排放。核算时段根据管理需求,可以是年 度或特殊时段等。 O 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包括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产排污 系数法等。 O 废气污染物在核算时段内正常情况下的实际排放量首先采用实测法核算,可采用自动监 测数据或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实际排放量。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物项目,若同一时段的 手工监测数据与自动监测数据不一致,手工监测数据符合法定的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以 手工监测数据为准。未按照相关规范文件等要求进行手工监测(无有效监测数据)的排放口 或污染物,有有效治理设施的按排污系数法核算,无有效治理设施的按产污系数法核算。相 关产排污系数参考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的相关内容。 工业炉窑排污单位的废气污染物在核算时段内开停炉(窑)等非正常情况下的实际排放 量首先采用实测法核算,无法采用实测法核算的,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二氧化硫排放量、产 污系数法核算其他污染物排放量,且均按直接排放进行核算,

a)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核算 废气自动监测实测法应采用符合监测规范的有效自动监测数据污染物的小时平均排放 浓度、小时烟气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见式(19)与式(20)

式中:M一核算时段内第j个排放口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t; n一一核算时段内的污染物排放时间,h; E一一核算时段内排放口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t。 对于因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以及其他情况导致数据缺失的按照HJ75进行补遗。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在线监测数据缺失时段超过25%的,自动监测数据不能作为核算 实际排放量的依据,实际排放量按照“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或污染物种类而未采用” 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其他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缺失情形可参照核算,生态环境部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对于出现在线数据缺失或数据异常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若排污单位能提供材料充分证明 不是其责任的,可按照排污单位提供的手工监测数据等核算实际排放量,或者按照上一个半 年申报期间的稳定运行期间自动监测数据的小时浓度均值和半年平均烟气量,核算数据缺失 时段的实际排放量。 b)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 废气手工监测实测法应采用每次手工监测时段内污染物的小时平均排放浓度、小时烟气 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见式(21)与式(22)。排污单位应将手工 监测时段内生产负荷与核算时段内的平均生产负荷进行对比,并给出对比结果。监测时段内 有多组监测数据时,应加权平均

=1 W E=Z(M,) i=

式中:M,一核算时段内第j个排放口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t; c一第j个排放口在第i个监测时段的污染物实测小时排放浓度(标态),mg/m; T一第i个监测时段内排放口累计运行时间,h; E一核算时段内排放口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t。 手工监测数据包括核算时间内所有现场监测数据和排污单位自行或委托其他具备相店 资质的检(监)测机构的有效手工监测数据,若同一时段既有现场监测数据又有手工监测类 据,优先使用现场监测数据。排污单位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实际排放量时,排污单位自 或委托监测的手工监测频次、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数据有效性等须符合相关规范文件等要求 c)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 自动监测设备不符合规定的,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二氧化硫排放量,根据原辅燃料消 量、含硫率,按直排进行核算,核算方法见式(23)

式中:E一一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排放量,t; Sml一一核算时段内第i种原辅料及燃料含硫率,%; P.一一核算时段内第i种产品产量,t; Spi一一核算时段内第i种产品含硫率,%; Sdi一一核算时段内第i种废物含硫率,%。 d)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 自动监测设备不符合规定的,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颗粒物等其他污染物实际排放量 根据单位产品污染物的产生量,按直排进行核算, 核算方法见式(24)

式中:E一核算时段内污染物的排放量,t; M——核算时段内某工序或生产设施产品产量,t: β—产排污系数,kg/t。

5. 8. 1 一般原则

合规是指工业炉窑排污单位许可事项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包括排污单位排污口位置和 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限值、环境管理要求等符合排污许可证 规定,其中,排放限值合规是指工业炉窑排污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许可排 放限值要求;环境管理要求合规是指工业炉窑排污单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 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 工业炉窑排污单位可通过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按时上报执行报告和开展自行监测、信息 公开,自证其依证排污,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依据排污单位环境管理 台账、执行报告、自行监测记录中的内容,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是否满足许可排 放限值要求,也可通过现场监测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

5.8.2排放限值合规判定

5.8.2.1废气排放浓度合规判定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有效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得到的有效小时浓度均值与许可排放 浓度限值进行对比,超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即视为不合规。自动监测小时均值是指“整 点1小时内不少于45分钟的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按照自行监测方案、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手工监测数据计算得到的有效小时浓度均值超 过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即视为不合规。

5.8.2.2排放量合规判定

工业炉窑排污单位污染物的排放量合规是指: a)有许可排放量要求的废气排放口污染物年实际排放量满足年许可排放量要求: b)废气污染物年实际排放量满足年许可排放量要求; c)对于特殊时段有许可排放量要求的,特殊时段实际排放量之和满足特殊时段许可排 放量要求: 对于工业炉窑排污单位非金属焙()烧炉窑(耐火材料窑、石灰窑)等设施启停、设 备故障、检维修等情况,应通过加强正常运营时污染物排放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方式, 确保全厂污染物实际年排放量(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满足许可排放量要求

a)有许可排放量要求的废气排放口污染物年实际排放量满足年许可排放量要求: b)废气污染物年实际排放量满足年许可排放量要求; c)对于特殊时段有许可排放量要求的,特殊时段实际排放量之和满足特殊时段许可排 放量要求: 对于工业炉窑排污单位非金属焙(熳)烧炉窑(耐火材料窑、石灰窑)等设施启停、设 备故障、检维修等情况,应通过加强正常运营时污染物排放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方式, 确保全厂污染物实际年排放量(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满足许可排放量要求。 5.8.3管理要求合规判定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排污许可证中的管理要求,以及工业炉窑相关技术规范,审核环 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排污单位是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 测;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频次、形式等是否满 足排污许可证要求;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要求定期上报,上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信息公开。

5.8.3管理要求合规判定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排污许可证中的管理要求,以及工业炉窑相关技术规范,审核环 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排污单位是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 测;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频次、形式等是否满 足排污许可证要求;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要求定期上报,上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信息公开。

附录A(资料性附录)可行技术参考表A.1废气可行技术参考表主要工艺污染物种类可行技术加热颗粒物燃气或净化后煤制气;袋式除尘;静电除尘二氧化硫燃气或净化后煤制气;干法与半干法脱硫;湿法脱硫颗粒物燃气或净化后煤制气;袋式除尘:静电除尘热处理二氧化硫燃气或净化后煤制气;干法与半干法脱硫:湿法脱硫干燥颗粒物袋式除尘;静电除尘二氧化硫燃气或净化后煤制气;干法与半干法脱硫;湿法脱硫熔炼颗粒物袋式除尘;静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二氧化硫采用低硫原料和燃料;干法、半干法脱硫:湿法脱硫颗粒物袋式除尘;静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熔化二氧化硫采用低硫原料和燃料;干法、半天法脱硫:湿法脱硫焙()烧颗粒物袋式除尘;静电除尘二氧化硫采用低硫燃料;干法、半干法脱硫;湿法脱硫由排污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如提供已有监测数据等),自行证其他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明其具备达标排放能力。注1:对于按照本标准识别的其他污染物种类,由排污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如提供已有监测数据等),自行证明其具备达标排放能力。注2:对于烟气设计氧含量大于18%的加热炉和热处理炉烟,由排污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如提供已有监测数据等),自行证明其具备达标排放能力A.2废水可行技术参考表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可行技术pH值、总砷、总铅、总脱硫废水中和、絮凝、沉淀、过滤、超滤、反渗透汞、总镉“软水制备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中和、絮凝、沉淀、过滤冷却水排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中和、絮凝、沉淀、过滤pH值、悬浮物、》化学需生活污水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生物处理技术(普通活性污泥法、A/O法、接触氧化法、MBR氨氮总磷、动植物油法等)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氟化物、级处理(中和、隔油、氧化、沉淀等)+二级处理(絮凝全厂综合生产废混凝、澄清、气浮、浓缩、过滤等)+深度处理“(蒸发干燥水石油类、硫化物、挥发或蒸发结晶、超滤/纳滤、反渗透等)酚注:对于按照本标准识别的其他废水类别或其他污染物种类,由排污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如提供已有监测数据等),自行证明其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直接排放的生产废水需增加深度处理技术,54

表B.1生产设施正常工况信息表

表B.3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信息表

表B.3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信息表

表B.5防治设施异常情况信息表

表B.6有组织废气(手工/在线监测)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表出口进口三氧颗粒氮氧标态二氧颗粒氮氧排监测日期监标态化硫物化物氧化硫物化物放氧序号(mg/(mg/(mg干测含(mg/(mg/(mg烟气含m²)m)/m²)烟气时量m)m)/m²)编量量监监量间监折标...(监折标值监折标值监测结用折(N折标值(Nm(测测折测%测测3/m)%)标标m/h结结)结果结值值值果果果果果注:进口监测数据按照监测方法、设备条件、企业需求选择性填报,表 B.7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原始结果表序生产设施/监测日二氧化硫颗粒物人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时间号期(mg/m)K(mg/m3)...编号(mg/m²)57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简化管理)

资料性附录D由表D.1~表D.19共19个表组成。 表D.1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汇总表 表D.2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表D.3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情况汇总表 表D.4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汇总表 表D.5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 表D.6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监测数据统计表 表D.7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 表D.8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 表D.9非正常工况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 表D.10非正常工况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 表D.11特殊时段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数据统计 表D.12台账管理情况表 表D.13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报表(季度报告) 表D.14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报表(年度报告) 表D.15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报表(特殊时段) 表D.16废气污染物超标时段小时均值报表N 表D.18信息公开情况报表

表D.1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汇总表

XJJ 117-2021 现浇混凝土夹芯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pdf表D.2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表D.3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情况汇总表

表D.4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汇总表

表D.6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监测数据统计表

表D.12台账管理情况表序号记录内容是否完整说明自动生成口是口是口是X表D.13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报表((季度报告)排放口类型排放口/生产设施/无组织排放编码月份污染物种类实厕排放量(t)许可排放量‘(t)是否合规及不合规原因6备注自动生成自动生成主要排放口自动生成自动生成自动生成季度合计.......自动生成....自动生成其他合计:自动生成季度合计自动生成71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格形式(简化管理排污单位) 资料性附录E由表E.1~表E.2共2个表组成。 表E.1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汇总表 表E.2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

表E.22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序号记录内容名称数量或内容计量单位使用量原料1(自动生成)硫元素占比%主要原料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使用量辅料1(自动生成)硫元素占比%主要辅料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灰分硫份%燃料1(自动生成)挥发分%主要燃料低位热值XXI%排污使用量单位基本生产规模生产单元1(自动生成)X信息正常运行时间h生产单元1(自动非正常运行时间XIh运行时间生成)停产时间..产品1(自动生成)主要产品产量全年生产负荷%防治设施类型污染防治设施开工时间计划投资情况建成投产时间(执行报告周计划总投资期如涉及)报告周期内累计完成投资万元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源名称数量单位污染物脱硫设施运行时间h脱硫设防治设脱硫剂用量污染施运行费用万元施编号防治设施正常污染物脱硝设施运行时间h情况废气脱硝设脱硝剂用量防治设施施编号运行费用万元..除尘设污染物脱硝设施运行时间h防治设施运行费用万元施编号78

续表污染污染防治设施防治污染源名称数量单位设施其他防污染物防正常废气治设施治设施编情况......号废气污染防时段污染故障各排放因子浓度治设施故障原因采取的应对措结束时防治开始时间设施(mg/m3)施编号间设施异常(自行填报)情况.........................有效监测结果有组监测(折标GTCC-045-2018 铁道货车心盘磨耗盘-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小时浓度,织废排放口监测设数据许可排放浓mg/m*)超标气污污染物种度限值数据超标率编号类(小染物施时数量(%)(mg/m)排放值)进口平均出口平均值值WX浓度数量监测自动生数据自动生自动生成成自动生成统计成........无组生产设施污染许可排放浓监测点监测时浓度监测结果(折标,织废/无组织物种度限值是否超标及超气污位/设施间小时浓度,mg/m)标原因排放编号类(mg/m*)染物自动自动生成生成自动生成排放自动生浓度成监测.........数据统计监测结特殊有效监测数许可排放果记录排放口污染物监测据(折标,超标超标时段入种类浓度限值数据小时浓率有组日期编号设施(小时值)(mg/m*)数量数量度,(%)织废气污mg/m*)染物自动生自动自动生成监测自动生成成生成数据统计台账序号记录内容是否完整说明管理自动生成口是口否情况口是口否废气超标污实际排放浓度污染排放口日期时间生产设施编号染物种(折标,编号超标原因说明物超类mg/m°)标时段小时均值79

注1:排污单位应根据行业特征补充细化列表中相关内容。 注2:列表中未能涵盖的信息,排污单位可以文字形式另行说明。 注3:燃料中的含硫量、灰分、挥发分、低位热值原则上指报告时段内全厂各批次收到基燃料的力 权平均值,以入厂数据来衡量;对于液体或气体燃料,可只填报用量、含硫量、低位热值。 注4: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费用主要为脱硫/脱硝剂等物料及水、电等的消耗费用,不包括人工, 绿化、设备折旧和财务费用等 主5:污染物处理效率等为报告期内算数平均值 注6:若采用手工监测,有效监测数据数量为报告周期内的监测次数。若采用自动和手工联合监测 有效监测数据数量为两者有效数据数量的总和 注7:超标率是指超标的监测数据个数占总有效监测数据个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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