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989-2020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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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989-2020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2.2.2锚孔钻凿施工前,应完成以下主要

修筑施工便道和完善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b) 安装或搭设钻机操作施工平台; C 按设计进行测绘锚孔与布点标记: d 一体化锚杆钻机的路基处理与行走路线选择。 9.2.3 锚孔钻凿方法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执行以下工艺技术规定: a 钻进冲洗液对地层稳定有不良影响时,应采用干法成孔钻凿,孔壁易塌地层应采用跟管法钻 进成孔;反之,则可选用泡沫泥浆或其它冲洗液的湿法(式)成孔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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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复杂地层钻孔结构设计应考虑孔内事故处理的技术套管换径措施; 采用泥浆钻进工艺时,应编制冲洗液专项方案JTS 110-6-2013 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并明确以下内容: 1)泥浆材料的类型和配比,选择地层相适应的技术参数; 2) 设置泥浆循环系统和钻渣处理池(槽)装置。 d) 干式钻孔作业的防尘和降尘控制措施主要有: 1)操作工人必须配戴好个体防尘劳动保护用品; 2) 在钻孔口部安装岩粉捕尘装置; 3) 在钻机动力头处安装喷雾(淋)降尘系统; 4) 在钻机操作平台安装洒水降尘系统。 9.2.4 普通锚固钻孔机操作平台应综合考虑钻孔的直径、深度和倾角,地层特点,作业面大小和数量, 钻机类型和性能等因素。选用脚手架操作平台时,应按第4.1.4条的规定执行,并明确以下内容: a) 架体的材料和类型; b) 架体结构参数和构造措施; C 架体搭设使用与拆除要求; d) 施工作业面的尺寸及脚手板材料; e 施工人员上与下的通道和安全护栏; f 在操作架体层间或竖向上下、或作业面水平搬运迁移钻机的路线和方法, 9.2.5 在操作平台架上搬迁普通锚固钻凿机械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a 钻机移动由机长统一指挥,关闭动力电源开关,停止供水或供气,拆除钻机与提升架的连接固 定杆件,清理下一孔位的作业面; b) 加固和检查竖向升降机架结构体系的刚度和稳定情况: 钻机两侧受力均衡、机尾推进速度受控; d) 移(迁)动钻机遇工人休息或下班时,应将钻机放置稳固: e) 选用起重机械吊移钻孔机械设备时,应执行GB6067中的有关规定。 9.2.6 采用一体化锚杆工程钻机施工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a) 钻凿直径和深度能力应与地质和地层条件相适应: b) 钻机就位前,应清除边坡或斜坡的悬浮石; C 工程钻机行走的路基按其性能技术参数进行处理; d) 工程钻机操作施工和迁移时,应有专人负责。 9.2.7 操作钻机应遵守所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以下规定: a) 钻孔设备安装牢固稳定; b) 初钻参数应选择“轻压、慢转”,并实时调整钻进参数; C)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d 特殊地层、孔底扩孔及孔内事故处理按审批的专项方案执行。 9.2.8 干式成孔钻进操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6) 启动冲击锤时,应保持气动循环系统和排渣系统畅通; ) 冲击钻进时,应莲续送风,观察空气压缩机的运转、排气压力、钻具的振动冲击以及进尺变化 等情况; d 停钻前,应将钻具提离孔底适当距离; e 空气压缩机的操作规程应按JGJ33中的规定执行; f) 空气压缩机管路应沿危岩治理工程岩土面顺坡安装,管道固定墩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0m;垂 直布管时,应在管底设固定支承座、在危岩治理工程上部区域设置有操拉绳,动力供气管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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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操作平台架体内穿挂; g)主动钻杆上高压供气管线不应与操作平台架体固定或连接。 9.2.9 湿式成孔作业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泥浆泵、离心水泵和潜水泵等设备的操作,应按JGJ33中的规定执行; 钻进冲洗液输送管路应沿危岩治理工程岩土面顺坡安装,管道固定墩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15.0m;垂直布管时,应在管底设固定支承座,在危岩治理工程上部设置有提拉绳; C) 主动钻杆“水龙头”及高压供水管线不应与操作平台架体固定或莲接, 9.2.10 普通锚固钻机拆卸操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转移或迁移钻机应有经项目经理部批准的作业方案; b) 拆卸钻机时,不应将设备、部件和工具从高处滚落或抛掷; 使用葫芦吊移设备或部件时,三脚斜塔的相邻腿间应安装水平拉手(杆),架腿定位应稳固 进行试吊。 9.2.11 锚孔的锚固段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a) 锚孔的钻进深度应大于设计长度0.2~0.5m; b 锚固段岩芯的完整性应与地质勘查资料相符合; C) 岩石的强度应通过见证取样试验或地质验槽确定 9.2.12 锚孔钻凿施工过程中应对代表性钻孔取芯,并进行地质编录,描述地层、岩层、岩性、地下 地质结构面(含滑动面)及其特征等信息,并绘制地质柱状图, 9.2.13 砂浆锚杆的锚筋及其半成品材料的种类、规格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遵守以下规定: a 锚筋和砂浆原材料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b) 半成品砂浆锚杆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C 锚筋施工技术要点: 1 锚筋插入孔内长度应符合设计,孔口外露段长度应满足支护结构锚固尺寸的要求; 锚筋应调直和除锈,对申支架的间隔距离应小于2.0m,成型后的锚筋应架空摆放; 3) 锚筋安装时,严禁在孔内扭动“翻身”或“打滚”; 4) 直径超过22mm的普通钢筋在孔口连接时,应采用直螺纹机械连接方式: 锚筋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9.2.14 普通水泥砂浆注浆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a)注浆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2 拌和用水宜使用饮用水,当使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JGJ63的规定 注浆液配合比应通过有检测资质单位试验确定; 4) 砂浆配料应严格按配合比的计量进行配制,拌和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和的砂浆应 初凝前使用完毕;早强水泥砂浆注浆作业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min时,不应将其回注 罐内再使用。 安 b)注浆机具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注浆搅拌机的转速及拌和能力应分别与所搅拌浆液类型和注浆泵的排量相适应; 2)注浆泵性能应与浆液类型、浓度相适应,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设计最大注浆压力的1. 倍,排浆流量应满足注浆需要; 3)注浆管直径宜天于25mm,并能承受1.5倍的最大设计注浆压力。 ) 注浆施工操作应遵守以下规定: 1)锚孔验收合格后,应立即进行注浆作业; 2)注浆管应随锚杆(索)同时入孔,注浆管口距孔底宜为50~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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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浆管孔口压力不宜超过设计压力的20%; 4)注浆过程中,因故停工超过砂浆初凝时间或暂停超过30min时,应按重新作业处理; 5 随水泥砂浆的注入,应及时向外拔管,且应保持注浆管出口插入液面以下不小于3.0m; 6) 锚孔注浆充盈系数应大于1.0,遇孔漏浆时,应采取多次注浆(补浆)或其它措施处理; 7)锚孔注浆后3d内,不应在锚筋(索)位置随意敲击和悬挂重物。 9.2.15楔缝式锚杆、树脂锚杆、早强药包锚杆等半成品锚杆的施工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a)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检查锚杆材料、类型、规格、性能和长度,并除锈、除污和除油; b)楔缝式锚杆,应检查杆体长度、楔缝、楔块、螺母与螺栓的尺寸及配合情况。 .2.16试验锚杆(包括基本试验和验收试验)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参 照GB50086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a)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检查锚杆材料、类型、规格、性能和长度,并除锈、除污和除油; b)楔缝式锚杆,应检查杆体长度、楔缝、楔块、螺母与螺栓的尺寸及配合情况。 2.16试验锚杆(包括基本试验和验收试验)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GB50086的有关规定执行

9.3.1预应力锚索工程施工主要工艺内容包括施工准备、修筑施工便道、搭设施工操作平台、钻机安 装与调试、锚孔钻凿、岩芯转移、锚索(含钢绞线、导向帽和支架环)制作与安装、砂浆拌制与注浆、养 护、锚墩台施工(含钢垫板)、锚具和夹具安装、锚索张拉、封锚和外锚头处理。 9.3.2锚索孔的钻凿施工准备、钻凿操作平台、钻进方法和钻进操作等应按第9.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9.3.3预应力锚索工程施工用钻机、切断机、电焊机、搅拌机、灌浆泵、张拉机、动力设备及起重提 升机械的操作规程应按IGI33的有关规定执行。

9.3.3预应力锚索工程施工用钻机、切断机、电焊机、搅拌机、灌浆泵、张拉机、动力设备及起重提 升机械的操作规程应按JGJ33的有关规定执行。 9.3.4采用无粘结钢绞线制作锚索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锚索自由段钢绞线的防腐涂层或套管材料选择应符合要求,并执行以下规定: 1)有足够的强度,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不应损坏; 2) 防腐材料具有抗水性; 3)与水泥砂浆和防腐剂接触无不良反应。 b 锚索对中支架应由钢质、硬质塑料或其他对钢绞线无害的材料制成,不应使用木制品; C 钢绞线在编束前应要善保管,防止雨淋和污染;编束作业应在专用的操作工作台上进行: d 钢绞线的下料长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及张拉工艺操作的要求,并遵守以下规定: 1 钢绞线长度=锚孔钻凿深度+锚墩厚度+张拉作业段长度; 锚孔钻凿深度=锚固段长度+自由段长度+沉渣厚度: 张拉作业段长度不宜小于1.2m(含外锚头),同一锚索的每股钢绞线下料长度应相同,误 差不大于10mm e) 钢绞线下料宜采用切割机截断,不应使用电弧焊或乙炔火焰切割; f 钢绞线编索排列应平直,不应扭结,一端对齐,绑扎牢固;钢绞线的内锚头或挤压帽应固定牢 固,与锚固段相交处的塑料管管口应捆扎和密封: g 钢绞线编索的捆扎材料不宜用镀锌铁丝,宜采用铝丝; h 钢绞线编索作业完成后,应编号存放,妥善保管。 9.3.5 锚索搬运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传递锚索体前,应对行径路线的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 b 车辆运输锚索时,索体底部、层间应设垫木,上下层的垫木应在同一条垂直面上,且不宜超过 五层,周边及顶部应加垫木进行保护; C 人工水平运输锚索时,索体的各支点间距宜小于3.0m,弯曲半径宜大于5.0m; d 采用起重机械整体吊运锚索前,应对行径路线进行检查,选择合理的吊点位置;沿脚手架 操作平台横向摆放错索时,不应立即摘取挂钩,应待下错到吊点处,方可取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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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安装错索前应对锚孔的锚固段进行清洗,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用有导向头的探杆探孔,核对锚索编号与孔号,完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对操作平台作业面的脚手板进行安全检查 将锚头帽对准锚孔口,锚索体倾斜角度与锚孔的倾角一致: d 安装操作不应扭压和扭弯锚索,还要避免锚固段钢绞线受到污染。 9.3.7 锚索孔水泥砂浆注浆应按第9.2.14条的规定执行。 9.3.8 张拉台座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a) 独立台座模板的拼装、支撑和固定后,应在其上方设置悬拉(挂)体系; b 台座与梁或柱(墩)共建时,应按梁或柱(墩)构件的模板要求设置支撑固定体系: C 台座承压面应平整,且与锚索(孔)的轴线垂直;台面上预埋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 d 台座中心应选择比锚孔直径大的硬质管预埋,并与锚孔对应且轴线重合, 9.3.9 张拉锁定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a 锚孔的砂浆和锚墩(台)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达到设计规定要求; b) 张拉前应对作业面进行防护,清除锚孔上方岩壁的浮(险)石; C 锚索张拉应先用0.1~0.2倍设计轴向拉力值N.对锚索预张拉1~2次,使其各部位的接触紧 密,锚索完全顺直后,按设计要求进行张拉。张拉顺序宜从治理工程中部位置向两边(侧)推进: d 张拉过程中出现以下异常情况时,应停机检查和处理: 1)锚孔周围的岩土体及台座出现开裂和变形、张拉脱扣和锚索被拔出; 2)钢绞线断丝,夹片出现可视裂纹、千斤顶漏油、油泵压力表值异常; 3)锚索张拉伸长量超过设计计算伸长值6%。 e)错索张拉的稳压时间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锚索张拉荷载分级及稳压时间

N,为设计锚索轴向力。

9.3.10锚索锁定后,应由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预应力损失检查。 9.3.11锚索自由段封孔注浆应在张拉锁定后进行,注浆时应排除孔内的水和气,浆液内宜掺入微膨胀 剂,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3.12锚索锁定和补浆后,应切除多余钢绞线和封锚。设计无规定时,锚具外留钢绞线宜大于150mm 外露钢垫板、锚具、夹片和钢绞线应涂沥青等防腐材料,再现浇混凝土密封或安装防护罩。 9.3.13锚索基本试验或性能试验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参照GB50086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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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格构施工主要工艺内容包括施工准备、修筑施工便道、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岩面清理、基槽 开挖、土石方清运、钢筋制安、模板支撑、混凝土浇注或喷射混凝土施工。 9.4.2格构施工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清理施工现场及作业面,修筑或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 根据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条件,编制模板支撑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C) 钢筋混凝土原材料应按现行规范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d 混凝土配合比应经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试验确定。 9.4.3 暗理式格构梁或柱的岩槽深度及基础梁的基底理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框间板基层应清除岩的 风化层,确保坡面平顺。 9.4.4格构施工除满足GB50204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模板支撑体系应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定的脚手架类型的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6 钢筋安装可利用锚索(杆)进行固定,与岩土层接触面可用“铁马”筋架空,钢筋外侧应安放混 凝土垫块或用短钢筋点焊固定; C 混凝土浇注过程中,须留设施工缝时,应置于两相邻锚索(杆)间联系构件的1/3范围内,甩搓 处用模板挡好,且留成直槎; d 逆作法分层施工时,应在混凝土构件的交接处留设后浇带,选用有膨胀性能的混凝土现浇

9.5.1危岩嵌补支撑施工主要工艺内容包括施工准备、修筑施工便道、搭设脚手架操作平 理、基槽开挖、渣土及材料转运、支撑柱或支撑墙或嵌补结构施工、安全监测、接顶处理、 操作架拆除等,混凝土结构还包括钢筋、模板及混凝土浇注施工。

清除岩腔内覆土、浮石、树根、苔藓等杂物及强风化岩体,修筑施工便道或搭设脚手架操作平 台及安全防护设施; b)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现场编制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C 钢筋混凝土或砌体原材料应按现行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d 混凝土或砂浆配合比应经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试验确定。 9.5.3 支撑与嵌补结构地基承载力和嵌入岩体深度应满足设计及变形要求,基槽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控制施工振动,可用人工、机械或人工与机械配合跳槽或分段间隔开挖; b) 基槽位置、深度、宽度、反坡(内倾平台)和台阶应符合设计要求; C 开挖出的土石方渣土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方式清运。 9.5.4 支撑与嵌补砌体结构施工应按GB50203的有关要求执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a) 砌筑砂浆配料应按施工配合比进行计量和机械拌合; b) 砌筑石材应清洗干净,上下面应尽可能平整; C 砌块应大面朝下,丁顺相间,互相咬接,上下错缝,不应有通缝和空缝,严禁干砌,砌体周边 应平顺整齐; d 砂浆填塞应饱满,外露面宜采用比砌筑砂浆强度高一个等级的砂浆勾缝。 9.5.5支撑嵌补柱、墩和墙体钢筋混凝土施工应按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人 9.5.6支撑与嵌补结构中泄水孔可埋置直径Φ60mm~Φ110mm的硬质管,安装时向外倾斜,排水坡度 不宜小于5%,并在排水管后用砂卵石或滤网等材料设置滤水包。 9.5.7支撑与嵌补结构变形缝设置的间距、缝宽、嵌缝材料及施工要求应满足设计要求。 9.5.8支撑与嵌补结构顶部的间隙处理应编写“接顶”工艺作业方案,确保支撑嵌补结构顶部与岩面 密贴,应采用反向植筋,宜二次注浆。可选择膨胀混凝土、膨胀砂浆、膨胀楔体填塞和有压灌浆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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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处理,并遵守以下规定: a)支撑结构上部1.0~2.0m范围应使用膨胀混凝土现浇; b) 混凝土入仓口应高于岩腔顶面0.5m左右; C 混凝土入模方式可在岩体上开槽后安装模板,或直接安装高于岩腔顶面的倾斜模板; d 混凝土施工应连续浇注,一次成型,充填饱满; e)模板拆除后,可根据外观质量的要求,凿除入模口多余的混凝土

9.6.1 防护网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a) 根据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与现场调查成果资料,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b 编制施工安全监测方案,确定监测负责人,开展现场施工安全监测: 清除防护坡面区域危石、孤石和浮石或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d) 修筑施工便道,或搭设施工操作平台,完善截排水沟和临边防护设施; e) 对钢筋混凝土和砂浆原材料进行有见证取样送检; f) 混凝土和砂浆的配合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配确定: g 收集供应商提供的拦石网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及合格证明材料。 9.6.2 防护网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停工处理: a 危岩变形监测成果显示出预警; b 危岩或斜坡局部变形加剧; C 桩基础、钢丝绳紧线张拉等施工诱发边坡岩体滑移或斜坡变形

9.6.1防护网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9.6.3主动柔性防护网安装

9.6.3.1主动防护网施工主要工艺包括施工准备、修筑施工便道、搭设操作平台、坡面清理、测量定 位、安全监测、砂浆锚杆(包括钢索或钢丝绳)施工、纵向横向支撑绳安装、格栅网及钢丝网铺挂安装。 9.6.3.2主动防护网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核实治理区域范围,反馈现场调查信息,充分发挥地 形优势:

9.6.3.1主动防护网施工主要工艺包括施工准备、修筑施工便道、搭设操作平台、坡面清理、测量定 位、安全监测、砂浆锚杆(包括钢索或钢丝绳)施工、纵向横向支撑绳安装、格栅网及钢丝网铺挂安装。 9.6.3.2主动防护网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核实治理区域范围,反馈现场调查信息,充分发挥地 形优势: 利用地形低凹和坑穴位置选定或调整锚杆孔位; b) 利用局部堆积体和凸起地形位置时,应贴紧防护网面; C 因地层松散或岩体破碎不能钻成锚孔,应考虑改变孔位; d 对砂浆锚杆、锚杆外露套环、纵向支撑绳、横向支撑绳、格栅网、钢丝绳网、缝合绳和绳卡 等施工材料进行同步调整。

9.6.3.3钢绳【索)错杆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考尺寸为:口径200mm、深度200mm; b 锚孔深度应根据钢索锚杆长度要求进行钻凿,实钻孔深应比设计要求大0.5m以上; C 构成锚杆的两股钢丝绳成“人”字型布置时,锚孔的直径不应小于Φ35mm,且两钻孔轴线的夹 角宜为15°~30°; d 锚孔钻凿和清孔、锚筋安装、砂浆材料和注浆施工应按第8.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9.6.3.4纵向和横向支撑钢丝绳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 纵向和横向支撑绳穿过锚杆外露套环,支撑绳两端绕过锚杆外露套环后,采用紧线器,按设计 要求施加拉力,张拉紧后,在钢丝绳两端各用2~4个绳卡进行固定; b) 支撑绳固定绳卡数量及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支撑绳长度小于15.0m时应为2个,大于30.0m时应为4个,其余应为3个;

考尺寸为:口径200mm、深度200mm; b) 锚孔深度应根据钢索锚杆长度要求进行钻凿,实钻孔深应比设计要求大0.5m以上: C 构成锚杆的两股钢丝绳成“人”字型布置时,锚孔的直径不应小于Φ35mm,且两钻孔轴线的夹 角宜为15~30; d 锚孔钻凿和清孔、锚筋安装、砂浆材料和注浆施工应按第8.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9.6.3.4纵向和横向支撑钢丝绳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a) 纵向和横向支撑绳穿过锚杆外露套环,支撑绳两端绕过锚杆外露套环后,采用紧线器,按设计 要求施加拉力,张拉紧后,在钢丝绳两端各用2~4个绳卡进行固定; b) 支撑绳固定绳卡数量及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支撑绳长度小于15.0m时应为2个,大于30.0m时应为4个,其余应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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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绳卡互为对向安装,间距50~100mm,固定后绳端应留长度不小于200mm的自由尾绳。

9.6.3.5格栅网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a 对有土工格栅的系统,铁丝格栅可铺设在支撑绳的上方或下方;对无土工格栅的系统,铁丝格 栅应位于系统底层; 从上向下铺挂格栅网,格栅网间重叠宽度不小于50mm,两张格栅网间的缝合以及格栅网与支 撑绳间用不小于Φ1.2mm铁丝按1.0m间距进行扎结,扎结点间距应按下列要求控制: 1)地形坡度小于45°时,扎节点间距不得大于2.0m; 2)地形坡度大于45°时,扎节点间距不得大于1.0m。 c)格栅底部应沿斜坡向上敷设0.5m左右,并使下支撑绳与地面间不留缝隙。 9.6.3.6钢绳网安装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a)从上向下铺设钢绳网,并用直径不小于中8mm的缝合钢绳进行缝合,每张钢绳网均用一根长约 31.0m(或27.0m)的缝合绳与四周支撑绳进行缝合并拉紧,缝合绳两端各用2个绳卡与网绳进 行固定联结; 6 采用双层钢绳网时,与上一条文描述的同样方法铺挂第二层钢绳网,

9.6.4被动柔性防护网安装

9.6.4.1被动防护网安装主要工艺包括施工准备、修筑便道、搭设操作平台、坡面清理、安全监测、 放线测量、浅基础或桩基施工(含预埋螺栓杆)、锚杆施工(钻孔、放筋和灌浆)、基座施工、型钢柱及错 拉绳(含减压环)安装与调试、支撑绳安装与调试、钢丝绳网的铺挂与缝合、格栅网的铺挂,安装效果示 意图见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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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被动拦石网安装示意图

9.6.4.2钢立柱的基座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a)浅基础和桩基础施工应执行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 b)基座的顶面应平整,可预埋钢垫板,地脚螺栓杆应按基底螺孔间距尺寸进行埋设。 9.6.4.3钢柱及上侧拉锚绳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将钢柱顺坡向放置,并使钢柱底部位于基座处; b) 将上拉锚绳的挂环挂于钢柱顶端挂座上(上拉锚绳上的减压环距钢柱顶宜为0.5~1.0m),然后 将拉锚绳的另一端与对应的上拉锚杆环套连接并用绳卡暂时固定(设置中间加固和下拉锚绳 时,同上拉锚绳一起安装或待上拉锚绳安装完后安装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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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侧拉锚绳的安装方法同上拉锚绳,宜在上拉锚绳安装好后进行; e)通过上拉锚绳和侧拉锚索调整钢柱方位,拉紧锚绳,并用不少于4个绳卡进行固定。 .6.4.4上支撑绳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规定的系统,并遵守以下规定: a) 将第一根上支撑绳的挂环端暂时固定于端柱(分段安装时为每一段的起始钢柱)的底部,然后沿 平行于系统走向的方向上调直支撑绳并放置于基座的下侧,并将减压环调节就位(距钢柱约 0.5m,同一根支撑绳上每一跨的减压环相对于钢柱对称布置); b 将该支撑绳的挂环挂于端柱的柱顶挂座上(对于单支撑绳系统的端部第一根支撑绳,挂环应挂 于端柱基座的挂座上,顺钢柱绕过柱顶挂座这根支撑绳作为区分标志); C 在后续所立钢柱位置,将支撑绳置于挂座内侧,直到本段最后一根钢柱并向下绕至该钢柱基座 的挂座上,再用绳卡暂时固定; 再次调整减压环位置,减压环全部正确就位后,拉紧支撑绳并用绳卡固定; 第二根上支撑绳和第一根的安装方法相同,且从第一根支撑绳的最后一根钢柱向第一根钢柱的 方向反向安装,且减压环位于同一跨的另一侧; f) 在距减压环约0.4m处用一个绳卡将两根上部支撑绳相互并结(仅用30%标准紧固力或手动拧紧 即可)。 .6.4.5下支撑绳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系统,并遵守以下规定: a 将第一根下支撑绳的挂环挂于端柱基座的挂座上,然后沿平行于系统走向的方向上,调直支撑 绳并放置于基座的外侧,并将减压环调节就位; b 在第二个基座处,用绳卡将支撑绳固定于挂座的外侧;在第三个基座处,将支撑绳放在挂座内 下侧;如此相间安装支撑绳在基座挂座的外侧和内下侧,直到本段最后一个基座并将支撑绳缠 绕在该基座的挂座上,再用绳卡暂时固定; 调整减压环位置,减压环全部正确就位后,拉紧支撑绳并用绳卡固定; 按上述步骤安装第二根支撑绳,应反向安装,且减压环位于同一跨的另一侧; e) 在距减压环约0.4m处,用一个绳卡将两根支撑绳相互联结(仅用标准紧固力的30%),如此在 同一挂座处,形成内下侧和外侧两根交错的双支撑绳结构。同时,应注意钢柱至减压环外侧约 0.4m段的支撑绳不得穿入网块环孔。

9.6.4.6环形网的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a)环形网的起吊就位方法宜根据现场施工场地、机具(起吊滑轮组、钢丝绳、粗麻绳、葫芦、* *等)、人力条件以及施工经验而定。一般宜采用以下方法: 1)用一根起吊绳(钢丝绳或专门准备的粗麻绳)穿过环形网上缘第二排左右网孔(底排网 孔一般有标志色),一端固定在临近钢柱的顶端,另一端穿过悬挂固定于上支撑绳上的起 吊滑轮组或临近钢柱的柱顶挂座并使尾端垂落到地面附近: 2) 拉动起吊绳尾端,直到环形网上缘上升到上支撑绳水平为止,再用绳卡或卸扣将网与 上支撑绳暂时进行松动连接,此后起吊绳可以松开抽出:同时宜用一根绳*穿过网的底排 网孔并固定到基座上使网块底缘靠近钢柱,以便下支撑绳的安装,待下支撑绳安装好后即 可抽出该绳: 3 重复上述步骤直到全部网块暂时挂到上支撑绳上为止,并侧向移动网块使其处于正确 位置。 b)缝合连接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按单张网缝合边总长约1.3倍确定(截短、裁切)缝合绳长度,并在该段中点做上标志;

b)缝合连接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按单张网缝合边总长约1.3倍确定(截短、 裁切)缝合绳长度,并在该段中点做上标 2) 从系统的一端开始,先将缝合绳中点固定在每一张网的上缘中点处支撑绳上。从中月 开始各用一半缝合绳向两侧逐步将网与两根支撑绳缠绕在一起:对于朝向钢柱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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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直到用绳卡将两根(单支撑绳时为一根)支撑绳并结在一起之后,用缝合绳将网与不带 减压环的一根支撑绳缠绕在一起,当到达柱顶挂座时,将缝合绳从挂座的前侧穿过(不能 缠绕到挂座上),转向下继续将网与相邻网边缘或支撑绳(上支撑绳的与钢柱平行的单绳段 缝合,直到网块侧边最下一个网孔处将绳端回转合并后用绳卡固定:对于朝向相邻网块 侧的绳段,当到达相邻网块时,将缝合绳转向下与相邻网边缘缝合,直到网块侧边最下 个网孔处将绳端回转合并后用绳卡固定; 3) 当支撑绳分段设置而使一段拦石网的部分中部钢柱有与其平行的单支撑绳段时,由于 钢柱间距的非完全均匀布置,环形网边缘若未在该钢柱处,此时在缝合完毕后宜用绳卡先 在该绳段柱顶处将支撑绳固定定位,然后松开该绳段尾端原固定绳卡,将该绳段顺钢柱交 叉穿过网孔至基座挂座,再用绳卡重新将其固定,此后可拆下柱顶定位绳卡。 c)卸扣连接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用卸扣代替缝合绳时,应符合设计和防护网类型特点的要求: 2)每一顶排边缘网孔与支撑绳间用一个卸扣连接;网块间横向连接时,顶、底排边缘网 孔间用一个卸扣连接,其间每一网孔用两个卸扣与另一网块的两相邻网孔连接。 d)网块底排网孔由于采用了支撑绳直接穿过方式,其间不需要再采用任何连接方式。 4.7铁丝格栅网铺挂应遵守以下规定: 格栅网铺挂在钢绳网的内侧(靠山贴坡),覆盖钢绳网上缘并超过外侧15cm,用扎丝将钢绳网 与格栅联结在一起; 格栅网底部应沿斜坡向上敷设0.5m左右,为使下支撑绳与地面间不留缝隙,可用土钉将格栅 网底部压紧; 每张格栅网之间重叠宽度应不小于100mm; 用扎丝将格栅网固定到钢绳上,每平方米固定点不宜少于4处

9. 6.5引导防护网

9.6.5.1引导防护网分为覆盖式引导防护网和张口式引防护网。柔性金属网材料的抗顶破力和抗拉强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6.5.2覆盖式引导防护网施工主要工艺包括施工准备、脚手架搭设和拆除、锚杆施工、坡面清理和 柔性金属网安装等工序,参照第9.6.3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9.6.5.3张口式引导防护网施工主要工艺包括施工准备、脚手架搭设和拆除、锚杆施工、钢柱基底施 工、坡面清理、钢柱安装和柔性金属网(含引导部分)安装等工序,参照第9.6.3节和第9.6.4节的有关 规定执行。

面结构施工及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安装,施工时宜先护脚,后护坡,再封顶。 0.1.2护岸(坡)工程施工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对受岸坡失稳影响的建(构)筑物及设施进行调查,完成搬迁或保护: b) 对岸(坡)工程坡面上的覆土、浮石、危石、树根、草皮、苔藓、积水、软土、淤泥、杂物、坑 洼、坑穴、水田、沟渠或池塘等进行处理; C) 修筑施工便道(或平台)及安全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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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混凝土或砂浆配合比应经有资质的单位试验确定; f)根据测量技术方案,完成测点布置和基础数据测量。 10.1.3 陆上坡体土石方和水下挖泥均应按施工方案指定的地点放置,严禁向航道内弃土。 10.1.4 护岸(坡)工程土石方和护面墙基坑槽开挖施工应按第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岸(坡)土石方开挖或削坡应从上到下、分段、分块、分层依次进行,分段长度或分块幅宽度不 大于30.0m; b) 岸(坡)的土石方开挖应优选机械挖掘,因作业地形条件限制时,可选择人工开挖; C 对岸(坡)的软土地基处理应严格按建筑地基基础处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d) 对岸(坡)开挖形成的马道或平台应及时修筑截水沟和临边防护设施; e) 护面墙基槽开挖时,不应影响岸坡的稳定或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成了支撑结构后实施。 10.1.5 围堰施工应根据围堰占用水体面积大小、水体类型、筑坝位置、坝体结构、施工方法及水域的 行业管理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围堰施工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通过测量放线,确定围堰范围和坝体位置; b 收集水文和气象资料,制订防洪防汛预案; C) 配置水上安全物资和应急救援器材; 在受影响的陆域和水域范围设置专用安全警戒标志; e)对工程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等进行涉水作业安全专题教育和培训。 10.1.6水上作业用船的类型、规格、动力、航速、水深、制造时间和生产厂家等信息应报请港航管理 部门备案。 10.1.7不涉水陆域斜坡或库岸段的护脚墙基槽、地基持力层、基础和墙体施工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并按第7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0.1.8石笼护脚墙施工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a)将石笼坐码(铺)紧密,不应有掉笼、散笼和架空,笼体接缝应错开,笼间的联系应牢固; b)选用起重机械吊运石笼时,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e)混凝土或砂浆配合比应经有资质的单位试验确定; f)根据测量技术方案,完成测点布置和基础数据测量。 10.1.3 陆上坡体土石方和水下挖泥均应按施工方案指定的地点放置,严禁向航道内弃土。 10.1.4 护岸(坡)工程土石方和护面墙基坑槽开挖施工应按第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岸(坡)土石方开挖或削坡应从上到下、分段、分块、分层依次进行,分段长度或分块幅宽度不 大于30.0m; b) 岸(坡)的土石方开挖应优选机械挖掘,因作业地形条件限制时,可选择人工开挖; 对岸(坡)的软土地基处理应严格按建筑地基基础处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d) 对岸(坡)开挖形成的马道或平台应及时修筑截水沟和临边防护设施; e) 护面墙基槽开挖时,不应影响岸坡的稳定或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成了支撑结构后实施。 10.1.5 围堰施工应根据围堰占用水体面积大小、水体类型、筑坝位置、坝体结构、施工方法及水域的 行业管理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围堰施工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通过测量放线,确定围堰范围和坝体位置; b 收集水文和气象资料,制订防洪防汛预案; C) 配置水上安全物资和应急救援器材; d 在受影响的陆域和水域范围设置专用安全警戒标志: e)对工程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等进行涉水作业安全专题教育和培训。 10.1.6水上作业用船的类型、规格、动力、航速、水深、制造时间和生产厂家等信息应报请港航管理 部门备案。 10.1.7不涉水陆域斜坡或库岸段的护脚墙基槽、地基持力层、基础和墙体施工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并按第7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0.1.8石笼护脚墙施工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a)将石笼坐码(铺)紧密,不应有掉笼、散笼和架空,笼体接缝应错开,笼间的联系应牢固;

10. 2 水下抛石

10.2.1水下抛石(笼)施工的主要工艺包括航运准备、石料(笼)选择、水下测量、石料(笼)运输与装(货) 船、安全监控、货船航运及抛锚定位、石料(笼)抛投和挤淤效果评估等。 10.2.2涉水库岸(坡)治理工程的石笼网及石料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a)石笼网材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选择;石笼大小视需要和抛投而定,石笼体积宜为1.0m~2.5m; 笼体要牢固结实,填料饱满密实,笼网应锁口牢固; 6) 石料的最小边尺寸不应小于笼的孔眼尺寸。水下抛填石料粒径宜为200mm~500mm,块重20kg~ 40kg,大小搭配装网。 10.2.3 水下抛石(笼)工程实施前,应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a) 收集水体的水文资料和开展塌岸区域水下测量,确定抛投区的水深、流速和断面形状等; b 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塌岸治理区域的现场调查,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C 根据设计技术要求,选择石料规格品种和型号: d 办理内河航运施工手续,确定装运码头、运输船规格和型号; e) 按水上交通管理规定,完善安全警戒与标识,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10.2.4水下抛石(笼)施工宜选在水体枯水期内进行,抛投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a) 水上测量定位放样,可在陆域或浅水域插设标杆,间距以30.0m~50.0m为宜;在深水域放样 控制点时,应采用定位船,并通过岸边架设的定位仪指导作业人员在船舶上确定抛石位置; 6 抛掷石(笼)时,应先从最能控制险情的部位抛起,依次扩展,并适时进行水下探测。抛完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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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块石将笼与笼之间不严密处抛填补齐; C 抛石料时,应准确定位,自下而上逐层抛投,并及时探测水下抛石坡度和厚度。水深急流段, 应先用较大石块在护脚部位下游侧抛一石,然后再逐次向上游侧抛投; 陆域软基段或浅水域抛石,可采用自卸车辆以“端进法”向前延伸立抛。立抛时可不分层或采 用分层阶梯式抛填;在深水域抛石,应采用驳船在水上定位分层平抛,每层厚度不宜大于2.5m; e 抛石达到设计预定位置时,待沉降初步稳定后,应按设计轮廓将抛石体整理成型。

10.3.1砌体护坡面板施工主要工艺包括施工准备、坡面整理、区块划分测量、基层或垫层铺设、护面 板安装、坡面整理和护栏安装。

板安装、坡面整理和护栏安装。 10.3.2岸(坡)面基(垫)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遵守以下规定: 对岸(坡)垫层施工应与护面墙板配合进行,随挖随铺: 采用砂(砾)石垫层时,可用机械振动夯(压)实; 岸(坡)土工织物垫层施工应遵守以下要点: 1)土工织物铺设局部高差控制要求,水下不大于200mm,陆上不大于100mm; 2)土工织物铺设区块的宽度,应根据施工方法现场确定,土工织物拼幅宜采用“包缝”或 “丁缝”处理; d)土工织物应拉紧、铺平、不起褶皱,铺设后应及时压载覆盖。 10.3.3 砌体护面板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从护脚墙顶开始,自下而上分层分段进行,基底土质变化处应增设变形缝; b) 石料面层应错缝铺砌并相互挤紧。毛石的块重不应小于25kg,且厚度不应小于250mm;粗料石 砌筑应采用丁顺布置,层层压茬;岸坡砌体两端及顶部边坡与岩坡衔接处应采用大石块或混凝 土预制块压顶: C 预制块规格和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应使用有裂缝、掉角、翘曲和表面有严重缺陷的砌块; 砌筑施工应排丁布顺,砌缝应横平竖直,上下块竖缝错开距离应不小于100mm; d 浆砌护面板的施工时,应采用座浆法铺砌,砌缝内砂浆应填充饱满,水平缝宽不宜大于15mm; 竖缝宽不宜大于20mm; e)干砌石护面板和格构的石料最小边尺寸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干砌石缝应相互错开,坐紧挤实: 严禁在外露面用块石砌筑,而中间以小石填心;也不应在砌筑层面用小块石和片石找平。 10.3.4现浇钢筋混凝土护面板和格构施工时,还应按GB50204的有关要求执行,

10.4.1生态植物应按设计选择物种,应根据场地特点,确定施工形式,编制护岸(坡)的复绿方案。并 结合场地自然生态及土壤,进行土著优势物种和先锋物种的对比试种。 10.4.2生态植物实施前,应按设计要求,并结合治理区域地形地貌条件,进行测量分区,清理边坡, 开挖沟槽,确保生态恢复成形美观。

开挖沟槽,确保生态恢复成形美观

沟槽,确保生态恢复成形美观。 4.3机械喷播或人工播撒植草施工应执行以下规定: 施工主要工艺内容包括施工准备、坡面整理、草种配制、机械喷播或人工播撒施工、坡面覆盖 无纺布和前期养护; 喷种(植)生态植物基层锚杆(钉)和挂网施工按第9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C) 喷播机械的操作施工应按相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d 利用边坡工程的施工脚手架组织施工时,应对原操作架体的稳定性进行复核和对安全条件进行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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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乔本和灌木植物栽种施工应执行以下规定: a 施工工艺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准备、坡面整理、选(育)苗种、挖坑穴(窝)、移苗栽植和养护; 采用起重吊装机械设备吊放乔灌木时,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C 窝栽法挖坑不应诱发斜坡失稳或流土,挖穴后应及时栽种和回填; d 高大乔木或灌木栽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的特性,用竹竿、架子和棚架等绑扎或牵引固定。 0.4.5生态植物养护期间应考虑气候条件,确保土体湿润度,浇水应避开高温时段,且应避免水量过 饱和侵蚀边坡及植物根系。

11.1.1泥石流工程主要是对泥石流体进行排导、引渡、拦挡、截水和储(停)淤。 1.1.2 泥石流灾害治理施工宜避开雨季,施工前应完成以下现场准备工作: a 对治理工程及其周边环境与施工条件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b) 根据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现场踏勘,测量定位放线,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修筑施工便道,完善地面截水和排水沟系统及临边防护设施; ? d 对钢筋混凝土及砌体施工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查; e) 根据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由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配。 1.1.3 拦排工程中储(停)淤场清理工程、地面截水、排水、导泥和排泥系统沟槽与挡墙工程施工应分 别按第5章、第6章、第7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2.1拦挡坝施工主要工艺包括施工准备、修筑截排沟、开挖施工便道、测量放线定位、安全监测 贝基开挖与处理、坝体施工及墙后回填或墙面清理。 1.2.2拦挡坝基槽(坑)土石方开挖应按第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2.3土石混合拦挡坝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过程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辅填; b 施工作业面应分段分层统一铺土和碾压,各段之间不应出现明显的界沟: C 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段与段之间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相接; d 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局部出现“弹簧土”、“橡皮土”、层间光面, 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后,方可铺填新土; e) 坝身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作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对拦挡堤两侧坡面的坑洼铺填平整。 1.2.4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拦挡坝施工应分别按GB50203和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1.2.5石笼拦挡坝施工应按第10.1.8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1拦挡坝施工主要工艺包括施工准备、修筑截排沟、开挖施工便道、测量放线定位、 坝基开挖与处理、坝体施工及墙后回填或墙面清理

11.3.1排导槽自上而下由进口段、急流段和出口段三部分组成。 11.3.2排导槽平面位置现场测量放线时,应按第6.2.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排导路线与沟道主流 中心线一致。 11.3.3排导槽工程土石方开挖宜选择挖掘机械施工,沟底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地基承载能力应通过 地质验槽或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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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砌体和混凝土结构排导槽施工,应分别按第6.2.5节和第6.2.6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1.3.5侧墙防冲肋板或全衬砌结构应与排导槽同步施工

11.4.1渡槽工程通常由八字形的连接段、支撑柱、槽身和出口段几部分组成,根据穿越方式分为顶越 式和底越式。施工顺序应坚持“先墩台和支撑柱,后渡槽”的原则,其中暗挖底越式排导工程可按第 6.4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11.4.2渡槽的墩台和支撑柱基坑的土石方开挖应按第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1.4.3砌体墩台和支撑柱等结构的施工操作平台可根据现场地形条件,修筑人行和材料施工便道,或 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并遵守以下规定: a)根据施工条件选择脚手架的种类、型式和材料规格; 根据墩台或支撑柱结构型式和施工荷载,明确操作平台的尺寸参数、架体结构和构造,以及人 员上下通道的位置及构造形式: C 搭设支撑柱脚手架操作平台时,应以支撑柱为中心,架体在平面位置上呈“井”字形布置; d 墩台和支撑柱砌体施工按GB50203有关规定执行。 11.4.4 支撑墩、台、柱和槽身的钢筋混凝土施工应按GB50204有关规定执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a 混凝土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应避开泥石流的影响范围; b 严禁将混凝土输送管路与支撑架体连接; C 混凝土浇注顺序应执行“对称、平衡、安全、有序”的原则; d 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全员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e 混凝土浇筑施工全过程,应对支撑架体进行安全监测; ? 浇注施工高处作业应按JGJ80的有关规定执行

2.1.1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的注浆加固工程是指对地表可见裂缝(含洞穴)充填、灌浆和封闭处理,以 及对滑坡体内软弱带进行压力注浆。 2.1.2注浆加固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a) 根据治理工程设计与现场调查,选取代表性的地裂缝进行地质测绘和检测,编制灌浆作业方案: 6) 修筑施工便道和临边防护设施,完善地面截水和排水沟系统; C 对水泥砂浆原材料进行见证送样检查; d 根据砂浆强度等级,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配; e 选择有代表性的场地区块进行试注浆,收集注浆技术参数,

.1.1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的注浆加固工程是指对地表可见裂缝(含洞穴)充填、灌浆和封闭处 对滑坡体内软弱带进行压力注浆,

12.2地裂缝充填灌浆

12.2.1地面裂缝(含洞穴)充填灌浆施工主要工艺包括施工准备、裂缝(空腔)调查、砂浆 回(充)填和地表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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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深裂缝宜骑缝钻孔,每条裂缝要有注浆孔和排气孔; d 注浆管应设在裂缝的交叉、较宽和贯穿部位; e) 填充灌浆宜分序次进行,先无压填充灌注水泥砂浆或高流态混凝土;从较低一端开始,浆体初 凝后,向高端方向推进; 施工中应监测灌浆高度,单次填充高度不宜大于2.0m。 2.2.4 充填灌浆施工完成后,应采用粘土夯实、聚乙烯薄膜覆盖、水泥砂浆抹面等方式对灌浆位置进 行处理。

12.3软弱带地层固结注浆

搅拌、注浆机安装调试、动(静)压力注浆和封孔。 12.3.2注浆孔钻凿施工应按第9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2.3.3压力注浆施工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a 对钻孔深度和固结位置进行检查和验收: 6) 对搅拌机械、压浆设备及注浆管路进行安装调试,通过质量检测,对设计灌浆参数进行优化: 根据设计要求,结合选择的注浆材料,按配合比进行计量和试注浆施工。 2.3.4注浆操作应按砂浆搅拌机和注浆泵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2.3.5注浆结束后,应对注浆效果进行检查,并对孔口进行封闭,

A.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A.1.1基坑及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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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开挖深度≥3.0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b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0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 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岩质边坡高度≥15.0m。 d 土质边坡高度≥8.0m。 e) 岩土混合边坡高度≥12.0m,且土层厚度≥4.0m。 A.1.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a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 6) 搭设跨度10.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 10.0kN/m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0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 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联漏描板工租

A.1.3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搭设高度24.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 操作平台架卸料平台。 危岩治理工程脚手架。

A. 1.5 拆除工程

拆除施工过程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 筑物拆除工程。 b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c)文物保护、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A. 1. 6 暗挖工程

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排水廊道、抗滑键隧洞(含暗竖井)和泥石流底越式隧洞工程。

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 ? b) 水下作业工程。 C 预应力结构工程。 d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 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A.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A.2.1深基坑及边坡工程

开挖深度≥5.0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b)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0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GB/T 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 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岩质边坡高度≥30.0m。 ? d) 土质边坡高度≥15.0m。 e)岩土混合边坡高度≥25.0m,且土层厚度≥4.0m

A.2.2混凝士模板支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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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搭设高度≥8.0m。 b) 搭设跨度≥18.0m,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5.0kN/m, 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0kN/m,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c)隧洞模板工程。 手口注工和

a)搭设高度≥8.0m。 b)搭设跨度≥18.0m,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5.0kN/m, 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0kN/m,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隧洞模板工程。

A.2.3起重吊装工程

A. 2. 4脚手架工程

A. 2. 5 暗挖工程

a)开挖深度≥16.0m的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 b) 水下作业工程。 C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GB55006-2021:钢结构通用规范.pdf,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 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d 工程实施工过程中涉及相关行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行业的管理规 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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